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兴诺 (012064): 圆信永丰兴诺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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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22日 10:16:1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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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圆信永丰兴诺 : 圆信永丰兴诺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圆信永丰兴诺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8月21日
送出日期:2023年08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圆信永丰兴诺 | 基金代码 | 012064 |
基金管理人 |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1年08月12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 暂未上市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其他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于每份
基金份额设定一年最短持有
期限 |
基金经理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 |
范妍 | 2021年08月12日 | 2008年01月01日 |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注: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充分挖掘各类金融工具的潜在投资机
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
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
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
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其中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
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投资比例要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 |
主要投资策略 | 作为经济的晴雨表,股票市场波动的核心在于经济周期的变化,是典型的
经济领先指标,因此本基金对于股票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主要依据对宏观
经济、市场流动性、通货膨胀等因素的综合预期。本基金的股票类资产占基金
资产投资比例主要依据预期流动性增速与名义GDP增速的关系,并考虑CPI和企
业预期盈利水平来进行调整。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
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
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
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
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备注 |
申购费(前
收费) | M<100万 | 1.50% | |
| 100万≤M<200万 | 1.20% | |
| 200万≤M<500万 | 0.80% | |
| M≥500万 | 1000.00元/笔 | |
赎回费 | N≥365天 | 0.00% | 注:投资人
需至少持有
本基金基金
份额满一
年,在一年
持有期内不
能提出赎回
申请,持有
满1年后赎
回不收取赎
回费用。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 |
管理费 | 1.20% |
托管费 | 0.20%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因此,本基金不仅需承受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而且需承受宏观经济周期、行业周期、公司经营状况等影响投资回报的各种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时,由于上市公司之间差异较大,如果基金管理人在选择投资标的时出现投资失误,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投资回报低于业绩比较基准。(2)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3)港股投资的风险;(4)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5)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6)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7)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或转换转出。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个人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投资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前述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已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法》下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履行的程序,关注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http://www.gtsfund.com.cn)披露的《隐私政策》及其后续做出的不时修订。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s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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