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国新健康(000503):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03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公告编号:2023-51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国新关于本次发行有关事项的批复。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3年2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全面 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以及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在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5月5日,公司对《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更新并公开披露;后续,公司会 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对补充、修订后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披露。 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29日、2022年12月16日、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18日、2023年5月6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7日和2023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海协与中国联合数据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3月7日,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海协”)与中国联合健康医疗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联合数据”)签署了《信息化平台系统软件开发合同补充协议书》,对原合同中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CA服 务等内容进行调整。根据采购内容调整情况,合同总价格由13,082,300元调整为12,432,3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海协与中国联合数据签署〈信息化平台系统软件开发合同 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 3、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事项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综合性改革,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事项 公司于2018年6月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其中包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李志等45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京颐科技99.3267%股份。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2019年3月17日,公司向京颐科技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李 志支付诚意金人民币5,000万元,李志将促使京颐科技全体股东全力配合完成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工作,并将其持有的 9,686,947股京颐科技股份质押给公司,占京颐科技总股份比例为10%,作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提供的质押担保。后续, 公司陆续收到李志方面归还的诚意金及违约金利息人民币5,100万元。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李志方面归还的诚意金所产生的违约金及相应利息人民币655.65万元,双方债权债务结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37)。 5、全资子公司浙江国新有限与浙江海虹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国新有限拟与浙江海虹签署《租赁合同》,浙江国新有限承租浙江海虹的房屋,租期两年,合 同金额为 1,174,768.56 元/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国新有限与浙江海虹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36)。 6、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事项 2023年7月19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减少的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907,215,204元变更为906,413,20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