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香江控股(600162):香江控股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16:06:35 中财网
原标题:香江控股:香江控股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62 公司简称:香江控股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江控股600162山东临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光辉何肖霞
电话020-34821006020-34821006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 江花园会所香江控股办公楼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 江花园会所香江控股办公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2,112,791,426.8824,372,283,671.68-9.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6,360,902,420.926,641,672,755.82-4.2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759,600,297.941,558,326,275.031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11,415,947.3031,962,238.74248.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86,186,102.78-75,794,087.64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611,972,480.77-98,874,239.8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710.44增加1.2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3410.0098247.96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3410.0098247.96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3,89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40.411,320,619,36100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21.82713,261,47600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4.22137,796,60500
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香江汇通一期 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 国有法 人1.4346,648,43800
贺洁未知0.8627,951,6080未知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知0.7725,284,7050未知0
杨道建未知0.6119,977,7510未知0
李云华未知0.5216,944,1570未知0
林惠明未知0.3712,090,3570未知0
杨波未知0.3511,510,0480未知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 马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香江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 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 于《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涉及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深圳香江控 股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 行 2019年 公司债券 (第一期)19香江 011553272019-05-312023-05-31100,000,0008.10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70.8672.2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581.78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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