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泰坦股份(003036):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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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8:16:3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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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泰坦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简称:泰坦股份
股票代码:003036
二〇二三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宥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孟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小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 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泰坦股份、本公司或公司 | 指 |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泰坦科技 | 指 | 新昌县泰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泰坦投资 | 指 | 绍兴泰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融泰投资 | 指 | 新昌县融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艾达斯 | 指 | 新昌县艾达斯染整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阿克苏普美 | 指 | 阿克苏普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融君科技 | 指 | 浙江融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乐擎智能 | 指 | 乐擎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鑫丰泰 | 指 | 新昌县鑫丰泰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东夏纺机 | 指 | 浙江东夏纺机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纺织机械、纺机 | 指 | 将天然纤维或化学纤维加工成为纺织品所需要的各类
机械设备 |
转杯纺纱机 | 指 |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又称气流纺纱机,通过高速回转
的转杯及杯内负压完成纤维输送、凝聚、并合、倍捻
成纱的一种新型纺纱设备,由多个纺纱单元联接组合
而成 |
剑杆织机 | 指 |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以剑杆和剑头组成引纬器进行引
纬的织造机械 |
倍捻机 | 指 |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锭子每一转给纱线加上两个捻回
的一种倍捻设备,由多个倍捻锭子组合而成,倍捻效
率比传统倍捻设备成倍提高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 1月 1日-2023年 6月 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 6月 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泰坦股份 | 股票代码 | 003036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泰坦股份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hejiang Taitan Co.,Ltd.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宥融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701,872,591.59 | 822,808,877.07 | -14.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1,483,546.50 | 60,910,669.55 | 17.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 66,177,841.59 | 55,193,214.02 | 19.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5,781,821.78 | 115,490,072.27 | 69.5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28 | 17.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28 | 17.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3% | 5.20% | 0.33%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604,094,944.63 | 2,426,457,825.40 | 7.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00,532,641.02 | 1,262,140,832.93 | 3.04%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金 额 | 说 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535,763.73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43,697.88 | |
债务重组损益 | -337,0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40,904.4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85,673.6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1,953.2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33,307.1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30,678.74 | |
合计 | 5,305,704.9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致力于高端纺织机械装备的研发和制造,不断研发高速化、自动化、智能化的高端纺机。公司自主研制出化纤、
真丝倍捻机,填补了国内空白,目前已形成高速织造设备、智能纺纱设备、新型加捻设备、自动络筒设备等 20多个品种,
拥有 15项国家级科技成果和 150余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主要设备性能指标已达到国际同类设备先进水平,为国内高
端纺织机械制造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可分为常规专用件采购、定制化外协专用件采购和委托加工三种,具体情况如下: (1)常规专用件采购
常规专用件采购是指市场可以充分提供的,企业提出性能需求后即可以市场价格采购的专用件。常规专用件除包括
电控系统、轴承、电机及部分高端进口元器件外,还包括螺丝、螺母、钢材等。常规专用件主要由公司采购部负责采购,
常规专用件采购是公司的主要采购模式之一。
(2)定制化外协采购
定制化外协采购是指由公司提供技术图纸、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后,供应商自行购买材料,以“材料成本+加工费”作
为定价基础的定制化采购模式。定制化外协采购专用件一般由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技术图纸、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
商依据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切割、焊接、铸造等工序。公司主要通过这种方式采购箱体、壳体、轴类等定制化零部件。
在此模式下,公司保有关键工序和关键技术,相关供应商仅在单个零件的生产中发挥优势。上述采购一般由各事业部自
行采购完成。
(3)委托加工
公司委托加工指由公司提供主要材料,外发给供应商完成某个或几个工序后回公司用于继续生产,公司与供应商以
加工费进行结算的采购模式。公司委托加工的工序主要为部件的零星附属工序,不涉及关键工序和关键技术。公司委托
加工原因主要是该类工序需求量较小,价值不高,公司出于成本效益考虑将该类工序委托给供应商进行加工。公司对委
托加工供应商不存在依赖。
2、生产模式
公司按客户订单组织生产,生产过程包括研发设计、整机总装及检验检测等环节。各生产部按照销售部的订单要求,
根据技术研发中心的设计成果,组织安排各生产事业部进行生产。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研发方向包括技术设计、机
械设计和控制系统设计等方面。公司的产品生产按事业部制有序进行,公司生产部下设新型纺纱机械制造事业部、剑杆
织机制造事业部、加捻机械制造事业部、自动络筒机制造事业部及喷气织机制造事业部,各事业部负责相应产品的整机
总装和检验检测。
公司主要产品为纺织机械产品,客户可自主选择设备的配置。公司可根据客户要求采购不同质量、产地的零部件进
行装配,以满足客户的差异化购机需求。配置定制化选择、研发设计、零部件及原材料品质控制、整套设备总装、专业
调试和产品质量检验共同构成了生产过程的核心环节。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其中直销分为向客户直接直销和代理直销。公司境内销售主要采用直接直
销方式,境外销售主要采用代理直销方式,代理直销客户主要分布在印度和土耳其等。代理直销方式下,客户资源和售
后服务由当地代理商负责提供,公司直接向最终客户销售商品并收取货款,同时按合同向代理商支付佣金。经销模式即
公司与经销商签订买卖合同,形成买断式销售,经销收入较少,客户群体以境外为主。
(三)行业格局及发展趋势
1、纺织机械行业竞争格局
全球纺织机械的研发、生产地主要集中在欧洲和亚洲。欧洲纺织机械产量较大,主要以德国、意大利、瑞士等国为
主,亚洲是以日本、中国为主。从技术水平来看,德国、日本、意大利、瑞士等国为研制纺织机械的传统强国。随着中
国设备制造水平的迅速提升,中国在全球纺织机械的生产制造与销售中占据愈加重要的地位。纺织机械是中国纺织工业
转变与革新的基础,是使中国纺织工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的关键,是中国从纺织大国发展为纺织强国的重
要基石。
2、纺织机械行业发展趋势
当前全球纺织机械行业聚焦于科技创新和新技术的推广,纺织机械的电子数控技术、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
高端配件制造技术及在线控制技术等均得到了大幅提高,整个行业呈现高速化、高效化、用工少和低能耗的发展趋势。
全球纺织产业经历了由欧美向亚洲、拉美的迁移过程,在亚洲内部也经历了从日韩向中国再向东南亚、南亚、中亚
的逐步扩散进程。产业转移必然伴随着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投入,有望带来地区纺织机械新增购置需求增长空间,这为我
国纺机出口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遇。
(四)公司的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
在全球纺织机械市场,占据全球领先地位的纺织机械设备制造商主要来自德国、日本、瑞士、意大利、比利时、中
国等国。由于纺织机械细分产品类型非常多,各企业在不同细分领域拥有自己的优势产品。
公司优势产品主要包括纺纱设备、织造设备及纺织纱线等产品,其中纺纱设备主要包括转杯纺纱机、倍捻机、自动
络筒机等产品,织造设备主要包括剑杆织机、喷气织机等产品,产品性能高,品牌声誉好, 多项主导产品居国内同类产
品排头兵地位。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创新优势
技术创新是公司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公司坚持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的研发方向,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
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研发的主要产品技术性能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并形成了规模化销售,实现了“进口替代”并
走向全球市场。
纺织机械对技术水平和精度要求很高。首先,公司通过研制过程中的硬件支持和软件模拟,有效提高产品的精密度、
稳定性和可靠性;其次,公司建立了由研究院、五大事业部技术科、生产车间技术小组联合组成的三级技术创新开发体
系并同时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校进行技术合作和行业间的技术交流,曾承担国家发改委“国家新型纺织机械重大技术装备”
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高档数字化纺织装备研发与产业化”等项目。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积累,公司目前拥有国内专利 150余项(2023年上半年度获取发明专利授权 2项、实用新型
专利授权 2项),掌握了“织机传动机构”、“电子行星绞边装置的交流伺服电机控制电路”、“大扭矩寻纬装置”、
“织机变速织造技术”及“槽筒制造技术”等众多关键技术,自主创新的技术优势明显。
(二)市场规模优势
公司深耕高端纺织装备制造市场,助力纺织业打造智能工厂,产品以进口替代为主。公司拥有一支深谙行业动态的
成熟管理团队,能够以前瞻视角把握市场需求,快速布局新产品研发,并转化成市场领先优势。公司注重以技术创新强
化产品研发优势,以产品研发、营销服务塑造品牌优势,公司产品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客户认同度高。“泰坦”牌商标
被评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公司的转杯纺纱机、高速剑杆织机等各类纺机产品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并在行业内树立了
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了品牌的竞争力。
(三)人才优势
纺织机械涉及光、机、电、液、气等多个专业,需要熟悉机械设计、机械制造、纺织工艺、自动化控制等专业技术
的复合型人才。同时,研发人员的数量和研发能力决定了产品的开发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营销人员在了解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同时,还需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才能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满足其需要。
公司经过长期的筛选和培养,不仅拥有了一批熟练的生产人员、经验丰富的技术及研发人员、复合型的营销和售后
服务人员,而且还拥有一支深谙行业动态、专注高端纺机 20 余年的管理团队。
(四)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已通过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依据体系要求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
量、环保管理制度。公司对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实施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与控制,可高效保证产品质量
的可靠性。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机制和供应商管理体系。作为纺机整机生产厂家,公司贯彻“优中选优”、“一品多厂”的原则,
通过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保能力、工艺能力、财务保障和安环设施等进行综合测评,已经建立了一套从供应商选择、
定制、制作、检验和物流等完善的零部件选购供应体系,拥有一批质量好、技术稳定的长期合作伙伴。目前,公司与五
百余家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中包括法国史陶比尔、瑞士洛菲兄弟等国际知名纺织机械配件供应商。长期稳
定的供应商和优秀的品质性能为公司产品质量的可靠性提供了保障。
综上,公司产品优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铸就品牌,提升了公司的美誉度和行业内的知名度,为公司市场份额的进一
步扩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优势
公司持续推进“制造+服务”的战略转型,以营销中心为核心、各事业部为基础,建立了一支高效的营销和售后服务团
队,形成了以浙江为中心,向广东、山东等沿海地区辐射,并向全国发散的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
此外,公司建立了一支专业技术强、素质高、反应速度快的客服队伍,这奠定了为客户提供长期服务的基础。未来,
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加强营销与服务体系的建设,力求形成新的营销服务方式,打造先进的、更为完善的营销网络
系统,增强售前、售中、售后全流程服务能力,提高营销服务能力和水平,巩固和提高现有的市场地位。
(六)产业聚集区位优势
纺织机械生产工艺复杂、涉及的零部件种类和数量众多,单个企业一般无法完成全套产品的加工,需要大量对外采
购,整个过程涉及的供应商较多。公司所在地绍兴地区纺机企业及纺织企业众多,受此影响,周边产业配套齐全,给公
司采购带来了便利。为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公司对供应商和外购生产企业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公司
与上游供应商建立连续、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701,872,591.59 | 822,808,877.07 | -14.70% | |
营业成本 | 547,744,330.30 | 663,099,795.35 | -17.40% | |
销售费用 | 24,248,733.92 | 28,672,911.07 | -15.43% | |
管理费用 | 28,899,450.80 | 28,344,346.76 | 1.96% | |
财务费用 | -22,093,646.39 | -13,343,277.54 | -65.58% | 主要系本期公司持有
的货币资金较多,利
息收入比去年同期增
加。 |
所得税费用 | 15,395,470.88 | 11,744,779.26 | 31.08% | 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
毛利率有所升高,期
间费用同比下降较
多,使得利润总额同
比增加较多。 |
研发投入 | 22,563,120.53 | 19,669,210.70 | 14.7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95,781,821.78 | 115,490,072.27 | 69.52% | 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
同比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2,781,635.70 | 42,531,885.38 | -153.56% | 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
理财资金较多。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33,608,392.22 | -9,878,604.62 | 240.21% | 主要系本期进行了
2022年度利润分配,
且高于上年同期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金
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144,513,587.19 | 158,411,494.15 | -8.77% |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701,872,591.59 | 100% | 822,808,877.07 | 100% | -14.70% |
分行业 | | | | | |
纺织机械设备 | 551,027,653.66 | 78.51% | 652,998,633.50 | 79.36% | -15.62% |
其他 | 150,844,937.93 | 21.49% | 169,810,243.57 | 20.64% | -11.17% |
分产品 | | | | | |
纺纱设备 | 436,811,096.28 | 62.24% | 494,627,919.41 | 60.11% | -11.69% |
织造设备 | 114,216,557.38 | 16.27% | 158,370,714.09 | 19.25% | -27.88% |
物流自动化设备 | 5,940,142.34 | 0.85% | 10,339,457.61 | 1.26% | -42.55% |
纺织纱线 | 116,005,018.05 | 16.53% | 133,639,274.35 | 16.24% | -13.20% |
配件及其他 | 28,899,777.54 | 4.12% | 25,831,511.61 | 3.14% | 11.88% |
分地区 | | | | | |
境内 | 589,776,489.88 | 84.03% | 551,483,216.04 | 67.02% | 6.94% |
境外 | 112,096,101.71 | 15.97% | 271,325,661.03 | 32.98% | -58.69%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 | | | |
纺织机械设备 | 551,027,653.66 | 416,027,279.71 | 24.50% | -15.62% | -16.22% | 0.54% |
分产品 | | | | | | |
纺纱设备 | 436,811,096.28 | 326,793,866.27 | 25.19% | -11.69% | -12.21% | 0.45% |
织造设备 | 114,216,557.38 | 89,233,413.44 | 21.87% | -27.88% | -28.22% | 0.37% |
纺织纱线 | 116,005,018.05 | 115,693,859.99 | 0.27% | -13.20% | -12.08% | -1.26% |
分地区 | | | | | | |
境内 | 589,776,489.88 | 475,623,155.05 | 19.36% | 6.94% | 1.37% | 4.44% |
境外 | 112,096,101.71 | 72,121,175.26 | 35.66% | -58.69% | -62.81% | 7.1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1,077,250,187.62 | 41.37% | 866,687,464.96 | 35.72% | 5.65% | |
应收账款 | 473,527,872.20 | 18.18% | 509,435,702.15 | 21.00% | -2.82% | |
合同资产 | 4,509,043.40 | 0.17% | 4,299,103.03 | 0.18% | -0.01% | |
存货 | 263,568,580.34 | 10.12% | 261,279,449.84 | 10.77% | -0.65% | |
投资性房地产 | 11,628,826.78 | 0.45% | 11,844,827.20 | 0.49% | -0.04%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61,931.41 | 0.10% | 2,360,129.32 | 0.10% | 0.00% | |
固定资产 | 185,162,006.44 | 7.11% | 157,764,280.60 | 6.50% | 0.61% | |
在建工程 | 44,712,453.63 | 1.72% | 43,579,534.92 | 1.80% | -0.08% | |
使用权资产 | 4,266,521.28 | 0.16% | 4,447,440.88 | 0.18% | -0.02% | |
短期借款 | 16,000,000.00 | 0.61% | 16,300,000.00 | 0.67% | -0.06% | |
合同负债 | 102,589,622.95 | 3.94% | 120,064,374.92 | 4.95% | -1.01% | |
长期借款 | -- | -- | -- | -- | -- | |
租赁负债 | 5,394,287.57 | 0.21% | 5,267,595.15 | 0.22% | -0.01%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 本期
计提
的减
值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 | | | | | |
1.交易性
金融资产
(不含衍
生金融资
产) | 50,592,803.20 | 588,288.59 |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51,181,091.79 |
4.其他权
益工具投
资 | 44,623,833.68 | | 3,400,263.98 | | | | | 48,024,097.66 |
金融资产
小计 | 95,216,636.88 | 588,288.59 | 3,400,263.98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99,205,189.45 |
上述合计 | 95,216,636.88 | 588,288.59 | 3,400,263.98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99,205,189.45 |
金融负债 | 0.00 | | | | | |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52,265,078.39 | 承兑保证金和按揭保证金、部分定期存款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 | 303,291,427.99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 | 53,385,795.72 | 抵押借款 |
合计 | 608,942,302.10 |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
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
券
简
称 | 最初投资
成本 | 会计
计量
模式 | 期初账面
价值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
权益
的累
计公
允价
值变
动 | 本期
购买
金额 | 本
期
出
售
金
额 | 报
告
期
损
益 | 期末账面
价值 | 会计
核算
科目 | 资
金
来
源 |
境内
外股
票 | 601777 | 力
帆
科
技 | 501,483.85 | 公允
价值
计量 | 434,994.98 | -32,680.97 | | | | | 402,314.01 | 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 自
有
资
金 |
合计 | 501,483.85 | -- | 434,994.98 | -32,680.97 | 0.00 | 0.00 | 0.0
0 | 0.00 | 402,314.01 | -- | -- | | |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
年份 | 募集
方式 | 募集资
金总额 |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 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 |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总
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
2021 | 公开
发行 | 30,888 | 2,611.97 | 20,892.18 | 0 | 0 | 0.00% | 10,723.4 |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存放于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和
根据批准进行现
金管理,未来将
继续用于原承诺
投资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 0 |
合计 | -- | 30,888 | 2,611.97 | 20,892.18 | 0 | 0 | 0.00% | 10,723.4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8,8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107,493.50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2,772,506.50元。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08,921,822.03 元
(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为 107,233,988.32元。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
向 |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1、智能纺机
装备制造基地
建设项目 | 否 | 36,956.9 | 19,477.25 | 2,572.91 | 9,470.58 | 48.62% | 2023年
12月 31
日 | | 不适
用 | 否 |
2、营销网络
信息化平台项
目 | 否 | 3,998 | 800 | 39.06 | 810.85 | 100.00% | | | 不适
用 | 否 |
3、补充流动
资金 | 否 | 5,000 | 5,000 | | 5,000 | 100.00% | | | 不适
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 | 45,954.9 | 25,277.25 | 2,611.97 | 15,281.43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无 | | | | | | | | | | |
合计 | -- | 45,954.9 | 25,277.25 | 2,611.97 | 15,281.43 | -- | --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
达到计划进
度、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尚未完
工。由于杭绍台高速出口景观工程建设,政府要求公司募投项目相关厂房建设土地所涉区域进行重新规
划、退让,主要影响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原围墙的建设规划。公司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施工进度,经
过审慎评估,将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3年 12月,详见 2022 | | | | | | | | | |
(含“是否达
到预计效益”
选择“不适用”
的原因) | 年 4月 7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根据批准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
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无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公司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下游行业为纺织行业,纺织企业主要应用公司产品对棉、麻、毛纺、
化纤等原材料进行纺纱、织造。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与下游纺织行业的发展和景气状况有较强的联动性。
当前,纺织行业经营面临着宏观经济波动、原材料及劳动力成本上升、汇率波动和行业竞争加剧等风险的影响。虽
然纺织行业景气指数、纺织品服装内外销情况等数据表明纺织行业处于整体复苏阶段,若未来纺织行业人工成本持续上
升、国内市场开拓停滞及出口需求萎缩等不利情况发生,公司可能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公司海外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目前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产品已进入印度、土耳其、越南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近几年境外销售收入呈持续增长
趋势。未来几年内,公司将重点在印度、土耳其、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推广剑杆织机和转杯纺纱机产品,加大海外
市场拓展力度,逐步尝试在部分国家设立办事处以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
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公司的海外市场拓展将面临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变动和政商关系转向等不确
定性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海外市场拓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3、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供货周期导致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标准通用件、控制系统部件、非标准零部件、纺机专件、钢材及其他金属
材料等。钢材价格的波动会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进而加大公司的成本控制难度。由于公司销售订单的获取
与原材料采购难以完全保持同步,若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则不利于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进而可能
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虽然公司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管理,针对供应商的选
择及其供应产品质量的检验制定了相关制度,进行严格的规定和规范,但不排除出现供应商产品的质量和供货周期不能
达到公司要求的可能性,对公司最终产品的质量和生产周期造成负面影响。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
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5.05% | 2023年 03
月 06日 | 2023年 03
月 07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75.05% | 2023年 04
月 12日 | 2023年 04
月 13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2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买方信贷业务及融
资租赁业务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8、审
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离职及补选独立董
事的议案》;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 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 型 | 日 期 | 原 因 |
王 瑾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 04月 12日 | 六年任期届满离任 |
冯根尧 | 独立董事 | 聘任 | 2023年 04月 12日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提名,通过资格审
核,董事会同意聘任
冯根尧先生为公司独
立董事。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实际控制
人陈其
新、陈宥
融 | 关于股份锁
定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
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
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3、本人在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申报
离职 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2021年 01
月 28日 | 60个月 | 履行中 |
| 控股股东
泰坦投
资、股东
融泰投资 | 关于股份锁
定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
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
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 2021年 01
月 28日 | 60个月 | 履行中 |
| 赵略、吕
慧莲、车 | 关于股份锁
定及减持意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 | 2021年 01
月 28日 | 36个月 | 履行中 |
| 达明、吕
志新、潘
晓霄 | 向的承诺 |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
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
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3、本人在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申报
离职 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 | |
| 于克、张
国东、张
明法 | 关于股份锁
定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3、申报离职 6个月后的 12个月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 | 2021年 01
月 28日 | 12个月 | 履行中 |
| 王亚萍、
赵拓 | 关于股份锁
定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和赵略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公司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3、本人在赵略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
不因赵略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免除上述
承诺的履行。若赵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 2021年 01
月 28日 | 36个月 | 履行中 |
| | | 在赵略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在赵略申报离
职 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本人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 | |
| 泰坦股
份、泰坦
投资、公
司董事
(不含独
立董
事)、高
级管理人
员陈其
新、赵
略、陈宥
融、吕慧
莲、车达
明、潘晓
霄、吕志
新 | IPO稳定股
价承诺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
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
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
整,下同),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
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
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前提
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
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
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
认可的方式。(二)稳定股价措施启动程
序: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5个交易日内制
订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
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
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
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
况予以公告。(三)稳定股价方案的重启与
终止情形:在公司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
间内,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已
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自股价稳定
方案公告之日起 3个月内股价稳定方案终止
的条件仍未能实现,或出现稳定股价措施终
止后如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情
况,则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但如启动条
件在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增持计划后 3个月内再次发
生的,则免除上述人员的增持义务,公司直
接采取回购股份及其他措施稳定股价。在公
司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内或者重新启
动稳定股价措施期间,若继续回购或增持公
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
诺履行完毕,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四)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和承诺约束措施: | 2021年 01
月 28日 | 36个月 | 履行中 |
| | | 1、公司回购股票。发行人承诺:在触发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后 5个交易日内,公
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
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等因素
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启动股份回购并制定股份
回购计划,并在 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
会,对股份回购计划中有关回购股份的数
量、价格、方式、权限及终止条件等进行审
议,在形成决议后及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
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
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
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回购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
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若公司董事会未履行相关
公告义务、未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将暂停向未履行承诺的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
履行相关承诺为止。公司全体董事同时承
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
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相关
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泰坦投资同时
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
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相
关决议投赞成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泰坦投资承诺:将在触
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5个交易日
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
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公司公告之日
起 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价格原则
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增持金额累计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
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的二分之一(税后),公
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
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公司控股股东泰坦投资未能履行稳定公司
股价的承诺,则公司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或
应当公告之日起 3个月届满后扣减对公司控
股股东泰坦投资的现金分红(税后),直至
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上
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取得的现金分红(税
后),该等扣减金额归公司所有;如因其未
履行上述股份增持义务造成公司、投资者损
失的,泰坦投资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 | | | |
| | | 失。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
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公司
公告之日起 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
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该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
度从公司实际领取薪酬(税后)总额的三分
之一,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
出售所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行为
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
于未来新聘的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或直接或间
接获取现金分红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未
来新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
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
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如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
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
或应当公告之日起 3个月届满后扣减相关当
事人每月薪酬(税后)的三分之一,直至累
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上一
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取得薪酬(税后)总额的
三分之一,该等扣减金额归公司所有;如因
其未履行上述股份增持义务造成公司、投资
者损失的,该等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 | | | |
| 泰坦股份 | 对公司 IPO
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
的措施及承
诺 | (一)发行人的相关承诺:为填补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
回报减少,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采
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
努力减少因本次发行及上市造成的每股收益
摊薄的影响,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具体措
施如下:1、坚持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公司将在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积
累、巩固目前技术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
大研发投入、壮大研发队伍,通过不断的技
术创新,积极发展转杯纺纱机和高速剑杆织
机,重点研发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智能化
的新一代高端纺织机械,将公司打造成为纺
织设备国际主流供应商。在坚持技术创新,
拓展产品、客户、市场外延的同时,公司着
眼于客户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实现大众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 市场与细分市场的兼顾。通过坚持技术创新
和加快业务拓展,公司努力巩固和提升市场
地位与竞争能力,增强客户粘性,强化公司
议价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2、进一
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坚持现有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公司将推
行更加全面的精细化管理措施,通过认真梳
理生产、经营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降低各个
环节之间的协调成本和能源、资源消耗,通
过挖潜改造,进一步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
用。通过优化资本结构,综合运用多种融资
手段,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此外,公司
将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薪酬和激励机制,
通过外部招聘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实
现人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最大限
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
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
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
的经营业绩。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并加强募
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
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同时,严格
募投项目建设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
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投产发挥经济效益,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
化投资者回报。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
《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
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严格执行相
关利润分配政策,并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
自身经营情况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
化投资者回报。 | | | |
| 泰坦投
资、实际
控制人陈
其新、陈
宥融 | 对公司 IPO
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
的措施及承
诺 | 发行人控股股东泰坦投资、实际控制人承
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公司利益。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公司实际
控制人、
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陈其
新、赵
略、陈宥
融、吕慧
莲、车达
明、潘晓
霄、吕志 | 对公司 IPO
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
的措施及承
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
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
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
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拟公布
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
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新、李旭
冬、王瑾 | |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
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
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
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
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
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 |
| 泰坦股份 | 关于上市申
报文件真实
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
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发
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
起的 30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召开董事会制
订并公告回购新股的回购计划,包括回购股
票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新股
回购计划还应经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发行
人在股票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6个月(“回购
期”)内以市场价格完成回购,且股票回购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加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
期同档次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所对应利息;期
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
行调整。如发行人未能履行上述股份回购义
务,则由发行人控股股东履行上述义务。首
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发行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
监管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泰坦投资 | 关于上市申
报文件真实
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
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将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公开发售的股票,并将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发
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
起的 30个交易日内制定本企业公开发售股票
的回购方案,包括回购股票数量、价格区
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由发行人予以公
告。将在股票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6个月内
以市场价格完成回购,且股票回购价格不低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 于发行价加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
次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所对应利息;发行人上
市后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票回购价格及
回购股票数量相应进行调整。首次公开发行
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投资
者损失。 | | | |
| 公司实际
控制人、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
员:陈其
新、赵
略、陈宥
融、吕慧
莲、车达
明、潘晓
霄、吕志
新、李旭
冬、王瑾 | 关于上市申
报文件真实
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
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与发行人及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投资者
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泰坦股份 | 关于未履行
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的承
诺 | 1、若发行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
关承诺事项,发行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2、若因发行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向投资者依
法赔偿相关损失。3、发行人将对出现该等未
履行承诺行为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若该
等人员在公司领酬)等措施。若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
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未
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则发行人将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未能履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泰坦投资 | 关于未履行
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的承
诺 | 1、若泰坦投资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
关承诺事项,泰坦投资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2、若因泰坦投资未履行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泰坦投资将向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若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 泰坦投资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
扣减泰坦投资未来获得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
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泰坦投资未承
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泰坦投资不得转让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若泰坦投资因未履行
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
行人所有。泰坦投资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
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
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在
泰坦投资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发行人
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则泰坦投资承诺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泰坦投资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泰坦投资未能履行、确已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泰坦投资将
及时、充分披露泰坦投资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 | | |
| 实际控制
人陈其
新、陈宥
融 | 关于未履行
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的承
诺 | 1、若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
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2、若因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若本人未承担前述赔
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未来获得分配
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
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人不得
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若本人因未履
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
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
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在本
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
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则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
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则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本人
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公司董
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
员:陈其
新、赵 | 关于未履行
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的承
诺 |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
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发
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发行人的董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略、陈宥
融、吕慧
莲、车达
明、潘晓
霄、吕志
新、李旭
冬、王
瑾、于
克、张国
东 |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履行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
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
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3、若上述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得收益
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
指定账户。4、若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
或者其他投资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导致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 | | |
| 公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
及公司所
有董事
(除独立
董事
外)、监
事、高级
管理人
员:泰坦
投资、陈
其新、赵
略、陈宥
融、吕慧
莲、车达
明、潘晓
霄、吕志
新、于
克、张国
东 | 关于避免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人)承诺减少和规范与发行人
发生的关联交易。2、如本公司(本人)及本
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发行人
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规
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
议,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的
程序和方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平合
理交易。3、涉及到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交
易,本公司(本人)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公司(本人)在
发行人中的地位,为本公司(本人)在与发
行人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公司独立
董事:李
旭冬、王
瑾 | 关于避免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 | 1、为保持独立性,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不
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2、在担任发行人独
立董事期间及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六个月
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3、愿意承担因违
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
失。 | 2021年 01
月 28日 | 在担任公
司独立董
事期间及
辞去独立
董事职务
后六个月 | 履行中 |
| | | | | 内 | |
| 泰坦股份 | 关于避免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 |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等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2、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关联交易价格
的公允性、程序的合规性,最大承担的保护
其他股东利益。3、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
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
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控股股东
泰坦投资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与利
益冲突的承
诺 | 1、本公司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存
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企业目前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
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公司
愿意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来
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
发行人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3、本公
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
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
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
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中指派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4、未
来如有在发行人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
机会,本公司将介绍给发行人;对发行人已
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公司将在
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发行人相同或
相似。5、如未来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拟进行
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本公司将
行使否决权,避免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不
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发行人的利
益。6、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实际控制
人陈其
新、陈宥
融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与利
益冲突的承
诺 | 1、本人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存在
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本人的配偶、父母
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
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
子女配偶的父母,目前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
人愿意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来
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
发行人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3、本人
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
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
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4、未来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 | 如有在发行人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
会,本人将介绍给发行人;对发行人已进行
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人将在投资方
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
5、如未来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拟进行与发行人
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本人将行使否决
权,避免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不与发行人
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发行人的利益。6、本
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
辞去公司职务后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
承诺;7、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 |
| 公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
人、持股
5%以上
的主要股
东 | 其他承诺 |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
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
形式占用发行人资金,不与发行人发生非经
营性资金往来。 | 2021年 01
月 28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泰坦投
资、融泰
投资、陈
宥融、陈
其新 | 关于参与发
行认购可转
换公司债券
的承诺 |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至今,本人/
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2、本人/本公司承诺将参与泰坦股份本次可转
债发行的认购,相关资金为本人/本公司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认购金额将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可转债发
行具体方案和本人/本公司届时资金状况确
定。
3、本人/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可转债成功后,
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
要求,即自本次发行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
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同
时,本人(若为自然人)保证本人之配偶、
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
定。
4、若本人/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发行首日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
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不参与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5、本人/本公司自愿作出上述承诺,接受上述
承诺的约束并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本人/本
公司出现违反上述事项的情况,由此所得收
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
责任。 | — | — | 履行中 |
| 赵略、吕
慧莲、车
达明、潘
晓霄、王
亚晋、张
国东、吕
志新、潘
孟平 | 关于视情况
认购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
承诺 | 1、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
偶、父母、子女)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股票减
持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
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
认购;
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
偶、父母、子女)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不存在股票
减持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
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认购成功则本人及
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
子女)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
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
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
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
债;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接受上述承诺的
约束并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
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本人出现违
反上述事项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 — | 履行中 |
| 李旭冬、
王瑾、余
飞涛、于
克 | 关于不参与
发行认购可
转换公司债
券的承诺 | 1、本人承诺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认
购,亦不通过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他人
账户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接受上述承诺的
约束并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
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本人出现违
反上述事项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 — | 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
时履行 | 是 | | | | | |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
计划 | 不适用。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