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3年 8月 23日起增加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 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本基金 A类、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均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 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 002639,C类基金份额代码 019216。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新增的 C类基金份额自 2023年 8月 23日起,在不晚于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投资者可自 2023年 8月 23日起办理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2、本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所在
部分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
部分
释义 | 无 |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0、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61、A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申购基金时
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2、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
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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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 无 |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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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
金份额类别。
在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且不
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
整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的申购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
管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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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
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
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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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
|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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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
金各类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
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C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除以当日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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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
……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
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
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 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某一类别基金份
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
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
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
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或
销售服务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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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
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
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
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
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
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
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
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
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
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
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 |
|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
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
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
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
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
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
出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未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具体参照上
述(2)方式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10%以内 |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
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
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
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
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延期赎回处理。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
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
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
出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未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具体参照上
述(2)方式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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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
回申请按上述(1)、(2)方式处理,具
体见相关公告。 | 以内(含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
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2)方式处理,
具体见相关公告。 |
第七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
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座 1704-241号
法定代表人:胡晓明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
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韩歆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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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
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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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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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
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
有平等的投票权。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
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
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
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每一基
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
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
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
| | |
| 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 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或变更收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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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四部
分
基金
资产
估值 |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
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 |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
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
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
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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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
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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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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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五部
分
基金
费用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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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无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3、销售服务费 |
| | |
与税
收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
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
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
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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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六部
分
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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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
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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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
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
照《业务规则》执行。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
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
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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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八部
分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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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更;
16、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值百分之零点五; |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
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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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
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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