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管桩(003037):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7:41:28 中财网
原标题:三和管桩: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SANHE PILE CO., LTD.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 30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 7至 18层 101
二〇二三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1、发行数量:95,238,095股
2、发行价格:10.5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97.50元
4、募集资金净额:985,313,043.47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95,238,095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 8月 25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3年 8月 25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3
释 义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发行时间 ..................................................................................................................... 8
(四)发行方式 ..................................................................................................................... 9
(五)发行数量 ..................................................................................................................... 9
(六)发行价格 ..................................................................................................................... 9
(七)募集资金情况 ............................................................................................................. 9
(八)验资情况 ..................................................................................................................... 9
(九)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0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1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1
(十二)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5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6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6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 16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 16
(四)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 17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7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股份变动情况表 ....................................................................... 17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7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8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18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8
五、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 20
(一)主要财务数据 ........................................................................................................... 2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2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22
(二)发行人律师 ............................................................................................................... 23
(三)审计机构 ................................................................................................................... 23
(四)验资机构 ................................................................................................................... 23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4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4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4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5
九、备查文件 ............................................................................................................. 25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三和 管桩、发行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三和管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以人民币认购及交易的三和管桩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公司章程》《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银 河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 构、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发行方案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GUANGDONG SANHE PILE CO., 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 30号
注册资本(发行前):50,383.6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55618423K
法定代表人:韦泽林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证券代码:003037
上市地:深交所主板
成立日期:2003年 11月 7日
上市日期:2021年 2月 4日
电话号码:0760-28189998
传真号码:0760-28203642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管桩制造机械及其配件、混凝土制品和预制构件、预制桩、轻质高强度多功能墙体材料、特种矿物掺合料、五金制品(不含电镀工序)、其他知识产权服务。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中介服务)。

主营业务:公司是一家以桩类产品为核心领域,专业从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经过近二十年在预制混凝土桩行业的深耕与发展,现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企业之一。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已分别在广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南、湖北、辽宁、山东、山西、安徽等省份成立了 18个生产基地,并建立了完备的配套运输网络,产品覆盖国内大部分省市地区。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2年 5月 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2023年 2月 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 2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 4月 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2年 6月 1日,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 3月 8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 5月 19日,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

2、监管部门审核和注册过程
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于 2023年 3月 29日出具了《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 5月 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3年 7月 31日(T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95,238,095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96,153,846股),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 7月 27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0.40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50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 1.01倍。

(七)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97.5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686,954.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313,043.47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万元。

(八)验资情况
2023年 8月 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63号)。截至2023年 8月 4日 17:00 时止,银河证券累计收到三和管桩向特定对象(获配投资者)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含获配投资者认购保证金)为人民币999,999,997.50元。

2023年 8月 7日,银河证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扣除保荐、承销及其他费用(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2023年 8月 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64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年 8月 8日止,三和管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5,238,09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7.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686,954.0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313,043.4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95,238,095.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890,074,948.47元。

(九)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
广东三和管桩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山东升支行44325101040043147补充流动资金
广东三和管桩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中山东升支 行营业部657477569148 
湖州三和新型建 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山东升支行2011027019020088066浙江湖州年产 600万米 PHC预 应力高强度混凝 土管桩智能化生 产线建设项目
湖州三和新型建 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山东升支行484603000013001083160 
泰州三和管桩有 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 分行15010078801000003610江苏泰兴 PHC预 应力高强度混凝 土管桩生产线建 设项目
泰州三和管桩有 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小榄支行44050178040300001895 
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公司已于 2023年 8月 1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名,均以现金方式以每股 10.50元的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号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895,23851,399,999.00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758,095217,959,997.506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 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2,857,14229,999,991.006
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农业 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 品2,721,90428,579,992.006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 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2,721,90428,579,992.006
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 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 品2,721,90428,579,992.006
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 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2,721,90428,579,992.006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 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2,721,90428,579,992.006
9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61,90449,999,992.006
10谢恺2,721,90428,579,992.006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285,714107,999,997.006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257,142265,199,991.006
13广东恒航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9,514,28599,899,992.506
序 号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4上海拓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77,1516,060,085.506
合计95,238,095999,999,997.50- 
2、本次发行对象
(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注册资本23,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895,238
限售期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 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0,758,095
限售期6个月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和“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号 8F和 7F701单元
注册资本60,06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6,466,662
限售期6个月
(4)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TRA3XT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富华社区宝运达物流中心研发综合楼 2C03
注册资本203,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 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 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 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获配数量(股)4,761,904
限售期6个月
(5)谢恺

申购人姓名谢恺
身份证号码310101******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获配数量(股)2,721,904
限售期6个月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注册资本890,667.1631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青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 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0,285,714
限售期6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5,257,142
限售期6个月
(8)广东恒航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广东恒航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PR0T8D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 1号 307房-R20-A127(仅限办公)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航航空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
获配数量(股)9,514,285
限售期6个月
(9)上海拓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拓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0855075F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1888弄 11号 3楼 305室-D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玲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577,151
限售期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3、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1)本机构/本人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未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十二)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4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三和管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及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述发行过程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3年 8月 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三和管桩;
证券代码为:003037;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 2023年 8月 25日。

(四)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 95,238,095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412,815,00081.93%508,053,09584.8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021,58318.07%91,021,58315.19%
三、股份总数503,836,583100.00%599,074,678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本性质
1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97,411,80059.03%限售流通 A股
2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44,570,3508.85%限售流通 A股
3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 司30,067,7505.97%限售流通 A股
4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388,4892.86%流通 A股
5中山市首汇蓝天投资有限公 司14,151,3202.81%限售流通 A股
6广东省方见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7,400,0001.47%限售流通 A股
7吴延红7,000,0001.39%限售流通 A股
8中山市德慧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6,613,7801.31%限售流通 A股
9广东迦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5,600,0001.11%限售流通 A股
10禤瑞琪1,154,0790.23%流通 A股
合计428,357,56885.02%-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本性质
1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97,411,80049.65%限售流通 A股
2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44,570,3507.44%限售流通 A股
3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 司30,067,7505.02%限售流通 A股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257,1424.22%限售流通 A股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758,0953.47%限售流通 A股
6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388,4892.40%流通 A股
7中山市首汇蓝天投资有限公 司14,151,3202.36%限售流通 A股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285,7141.72%限售流通 A股
9广东恒航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9,514,2851.59%限售流通 A股
10广东省方见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7,400,0001.24%限售流通 A股
合计473,804,94579.09%-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长,资金实力得以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将更为稳键,营运资金更加充裕,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2、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是一家以桩类产品为核心领域,专业从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主流产品为 PHC管桩,亦为三和管桩的主要产品。公司主要生产外径 300mm~1,000mm,多种型号、长度的 PHC管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在泰兴和湖州地区新建生产基地,建设先进的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线,增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及周边市场的产品覆盖能力,可进一步提高公司大口径管桩及方桩的产品供给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拓展和优化了公司产品结构,扩大了整体产能规模,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构成实质性影响,但随着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趋合理,进而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4、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后,若公司拟调整相关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6、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95,238,095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表所示(以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据):
单位:(元/股)

项目发行前 发行后 
 2022年度/2022 年 12月 31日2023年 1-3月 /2023年 3月 31 日2022年度/2022 年 12月 31日2023年 1-3月 /2023年 3月 31 日
归属母公司股东每 股收益0.310.040.260.03
归属母公司股东每 股净资产3.563.474.644.56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2年度和 2023年 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发行在外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2年 12月 31日和 2023年 3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发行在外总股本进行计算。

五、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资产总计577,444.58569,928.30512,337.94420,368.60
负债合计401,106.85390,534.82341,646.14287,663.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74,847.42179,393.47169,624.61131,362.16
少数股东权益1,490.30-1,067.191,343.3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3 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50,354.35664,984.41816,952.45715,152.08
营业利润3,385.3021,800.5511,770.5242,719.30
利润总额3,365.5121,475.8011,959.4642,133.67
净利润2,022.6815,207.167,552.4533,015.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2,032.3715,567.687,828.6033,062.54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76.527,780.2510,860.4577,104.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000.17-45,676.35-68,284.99-29,992.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35.0927,380.7251,381.0014,233.51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2313.14-8.05-7.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042.83-10,502.23-6,051.5961,338.7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2,536.3594,579.18105,081.41111,133.00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 3月 末2022年末/2022 年度2021年末 /2021年度2020年末 /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0.960.990.990.96 
速动比率(倍)0.770.800.810.83 
利息保障倍数(倍)2.984.293.7716.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 表)58.67%57.99%54.09%59.36%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69.46%68.52%66.68%68.4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8212.3226.9426.46 
存货周转率(次)2.5512.1918.0416.35 
总资产周转率(次)0.261.231.751.87 
每股净资产(元)3.473.563.373.0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元)-0.550.150.221.7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64-0.21-0.121.41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每股收 益(元)基本0.040.310.160.76
 稀释0.040.310.160.76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净资产 收益率(%)全面摊 薄1.168.684.6225.17
 加权平 均1.138.924.8328.81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每股收 益(元)基本0.030.270.110.72
 稀释0.030.270.110.72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净资产 收益率(%)全面摊 薄0.827.563.0623.89
 加权平 均0.807.813.2027.35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20,368.60万元、512,337.94万元、569,928.30万元及 577,444.58万元,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87,663.10万元、341,646.14万元、390,534.82万元及 401,106.85万元。公司业务规模仍处于扩张阶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在全国建有 18个生产基地,除陆续建设的生产线外,另有各基地车间、生产线、码头等升级改造和办公楼建设等,为满足生产建设需要,公司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逐年稳步增长。

2、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专业从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15,152.08万元、816,952.45万元、664,984.41万元及 150,354.3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33,015.43万元、7,552.45万元、15,207.16万元和 2,022.68万元。2020年以来,受宏观经济政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波动变化。

3、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现金流状况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104.81万元、10,860.45万元、7,780.25万元和-27,876.52万元。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于2021年度出现大幅下降,主要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及下游客户结算周期的影响,下半年产生较多应收账款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992.22万元、-68,284.99万元、-45,676.35万元和-21,000.1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主要系公司扩大业务规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购买及卖出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233.51万元、51,381.00万元、27,380.72万元和16,835.09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银行借款及股权市场募集款项,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公司款项的借入、归还均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自身财务状况进行安排。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 7至 18层 101
法定代表人:陈亮
保荐代表人:丁和伟、付月芳
项目协办人:杨雄
项目组成员:夏沛沛、高原、付帅、朱真莹
联系电话:010-80927095
传真:010-80929023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 12至 14层
负责人:孔鑫
经办律师:程益群、高毛英
联系电话:010-65637181
传真:010-65693838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肖林、郭韵
联系电话:020-38396233
传真:020-38396233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肖林、郭韵
联系电话:020-38396233
传真:020-38396233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银河证券签署了《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承销协议》、《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承销协议之补充协议》。银河证券已指派丁和伟、付月芳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丁和伟,男,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11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负责或参与天纺标、中爆数字等北交所 IPO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高盛生物等多家新三板挂牌工作及后续持续督导、再融资等工作;负责主线文化、唯车电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丁和伟先生的通讯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 11层,联系电话为 010-80927095。

付月芳,女,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8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主要参与了天纺标北交所 IPO项目、通宇通讯非公开发行、卓翼科技非公开发行、高新兴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付月芳女士的通讯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1号楼 11层,联系电话为 010-80927009。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三和管桩申请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本保荐人同意保荐三和管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