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浙江荣泰(603119):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9:18:10 中财网
原标题: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19 公司简称:浙江荣泰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www.cs.com.cn、www.cnstock.com、www.zqrb.cn、www.stcn.com、www.jjckb.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浙江荣泰60311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荆飞吴婷圆
电话0573-836252130573-83625213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 兴路308号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 兴路30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047,234,772.541,001,955,000.974.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602,502,944.97532,376,629.6813.1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348,924,089.97280,306,745.8924.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69,469,670.7154,887,751.212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60,640,023.6545,131,713.0534.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53,941,650.441,659,621.933,150.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2.2512.91减少0.6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330.2626.92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330.2626.92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葛泰荣境内自然人43.3290,977,61690,977,6160
葛太亮境内自然人7.4315,601,04015,601,0400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 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7.215,120,00115,120,0010
曹梅盛境内自然人5.9712,528,62612,528,6260
杨引萍境内自然人5.110,719,31610,719,3160
唐万明境内自然人4.8310,138,96910,138,9690
陈幼兮境内自然人4.068,534,4878,534,4870
陈驾兴境内自然人4.068,534,4878,534,4870
深圳市和时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3.687,728,0007,728,0000
戴冬雅境内自然人3.256,827,5896,827,5890
郑敏敏境内自然人3.256,827,5896,827,589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葛泰荣与曹梅盛为夫妻关系,葛泰荣与葛太亮为 兄弟关系,葛泰荣、曹梅盛、葛太亮为一致行动人; 2、戴冬雅与郑敏敏为母子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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