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301027):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减持时间过半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减持时间过 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徐洪涛先生、监事唐歌女士、监事王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董事徐洪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6,625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86%,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监事唐歌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7,025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19%,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监事王珍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71,850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85%,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以下统称“本次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徐洪涛先生、唐歌女士、王珍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2、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监事唐歌、王珍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对其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董事徐洪涛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有关减持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截至公司收到上述告知函时,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董事徐洪涛、监事唐歌、监事王珍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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