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焦作万方(000612):2023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19:41:08 中财网 |
|
原标题:焦作万方:2023年半年度报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霍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纪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凯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了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或焦作万方 | 指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结算公司、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和泰安成 | 指 | 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宁波中曼 | 指 | 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 万方集团 | 指 |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赵固能源 | 指 | 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稀土 | 指 | 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中原银行 | 指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焦作万方 | 股票代码 | 000612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无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JiaoZuo WanFang Aluminum Manufacturing Co., 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 无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霍斌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元) | 3,082,772,902.56 | 3,479,702,626.79 | 3,479,702,626.79 | -11.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元) | 131,916,924.28 | 382,984,820.65 | 382,984,820.65 | -65.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元) | 131,728,417.02 | 320,001,105.69 | 320,001,105.69 | -58.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元) | 233,817,809.99 | 779,622,461.35 | 779,622,461.35 | -70.0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111 | 0.321 | 0.321 | -65.42% |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0.111 | 0.321 | 0.321 | -65.4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2.46% | 7.25% | 7.25% | 下降4.79个
百分点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总资产(元) | 7,972,654,553.84 | 7,840,386,822.19 | 7,845,694,124.30 | 1.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元) | 5,347,260,930.60 | 5,295,308,589.36 | 5,295,308,589.36 | 0.98%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根据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事项要求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公司执行《解释第 16 号》对2023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影响如下:
1. 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5,307,302.11元。
2. 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5,307,302.11元。
3. 增加总资产5,307,302.11元。
除上述变动之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冲销部分) | -2,714,437.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 392,539.55 | |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21,439.3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4,255.0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09,854.4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5,143.35 | | 合计 | 188,507.2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3年以来,随着煤炭、氧化铝、预焙阳极价格的下降,全国电解铝成本有所回落;但2023年铝价弱势震荡,较去年同期降幅明显,导致上半年国内电解铝行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08,27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19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65.56%。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铝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大于原材料下降幅度。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为铝冶炼及压延加工,配套火力发电。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铝液、铝锭及铝合金制品,公司主要产品的终端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运输、电力、包装等多个领域,同时随着绿色能源、环保减排的要求日益提高,在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光伏电站、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领域也正在被越来越多地运用。
公司坚持“以利润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的经营策略,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以铝冶炼及压延加工为主,兼顾对外投资的多元化经营模式,对外投资涉及煤炭、碳素、稀土、金融等产业。
(二)公司所处市场地位
公司是河南省百强企业和河南省电解铝骨干企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员单位、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和焦作市首家上市公司,是国内首家产业化采用大型预焙电解槽技术的电解铝厂,开启了我国大型预焙槽全面应用的时代。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目前公司已形成较稳定的“煤--电--铝--铝加工”一体化产业布局,形成了上下游一体化的协同优势,公司主要通过自有热电厂供电,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当地采购以及投资相关产业链公司等方式,确保原材料长期稳定供应,使公司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业绩提供了保障。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良好区位优势,保障生产稳定
河南省地处中原,拥有完整的铝产业链,是传统铝工业大省。河南省氧化铝产能充沛,供给充足,且公司临近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原材料供应稳定;河南省装机容量充裕、电力保障能力强;毗邻煤炭生产大省山西,煤炭供应充足;依托公司铝液资源,公司周边聚集了数十家下游铝加工企业,形成了以焦作万方为中心,铝加工产能超60万吨的焦作东部铝产业聚集群。独特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保障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稳定,降低公司的物流及库存成本,保障公司的稳定生产。
(二)完整产业链条,提升竞争优势
公司坚持“煤--电--铝--铝加工”一体化经营的产业布局,拥有配套发电机组,可满足公司近90%的用电需求;持有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公司30%股权、焦作万都实业有限公司45%的股权,以防范煤炭及预焙阳极价格波动,有效对冲发电成本及预焙阳极的使用成本;持续加大高附加值合金产品的开发,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多元投资布局,拓宽发展渠道
公司一方面围绕主业上下游进行产业投资布局,有效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股权投资持有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股份,多元化的投资布局,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坚持目标导向,实现高效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目标导向,全力推进经营管理和挖潜增效各项工作,一是围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主线,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控审计,开展“追溯”处理法、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强调责权利对等,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关心员工,加强培训,优化人才梯队建设;四是强化经营意识,继续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坚持“采购为公司降本、销售为公司增效”的理念,首次实现长协煤合同直签,开创“含权贸易”形式销售铝锭,提升营销采购收益;五是夯实财务管理基础,控制融资成本,调整融资策略,优化融资结构,保障资金安全。
(五)专业管理团队,助力目标实现
公司管理团队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在战略发展、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具备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思路,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带领公司攻坚克难,保障公司实现经营目标。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3,082,772,902.56 | 3,479,702,626.79 | -11.41% | | 营业成本 | 2,968,067,378.25 | 3,164,684,259.85 | -6.21% | | 销售费用 | 3,342,691.18 | 3,623,718.82 | -7.76% | | 管理费用 | 26,285,973.57 | 41,665,075.03 | -36.91% | 主要系本期固废处理费
及工资性费用下降。 | 财务费用 | 17,105,091.02 | 14,078,529.41 | 21.50% | | 所得税费用 | 4,037,139.42 | 65,974,530.86 | -93.88% | 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下降
所影响。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 233,817,809.99 | 779,622,461.35 | -70.01% | 主要系: |
金流量净额 | | | | 1.本期铝产品毛利下
降。
2.上期收到退回的预缴
所得税款项。
3.上期收到2021年洪
灾损失保险赔偿款。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90,299,778.59 | -30,480,050.95 | —— | 主要系理财支付的现金
净额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42,808,295.15 | -525,223,203.06 | —— | 主要系银行借款净额增
加。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 100,709,736.25 | 223,919,207.34 | -55.02% | 以上原因所影响。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
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
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082,772,902.56 | 100% | 3,479,702,626.79 | 100% | -11.41% | 分行业 | | | | | | 电解铝及铝产品 | 3,082,772,902.56 | 100.00% | 3,479,702,626.79 | 100.00% | -11.41% | 分产品 | | | | | | 铝锭 | 597,742,846.22 | 19.39% | 1,134,581,436.88 | 32.61% | -47.32% | 铝液 | 2,092,623,804.13 | 67.88% | 2,072,661,266.40 | 59.56% | 0.96% | 铝合金 | 247,835,159.16 | 8.04% | 140,925,709.01 | 4.05% | 75.86% | 其他业务 | 144,571,093.05 | 4.69% | 131,534,214.50 | 3.78% | 9.91% | 分地区 | | | | | | 河南省内 | 2,461,445,871.85 | 79.85% | 2,720,490,358.97 | 78.18% | -9.52% | 河南省外 | 621,327,030.71 | 20.15% | 759,212,267.82 | 21.82% | -18.16%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 | | | | 电解铝及铝
产品 | 3,082,772,902.56 | 2,968,067,378.25 | 3.72% | -11.41% | -6.21% | 下降5.33
个百分点 | 分产品 | | | | | | | 铝锭 | 597,742,846.22 | 614,237,809.44 | -2.76% | -47.32% | -40.06% | 下降12.44
个百分点 | 铝液 | 2,092,623,804.13 | 1,964,331,403.44 | 6.13% | 0.96% | 4.58% | 下降3.24
个百分点 | 分地区 | | | | | | | 河南省内 | 2,461,445,871.85 | 2,342,035,502.05 | 4.85% | -9.52% | -5.72% | 下降3.84
个百分点 | 河南省外 | 621,327,030.71 | 626,031,876.20 | -0.76% | -18.16% | -8.01% | 下降11.12
个百分点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
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
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96,618,885.56 | 71.07% | 主要系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
益。 | 是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81,158.90 | 0.43% | 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 | 否 | 资产减值 | -2,545,059.33 | -1.87% |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252,778.85 | 0.92% | 主要系核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项。 | 否 | 营业外支出 | 2,949,162.50 | 2.17% | 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
减 | 重大变动说
明 | | 金额 | 占总资
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
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1,314,712,155.43 | 16.49% | 1,164,202,614.32 | 14.84% | 1.65% | 1.本期经营
盈利。
2.上期末库
存铝锭本期
销售。 |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
资产 | 260,813,802.74 | 3.27% | 150,232,643.84 | 1.91% | 1.36% | 本期理财增
加。 | 应收账款 | 2,420,168.01 | 0.03% | 24,654,557.29 | 0.31% | -0.28% | | 其他应收款 | 270,086,291.36 | 3.39% | 45,772,743.08 | 0.58% | 2.81% | 应收联营企
业股利增
加。 | 存货 | 467,691,661.75 | 5.87% | 544,928,342.86 | 6.95% | -1.08% | 上期末铝锭
库存本期销
售。 | 长期股权投
资 | 2,889,110,348.37 | 36.24% | 3,053,044,974.22 | 38.91% | -2.67% | 本期确认联
营企业分
红。 | 固定资产 | 2,083,758,161.72 | 26.14% | 2,120,331,736.23 | 27.03% | -0.89% | | 在建工程 | 4,110,825.65 | 0.05% | 42,712,887.61 | 0.54% | -0.49% | | 使用权资产 | 21,009,398.71 | 0.26% | 21,924,834.97 | 0.28% | -0.02% | | 短期借款 | 766,211,043.05 | 9.61% | 691,227,941.81 | 8.81% | 0.80% | | 合同负债 | 46,985,905.51 | 0.59% | 20,874,662.59 | 0.27% | 0.32% | | 长期借款 | 314,000,000.00 | 3.94% | 730,000,000.00 | 9.30% | -5.36% | 重分类至一
年内到期的
长期负债。 | 租赁负债 | 20,460,785.14 | 0.26% | 21,493,279.37 | 0.27% | -0.01% | |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债 | 445,669,027.51 | 5.59% | 32,142,684.67 | 0.41% | 5.18% | 长期借款重
分类至一年
内到期的长
期负债。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
允价值
变动损
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
提的减
值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出售
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 | | | | | | 1.交易性
金融资产
(不含衍
生金融资
产) | 15,023.26 | 142.41 | | | 34,000.00 | 23,084.29 | | 26,081.38 | 2.衍生金
融资产 | 19.50 | -4.80 | | | 14,973.43 | 16,863.30 | | | 3.其他权
益工具投
资 | 31,342.85 | | | | | | | 31,342.85 | 金融资产
小计 | 46,385.61 | 137.61 | | | 48,973.43 | 39,952.59 | | 57,424.23 | 应收款项
融资 | 10.00 | | | | 15,403.03 | 15,413.03 | | | 其他 | 1,732.53 | 21.99 | | | 13,591.57 | 15,346.09 | | | 上述合计 | 48,128.14 | 159.60 | | | 77,968.03 | 70,706.71 | | 57,424.23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其他项目为被套期项目的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受限资产余额43,856.12万元,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单质押、期货保证金,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1、货币资金”。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8,097,299.86 | 70,046,566.72 | -45.6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
额 |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
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
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
公司报告期末净
资产比例 | 卖出套期保值合约 | 1,872 | -11.33 | 0.00 | 14,634.74 | 16,518.08 | 0.00 | 0.00 | 买入套期保值合约 | | 6.53 | | 338.69 | 345.22 | | | 合计 | 1,872 | -4.80 | 0.00 | 14,973.43 | 16,863.30 | 0.00 | 0.00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
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
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
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
说明 |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则核算相关业务,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无重大变化。 | | | | |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 | 本期期货套期业务实际损益为12.51万元。 | | | | | | |
明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本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期货操作主要以实物交割为主,合理选择现货销售或实物交割的基础是期货与现货之间的价差,目的
是获得更高的销售价格,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最大可能的规避现货交易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
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
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
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一)市场风险: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有可能导致期货账户浮亏。
对策:公司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方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确定开仓价位,
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
(二)流动性风险:期货投资面临流动性风险,由于离交割月越近的合约交易量越少,面临近期月份仓位较重时实施平仓交易
的满足性风险。
对策:公司期货交易开展已有多年,主力合约成交活跃,不影响合约的平仓。公司将严格按照保值方案操作,进入当月所持
头寸不超过当期月产量或需求量的20%,进入次月所持头寸不超过当期月产量或需求量的30%(确定交割除外),可有效规避
流动性风险。
(三)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合约而导致的风险。
对策:国内期货交易所已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期货交易由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几乎不存在信用风险。另外公
司将同时与多家经纪公司合作,以分散风险、便于管理。
(四)操作风险:因内部控制原因导致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意外损失。
对策: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和套期保值计划要求操作,制订详实的操作预案。每日对成交进行确
认,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防范操作风险。
(五)法律风险:与相关法规冲突致使投资无法收回或蒙受投资损失。
对策: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
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
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
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
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
数的设定 |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
的公允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
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指南、解释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套期为公允价值套期,本公司在套期开始时,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
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进行不同套期交易的策略;在套期开始及之后,本公司会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
评价,以检查有关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高度有效,对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本公司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
行处理。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
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3年01月14日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
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
意见 | 公司已建立了期货套保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成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了专门人员,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保业务,能
有效规避现货交易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焦作煤业集团赵
固(新乡)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公司 | 煤碳的开采及加
工 | 800,000,000.00 | 11,093,345,257.03 | 8,362,979,589.08 | 1,507,826,779.01 | 477,823,586.98 | 340,276,724.21 | 中国稀有稀土股
份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稀土的开采加工 | 1,526,750,863.09 | 6,926,155,666.45 | 3,420,268,002.77 | 3,758,453,160.91 | 17,871,648.34 | 1,803,987.57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持有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该公司本期净利润34,027.67万元,同比下降38%,主要系本期煤价下降利润
减少;持有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11.73%的股权,该公司本期净利润180万元,同比下降99%,主要系2023年上半年与上年同期相比产品市场价格
较低,销售量同比下降,毛利空间下降所致。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政策风险
国家发改委于2021年8月26日下发了《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对电解铝行业在节能降耗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分档设置阶梯电价,按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对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进行分档,分档标准为每吨13650千瓦时;高于分档标准的,每超过20千瓦时,铝液生产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01元,不足20千瓦时的,按20千瓦时计算。二是稳步调整分档标准,自2023年起,分档标准调整为铝液综合交流电耗每吨1345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自2025年起,分档标准调整为铝液综合交流电耗每吨1330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
对策:公司一方面符合工业信息化部《铝行业规范条件》相关要求,铝电解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及生产指标,已根据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改造完善。另一方面通过创新创效,提升电解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抓好现场管理和工艺纪律管理,优化工艺技术条件和作业标准;加大设备维护力度,确保稳定、高效运行,做好全方位成本控制,细化分解各项费用,最终实现能源及物料消耗持续降低。
2.行业及市场风险
国内经济看好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际地区冲突持续、贸易摩擦不断,都将有可能引发诸多不确定衍生风险。原料采购方面,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及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煤炭、氧化铝、阳极碳素等大宗原辅料等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铝产品的生产成本。 产品销售方面,售价受期货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价格与长江现货价格挂钩。
对策:一是强化营销管理工作,寻求更多的战略合作伙伴,签订更多的年度供销合同;同时,提升市场研判把控能力,抢抓节点,快速反应,实现利益最大化。二是不断规范完善招投标工作,做活经营,降本增效。三是持续强化财务管理,探索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保障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
3.环保风险
随着国家新《环保法》《环境保护税法》以及《铝行业规范条件》相继实施,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公司面临因增加环保投入导致成本增加的风险。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碳”政策深入推进的相关要求,将为行业及公司未来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不小的挑战。
对策:公司注重环保工作,强化实施清洁生产、绿色生产,不断提升企业的环境保护水平。近年来,公司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政策要求,已在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环保控制指标,公司电解、燃煤电厂烟气排放严格执行超低排放要求,目前,公司主要排放物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并将持续关注“双碳”政策和“能耗双控”等相关政策对行业及公司的影响。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
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
会 | 42.53% | 2023年01月
31日 | 2023年02月
01日 | 详见2023年2月1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焦作
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9)。 | 2022年度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
会 | 20.00% | 2023年05月
23日 | 2023年05月
24日 | 详见2023年5月24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焦作
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4)。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
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王益民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1月31
日 | 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益民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王益
民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非独立董事,详情请见公
司于2023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焦作
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 吴永锭 | 董事、副
总经理、
董事会秘
书 | 聘任 | 2023年01月13
日 | 2023年1月13日,经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提名,
公司董事会聘任吴永锭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职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 |
焦纪芳 | 副总经
理、财务
总监 | 聘任 | 2023年01月13
日 | 2023年1月13日,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
会聘任焦纪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
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1)。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一)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基站现场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80KA铝电解槽科技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河南省焦作万方铝业股份公司280千安槽铝电解示范项目完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80KA铝电解槽科技示范工程验收的批复》; 4、根据省政府豫政办明电【2016】33号文要求,我公司于2016年9月底完成《年产35.2万吨电解铝及配套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书。 2016年10月环境现状评估报告书上会讨论通过,并在2016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备案。
5、2017年完成电解烟气深度提标治理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
6、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吨/年大修渣无害化处理系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焦环审【2017】12号)。
7、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付电解铝用阳极保护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马环审【2018】7号)。
8、马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烟气深度提标治理(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焦环审【2017】26号)。
9、马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烟气深度提标治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马环评验【2018】3号)。
10、马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烟气深度提标治理(二期)项目环境
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马环评验【2018】5号)。
11、马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吨/年大修渣无害化处理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马环评验【2019】1号)。
12、2019年5月通过第三轮清洁生产审核。
13、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0000173525171F002P,有效期至2028年05月15日; 14、国家环保部《关于焦作万方电力有限公司2×300MW热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10号;
15、国家环保部《关于焦作万方电力有限公司焦作东区2×300兆瓦热电机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16、热电厂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0000173525171F001P,有效期至2025年5月27日。
(三)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
公司名称 | 主要污
染物及
特征污
染物的
种类 | 主要污
染物及
特征污
染物的
名称 | 排放方
式 | 排放
口数
量 | 排放口
分布情
况 | 排放浓
度/强
度 | 执行的
污染物
排放标
准 | 排放总
量 | 核定的
排放总
量 | 超
标
排
放
情
况 | 焦作万方
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 | 大气污
染 | 二氧化
硫、颗
粒物 | 连续排
放 | 6 | 厂区内 | 颗粒物
1.3mg/
m3、二
氧化硫
25.23m
g/m3 | 颗粒物
≤10mg
/m3、
二氧化
硫
≤35mg
/m3 | 二氧化
硫
328.86
吨,颗
粒物
17.03
吨 | 二氧化
硫
≤1617
吨,颗
粒物
≤462
吨 | 无 | 焦作万方
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
(热电
厂) | 大气污
染 | 烟尘、
二氧化
硫、氮
氧化物 | 连续排
放 | 1 | 厂区内 | 烟尘
5.45mg
/m3、
二氧化
硫
18.4mg
/m3氮
氧化物
45.2mg
/m3 | 烟尘
≤10mg
/m3、
二氧化
硫
≤35mg
/m3氮
氧化物
≤50mg
/m3 | 烟尘
23.31
吨、二
氧化硫
150.44
吨、氮
氧化物
302.94
吨 | 烟尘
≤228.1
7吨、
二氧化
硫
≤798.5
9吨;
氮氧化
物
≤1140.
84吨 | 无 |
(四)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共建有6套电解铝生产线干法净化处理设施,6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7套配套辅助净化设施;1套生活水处理设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各污染因子)≥95%;净化设施完好率≥98%、运行率≥98%
热电厂废气治理设施有:SCR脱硝设施、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2022年平均运行效率分别为:94.89%、99.9%、99.2%。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0年7月编制《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号WFLYHJYJYA-2020-03,2020年8月25日在马村区环境保护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4108042020002L。
2020年7月编制《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号JZWFRD-002。
2020年8月在马村区环保局和焦作市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4108042020003M。
2020年7月编制《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020年8月在马村区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mcqhjj022。
(六)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焦作万方电解烟气绿色化改造项目建设内容是对公司六套电解烟气净化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分两期实施,总投资21302万元(一期3000万元,二期18302万元)。一期项目作为工业试验项目对该技术进行技术验证,选择电解一系列生产线南侧烟气净化系统实施改造,于2017年10月建成,2018年1月投运;二期项目在总结工业化试验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对剩余五套脱硫系统进行改造,采取EPC总承包方式,分两个标段进行实施,项目于2018年5月份开工, 9月底全部完工投运。2023年上半年发生环境保护税934万元。
(七)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每年度制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系统中公开,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监测计划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
(八)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
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
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
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九)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
(十)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无
(十一)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结对帮扶秦庄村,驻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主要包括:
(一)干群共创“五星”支部。每月认真组织开展“月初干群连心”活动,发挥干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群众活动参与度,干群联手,共创“五星”支部。
(二)管理毛纱纺织项目。制定毛纱纺织项目生产相关制度,成立销售小组,部署订单销售工作,加强产品销售。组织招工,扩充生产队伍,培养业务技术人才,巩固以技脱贫。
(三)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春季种树,道路绿化带环境整治。重点对生活困难家庭走访进行帮扶,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组织村中戏曲活动、发放现金或粮食补助等。
(四)抢收抢种共保丰收。响应省市政府号召,统一组织收割机抢收小麦,三天完成夏收,一周内完成夏种,完成了抢收抢种保丰收的任务目标。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
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 樟树市和泰安成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实
际控制人霍斌 |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 作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大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之实际控制人,
本人于2017年11月17日出具承
诺:在本人控制的企业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期间,若本人控制的企
业与上市公司存在经营上的竞争关
系(如电解铝产品),本人承诺在相
关企业规范运作、符合资产注入上
市公司条件的前提下,在和泰安成
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后的三年
内,将经营上存在竞争的业务以符
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注入上
市公司,或者将经营上存在竞争的
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 2017年11月
16日 | 2025年11月
16日 | 霍斌先生控制的公司拥有
的电解铝业务与上市公司
之间构成的同业竞争受现
有法律法规限制和产业自
身发展周期等影响,短期
内不符合资产注入上市公
司条件,无法在2020年11
月16日前完成承诺。为保
证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霍斌先生申请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延期履
行并做了补充承诺。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该承诺延
期。详细内容请查阅2020
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公司关于第一大
股东的实际控制人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延期履行及
补充承诺的公告》(公告编 |
| | | | | | 号2020-026)。 | | 樟树市和泰安成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 和泰安成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本
人/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将尽可能减少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
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
时,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
格进行,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
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 2017年11月
17日 | 为本公司的关
联人期间 | 正在履行中 | | 樟树市和泰安成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和泰安成承诺,在和泰安成作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和泰安成
及下属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持与
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
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不从事任
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
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
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
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
务等方面的独立。 | 2017年11月
16日 | 为本公司的关
联人期间 | 正在履行中 | | 樟树市和泰安成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实
际控制人霍斌 | 其他承诺 | 和泰安成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本人
控制的企业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期间,本人及下属企业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 2017年11月
16日 | 为本公司的关
联人期间 | 正在履行中 | | | | 求,保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
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
性,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
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
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
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
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 | | | |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