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菲林格尔(603226):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17:22:10 中财网

原标题:菲林格尔: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226 公司简称:菲林格尔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Jürgen V?hringer、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英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事项”-“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2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半年度报告文本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签名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菲林格尔、公司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 公司
德国菲林格尔V?hringer Holding GmbH(菲林格尔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为 V?hringer GmbH(菲林格尔有限公司)
木业公司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菲林格尔木业销售有限公 司
企业发展公司上海菲林格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菲林格尔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智能家居公司菲林格尔智能家居(上海)有限公司
香港亚太亚太集团国际有限公司(Asia Pacific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
新发展集团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申茂仓储上海申茂仓储有限公司
多坤建筑上海多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A股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股东大会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强化复合地板指以一层或多层专用纸浸渍热固性氨基树脂,铺装在刨花板、中密度纤 维板、高密度纤维板等人造板基材表层,背面加平衡层,正面加耐磨层, 经热压而成的地板
实木复合地板以实木拼板或单板(含重组装饰单板)为面板,以实木拼板、单板或胶 合板为芯层或底层,经不同组合层压加工而成的地板
实木地板用天然实体木材直接加工而成的地板,分为涂饰和未涂饰两种
基材多层复合实木地板产品除单板、木皮外的中间层,以实木条或胶合板为 材料
木皮实木经刨切、旋切、锯切等方式制取的实木木皮,其用于做地板面层, 一般都是名贵木材
胶合板由木段旋切成单板或由木方刨切成薄木,再用胶粘剂胶合而成的三层或 多层的板状材料,通常用奇数层单板,并使相邻层单板的纤维方向互相 垂直胶合而成
耐磨纸为强化木地板的外表层,通常是耐磨原纸经三聚氰胺树脂浸渍而成,赋予 强化复合地板表面耐磨、耐划、耐香烟灼烧等强度性能的纸
平衡纸用以平衡强化复合地板在热压过程中的板材上下表面拉力,同时有防潮 功能
花色纸用以增强强化复合地板表面装饰效果,同时能提高木板的物理力学性能, 改善外观质量,扩大木板的使用范围
浸渍纸耐磨纸、平衡纸及花色纸的统称
原纸又称加工原纸,用于进一步加工制成各种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菲林格尔
公司的外文名称Vohringer Home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Jürgen V?hringer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俞志豪董天顺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
电话021-67192899021-67192899
传真021-67192415021-6719241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414
公司网址www.vohringer.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证券事务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菲林格尔603226——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80,899,780.88192,685,337.52-6.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36,581.01-5,960,929.20-90.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5,758,272.39-7,093,552.76-122.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58,800.62-33,288,361.6331.0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7,979,392.641,002,870,891.35-1.48%
总资产1,493,398,888.821,413,456,947.065.6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2-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2-5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04-0.02-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0.60减少0.5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1.58-0.71减少0.87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毛利率下降、费用增加所致;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毛利率下降、费用增加所致;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说明:主要系 2023年上半年应交税金下降所致; 4、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毛利率下降、费用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26,883.3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102,021.0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3,362,459.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669,672.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4,421,691.3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公司所处的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 年修订),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中的木片加工和人造板制造,家具产品属于(C2110)家具制造业中的木质家具制造;按CSRC行业分类,公司分类结果归属于(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行业情况概况
(1)木地板行业
木地板主要用于城镇房产的装修,城镇化率持续提升将给木地板行业带来长期稳定需求。根据 2022 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和调查数据推算,2022 年我国人口总量略有下降,城镇人口保持增长,城镇化质量稳步提高。2022年末,全国人口为141,175万人,比2021年减少85万人。受城镇区域扩张、城镇人口自然增长和乡村人口流入城镇等因素影响,城镇人口继续增加。2022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达到92,071万人,比2021年增加64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9,104万人,减少73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5.22%,比2021年提高0.50个百分点。城镇化空间布局持续优化,新型城镇化质量稳步提高。但我国城镇化的整体水平距离发达国家 80%以上的平均水平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乡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将带动木地板市场大量的新增需求。此外,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部分高端需求逐步释放,消费者环保理念及个性化需求越来越突出,给木地板行业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2)定制家居行业
随着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数量急剧增加,中高端消费群体逐渐涌现。国内越来越多的消费群体开始关注居家的整体生活艺术,旧式的成品家具已不能满足消费者对个性化生活的追求,人们更喜欢在居家生活中加入更多自主的创意与特色。此外,随着国内居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升,90后、00后适婚人群逐渐成为消费主力,对家居环境的自主设计意识将日益增强,同时随着包括保障性住房在内的小户型住宅增多,定制家具因兼顾实用性与空间利用率,又能充分展现出消费者对个性、时尚、舒适的追求,从而走俏家具消费市场,使人们对全屋定制家具的需求呈现上升趋势并步入快速成长的发展阶段。未来,整体定制家居的市场份额及市场地位将不断提升。

3、公司的行业地位
菲林格尔品牌自上个世纪 90 年代进入中国市场,逐步建立了庞大坚实的经销商网络。2013年公司全新的花园工厂正式投产,并升级全套德国豪迈生产线,引入激光双边雷射封边机,不断提高产品制造工艺水平,201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拥有雄厚的技术和资金实力。

公司在中国木地板中高端消费市场已形成良好品牌形象与较高市场美誉度。公司主要专注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及全屋定制家居等产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并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公司先后荣获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评选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质量检验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30 周年颁发的突出贡献奖及创新奖;上海市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称号;获得TUVRheinland颁发的ISO9001:2015和ISO14001:2015证书;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位委员证书;同时获得了F☆☆☆☆产品认证、FSC产销监管链认证、德国蓝天使环保认证等众多国际行业知名认证证书。2021年,菲林格尔成功当选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顺利通过CFCC产销监管链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奉贤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证,并先后荣获“2020 年度奉贤区财富百强企业”“2021 年奉贤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2 年公司顺利入选“2022年上海市绿色制造示范企业”企业名单。2023年1月,获得上海市级设计创新中心认证。

(二)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木地板(主要为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全屋定制家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强化复合地板、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三层实木地板、纯实木地板以及全屋定制家居。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采用“订货生产方式(Make-to-Order)”生产。营销中心负责接收代理商订单信息,并经过沟通确认形成销售计划。制造中心根据销售计划,结合产能评估,制定生产和物料需求月度总计划和周计划,同时负责生产计划的安排和实施,并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按照订单评审交期出货。研发中心根据制造中心下达的生产计划制定相应工艺标准和检验标准,并负责原辅料、半成品、产成品的检验工作。制造中心负责对各种设备进行产能规划和设备维护,同时根据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适时、适量地采购满足生产需求的物料。

销售模式上,地板产品采用的是代理商模式,公司主要对代理商进行管理,代理商负责对本代理区域的经销商进行管理,同时公司也会在价格管理、品牌授权管理、专卖店装修及运营管理和售后服务管理等方面对代理商和经销商专卖店进行统一管理。家居产品采用的是城市代理制,以一个城市为单位进行代理商招募和管理,代理商负责所在城市的店面开设和运营,同时公司也会在价格管理、品牌授权管理、专卖店装修及运营管理和售后服务管理等方面对代理商进行统一管理。公司在现有销售模式基础上拓展了工程项目业务,通过与经销商合作,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寻找合适的工程项目,协助具备工程操作能力的经销商做好项目的承接与落地,希望通过多个项目的成功实施来积累经验、树立标杆、做大做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品牌优势
公司是专业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全屋定制家居等品牌产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旗下品牌主要为“菲林格尔”。公司秉持品质为先的经营理念,在产品的原创性研发设计、原材料甄选、生产设备配置、制造工艺更新、质量控制、整体营销、售后服务等方面追求卓越,着力打造“菲凡”感受的德系品牌居家体验。良好的品牌知名度有利于增强终端消费者的使用粘性,扩大产品销售,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在中国木地板中高端消费市场已形成良好品牌形象与较高市场美誉度,2019年,公司荣获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评选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质量检验先进企业称号;中国林产工业协会30周年颁发的突出贡献奖及创新奖;上海市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称号。2020年,获得TUVRheinland颁发的SO9001:2015和ISO14001:2015证书;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位委员证书;2020中国房地产供应链上市公司盈利能力10强称号;2020年上海市建材行业协会先进单位称号;2021年,获得CFCC产销监管链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林产业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证书。2022年,入选“2022年上海市绿色制造示范企业”企业名单。2023年1月,获得上海市级设计创新中心认证。

2、质量优势
(1)坚持使用全球知名品牌原材料
公司长期坚持全球化原材料采购的供应链管理方式,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公司采用国际著名的威仕伯油漆对地板表面进行涂饰处理,使木地板不仅具有较好的表面装饰效果,而且其表面耐磨性能及木材的原始肌理都能得到充分体现;公司采用国际著名的太尔胶粉,胶水性能稳定,有效保证木地板的胶合性能并降低甲醛释放量;公司从国际知名的四大花色纸供应商(德国英特普莱特、德国夏特及西班牙乐美卡)及耐磨纸供应商—德国格莱福特采购花色纸和耐磨纸,以保证地板高精度的仿木质纹理及色牢度、表面耐磨、抗冲击等优越性能。

(2)坚持自主研制并使用多种工艺技术
公司通过运用背漆平衡工艺、必恒密封技术和含水率控制技术,有效提高了木地板防潮抗湿和适应各地气候的能力;运用蜂巢静音技术提高木地板的脚感舒适性;运用视觉仿古及视觉铺装技术,在获得立体铺装效果的同时实现了家居环境的易打理;热压环节采用定制压贴工艺参数、双面压贴平衡技术和应力平衡技术,使地板不易变形;在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生产领域,使用先进的地板成型加工技术,提高木地板之间的啮合度,有效保证了地板的稳定性。

(3)坚持严格的质量及环保控制标准
公司以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进行产品的质量控制,对原辅材料、半成品、产成品采用自检、专检、互检的三检质量监督模式,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公司陆续通过了德国莱茵公司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CEC)颁发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011年3月,公司实验室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证证书。2017 年完成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验收,完成产品 FSC 认证、CE 认证、建科绿色认证、F☆☆☆☆(日本大臣)认证等认证。在行业中,公司率先采用独特的免龙骨、无胶水悬浮铺装技术,安装过程中大量减少辅助材料的浪费及地面胶水的使用,节约木材和避免有害气体的排放,最大程度实现健康环保和保护环境的目标。

(4)坚持采用国内外先进设备
公司通过引进、消化和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生产工艺过程的自动化。公司目前拥有的开槽生产线、压贴生产线、切割生产线及油漆生产线,大多向国内外一线品牌采购,自动化程度较高。

公司拥有德国蓝帜品牌的金刚石系列刀具、德国豪迈双边雷射封边机等先进的生产设备,通过引入上述先进设备,公司建立了高效的制造加工系统和计算机联机生产的即时化系统。同时,公司拥有电脑加工中心、万能力学试验机、进口高倍显像投影仪、高精度恒温恒湿环境试验箱、分光光度计、磨耗仪、耐划痕试验仪等一系列科研、检测分析仪器及设备,以保障产品品质。

3、渠道优势
除港澳台和海南地区以外,公司已经在国内其他省市自治区建立了100余家代理商,并通过代理商覆盖了1,000多家经销商网络,上述代理商和经销商按照公司统一VI/SI形象建立了上千家地板销售门店和50多家家居销售门店,专门负责菲林格尔品牌宣传、产品展示及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公司已经建立起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其中全国主要大中城市的代理商均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对公司品牌认可度较高。公司还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持续在有潜力的空白地区完善代理商体系,不断完善市场布局。

公司拥有的全国性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有利于及时掌握消费趋势和竞争动态、宣传菲林格尔品牌、促进产品销售并提高售后服务能力,通过持续推行360度客户贴心服务,建立了全国统一服务专线和全国售后服务呼叫系。

4、信息化优势
公司采用行业领先的 ERP 系统(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SAP 软件、仓储物流系统等信息化管理工具,通过信息系统灵活的模块化设计,数据集中存储等功能实现销售、市场、生产、库存、财务、人资、办公等企业运作过程的高效统一管理,有效解决了各部门统筹化管理、新功能模块的快速应用、便捷存储、信息更新、信息共享等难点问题,公司整体的生产效率、管理决策的科学性的得到有效保障和提高。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宏观及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3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结果,2023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593,03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0,416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30,682亿元,同比增长4.3%;第三产业增加值331,937亿元,同比增长6.4%;
2023年1-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营业收入3,945.3亿元,同比下降6.1%,利润总额115.5亿元,同比下降2.7%,家具制造业营业收入2898.2亿元,同比下降9.9%,利润总额132.0亿元,同比下降1.9%;
2023年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58,550亿元,同比下降7.90%;房屋施工面积791,54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60%。房屋新开工面积49,88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4.30%。房屋竣工面积33,90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00%。商品房销售面积59,51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30%;商品房销售额63,092亿元,同比增长1.10%。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68,797亿元,同比下降9.80%。

商品房待售面积64,1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00%。

2023年1-6月份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家具类消费685亿元,同比增长3.80%。建筑及装潢材料类消费735亿元,同比下降6.7%;
宏观经济及周边产业下行压力给整个家居建材行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但是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韧性足、潜力大、空间广的特点明显,随着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家居建材行业有望逐步恢复,保持平稳增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二) 公司整体战略
公司始终以“让菲林格尔成为真正的国际化家居品牌”的战略愿景为导向,秉承“不断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健康的生活方式”的战略使命,努力实现业绩和市值双增长的战略目标。

1.一个中心两个基地,完善战略和产能布局
公司将形成一个研发中心和两大生产基地的产业布局,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加速产品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2.推进品类经营专业化,实现公司集团化管理
公司将通过组织内部能力的强化和外部市场需求的把握,有效的满足市场和目标客户群体的消费期望,加快推进品类经营专业化,继续深化和践行“1+X”发展战略,实现公司集团化管理,提升品牌竞争力和品类竞争力。

(三) 报告期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面对下游市场需求整体疲软等因素的影响,菲林格尔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化和践行“1+X”发展战略,以百倍的努力顽强拼搏力求最大化的可能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

总部各职能部门方面,各部门紧紧围绕“降本增效、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通过科学有效的路径实现管理水平、管理效率明显优化提升。公司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运作,财务内控、内部审计更加有效,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物流仓储高标准运行,人事行政工作有条不紊,职能部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地板业务方面,受到国内总体大环境的影响,产业端和房地产的上下游仍然处于低迷的状态,消费端复苏迹象并不明显。企业的经营压力加大,回报能力面临巨大的考验。基于实际的经营环境,我们强化了稳定性和安全性的策略,同时深刻反思如何实现稳定增长的底线目标。地板业务会坚定不移走差异化路线,保持菲林格尔在产品设计、全球优质供应链、卓越品质、服务专业化等方面的高端品牌和领先地位,维护菲林格尔在专业领域隐形冠军的地位。

家居业务方面,随着产品品类的不断丰富,销售渠道的不断完善,整个团队正努力实现“发展--追赶—超越”,组织团队专业化薄弱和系统化能力造成的发展障碍和业务瓶颈的问题正逐步改善,无论是内外部的伙伴的协同,产品的成熟性,供应链的效率以及前后端一体化的业务流程都有明显的进步,总体发展稳步向好。

江苏菲林格尔方面,一期整体项目投资和基础建设接近尾声,现阶段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整体发展状况符合预期。随着厂房基础建设、设备安装调试陆续完工和根据宏观环境和形势的预判,目前需要尽可能的多元化尝试业务机会,以期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能够抢占先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80,899,780.88192,685,337.52-6.12%
营业成本163,432,552.34163,843,414.43-0.25%
销售费用17,040,222.9218,690,631.67-8.83%
管理费用16,616,442.4218,471,112.23-10.04%
财务费用-5,892,523.18-8,181,419.5827.98%
研发费用10,491,102.688,939,752.3617.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58,800.62-33,288,361.6331.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646,811.91-48,041,487.73-325.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9,048,699.3163,830,190.27133.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3年上半年应交税金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银行理财投资金额大于赎回金额以及增加固定资产投资金额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 明
货币资金125,027,394.508.37203,249,935.1614.38-38.49主要系 本期销 售收入 减少以 及理财 投资金 额增加 所致
交易性金融 资产50,290,000.003.3720,038,000.001.42150.97主要系 本期购 买的理 财产品 增加
应收款项17,878,447.021.2026,861,906.961.90-33.44主要系 收回到 账期应 收账款 所致
其他应收款4,140,925.290.282,496,152.780.1865.89主要系 应收的 押金保 证金增 加所致
存货138,558,007.219.28161,600,457.7911.43-14.26 
合同资产      
投资性房地 产3,882,674.870.264,065,476.870.29-4.50 
长期股权投      
      
固定资产303,279,998.6420.31296,229,601.1320.962.38 
在建工程247,379,651.5416.56175,084,186.8912.3941.29主要系 子公司 在建工 程投资 增加所 致
使用权资产      
其他非流动 资产57,662,696.693.8622,785,144.011.61153.07主要系 本期购 置资产 预付款 增加所 致
短期借款50,037,916.663.350.000.00100.00主要系 银行短 期借款 增加所 致
应付票据3,806,436.240.259,562,527.840.68-60.19主要系 上半年 到期的 承兑较 多所致
合同负债45,720,324.193.0652,508,289.933.71-12.93 
应付职工薪 酬7,573,793.030.5111,044,590.930.78-31.43主要系 本期支 付前期 年终奖 所致
应交税费1,725,501.190.124,578,907.930.32-62.32主要系 本期业 务量减 少,利润 减少,需 缴纳增 值税、企 业所得 税减少 所致
其他应付款93,570,396.116.27141,630,185.2310.02-33.93主要系 上期预 提费用 本期核 销所致
长期借款129,243,129.698.650.000.00100.00主要系 新增子 公司长 期借款 所致
租赁负债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履约保证金956,983.11保证金
合计956,983.11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现有对外股权投资包括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一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两个产业基金。

2023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投资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包含该基金的出资进展、股东信息变更等情况,具体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控股子公司投资基建预算的议案》,
同意将“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地板、木门及生态板新建用房项目”的投资金额总预算(含税价)由调整前的2亿元,调整为2.7亿元,
具体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追加控股子公司投资基建预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截至
报告期末,该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对外投资私募基金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主要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主营业务 收入主营业务 利润
菲林 格尔 木业 (上 海) 有限 公司一般项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地板销售; 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 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 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 器修理;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5,000.00104,762,907.06-11,487,546.90-6,957,331.68155,861,9 39.23-71,260. 19
上海 菲林 格尔 企业 发展 有限 公司企业管理咨询,从事新材料科技、环保科技、新能源科技、 智能科技、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室内环境治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酒店管理,会务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建筑材料、木材、木制品的批发、零售, 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水电安装,物业管理,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000.00144,702.38144,678.38-9.750.000.00
菲林 格尔 家居 科技 (江 苏)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居用 品制造;家具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 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4,081.6,3 27万美元339,355,789.65147,255,581.22-2,461,427.670.000.00
有限 公司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地板制造;地板销售;木材加工; 软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软木制品销售;建筑 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 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厨具卫 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菲林 格尔 智能 家居 (上 海) 有限 公司一般项目:家居用品制造;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门 窗制造加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用电器制造;建筑装 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机械电气 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智能家庭 消费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 家具零配件销售;门窗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 售;灯具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 净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 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智能家庭 消费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厨具卫具及 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 用电器修理;家用电器研发;五金产品研发;装卸搬运;专 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5,000.0028,295,243.274,915,800.54-4,291,281.0021,624,29 9.692,211,29 2.69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
(1)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
木地板作为房屋地面装修材料,其市场需求易受房地产市场周期性波动影响。近年来国家为抑制投机性房地产需求,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叠加超预期因素等影响,致使我国房地产行业受到较大影响。虽然近期部分地方政府又陆续出台了一些刺激房地产的政策,房地产市场有回暖迹象,但刺激效果仍有待市场验证,如果未来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将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木地板行业内生产企业众多,行业竞争压力较大,优势品牌市场占有率偏低。虽然公司已经建立起了全国性的营销网络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但如果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使得公司不能继续维持或提升现有市场地位,或者市场竞争使公司增加额外营销费用支出,将导致公司产品利润率下降,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3)互联网对传统营销模式的替代性风险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发展突飞猛进,通过电子商务进行的交易活动不断增长,互联网的发展不断冲击传统商业模式。虽然电商模式存在用户体验差、配送时滞、售后服务不及时等先天不足,但O2O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的融合,有效弥补了上述不足。如果公司不积极适应最新互联网趋势并及时调整自身经营模式,其传统营销模式有被互联网营销替代的风险。

(4)大理石、瓷砖、PVC等替代品的竞争风险
木地板、大理石、瓷砖及PVC地板同属于目前主流的地面装饰材料,相互间存在竞争和替代关系。大理石属于天然材质,纹理天然但价格较为昂贵;瓷砖的装饰图案类型丰富、价格弹性大,适合各类装饰风格和装修预算,PVC 地板价格相对低廉、防水耐磨。木地板在卧室、客厅及中高端咖啡店、办公室铺装较多,大理石一般在中高端楼盘铺装较多,瓷砖与PVC地板在厨房、淋浴房、阳台、客厅及办公场所铺装较多。虽然木地板、大理石、瓷砖及PVC地板等装饰材料各有优劣,且可共存于同一房间,但相互间仍有竞争关系,木地板存在被大理石、瓷砖及PVC地板等其他地面装饰材料替代的风险。

2、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木地板的主要原材料为高密度纤维板和胶合板,对公司主营成本影响较大。高密度纤维板和胶合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速生小径木材或枝桠材。近年来,由于上游速生林及基材产能扩张较快,高密度纤维板和胶合板供应充足,价格较为平稳,但并不排除由于自然灾害及气候影响、基材行业产能收缩、加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导致高密度纤维板和胶合板价格上涨的可能性。若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

(2)品牌管理风险
木地板属于消费品,品牌知名度对于企业有较高价值。品牌知名度的建立和维护需要较高成本和较长时间的投入。菲林格尔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促进了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但同时也导致公司对品牌的依赖度越来越大。虽然菲林格尔目前的品牌知名度较高,且其产品设计、质量和售后服务获得消费者认可,但产品更新速度的加快、互联网对品牌营销的变革和消费者消费心理的变化,都对公司的品牌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如果公司不能根据上述趋势持续提升品牌形象,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3)渠道控制风险
公司目前采用代理商销售模式,该模式有利于公司节约建设销售网络成本,提高全国布点效率,增强对全国市场的渗透力,且主要代理商均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当前代理商数量较少,但规模较大,且地区分布相对分散,增加了公司销售渠道管理的难度,如果个别代理商违反公司的规定,将对公司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属于林产品加工行业,木地板生产的原材料基材、浸渍纸等为易燃物,加工过程中也会培训、购买了先进的除尘设备及财产保险,报告期内从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但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仍不排除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公司存在安全生产风险。

3、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公司于201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自当年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有效期为3年。公司于2016年、2019、202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复审,依旧可以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有效期为 3年。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提出复审申请,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如果公司未来没能持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则将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从而给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
由于木地板产品属于大众消费品,存在产品更新换代快、消费热点转换快、市场竞争激烈等行业特征,因此公司木地板产成品及对应的原材料备货如出现库存规模管控不当,则可能会面临无法适应市场新的消费需求而出现销售不畅甚至产品销售亏损。

4、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福如及其一致行动人丁佳磊通过香港亚太、新发展集团、申茂仓储、多坤建筑合计持有公司44.56%股份,虽然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得到有效运行,但丁福如仍可能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表决权,对公司重大经营、财务决策实施不当影响,从而可能会使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5、环保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进一步强化以及政策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环境监管压力, 公司目前能够确保按照最新、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实现生产经营各环节达标排放和高效运行。如国家要求进一步严格,将面临进一步增加环保投入带来额外投资和成本以及整改不及时接到行政处罚的可能,将会对公司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会议决议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3年5月22日www.sse.com.cn2023年5月23日审议通过: 一、 关于<2022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二、 关于<2022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三、 关于<2022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的议案 四、 关于<2022 年财 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五、 关于<2022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六、 关于2022年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七、 关于2023年财务 预算的议案 八、 关于续聘2023年 年度会计审计机 构的议案 九、 关于2023年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十、 关于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的议案 十一、 关于 2023 年 年度担保计划的 议案 十二、 关于以闲置 自有资金投资金 融产品的议案 十三、 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十四、 关于修改<董 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十五、 关于修改<监 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十六、 关于董事辞 职及更换董事的
    议案(吕啸)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李明宝董事离任
吕啸董事选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更换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 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的行业,公司采用德国成熟的木制品循环再利用工艺,对木地板在生产过程中切割铣型工序产生的少许木粉,通过粉尘处理系统回收利用,不会产生污染。公司历来重视环境保护,严格按国家标准实施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且已通过莱茵ISO9001质量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FSC、日本F☆☆☆☆等诸多国际体系认证。同时,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弃物进行了处理(例如废活性炭、废油漆等)。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复合实木地板、板式家具制品设计及生产等范围内的能源管理体系的相关规范标准执行生产作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未涉及任何环境保护纠纷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处罚记录,未发生任何环保事故。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公司设有专门的的废气收集设施和废气采样检测平台,并每年聘请外部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日常生产作业产生的废气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废油漆等固体废弃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使用与第三方合作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的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尽可能减少生产各环节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环境污染。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 及期限是否有履行 期限是否及时 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公司股东德国 菲林格尔、香 港亚太、新发 展集团、申茂 仓储及多坤建 筑公司股东德国菲林格尔、香港亚太、新发 展集团、申茂仓储及多坤建筑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诺: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在 此期间新增的股份)。2、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 持有公司股票的前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 发行前企业持有股份总数50%。4、本企业 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自公司股 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 六个月及 以后不适用不适用
   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5、 本企业现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 何权属纠纷。6、本企业不因任何原因而 放弃履行此承诺。     
 股份限售公司董事 Jürgen V?hringer、丁 福如、Thomas V?hringer、丁 佳磊、何伟昌公司董事Jürgen V?hringer、丁福如、 Thomas V?hringer、丁佳磊、何伟昌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如果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以下统 称“所持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 股份的前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任职或具有 公司董事、监事资格期间,每年转让本承 诺人所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本公司股 份的总数的25%。4、本承诺人离职或丧失 公司董事、监事资格6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5、本承诺人不因任何原自公司股 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 及以后不适用不适用
   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股份限售公司实际控制 人丁福如公司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的承诺: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 增的股份)。2、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本人因发行人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也应计 入数量并遵守前述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 及/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 意见,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 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 执行。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 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 交所的规则办理。3、本人现时直接或间 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纠 纷。自公司股 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 六个月及 以后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 竞争公司实际控制 人丁福如公司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已就避免与股份 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事项作出承诺并出 具《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与上海菲林格尔 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具体如下:1、本承诺人目前没有、 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2、对于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控 股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 以及本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 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 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 进行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并愿意对违反上 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3、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 人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 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解决关联 交易公司法人股东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披露的关联交 易以外,本企业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 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 属企业”)与菲林格尔之间现时不存在其 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 在本企业作为菲林格尔股东期间,本企业 及本企业的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关联 法人(以下统称为“本企业及关联方”, 具体范围参照现行有效的《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 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确定)将 尽量避免、减少与菲林格尔发生关联交 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 法避免的,本企业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 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本企业及关联方将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公 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3、本 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 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人向本企业及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4、本企业承诺不利用菲林格尔的股 东地位,损害菲林格尔及其股东的合法利 益。5、承诺本企业及关联方目前没有、 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菲林格尔及 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 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 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6、对于由本承诺人直接和间 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 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 等)以及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证 该等企业履行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 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菲林格尔进行 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菲 林格尔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 任。     
 其他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未履行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赔偿相关 损失。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实际控制 人丁福如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如未履 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同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出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交股东大会审议;(2)如果因未履行相 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 暂不发放该未履行承诺事项起当年及以 后年度的现金分红,同时公司停止发放薪 酬,直至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履行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 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其他公司实际控制 人丁福如公司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已就社会保险问 题做出承诺并出具《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 保险问题的承诺函》,具体如下:本人作 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菲林格尔”)的实际控制人, 针对上海的社会保险问题承诺如下:若应 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上海菲林格尔需 为职工补缴2015年之前的社会保险,或 因上海菲林格尔2015之前未缴纳社会保 险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将由本人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实际控制 人丁福如公司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已就住房公积金 问题做出承诺并出具《实际控制人关于住 房公积金问题的承诺函》,具体如下:本 人作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菲林格尔”)的实际控 制人,针对上海菲林格尔的住房公积金问 题承诺如下: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 定,上海菲林格尔需为职工补缴2015年 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或因上海菲林格尔 2015年之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 何罚款或损失,将由本人承担全部赔偿责 任。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实际控制 人丁福如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1)不越 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2)不侵占公司 利益;(3)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 措施。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如未履 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同时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提出补充 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持有公司股 票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暂不发 放该未履行承诺事项起当年及以后年度 的现金分红,同时将停止对在公司领取薪 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 酬,直至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履行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 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 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 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 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 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 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其他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丁 福如及其一致 行动人增持主体承诺:丁福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律法规规定 的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22年4 月29日起 6个月内 及增持后 法律法规 规定的期 限内不适用不适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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