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吉林高速(601518):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原标题: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代码:601518 公司简称: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蒋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莹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并经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总股本 1,350,395,12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转增 540,158,048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890,553,169 股。为保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已将2022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列示。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本公司主要从事收费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归属高速公路行业。高速公路行业是指以高速公路为资产,向社会提供高效、快捷、舒适、经济、安全的通行服务的经济活动的集合,总体上包括建设、经营、养护三大环节。 高速公路是准公共产品,有市场性与公共性两大特征。社会经济发展是高速公路收益稳定性的最重要因素。高速公路推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又促进高速公路产业的健康持久发展和成长,近三年来高速公路主体的业绩受到了一定程度冲击,伴随着经济形势整体向好,高速行业也逐步迎来困境反转的契机。 “十四五”时期, 我国公路交通发展将呈现五大阶段性特征:一是从需求规模和结构看,随着运输结构的调整,公路中长途营业性客运和大运量长距离货运占比将逐步下降,机动、灵活、便利的个性化出行需求和高附加值、轻型化货物运输需求将持续增加;二是从需求质量看,将由“十三五”时期以“保基本、兜底线”为主向“悦其行、畅其流”转变,即更加关注出行体验和运输效率;三是从需求类型看,将在全国不同区域呈现出更加多样化、差异化的发展态势,公路主通道和城市群交通集聚效应不断增强,农村地区对外经济交通联系的规模和频率也将明显增长; 四是从发展重点看,基础设施仍需完善,建设任务仍然较重,同时提质增效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迫切;五是从发展动力看,公路交通发展中资金、劳动力、土地等传统要素投入的拉动作用将进一步减弱,将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 本公司管理的主线收费里程为151.7公里,核心业务主要为交通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核心资产是长春至四平高速公路(简称长平高速公路),全长109.8公里,与沈四高速公路、长吉高速公路相连,通过连接线与102国道相连,是东北三省相互联系的重要路段。本公司拥有长平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通过对路产进行收费、经营、管理,收回投资并获得回报。除长平高速外,公司还持有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63.8%股份。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为交通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本公司的经营区域位于吉林省,为连接北部黑龙江省与南部中国内陆的重要省份,本公司所属的路段长平高速公路是东北三省相互联系的重要路段。核心竞争力如下: 1、高速公路资产优良 高速公路行业经营收入即期收取,现金流充沛,且不存在商品积压、赊销等问题,从而保障了高速公路行业经营和财务的稳健性。目前,公司通行费收入主要来自于长平高速公路和长春绕城高速公路西北环。长平高速公路双向八车道通行能力较好,黄金通道作用明显。目前主要路产运行状况和成本控制良好、收益水平相对稳定、盈利能力强,为公司稳步拓展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公司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公路交通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同时逐渐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和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增强公路交通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高速公路运行满意度。 2、产业优势 陆路运输是我国货运的主要运输方式,占比逐年稳固提升。公路、铁路和水运货运增速近年稳定在6%附近,陆路运输将长期作为我国货运的主要方式。陆路货运运输将迎来更大市场空间。 高速公路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通行费收入,而通行费收入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车流量的大小,车流量的大小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景气度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从宏观来看,随着我国经济潜力和活力进一步得到释放,需求逐步回升和政策效应叠加,高速公路车流将逐步恢复,地区间、区域间经济交流也将持续增加;从微观来看,《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出台,国家公路网络不断完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物资及人口流动性增大,公路客货运输需求也将逐步释放。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经营目标,聚焦主营业务,强化公司治理,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公司全员凝心聚力、踔厉奋发,经过不懈的努力,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资产589,148.88万元,同比减少2.32%,营业收入 57,619.85万元,同比增长19.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51.82万元,同比增长32.35%,每股收益0.12元,同比增长33.33%,净资产收益率5.07%,增加0.85个百分点。 (一)强化管理,主营业务指标稳步推进 公司以主营业务为中心,围绕重点工作,全面加强管理,建立评比包保责任制并实行24小时指挥调度轮值制度。公司领导对收费站、工区进行包保,一级带一级干,苦练内功,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运营评比取得好成绩。自2月开始,公司领导和中层干部赴长春南站指挥调度中心实行24小时联席值班制,实现快速反应、现场指挥、联席调度。 (二)抢抓机遇,科维交通重大项目取得新进展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科维公司通过公开投标的形式中标“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机电工程JD01标段”项目。于3月进场后立即投入施工,克服相关困难,项目按年度施工组织计划如期实施。 (三)深化改革,精细化管理与运营管理全面契合提升 公司召开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会议,与运营评比工作结合,重新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项目,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精细化管理台帐,制定标准化业务手册,分阶段有重点逐项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和运营评比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防范风险,健全内控体系激发管理效能 公司以“强内控、防风险、促规范、建长效”为目标,全面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管理水平、激发管理效能。多举措开展内部审计,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线,筛查出重点审计范围,对公司的内控管理情况进行穿行测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车流量增加,按车流量计提折旧额提高,导致营业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人员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以相应费用支出有所下降。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受吉林省宏观环境影响,部分费用延期发生。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上年9月28日公司发行了低成本超短期融资券提前偿还了银团贷款,所以本期相应利息支出减少。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研发费用有部分符合资本化支出,上年同期全部为费用化支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同期受吉林省宏观环境影响,车流量减少,通行费收入相应下降所致;二是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本期收到工程款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三是上年同期公司缴纳了根据政策缓缴的前年属期的部分税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支付长平改扩建项目收尾工程款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同期公司提前偿还了部分银团贷款;二是上年同期公司支付了2021年度应付股利。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情请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收费公路行业政策风险 (1)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变化及调整对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及收费额会有所影响,会导致公司主营收费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与我公司所辖的高速公路路段相关联或毗邻的公路路网的完善及改造,会导致司乘人员出行道路选择的变化,从而会导致公司通行费主营业务收入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有所波动。 (3)依据交通运输部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广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对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 2.财务风险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属于国民经济基础设施保障行业,受所在地区经济政策影响较大。2023年,受未来全球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贸易流通受限,国家出台新的保供降费政策刺激消费、流通等影响,公司2023年的通行费收入和经营状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公司经营内容过多依赖于单一产业,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3.业务经营风险 随着交通行业从“重建设”向“重管理”转变,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需提升。从高速公路养护和运营角度来看,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现代化治理水平不足带来的挑战越来越明显,高速公路与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等融合不够。从业务的延展性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着过度依赖收费业务的风险,公司跨行业拓展,多渠道探索发展受政策、监管等多方因素限制,存在一定的难度,公司可持续发展面临考验。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分别召开《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蒋涛先生、刘先福先生、鲁明威先生、梁开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明先生、姜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建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聘任蒋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隋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鲁明威先生、孙研先生、王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隋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1、临2023-012、临2023-013、临2023-014)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保护生态环境,公司持续推进绿化专项工作,进一步提升绿化效果,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平稳、安全、舒适、美观的通行环境;通过不断加强日常养护维修工作,公司所辖路段的路容路貌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实现公路建设、运营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协调发展。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集团“关于促进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公司从包保扶贫点采购木耳、小米、粉条等农副产品,持续推进脱贫地区的产业发展。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起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案 公司之子公司东高油脂向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购买商品,但一直未取得增值税发票,东高油脂就此提起诉讼。2005年6月15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以(2005)绿民二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给付原告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38,561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如被告拒不给付增值税发票,被告应给付原告相应数额的税金。” 2006年6月9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做出(2006)绿民执字第422号民事裁定书,并裁定如下:1. 追加香港林达贸易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在其对被执行人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投入的注册资本金32万美元范围内承担申请执行人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的给付责任;2.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香港林达贸易公司银行存款32万美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数额的财产。上述商品东高油脂已在以前年度销售,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37,438,662.86元因无相应的进项税发票予以抵扣而尚未缴纳。该案件尚未最终执行。目前,东高油脂正在履行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人正在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2、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东高油脂就与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于2006年9月1日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3月16日做出(2006)大民合初字第3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 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货款1,050万元;2. 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述款项的利息(2003年6月1日起至2006年9月1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逾期贷款利率计付);3. 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所垫付的产权交易税费225,000.00元。案件受理费由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承担。东高油脂尚未收到上述款项,应收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款项计10,725,000.00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目前,东高油脂正在履行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人正在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硅谷互通立交桥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依据长春市《南部新城控制性详规》,公司所属的收费管理分公司办公楼、长春收费站处于南部新城核心区域中心位置,因长春市南部新城建设需要,拟对本公司所属收费管理分公司办公楼、长春收费站进行迁移。经长春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的拆迁谈判小组与本公司协商于2013年10月30日,形成长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2次)(以下简称《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中涉及本公司所属办公楼、收费站迁移补偿等事项确定如下: (1)本公司所属的收费管理分公司办公楼拆迁按土地及地上物一并评估原则补偿,由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实施。 (2)关于本公司通行费损失问题。由于绕城高速公路硅谷互通立交桥建设和改移人民大街高速公路出口,致使本公司通行费损失,依据会议谈判结果,同意在硅谷互通立交桥建成通车前,以财政补贴方式一次性给予本公司5亿元补偿。 (3)关于本公司所属的长春收费站人员安置补偿问题。为了长春市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的顺利实施及保持稳定,依据最终谈判结果,同意支付给本公司500万元的收费人员安置补偿费。 (4)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同意本公司所属的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30公顷工业用地变性为住宅用地。 2019年长春市财政局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9次专题会议纪要有关事项的落实精神,向长春市政府提出5亿元通行费损失10年还款计划。公司已收到长春市政府2019年补偿款2,000万元、2020年补偿款2,000万元、2021年补偿款3,000万元。 由于2022年长春市政府财力紧张,2022年的4,000万元补偿款公司尚未收到,截止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督促尽快落实补偿款事项。 2、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项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SCP342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有效期为2年;2022年9月20日,公司发行了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为8亿元,期限为270天;2023年6月12日,公司发行了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为4亿元,期限为270天。2023年6月19日,公司偿还了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8亿元。 3、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合并整合的相关事项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高千方)与其全资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维交通)进行合并整合,由科维交通吸收合并吉高千方。2023年1月,吉高千方已完成注销的相关工作,科维交通的工商变更工作已完成。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03) 4、长春绕城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的相关事项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春绕城高速公路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的批复》文件要求,公司从2023年8月1日0时至2024年7月31日24时执行长春绕城高速公路点对点差异化收费政策。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9日,经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工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540,158,048股。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350,395,121股,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1,890,553,169 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