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002606):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3-046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 陈灵敏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93,75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021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灵敏女士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98,7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0225%)。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李军先生、陈灵敏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应当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李军先生及陈灵敏女士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李军先生、陈灵敏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军先生、陈灵敏女士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李军先生、陈灵敏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李军先生、陈灵敏女士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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