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001211):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08:01:38 中财网
原标题:双枪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 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泰信”)持有公司股份 7,502,8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2%,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91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43%。

公司于 2023年 6月 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4)。华睿泰信于 2023年 4月 19日至 2023年 6月 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2.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公司于 2023年 7月 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华睿泰信于 2023年 6月 20日至 2023年 7月 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7.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截至 2023年 7月 18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暨减持股份超过 1%。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1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华睿泰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华睿泰信于 2023年 7月 19日至 2023年 8月 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65.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湖国际 A座 19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 7月 19日至 2023年 8月 21日

股票简称双枪科技股票代码001211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65.990.92  
合 计65.990.9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 (%) 例
合计持有股份600.278.34534.287.4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0.278.34534.287.4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是? 否□ 2023 3 27 5% 公司于 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7,502,868 10.42% 华睿泰信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3,91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睿泰信本次减持与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 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內,上述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2、华睿泰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 2023年 8月 21日,华睿泰信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华睿泰信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 8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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