[中报]中欣氟材(002915):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股权激励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登记工作,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 5月 19日,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0.44万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 0.49%;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5万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11%。有关情况如下: (1)2023年 4月 21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3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5月19日上市。 (二)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事项 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0,000万认缴出资参与由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的杭州 中欣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或“基金”),基金规模不超过 1.188亿元人民币 (具体以实际到账资金为准),该基金围绕我国“十四五”时期的重要能源战略,将新能源产业作为重点投资领域,结 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重点投资于锂电、钠电,以及相关的高分子材料、电解液、储能等领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杭州中欣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1月12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为11,88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4.1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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