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九牧王(601566):九牧王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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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7:06:4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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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九牧王:九牧王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566 公司简称:九牧王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九牧王 | 601566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 总资产 | 561,638.98 | 567,195.37 | -0.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 383,108.02 | 376,023.81 | 1.88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 营业收入 | 140,055.81 | 128,670.96 | 8.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9,241.94 | -5,999.36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13,833.42 | 5,060.82 | 173.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3,871.39 | 1,309.66 | 1,722.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2.42 | -1.53 | 增加3.95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16 | -0.10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0.16 | -0.10 | 不适用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223 | |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
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 | 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53.73 | 308,768,140 | | 无 | | 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4.81 | 27,650,000 | | 质押 | 2,960,000 | 泉州市睿智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3.38 | 19,450,000 | | 质押 | 18,850,000 | 泉州市铂锐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3.3 | 18,950,000 | | 质押 | 13,000,000 | 智立方(泉州)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2.53 | 14,550,000 | | 质押 | 10,000,000 | 兴证证券资管-兴业银
行-兴证资管鑫众76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93 | 11,079,713 | | 未知 | | 陈培泉 | 境内自然人 | 1.86 | 10,700,000 | | 无 | | 瑞银资产管理(新加坡
有限公司-瑞银卢森堡
投资SICAV | 其他 | 1.65 | 9,459,490 | | 未知 | | 吴晓滨 | 境内自然人 | 1.34 | 7,687,554 | | 未知 | | 陈美箸 | 境内自然人 | 1.31 | 7,500,000 |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金盾、泉
州市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加贫及泉州市
铂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加芽为兄弟关系;陈
金盾、陈加贫、陈加芽与智立方(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 | | | | | |
| 司实际控制人陈美箸为兄妹关系;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聪颖为陈金盾的妹夫,为陈加贫、陈
加芽、陈美箸的姐夫;陈培泉为陈加贫之子。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情况。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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