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泉阳泉(600189):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泉阳泉: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琳达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市场地位、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均未发 生重大变化。 公司是以长白山天然饮用矿泉水的生产、销售为主业,以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 工、园林养护及智能环保家居为辅业的综合型上市公司。公司一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理念,不断塑造绿色产品与人文环境引领者形象。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公司秉持“一主一辅”产业发展战略,以天然矿泉水产业为主业,以生态型园林绿化产业为 辅业,兼以发展木门智能环保家居产业,拥有泉阳泉矿泉水、苏州园区园林、北京霍尔茨木门三 项业务板块。下面分板块展示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1、天然矿泉水板块 “泉阳泉”矿泉水先后荣获“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长白 山天然矿泉水龙头企业”、“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等荣誉称号,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 志保护产品”。产品标准号为GB╱T20349,产品产地为公司旗下长白山生产基地。泉阳泉天然 矿泉水为偏硅酸型、低钠、低矿化度的矿泉水,PH值7.1-7.6,适于长期饮用,广泛用于饮用、 泡茶、煲汤、煮饭等消费场景。 2、苏州园区园林板块 苏州园区园林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全国多地建设大型市政园林景观作品 1000 余 项,荣获中国风景园林协会优秀管理奖、苏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苏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十佳 园林绿化企业,多个项目获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等,武 汉观澜壹号项目荣获融创“匠心品质奖”、“优秀项目团队奖”,参赛粤港澳大湾区花展获企业 花园组设计金奖。园林设计工程团队工作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园区园林,对环境、生 态、人文有着深刻的理解,善于将设计美学与工程学深度结合,在城市环境美化、美丽乡村建 设、生态文旅景观建设等方面具有优势。 3、霍尔茨木门家居板块 北京“霍尔茨”门业是国内首家引进德国 HOMAG 公司先进技术与设备,致力于德式 T 型门生产,连续 18 年获得“全国市场双承诺”即木门行业 30 强荣誉,先后荣获“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中国十佳木门品牌”“中国门业白金奖”“中国木门原创设计金奖”、“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等荣誉。“霍尔茨”门业基地位于北京、河北两地。霍尔茨木门家居的突出优势是净醛、环保,拥有优质的隔音、时尚、环保等性能,是高品质木门家居工程的选择,先后被人民大 会堂、外交部、故宫午门、国家会议中心、首都国际机场、大兴新机场、亚洲投资银行、北京国 家大剧院、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冬奥村等工程选用。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主要体现在资源优势、装备优势、品牌优势和人才优势等四个方面: (一)资源优势——资源得天独厚,成就产品优良品质 公司主要产品“泉阳泉”矿泉水的水源取自长白山腹地 5 处优质矿泉水源,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矿泉水品牌。泉阳泉矿泉水品质天然、味道甘甜,水源为天然自涌泉,所有 21 大类 241 项指标均已达到欧盟和德国矿泉水标准,涌水量四季恒定,具有可永续利用的天然优势,经原始森林地下深层火山岩玄武岩千年运移、循环、吸附、溶滤、矿化而成,泉口水温ISO9001、ISO14001 和 HACCP 等管理体系认证,自有的水质检验中心被确定为省级技术中心。 一流的水源水质、一流的工艺设备加上一流的标准化管理,成就了一流的产品品质。 (二)装备优势——领先装备技术,打造长远竞争力 “泉阳泉”作为长白山核心区第一个引入国际先进装备的现代化矿泉水企业,装备技术优势处于行业前列,公司现有四大厂区、18条生产线,主要生产线都采用德国克朗斯、法国西德乐、美国CBE、意大利萨克米、意大利西帕等国际先进装备和自动化灌装线;目前公司的生产效率、质量稳定性等运营指标均呈现良好的运行状态。 2022年新设的泉阳泉长白山特色饮料基地,拥有一条德国克朗斯无菌冷灌装饮料生产和一条意大利萨克米无菌热灌装饮料生产线,2023年上半年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三)品牌优势——优化质量管理,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公司一贯秉持顾客第一、品质至上、全员参与的思想理念,优化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推动公司旗下各业务板块的服务与品质,做到从设计、生产到销售的精细化管控,公司自上市以来凭借过硬的产品品质获得众多客户的认可与好评: 公司旗下主要产品“泉阳泉”牌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曾荣获“中国名牌”“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饮料工业天然矿泉水十强企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等多项荣誉,是吉林省市场占有率第一的饮用水品牌,在东北矿泉水市场拥有较高的声誉; 公司的园林板块已累计为全国各地奉献各类大型市政园林景观作品1000余项,荣获国家、省、市级设计及施工奖项 100 多项,2018年被国家授予“高新技术企业”,具备在不同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下施工运营,为客户提供全价值产业链一体化服务的园林综合服务商; 公司的木门家居产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霍尔茨”品牌在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产品先后被人民大会堂、外交部、故宫午门、国家会议中心、大兴新机场、亚投行、北京环球影城、城市副中心等工程选用,并成功入选2022 年北京冬季奥运会奥运村。 (四)人才优势——专业人才团队,助力企业长久发展 公司拥有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团队,能够对行业趋势进行深入判断,掌控公司发展方向及经营规划。公司重视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积极推动人才强企战略,培养了一批专业知识匹配、管理经验丰富、年龄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公司通过优化组织架构、实行各级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机制、优化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多维度培训体系等措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公司团队凝聚力,助力企业长久发展。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半年国民经济恢复向好》等信息,全国上半年GDP增速已恢复至5.5%,其中二季度GDP增速为6.3%,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居民收入平稳增长,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公司天然矿泉水主业板块,营业收入增长16.25%、净利润增长20.87%,显著高于国家统计局“月度数据”同期“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营业收入增长率(6.9%)和利润总额增长率(-16.7%),表明,报告期内公司天然矿泉水主业板块的经营竞争力较强,在宏观经济恢复的过程中获得了增长受益。 根据国家统计局“月度数据”,上半年“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率为-0.4%、-16.8%,说明经济恢复尚需一定过程,而且不同行业的恢复速度也有所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园林绿化业务板块和木门家居板块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9.97%、-12.60%,其中园林绿化业务板块的营收增长呈现企稳恢复态势,木门家居板块因受整个房地产行业形势影响,营收增长率有所下降。 从总体看,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增长2.26%,较上年-13.73%的增长率有所提高,表明公司业绩正从上年宏观经济特别困难的处境中走出,步入恢复向好通道。 (二)主要经营举措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经营举措: 1、坚定实施“一主一辅”战略。一是矿泉水主业着力保持高质量增长势头,继续深耕吉林省大本营市场的同时,着力开发辽宁省、黑龙江省“两翼”市场,2023年上半年“两翼”市场中不同区域的销量增长率达到44%至94%,大客户合作继续有效推进,其销量增长率达到42%。 二是园林绿化与木门家居业务板块继续开展“保质量”升级,在承揽工程时谨慎考察客户支付能力,并继续加强工程项目的结算效率。 2、切实推进渠道建设与品牌培育。一是在矿泉水中心市场持续打造终端“形象店”工程,以保持品牌在终端的展现率;二是加强经销商网络建设;三是强化大客户渠道建设;四是开展品牌宣传活动,矿泉水充分利用了糖酒会、进博会等大型会展平台,木门家居积极举办各类促销活动。 3、坚持提升内部管理。一是有序推进内部经营管理“数字化”,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数字化”营销,在生产领域启动智能化、数字化工厂项目;二是努力压实各环节的成本费用管理,防范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提高工作实效。 4、充分发挥本地市场影响力。综合统筹本地资源,借助本地影响力,进一步强化区域市场地位,积极增强业务能力,积极争取获得更多政策支持,利用本地优势积极拓展业务。 5、坚持做好安全生产与维稳工作。公司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逐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举行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安全防护演练;公司维稳成效良好,报告期内未出现影响稳定的事态,团队稳定,经营有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承揽的园林工程项目毛利较上期减少,导致施工成本较上期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展览和广告费投入增加导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较上年同期部分固定资产折旧转入制造费用核算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上期转让红石林业分公司整体资产负债事项,本期无发生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净偿还贷款额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1)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本期在建项目长白山天泉年产20万吨含气矿泉水建设进度增加所致。 (2)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本期苏州园区园林租赁房屋使用权资产较上期减少所致。 (3)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借款的长短期结构变化所致。 (4)长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借款的长短期结构变化所致。 (5)租赁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本期苏州园区园林租赁房屋的租赁负债较上期减少所致。 (6)长期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根据合同和施工进度确认的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预付设备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应交增值税较上期增加所致。 (9)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支付国土资源厅采矿权价款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①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2日,现有注册资本14,736.1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60,745.66万元,占其总股本的80.05%。主要经营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白酒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除外);仓储保管、配送服务;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与租赁。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52,899.52万元,净资产为105,580.47万元,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7,996.18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6,400.95万元。 ②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9日,现有注册资本22,020.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78,669.14万元,占其总股本的100%。主要经营承接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古典园林建筑、装饰装璜工程、假山堆砌、土方施工、电脑业务、多媒体阅览,市政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批发零售:花卉、盆景、苗木、草坪、园艺机具、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为209,331.44万元,净资产为67,216.55万元,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421.48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421.48万元。 ③全资子公司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19日,现有注册资本9,9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9,90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100%。主要经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不含零售)门窗、木门、地板、木制品、家具、建筑材料;委托加工门窗、木门、地板、木制品、家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为27,619.20万元,净资产为11,745.85万元,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96.39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96.39万元。 ④控股子公司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18日,现有注册资本2,042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2,80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51.02%。主要经营蜂产品(蜂王浆、蜂蜜、蜂花粉)生产,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生产,土特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869.88万元,净资产为-7,442.40万元,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285.10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145.46万元。 ⑤全资子公司吉林隆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与2019年12月13日,现有注册资本1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 100 万元,占其总股本的 100%。。主要经营房地产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食品、饮料、酒类销售;物业管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仓储服务;农、林产品、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日用品、日用品园艺机具、五金交电经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苗木、花卉种植(限分支机构经营);清洁服务,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广告设计、代理、发布、制作;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软件研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2,092.83万元,净资产为-22.77万元,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16.33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16.33万元。 ⑥全资子公司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4日,现有注册资本5,0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100%。主要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为779.03万元,净资产为731.32万元,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13.63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13.63万元。 ⑦全资子公司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8日,现有注册资本5,0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100%。主要经营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货物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为4,885.82万元,净资产为4,840.27万元,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98.86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98.86万元。 (2)主要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①参股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7日,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7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1.37%的股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60,756.16万元,净资产为76,836.08万元,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为638.29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264.05万元。 ②参股公司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1日,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46.13万元,净资产为465.47万元,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为-49.93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24.47万元。 ③参股公司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9日,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2,792.04万元,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668.48万元,净资产为8,021.53万元,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为259.59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103.83万元。 ④参股公司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5日,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共出资225万元,持有该公司22.5%的股权。主要经营进出口贸易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25.24万元,净资产为-1,931.04万元,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为-117.03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0.00万元。 (3)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情况 ①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的80.05%,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41,416.72万元,营业利润为9,606.93万元,净利润7,996.18万元。 ②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00%,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12,137.76万元,营业利润为91.11万元,净利润421.48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风险:公司矿泉水业务板块与国家经济发展、居民消费变化等息息相关,木门家居和园林绿化板块与房地产、国家基础建设投资宏观调控密切相关,当前国内宏观经济整体态势企稳回升,但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会传导到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不确定性较大,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2、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公司矿泉水产品所用包装材料、木门家居产品所用材料以及园林工程部分建筑材料,都与化石能源和大宗原材料行情存在关联,受国际动荡等因素影响,大宗原材料价格存在上涨风险,可能会增大公司经营难度。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坚持节能环保,积极参与建设“美丽中国”: 1、公司坚持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的天然矿泉水产业,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为林区向生态经济转型发展贡献力量,支持林区劳动力向生态产业转移; 2、公司子公司苏州园区园林公司,坚定生态景观型园林设计与施工业务方向,促进人文与生态的结合,工程设计与施工中注重节能环保技术的运用,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给与充分保护; 3、公司子公司霍尔茨门业公司继续强化“净荃”技术和环保高性能材料优势,努力推广“净荃”木门及家居产品; 4、公司参股子公司吉林森工环境科技公司,持续开展“碳汇”业务和碳减排交易项目,开展碳资产管理与咨询。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霍尔茨门业板块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完成省级绿色工厂认定工作,在减碳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1、开展自动化、数字化技术改造工作,选用高效低能耗设备全面提高产线自动化水平; 2、不断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与设备,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3、制定绿色供应链管理办法,并对上下游企业进行环保要求,有效控制原辅材料质量; 4、选用高效节能光源灯具、节水型用水器具,并有效进行配电分区,有效避免水电浪费; 5、在厂区非硬化地面栽种多种北方绿化植被,提高厂区绿化率。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备注1:其他承诺 森工集团承诺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申请锁定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5,835万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包括在锁定期间因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增 加的股份)的转让收入将专门用于进入公司的原森工集团职工转换身份所需的经济补偿。 备注2:股份限售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解禁;前述期限届满后,且上 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园区园林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 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及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剩余股份(如有)按照如下约定进行解除限售并进行转让: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园区园林 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及应补偿 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50%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剩余部分继续锁定;2020年12月31日届满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 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15%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剩余部分继续锁定;2021年 12月31日届满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15%可解除锁定并 可以进行转让,剩余部分继续锁定;2022年12月31日届满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 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20%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 (2)本次交易完成后,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备注3:解决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方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吉林森工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吉林森工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 用自身作为吉林森工的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吉林森工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若发生合理、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与吉林森 工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吉林森工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内部决策程序,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吉林森工及吉林森工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 为。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承诺方将对前述行为给吉林森工造成的损失向吉林森工进行赔偿。上述承诺在承诺方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吉林森工关联方 的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4:解决同业竞争 承诺方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尽一切可能之 努力使承诺方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相同、类 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不向其他业务与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 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如果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同意 赔偿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的相应损失。上述承诺在承诺方作为吉林森工股东或关联方的期间内持续有效。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亿元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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