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派林生物(000403):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21:22:43 中财网
原标题:派林生物: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3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派林生物股票代码00040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双林生物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玉林邹叶丹 
办公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 48号华都汇 7号综合楼 27楼  
电话0759-293121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709,071,800.34991,052,056.37-28.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3,137,171.51221,005,894.53-3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104,222,388.72191,856,661.41-45.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56,384,423.12228,241,860.95-31.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580.3026-35.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580.3024-35.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7%3.43%-1.3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8,087,290,606.547,982,324,465.771.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938,535,011.906,867,524,210.961.0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1,23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况 
     股份 状态数量
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国有法人20.99%153,752,812 质押153,752,812
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0.97%80,381,12840,190,564质押33,210,000
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4.67%34,217,201 质押34,217,201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高毅邻山 1号远望基金境内非国有 法人4.30%31,500,000   
宁波国君源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君泓源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2.98%21,808,400   
西藏浙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2.02%14,793,72714,793,727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美好海德薇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 法人1.86%13,600,000   
哈尔滨兰香生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57%11,516,77711,458,389  
杨莉境内自然人1.44%10,529,17210,521,879  
杨峰境内自然人1.42%10,399,1728,014,58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东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兰香生物技术咨询 有限公司、杨峰、杨莉、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美好 海德薇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26%。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023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浙民投天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民投天弘”)、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民投”)已与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英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浙民投天弘、浙民投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20.99%股权转让给胜帮英豪。同时,浙民投全资子公司西藏浙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岩投资”)与胜帮英豪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浙岩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0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胜帮英豪。若上述交易全部顺利实施完成,胜帮英豪将控制公司23.01%股份的表决权。

2023年5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登记书》,浙民投天弘、浙民投已将其所持派林生物 153,752,812股股份(占派林生物总股本的 20.99%)过户至胜帮英豪。此外,胜帮英豪已按照其与浙民投、浙民投天弘共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价款,浙岩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0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胜帮英豪的委托期限已生效,该表决权委托有效期至浙岩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表决权委托之日为止(以孰早发生为准)。上述交易已实施完毕,胜帮英豪已实际控制公司23.01%股份的表决权,胜帮英豪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未来待胜帮英豪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且控制的董事会席位半数以上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胜帮英豪,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 2023年 3月 1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与新疆德源战略合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按照公司与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德源”)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新疆德源需于 2023年 3月 10日前向公司归还不低于伍仟万元的借款本金,受多方因素影响新疆德源暂无法支付应偿还款项。为保障双方合作顺利,新疆德源同意按照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执行,新疆德源同意双方合作期限顺延一个合作年度。

2、公司于 2023年 3月 22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民投天弘、浙民投已与胜帮英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浙民投天弘、浙民投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 20.99%股权转让给胜帮英豪。

同时,浙民投全资子公司浙岩投资与胜帮英豪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浙岩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0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胜帮英豪。2023年 5月 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登记书》,浙民投天弘、浙民投已将其所持派林生物 153,752,812股股份(占派林生物总股本的 20.99%)过户至胜帮英豪。此外,胜帮英豪已按照其与浙民投、浙民投天弘共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价款,浙岩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 2.0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胜帮英豪的委托期限已生效,该表决权委托有效期至浙岩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表决权委托之日为止(以孰早发生为准)。上述交易已实施完毕,胜帮英豪已实际控制公司 23.01%股份的表决权,胜帮英豪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3、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收到人纤维蛋白原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与注册现场核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双林”)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的《药审中心关于启动人纤维蛋白原临床试验数据核查的通知》和《药审中心关于启动人纤维蛋白原注册现场核查的通知》,药审中心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广东双林申报注册的人纤维蛋白原(受理号:CXSS2300008)启动药品注册核查(临床)和药品注册核查(药学),上述现场核查已顺利通过。

4、公司于 2023年 5月 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海外市场法规注册出口贸易签订独家许可和供应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巴西最大的药品生产、配送及零售业巨头之一的 Hypera Pharma旗下制药板块子公司 BRAINFARMA INDúSTRIA QUíMICA E FARMACêUTICA S.A.与广东双林签订了《独家许可和供应协议》。

5、公司于 2023年 5月 18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获得人凝血酶原复合物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签发的人凝血酶原复合物《药品注册证书》,本次获得人凝血酶原复合物《药品注册证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原料血浆综合利用率。

6、公司于 2023年 5月 25日发布了《关于龙江县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和甘南县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获得单采血浆许可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斯菲科”)下属龙江县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和甘南县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签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上述两家单采血浆站自取得《单采血浆许可证》之日起可正式采浆。

7、公司于 2023年 8月 8日发布了《关于巴彦县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获得单采血浆许可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全资子公司派斯菲科下属巴彦县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签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巴彦单采血浆站自取得《单采血浆许可证》之日起可正式采浆。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付绍兰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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