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立股份(603038):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17:12:15 中财网
原标题:华立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38 公司简称:华立股份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华立股份60303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钟科李文思
电话0769-833380720769-83338072
办公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产业技术开 发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 楼;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 世纪中心1号楼710东莞市松山湖高新产业技术开 发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 楼;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 世纪中心1号楼71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2,030,781,966.892,033,305,559.15-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1,349,434,403.401,334,740,090.161.1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364,531,128.27396,089,377.10-7.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19,901,716.171,486,831.381,238.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636,767.88-319,929.53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54,166,910.98-8,141,247.9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80.11增加1.3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019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01900.00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4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谭洪汝境内自然人36.6575,748,7000-
谢劭庄境内自然人5.2810,910,4000-
卢旭球境内自然人4.8410,000,0000-
谢志昆境内自然人3.847,928,4000-
王堂新境内自然人2.845,870,8000-
林金涛境内自然人0.771,599,0120-
吴巧红境内自然人0.611,257,2000-
赵宇彦境内自然人0.521,064,7000-
肖紫君境内自然人0.38794,6600-
童君华境内自然人0.34700,0000-
白瑞境内自然人0.347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股东谭洪汝先生与股东谢劭庄女士为夫妻关系,股 东谢劭庄女士与股东谢志昆先生为姐弟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年 8月 1日披露《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于2023年 8月 3日披露《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进展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性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公司控股股东谭洪汝先生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谭洪汝先生与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各方未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尚处于意向协议、尽职调查阶段。最终能否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及具体交易方案内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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