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睿能科技(603933):睿能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6:32:38 中财网
原标题:睿能科技:睿能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33 公司简称:睿能科技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睿能科技603933
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7万股,并于2017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蓝李春苏宁谊
电话0591-882672880591-88267288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 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 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273,429,907.782,107,915,277.617.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82,680,038.971,241,308,065.353.3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955,855,321.301,091,355,309.91-1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14,020.0240,419,124.579.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277,569.0034,411,124.5011.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296,817.43-109,379,710.89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03.55减少0.0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270.19489.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270.19489.19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7,17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睿能实业有限公司境外法人64.32135,394,73600
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4.529,525,26400
石日超境内自然人0.761,600,00000
UBS AG其他0.17358,426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17353,52200
吴桢境内自然人0.16341,6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15322,51200
陈福良境内自然人0.15316,60000
赵健民境外自然人0.14300,000180,0000
张国利境内自然人0.14300,000180,0000
张香玉境内自然人0.14300,00018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①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通过香港瑞捷间接持有睿能实业 100%的股权,通过 健坤投资间接持有平潭捷润 21.73%的财产份额;②公司股东睿能实业和平潭 捷润分别持有公司 64.32%和 4.52%的股权;③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通过持 有睿能实业和平潭捷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37,464,283股,占65.30%的 股权;④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通过 持有平潭捷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5,387,119股;⑤上述股东中赵健民先 生、张国利先生、张香玉女士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⑥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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