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振邦智能(003028):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 3月14日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9,000万元(含本数)。 2023年3月3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项目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并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 函》。 2023年6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277 号),后续公司将在批文有效期内积极推进发行工作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详细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3月15日、3月15日、5月11日、6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调整2021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 近两年来,受欧洲通货膨胀、地缘战争、全球经济下行以及其他意外事件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经济依然处于不稳 定状态,短期内各行各业都遇到较大的压力和挑战,经营环境变得更加复杂严峻,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尽 管公司积极采取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布局新业务、扩大产能规模等措施来应对,但仍具有极大的挑战。因此,公司2021 年制定的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及业务发展阶段等情况相匹配,若继续 实施原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将削弱激励计划的激励性,违背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初衷,不利于稳定中层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骨干及业务人员,不能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 经充分考虑公司所处内外部环境、业务发展规划、激励预期及效果等因素后,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 会审慎研究,为更好地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在兼顾战略目标达成和业绩可实现性的同时,鼓舞员工士气,充 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对2021年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的相关内容。经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更有效地发挥股权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助力战略目标 达成,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详细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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