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奇精机械(603677):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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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23日 17:21:5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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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奇精机械: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677 公司简称:奇精机械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玲飞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的“(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奇精机械、本公司、公司 | 指 |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奇精 | 指 | 安徽奇精机械有限公司 |
博思韦 | 指 | 博思韦精密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
玺轩信息 | 指 | 玺轩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奇精工业 | 指 | 奇精工业(泰国)有限责任公司
QIJING INDUSTRY (THAILAND)CO.,LTD. |
宁波工投集团 | 指 |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通商控股 | 指 |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市国资委 | 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奇精控股 | 指 | 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 |
榆林金属 | 指 | 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玺悦置业 | 指 | 宁波玺悦置业有限公司 |
宁波和丰 | 指 | 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审计机构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年同期 | 指 |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奇精机械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Qijing Machiner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Qijing Machiner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卢文祥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28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自公司由宁波市奇精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以来注册地址
未发生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609 |
公司网址 | www.qijing-m.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奇精机械 | 603677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839,553,906.05 | 892,851,136.15 | 892,851,136.15 | -5.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42,630,414.01 | 38,546,382.99 | 38,580,835.32 | 10.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41,480,916.22 | 33,103,724.23 | 33,138,176.56 | 25.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06,520,924.36 | 51,884,610.86 | 51,884,610.86 | 105.30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 1,129,323,933.12 | 1,116,048,542.27 | 1,116,109,695.80 | 1.19 |
总资产 | 2,013,138,411.40 | 2,009,065,003.32 | 2,009,116,130.65 | 0.20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据此,公司相应调整了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相关科目数据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本报告的“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4、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19 | 0.2006 | 0.2008 | 10.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19 | 0.2006 | 0.2008 | 10.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 0.2159 | 0.1723 | 0.1725 | 25.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5 | 3.42 | 3.48 | 增加0.3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5 | 2.94 | 2.99 | 增加0.7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05.30%,主要系本期原材料、外购件采购减少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1,994.66 | 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所
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602,849.5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摊销所致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979,039.48 | 主要系公司签署的外汇风险管理
合约本期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公司
签署的外汇风险管理合约本期交
割产生投资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8,629.97 | 主要系额外赔款收入所致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2,249.56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67,186.43 | |
合计 | 1,149,497.79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产品分类 | | 主要用途 |
家电零部件 | 洗衣机离合器 | 全自动波轮洗衣机的核心部件 |
| 洗衣机零部件 | 包括洗衣机离合器配件及洗衣机注塑件,滚筒洗衣机零配件等 |
| 其他家电零部件 | 包括洗碗机零部件等 |
汽车零部件 | 包括发动机零部件、变速箱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等,主要用于汽
车发动机、变速箱以及工程液压系统 | |
电动工具零部件 | 包括轴类、缸套、工具手柄等零部件,主要用于组装专业级电动工具 | |
(二)经营模式
1、 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洗衣机整机厂商、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电动工具整机厂商,主要客户均为行业内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如三星、惠而浦、海信、海尔、松下、韩上、TCL、东菱威力、牧田、喜利得、博世、赫斯可、博格华纳、舍弗勒等。公司与上述客户经过多年合作,已建立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通常与重要客户签订长期框架性协议,约定产品质量标准、交货周期、付款方式、后续服务等事项。公司获得具体订单的方式主要可分为议价模式和竞标模式。公司洗衣机离合器的销售主要采用议价模式,除洗衣机离合器外的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主要采用竞标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选择、产品开发、供货质量监控、服务表现跟踪及成本优化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采购部负责甄选供应商,根据采购物料重要性,公司将物料分为两类进行管理,其中钢材、塑料、外购件等主要原材料须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润滑油、液压油、包装物等辅助材料可由采购部直接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零部件属于非标准化产品,主要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为缓解销售旺季的生产压力,公司在销售淡季时也会适当增加产量,形成存货备售。总体而言,公司采用以“订单式生产”为主、“备货式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洗衣机离合器等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电动工具零部件,分别属于1、家用电器制造业
家用电器种类繁多、范围较广,按产品用途分类,家用电器一般包括清洁电器、制冷电器、厨卫电器、环境电器、电暖器具等;按行业惯例,家用电器又分为黑色家电和白色家电,黑色家电通常指视听类产品,为人们提供娱乐、休闲,如彩电、音响等,白色家电则更加侧重于减轻人们劳动强度、改善生活环境及提高生活质量,如洗衣机、空调、冰箱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2年末,全国居民每百户洗衣机拥有量为99.0台,市场保有率较高,新增需求有限,市场趋近于饱和,行业总量趋于平稳,未来市场的增长仍将主要依靠存量更新和消费升级。
2023年上半年,居民消费意愿有所回升,终端消费需求成呈复苏态势,洗衣机市场景气度得到一定提升,其中出口增长较为明显。根据产业在线数据,2023年1-6月,全国家用洗衣机销量为3,697.40万台,同比增长14.16%。其中,内销1,926.18万台,同比增长1.25%;外销1,771.22万台,同比增长32.54%。
洗衣机按产品类别分为波轮洗衣机和滚筒洗衣机。根据产业在线数据,2023年1-6月,滚筒洗衣机销量为1,742.41万台,同比增长11.72%,其中内销868.26万台,同比减少7.01%;波轮洗衣机销量为1,954.99万台,同比增长16.43%,其中内销1,057.92万台,同比增长9.20%。波轮洗衣机销量重新超越滚筒洗衣机,是中国销量最大的洗衣机产品,鉴于双方各有优势和用户群体,预计未来将各自保有一定市场份额。
2023 年以来,全国各地不断出台促进家电消费政策,通过“消费券”等形式刺激家电消费,起到一定拉动效果。近期,国家相关部门又密集出台了系列家居消费支持政策。7月12日,商务部等13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大力提升供给质量、积极创新消费场景、有效改善消费条件和着力优化消费环境等四方面提出11项具体措施;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持续推动家电下乡,完善电子产品销售配送体系等。上述政策的实施有望进一步释放下半年家电消费潜力,巩固消费恢复发展势头。
2、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规模化、专业化的局面已经初步形成,几乎所有的汽车零部件都可以在中国制造,能够满足我国汽车本土化的配套需求。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我国的汽车零部件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并逐步呈现向海外扩张的趋势。根据中国海关数据,2023年1-6月,我国汽车零配件出口额达到 3,004.3亿元,同比增长21.0%。
2023年一季度,汽车终端市场相对疲软,国内需求释放不足,产销量均同比下滑;第二季度,在中央和地方促消费政策、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政策发布、多地汽车营销活动及上年4、5月同期基数相对较低的共同影响下,市场需求逐步恢复,上半年累计实现较高增长。中汽协数据显示,2023年1-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3%和9.8%。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产销保持较快增长。根据 CleanTechnica公布的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数据, 2023年1-6月,全球累计销量为583.19万辆,同比增长40.2%。
近年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政策投入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技术不断成熟,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增长。中汽协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78.8万辆和37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4%和44.1%,市场占有率达28.3%,快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发展愿景,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全面市场拓展期。
整体上,目前中国汽车市场仍以传统能源汽车为主,同时新能源汽车保持高速增长。
2023年上半年,财政部发布《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将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实施期限由2022年延期至2025年,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至2027年年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5部门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推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应用;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目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政策仍在不断推出,可以预见2023年下半年及未来一段时间,新能源汽车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3、电动工具制造业
相比手动工具,电动工具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广泛应用于建筑道路、住房装修、木工加工、金属加工、船舶制造、航空航天、汽车、园艺等国民经济领域,并已进入家庭使用。
全球电动工具行业,按照产品的技术要求、应用领域等特点,可分为工业级、专业级和DIY家用级三个级别。其中,工业级电动工具产品主要用于对工艺精准度或作业环境保护要求很高的作业场所,如航天航空领域,具有技术要求高、利润高、市场范围小的特点;专业级电动工具本身功率大、转速高、电机寿命长,能够持续长时间重复作业,如工程机械等,具有技术含量高、利润率高、市场范围广、行业门槛高、品牌价值高等特点;DIY 家用级电动工具主要被应用于精准度要求不高和持续作业时间不长的场合,如家庭修缮、简单装修等场合,具有技术含量低、利润低的特点。
我国电动工具的市场需求以出口为主,内销为辅。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电动工具行业在承接国际分工转移的过程中日趋成熟,建立了世界最齐全的电动工具制造产业链,已成为国际电动工具市场的主要供应国之一。随着我国先进制造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推进、居民消费水平和品质的逐渐提高,无论是在专业级和工业级领域,还是在DIY领域,国内电动工具的下游市场需求都在全面提升。
当前,全球电动工具行业已形成较为稳定的竞争格局,博世、牧田、百得、日立、创科实业等大型跨国公司占据了全球电动工具市场特别是高端市场的主要份额。国内电动工具行业呈现跨国公司、外资企业和国内本土企业相互竞争的格局。跨国公司及外资企业,凭借其强大的技术、规模、品牌优势,在高端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和加工制造水平的国内优势企业在为国际品牌提供OEM和ODM服务的同时逐渐发展OBM业务,建立自身产业链和品牌优势;数量众多的低端企业,不具备研发生产能力,主要从事外购主机进行装配,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同质化严重,产品销售主要以价格为竞争手段,整体呈现一种低端、无序的竞争状态。
进入大型电动工具跨国公司合格供应商体系的制造商,一般拥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工艺、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和企业信誉,且客户一旦与供应商建立采购关系,短期内不会轻易作出改变,行业领先的电动工具零部件生产企业故而亦拥有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专业从事洗衣机离合器等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电动工具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始终围绕“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宗旨,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不断完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性能,优化现有生产工序体系,提高生产效率,不断提升“奇精”品牌影响力,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客户资源优势
洗衣机离合器等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电动工具零部件行业准入门槛较高,但一旦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客户往往不会轻易变更供应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产品质量、技术含量、供货能力、商业信誉等方面逐步获得了市场的认可。目前,公司已与多家国内外知名的洗衣机、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及电动工具生产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以创建一流的洗衣机离合器等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电动工具零部件供应商为目标,建立了一套完整、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在采购环节、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实施了完备的质量检验程序,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公司配置了先进的检测设备,并根据市场最新技术要求和产品实际情况自主研发部分专用检测设备,建成了洗衣机离合器摆杆强度测试实验室、噪音检测实验室,以确保产品质量,实现产品性能符合客户要求的目标。
(三)技术工艺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新技术的研发投入,通过经验总结和产品创新,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技术工艺优势。公司掌握的关键性技术包括但不限于金属材料冷锻造技术、钣金件冲压技术、组合夹具技术、模具开发技术等。
(四)快速供货保障优势
大型家电制造企业、电动工具制造企业对零部件的需求较大,质量标准较高、交货期较紧,在特殊情况下甚至要求供应商三至五天内实现交货,对合作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响应速度提出了较大挑战。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洗衣机离合器供应商、规模较大的电动工具零部件供应商,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较完整的生产流水线,能够迅速研发、设计出不同规格型号、不同安全认证等标准的产品,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客户对公司的依赖性。
(五)规模优势
十多年来,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供货能力持续增强,已成为行业内规模较大的洗衣机离合器等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电动工具零部件生产厂商之一。
(六)产品种类齐全优势
洗衣机、电动工具零部件品种繁多,组装程序复杂,能否提供多品种、多规格的零部件,成为洗衣机和电动工具整机生产商,尤其是知名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考虑的重要因素。公司凭借较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多年的技术积累,采用柔性生产模式,能够快速有效地转换生产产品品种,实现多品种批量供货。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但因国际环境日益复杂、全球经济增长动能不足、消费需求疲软,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管理层根据外部环境和经营情况,以稳健经营、稳中求进为基调,聚焦公司主业,调整投资节奏,严控经营风险,同时积极开拓新产品新业务,按计划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一) 收入下降幅度收窄,盈利同比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3,955.39万元,同比下降5.97%;净利润4,263.04万元,同比上升10.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48.09万元,同比增长25.31%。受材料成本下降和汇率变动影响,利润在收入下降的情形下实现增长,盈利能力有所恢复。
三大主营业务表现不一,其中家电零部件和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略有下降,同比分别下降2.82%、4.01%,而电动工具受客户终端市场需求下降影响,同比下降39.42%。
(二)积极拓展新业务,新能源业务稳步推进。
公司在稳步发展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产品新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终端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市政多用途纯电动车辆轮毂电机零部件、小型游轮平衡器零部件、移动液压控制系统电磁阀零部件实现量产;新能源车电机轴已有产品实现量产;商用车零部件已经获得定点,预计明年实现量产;工业机器人零部件、工业传感器零部件均处于客户验证样品阶段。尽管上述业务目前订单规模很小或尚处于打样阶段,但为公司未来发展打开了新的空间。
新能源车六合一电驱动系统零部件项目稳步推进,3月底完成交样;设备安装调试已完成,预计8月实现小批量供货。
(三)持续推进泰国新工厂建设项目,加快国际化布局。
子公司奇精工业已于5月完成与WHA工业园的土地所有权交割手续,取得地契。新工厂建设项目鸟瞰图已完成,目前正在审定建筑与结构设计图,预计9月正式动工。泰国新工厂是公司首个自建海外生产基地,建成后拟将原有租赁厂房的产能转移至新工厂,同时拟承接部分新兴国家市场的离合器业务。公司也将依托泰国新工厂拓展周边海外业务,加快国际化布局。
(四)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39,553,906.05 | 892,851,136.15 | -5.97 |
营业成本 | 704,291,800.50 | 781,326,075.97 | -9.86 |
销售费用 | 8,257,342.96 | 6,153,192.67 | 34.20 |
管理费用 | 37,024,702.74 | 33,881,655.66 | 9.28 |
财务费用 | 3,465,631.81 | -4,898,623.26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34,414,369.71 | 29,095,390.55 | 18.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520,924.36 | 51,884,610.86 | 105.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746,342.85 | -90,669,693.7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119,311.55 | -37,620,921.20 | 不适用 |
利息收入 | 3,479,712.23 | 1,363,034.13 | 155.29 |
投资收益 | 1,500,380.31 | -2,209,012.42 | 不适用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864,307.24 | -886,859.66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1,425,195.31 | -1,118,871.44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收益 | 201,994.66 | -567,439.38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136,100.11 | 85,262.89 | 59.62 |
营业外支出 | 49,375.93 | 182,209.90 | -72.90 |
所得税费用 | 4,612,468.79 | 3,317,445.29 | 39.04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33,562.36 | 1,688,414.36 | -131.6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83,400.04 | 1,631,684.66 | -51.99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160,558.33 | 34,055,953.64 | 106.0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21,500.00 | - | 不适用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000,000.00 | 70,000,000.00 | 1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165,394,068.94 | -69.7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8,289,500.00 | 144,067,868.94 | -66.4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 30,621,165.93 | 58,486,242.72 | -47.6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8,645.62 | 460,878.48 | 162.2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电动工具零部件业务受终端需求减弱影响收入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和材料成本下降双重影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仓储物流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因业务拓展需要,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年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42,425,890.71 | 12.04 | 299,708,533.64 | 14.92 | -19.1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541,287.68 | 5.49 | 40,625,972.60 | 2.02 | 172.10 | 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
结购性存款较多所
致。 |
应收款项 | 543,389,297.65 | 26.99 | 543,138,988.29 | 27.03 | 0.05 | |
应收票据 | 51,244,616.66 | 2.55 | 94,477,298.00 | 4.70 | -45.76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财
务公司开具的票据减
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438,964,050.06 | 21.80 | 427,071,495.27 | 21.26 | 2.78 | |
应收款项融资 | 53,180,630.93 | 2.64 | 21,590,195.02 | 1.07 | 146.32 | 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
汇票贴现较少所致。 |
存货 | 387,787,046.84 | 19.26 | 407,302,388.09 | 20.27 | -4.79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52,887.00 | 0.08 | 4,699,218.20 | 0.23 | -64.83 | 主要系去年预缴所得
税款较多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6,424,924.85 | 0.32 | 6,743,100.23 | 0.34 | -4.72 | |
固定资产 | 557,651,845.46 | 27.70 | 578,254,160.26 | 28.78 | -3.56 | |
在建工程 | 44,983,923.49 | 2.23 | 19,949,696.97 | 0.99 | 125.49 |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
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入
固定资产较少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098,757.85 | 0.05 | 1,681,360.74 | 0.08 | -34.65 | 主要系本期部分房租
合同到期,使用权资
产减少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93,546.99 | 0.00 | 191,932.40 | 0.01 | -51.26 | 主要系装修款摊销减
少原值所致。 |
短期借款 | 70,056,250.00 | 3.48 | 67,980,083.42 | 3.38 | 3.0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598,661.53 | 0.33 | 9,436,122.01 | 0.47 | -30.07 | 主要系去年银行签署
的外汇风险管理合约
部分到期,本期未到
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较少所致。 |
预收款项 | 854,031.74 | 0.04 | 1,359,042.99 | 0.07 | -37.16 | 主要系公司预收房租
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112,725.63 | 0.01 | 226,265.96 | 0.01 | -50.18 | 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
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608,959.92 | 0.23 | 2,177,257.69 | 0.11 | 111.69 | 主要系本期应付债券
利息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4,279.72 | 0.00 | 29,414.58 | 0.00 | -51.45 | 主要系本期预收的客
户货款应交增值税销
项税额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319,490.55 | 0.02 | 374,966.96 | 0.02 | -14.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4.83 | 0.00 | 10,026.20 | 0.00 | -97.26 | 主要系会计准则16号
解释导致递延所得税
负债变动。 |
注:应收款项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之和。
其他说明
无
项目名称 | 拟投入金额 | 报告期投入金额 | 累计已投入金额 |
1,350万件汽车动力总成关键零部件扩产项目 | 13,892.00 | 891.10 | 7,105.44 |
注:表中报告期投入金额和累计投入金额均为合同金额。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 本期计
提的减
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结构
性存款 | 40,625,972.60 | 541,287.68 | | | 140,000,000.00 | 70,000,000.00 | -625,972.60 | 110,541,287.68 |
其他-应收
款项融资 | 21,590,195.02 | | | | 193,874,417.57 | 162,283,981.66 | | 53,180,630.93 |
合计 | 62,216,167.62 | 541,287.68 | | | 333,874,417.57 | 232,283,981.66 | -625,972.60 | 163,721,918.6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累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决议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到期日不得晚于2024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7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截至报告期末,2022年末尚在执行中的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金额为5,900万美元)尚余1,000万美元未到期;2023 年 1-6 月,公司实际新签署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金额为 730 万美元,均未到期。
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由远期购汇合约形成,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套期工具(衍生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认缴出资
比例 | 经营范围 |
安徽奇精机械有限公司 | 1,000 万元
人民币 | 100.00% | 机械配件、电器、塑料件、五金工具加工、销售;汽车配件(不
含发动机)、摩托车零配件、精密轴承制造、仪器仪表制造、
销售;精冲模及模具标准件生产、新型仪表元器件生产及材料
生产、销售;冷锻制造、软件设计、开发。 |
博思韦精密工业(宁波)
有限公司 | 5,000 万元
人民币 | 100.00% | 大型精密模具及汽车模具、传动部件、电动工具部件、汽车部
件、机械配件、五金制品、五金工具设计、制造,自营和代理
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
物与技术除外。 |
玺轩信息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 | 5,000 万元
人民币 | 100.00% | 从事信息科技、智能化科技、环保科技、新能源科技、生物科
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
工业产品设计,电子产品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
件的开发,销售汽车、一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环保设备、
机械设备、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奇精工业(泰国)有限责
任公司 | 3亿泰铢 | 98.00% | 汽车发动机及变速箱零部件、传动部件、机械零部件制造、加
工;金属材料热处理(不含电镀);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
进出口。 |
注:公司持有奇精工业98%的股权,博思韦及玺轩信息分别持有奇精工业1%的股权。
报告期内,参股控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报告期营业收入 | 报告期净利润 |
安徽奇精机械有限公司 | 2,768.02 | -3,440.61 | 2,204.78 | 92.59 |
博思韦精密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 2,818.62 | 2,293.84 | 1,378.99 | -85.18 |
奇精工业(泰国)有限责任公司 | 5,808.16 | 4,764.36 | 729.20 | -149.46 |
玺轩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240.67 | 240.67 | 0.00 | -26.14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博思韦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2,16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实缴注册资金;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奇精工业注册资本为3亿泰铢,实缴注册资本238,912,836.48泰铢。
3、截至2023年6月30日,玺轩信息实缴注册资本为370万元,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外购件、电机和塑料,钢材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有较大影响。2023年上半年,钢材价格在一季度保持上涨趋势,二季度开始回落,6月底企稳,整体上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
方式 | 接待
对象
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
内容及提供
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
3月2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路演中心 | 网络
互动 | 个人 | 参与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
的不特定投资者 | 公司经营状
况及发展规
划等 | 详见上证路演中心。 |
2023 年 4
月3日 | 浙江省宁波市宁
海县三省东路 1
号梅桥厂区办公 | 现场
沟通 | 机构 | 中泰证券 | 公司经营状
况等 | 详见公司于上证 E 互动平台
“上市公司发布”披露的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楼304会议室 | | | | | 2023年4月投资者关系活动
记 录 表 ( 2023-001 、
2023-002 、 2023-003 、
2023-004)》。 |
2023 年 4
月4日 | 浙江省宁波市宁
海县三省东路 1
号梅桥厂区办公
楼301会议室 | 现场
沟通 | 个人 | 康涛、谢飞云、王萌 | 公司经营状
况等 | |
2023 年 4
月12日 | 浙江省宁波市宁
海县三省东路 1
号梅桥厂区办公
楼304会议室 | 现场
沟通 | 机构 | 兴业证券、民生加银、华宝基金
上银基金、财通资管 | 公司经营状
况等 | |
2023 年 4
月12日 | 腾讯会议 | 电话
会议 | 机构 | 天风证券、华安基金、融通基金
中信资管、山西证券自营、方正
证券自营、泰康资产、高腾国际
银华基金、中欧基金、南京证券
自营、申万国际、太平洋资管、
东方财富、宁银理财、中金资管
首创证券自营、凯丰投资、国寿
安保、西部利得、光大保德信、
众安财险、兴银理财 | 公司经营状
况等 | |
2023 年 5
月10日 | 腾讯会议 | 电话
会议 | 机构 | 国海证券、中泰证券、鹏华基金
永赢基金、华夏基金、安信基金
嘉实基金、建投基金、大成基金
前海开源、海富通 | 公司经营状
况及发展规
划等 | 详见公司于上证 E 互动平台
“上市公司发布”披露的《奇
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5 月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005、2023-006)》 |
2023 年 5
月11日 | 浙江省宁波市宁
海县三省东路 1
号梅桥厂区办公
楼301会议室 | 现场
沟通 | 机构 | 华安证券 | 公司经营状
况等 | |
2023 年 6
月13日 | 浙江省宁波市宁
海县三省东路 1
号梅桥厂区办公
楼304会议室 | 现场
沟通 | 机构 | 东方证券 | 公司经营状
况等 | 详见公司于上证 E 互动平台
“上市公司发布”披露的《奇
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6 月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007)》。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1月12日 | 详见股东大会
情况说明1 |
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 | 2023年4月1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4月18日 | 详见股东大会
情况说明2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2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确认董事及监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 主要污染物或特
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标准
(mg/L) | 排放总量
(吨/年) | 核定的排放总
量(吨/年) | 超标排
放情况 |
废水 | COD | 经污水处
理系统处
理后达标
排放 | 1 | 长街工业园区厂
区西南角 | 150 | 500 | 0.00396 | / | 无 |
| 氨氮 | | | | | | | | |
| | | | | 10.4 | 35 | 0.00027456 | / | 无 |
| COD | | | | | | | | |
| | | 1 | 宁海气象北路厂
区西北角 | 53 | 500 | 0.066 | / | 无 |
| 氨氮 | | | | | | | | |
| | | | | 6.37 | 35 | 0.007 | / | 无 |
| COD | | | | | | | | |
| | | 1 | 梅桥工业园区厂
区北侧 | 195 | 500 | 0.0002574 | / | 无 |
| 氨氮 | | | | | | | | |
| | | | | 6.37 | 35 | 0.0099 | / | 无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经喷淋塔
处理后达
标排放 | 1 | 长街工业园区厂
区中心位置 | 3.08 | 60mg/m | 0.01 | / | 无 |
| 氮氧化物 | 15米高空
排放 | 1 | 长街工业园区厂
区中心位置 | 10 | 300mg/m | 0.9 | 5.2388 | 无 |
注:安徽奇精机械有限公司、博思韦精密工业宁波有限公司无生产废水、无生产废气产生,故未进行统计。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公司的废水由第三方专业废水处置运维单位进行运维,公司通过不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及定期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水、废气、噪声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测,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以及危险废物处理的排放处置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1、公司的生活废水经隔油、化粪等预处理达标后汇入当地市政污水处理管网,由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深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2、公司的工业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经破乳+气浮等处理方式,废水处理达标后汇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由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深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3、公司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气,针对废气类型,公司建设了相应的碱液喷淋塔及逆流式洗涤塔,皮膜剂浸泡废气通过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15米高空排放,熔铝炉、压铸机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废气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空排放。废水、废气排放浓度及总量均满足相关规定。
4、公司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为一般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各类固废分类存储。其中,危险废弃物按照法规要求存储在符合环保要求、具有三防措施的危废仓库内,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机构处置;一般废弃物在厂区分类后,由资源回收厂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所处置,均满足相关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相关的法律法规。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编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备案号:330226-2022-035-L。同时根据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废水处理操作工每日对排放废水的PH值、色度、悬浮物等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废水处置的技术服务单位宁波科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每周不定期对废水的各类项目进行抽查检测。每年公司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按环评要求对废水、废气、噪声等开展检测工作。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长街厂区分布式光伏总装机1.6MW,装机面积11000平方米,2023年上半年光伏实际发电量801,015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63.5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协作工作力度,促进宁海县与普格县两地交流交往,根据两地人民政府限为3年,即2021年至2023年。帮扶方式由宁海县相关部门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公司尚未进行帮扶事项。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
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
收购报
告书或
权益变
动报告
书中所
作承诺 | 解决
关联
交易 | 宁波工投集
团及其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为规范和避免与公司之间关联交易,宁波工投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作出承诺如下:
(一)在本次收购奇精机械控股权完成后,宁波工投集团将尽可能地避
免和减少其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以下简称“宁波工投集团
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奇精机械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
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宁波工投集团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奇精机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
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以维护奇精机械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宁波工投集团保证不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奇精机械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宁波工投集团和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宁波工投集团在奇精机械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
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奇精机械提供担保。
(三)宁波工投集团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收购奇精机械控股权完成后且
宁波工投集团作为奇精机械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
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宁波工投集团承担因此给奇精机械造成的一切损失 | 作为控股股
东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 | | |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宁波工投集
团及其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为避免未来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宁波工投集团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出具日,除宁波工投集团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外,未投资其它与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
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从事其它与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相同、
类似的经营活动;也未派遣他人在与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类
似或构成竞争的任何企业任职。
(二)宁波工投集团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
间接从事)或投资于任何业务与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
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派遣他人在该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三)本承诺在宁波工投集团作为奇精机械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
不可变更或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宁波工投集团承担因
此给奇精机械造成的一切损失。 | 作为控股股
东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宁波工投集
团及其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本次收购奇精机械控股权完成后,宁波工投集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奇精机械《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为保持上市
公司独立性,宁波工投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人员独立
保证奇精机械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不在宁波工投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且不在宁波工投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奇精机械的财务人
员不在宁波工投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保证奇精机械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
系完全独立于宁波工投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保证奇精机械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
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保证奇精机械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奇精机械的控制之
下,并为奇精机械独立拥有和运营。
保证宁波工投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奇精机械的
资金、资产;不以奇精机械的资产为宁波工投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
提供担保。
(三)保证财务独立
保证奇精机械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保证奇精机械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
务管理制度。
保证奇精机械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宁波工投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共
用一个银行账户。
保证奇精机械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宁波工投集团不违法干预奇精
机械的资金使用调度,不干涉奇精机械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机构独立
保证奇精机械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
保证奇精机械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
权。
保证宁波工投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奇精机械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
情形。
(五)保证业务独立
保证奇精机械的业务独立于宁波工投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
保证奇精机械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保证宁波工投集团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奇精机械的业务活
动。 | | | | | |
| 其他 | 宁波工投集
团 | 本次收购奇精机械控股权完成后,宁波工投集团作为奇精机械控股股东,
就失信补救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宁波工投集团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2、如宁波工投集团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3、宁波工投集团将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
4、宁波工投集团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现金分红,同时宁波工投集团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得转让,直至宁波工投集团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为止。
5、如因未履行承诺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宁波工投集团将
依法赔偿。 | 作为控股股
东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宁波工投集
团 | 本次收购奇精机械控股权完成后,宁波工投集团作为奇精机械控股股东,
就规范资金往来作出如下承诺:
宁波工投集团将严格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奇精机械《公司章程》《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杜绝宁波工投集团或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持有利益的其他企业与奇精机
械直接或通过其他途径间接发生违规资金借用、占用和往来;保证不会利用
控股股东的地位对奇精机械施加不正当影响,不会通过与奇精机械的关联关
系相互借用、占用、往来资金损害奇精机械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作为控股股
东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宁波工投集
团 | 本次收购奇精机械控股权完成后,宁波工投集团作为奇精机械控股股东,
就奇精机械补缴社会保险、公积金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如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需补
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
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宁波 | 作为控股股
东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工投集团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奇精机械及
其子公司补缴的宁波工投集团作为奇精机械控股股东期间产生的社会保险
费、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宁波工投集团作为奇精机
械控股股东期间产生的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
积金及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或
应由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 | | | | |
| 其他 | 宁波工投集
团 | 本次收购奇精机械控股权完成后,宁波工投集团作为奇精机械控股股东,
就规范票据使用作出如下承诺:
自宁波工投集团成为奇精机械控股股东后,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发生开具
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票据行为,宁波工投集团将向除宁波工投集团及
其关联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按违规票据的行为而给奇精机械造成的任何损失,
无条件全额承担该等损失。 | 作为控股股
东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 股份
限售 | 汪永琪、汪
兴琪、汪伟
东、汪东敏、
叶鸣琦 |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六个月,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 任职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奇精控股 | 奇精控股目前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投资其它与奇精机械及
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或从事其它与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的经营活动;也未派遣他人在
与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任何企业任职;
奇精控股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
或投资于任何业务与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派遣他人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
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汪永琪、汪
兴琪、汪伟
东、汪东敏 | 本人目前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未投资其它与奇精机械及其子
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
从事其它与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的经营活动;也未在与奇精机械
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任何企业任职;
本人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
于任何业务与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汪永琪、汪
兴琪、汪伟
东、汪东敏、
胡家其、张
良川、叶鸣
琦 | 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以
下简称“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
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
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
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
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或违规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奇精控股、
汪永琪、汪
兴琪、汪伟
东、汪东敏 | 规范资金往来承诺:
本人/奇精控股将严格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奇精机械《公司章程》《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杜绝本人/奇精控股或由本人/奇精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持有利益的
其他企业与奇精机械直接或通过其他途径间接发生违规资金借用、占用和往
来;保证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地位对奇精机械施加不正当影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响,不会通过与奇精机械的关联关系相互借用、占用、往来资金损害奇精机
械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 | | |
| 其他 | 本公司 | 招股书真实、准确、完整承诺:
奇精机械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公司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自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前述情形之日起的2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的计划并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回购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方
式、回购期限、完成时间等信息,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
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
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
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
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奇精控股 | 招股书真实、准确、完整承诺:
如奇精机械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奇精机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奇精控股将
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
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同时,奇精控股将督促公
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
议时,奇精控股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奇精机械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奇精控股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
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奇精控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奇精控股将在奇精机械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奇精机械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奇精机械有权将应付奇精控股的现金
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奇精控股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因未履行
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奇精控股将依法予以赔偿。 | | | | | |
| 其他 | 汪永琪、汪
兴琪、汪伟
东、汪东敏 | 招股书真实、准确、完整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
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同时,本人将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
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就该等
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
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等予以暂
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
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时任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招股书真实、准确、完整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
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等予
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发
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 | | | | | |
| 其他 |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
范,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及拟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度
和规定,严格遵守及执行公司该等制度及规定等。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
求,坚决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定或修订薪酬制
度时,将相关薪酬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并在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
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
应调整。 | 任职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本公司 | 失信补救措施承诺: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如因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奇精控股 | 失信补救措施承诺:
1、奇精控股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奇精控股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3、奇精控股将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4、奇精控股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现金分红,同时奇精控股持有的发
行人股票不得转让,直至奇精控股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为止。
5、如因未履行承诺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奇精控股将依
法赔偿。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汪永琪、汪
兴琪、汪伟
东、汪东敏
及时任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 | 失信补救措施承诺: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如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3、本人将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4、本人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现金分红、报酬或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
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止。
5、如因未履行承诺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奇精控股、
汪永琪、汪
兴琪、汪伟
东、汪东敏 | 补缴社保、公积金承诺:
如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需补
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
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奇精
控股/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奇精机械
及其子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罚款或赔偿款项,全
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赔偿款项,
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奇精机械及其 | 作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
制人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 | | | | |
| 其他 | 奇精控股、
汪永琪、汪
兴琪、汪伟
东、汪东敏 | 规范票据使用承诺:
如发行人因曾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票据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
罚,以及因发行人曾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票据行为而给发行人造
成的任何损失,将无条件全额承担该等损失。自2012年12月24日以后,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再发生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票据行为,如再发
生上述情况,将向除奇精控股及其关联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按违规票据的行为
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无条件全额承担该等损失。 | 作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
制人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
资相关
的承诺 | 其他 | 奇精控股、
汪永琪、汪
兴琪、汪伟
东、汪东敏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承诺: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
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
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为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奇精控股、汪永琪、汪兴琪、汪伟东、汪东敏承诺,将不越权干预公
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宁波工投集
团 | 本次收购奇精机械控股权完成后,宁波工投集团作为奇精机械控股股
东,就奇精机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作出如下承诺: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奇精机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
要求,就奇精机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
真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为使奇精机械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宁波工投集团作为奇精机械控股股东承诺,宁波工投集团将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作为控股股
东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股权
激励相
关的承
诺 | 其他 |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