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西藏药业(600211):西藏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西藏药业:西藏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11 公司简称:西藏药业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陈达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远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俊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之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2元(含税)。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增长35.52%,归母净利润增长127.23%,变动比例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如下: 1、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077万元,主要系美元存款利率上升,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2、2022年上半年因俄罗斯疫苗项目的不利影响,开发支出转费用化以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利润总额9,889万元,本期无此因素影响; 3、交易性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及本期投资收益变动,影响利润总额同比增加2,977万元。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主要生产、销售胶囊剂、生物制剂、颗粒剂、涂膜剂等;公司主要产品涉及心脑血管、肝胆、扭挫伤及风湿、类风湿、感冒等领域,代表品种有新活素、依姆多、诺迪康、十味蒂达胶囊、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小儿双清颗粒等。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根据物料不同特性按照公司相关采购标准、内控管理制度进行采购,如冷背、稀缺、野生等渠道单一、货源奇缺、供需信息不对称原料采取议标、直接邀请议标、比价议标等方式进行采购;一般常规原辅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内外包装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针对物料市场行情变化,根据物料实际上涨情况启动相应措施,如受自然条件、产新情况、游资炒作、供需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原料价格上涨,一般采取产地调研,多市场询价比价,密切关注产新行情等方式分析具体情况,或议价或邀标以期公司利益最大化;如辅料、包材涨价,根据其涨价原因,随时跟进其上游物料价格行情,或招标或议标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安排生产:根据每年年底医药公司(经销商)提供各产品次年年度(月度)销售计划,制定次年年度(月度)生产计划。 通过“供应链数据可视化系统”随时、真实、重点监控主要产品产销动态变化和主要物料库存保证情况。定期召开产销联系会议,根据库存、销售情况,结合未来一个季度要货需求,对未来期间产销计划按时进行回顾、评估与确定,并适时调整,全力保证产销协同。 目前,依姆多的成品由阿斯利康生产基地及我公司现有生产合作厂商生产和供应。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新活素、依姆多(中国市场)由本公司自行销售,委托康哲药业下属公司推广;依姆多海外市场已全部交接完毕,由本公司自行负责销售推广。 诺迪康胶囊、诺迪康颗粒、十味蒂达胶囊、小儿双清颗粒、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等产品由本公司自行销售,以服务商推广的模式在全国推广。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稳步增长,2023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181,751.70万元,同比增长35.66%。新活素销售占半年度销售收入的92.67%,较去年同期增长41.33%。伴随新活素在公司整体产品结构中占比的提升,新活素对公司整体业绩的驱动力不断增强。 (四)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上半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宏观政策显效发力,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医药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位置。上半年,国家层面发布了数十项医疗健康领域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文件支持医药行业发展,宏观政策环境依然健康有利。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农业、工业、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公司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出发,通过数字化建设规划,赋能公司业务战略实现,逐步进行研发、生产、营销、内部管理等模块的数字化升级,提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模块数字化升级-全业务体系数据闭环”的“三步走”规划,逐步推动整个公司业务的管理升级,高效助力公司业务战略目标达成。 202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基本原则,统筹部署了八项重点工程,重点提出四项保证措施。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建立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健全中西医临床协同体系,提升中西医协同攻关水平;加快促进中药材种业发展,大力推进中药材规范种植,提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坚持中西医融汇结合,发挥得天独厚的原生态资源优势,围绕中药种植、研发、生产、使用全过程,促进中成药产品与其他产品的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形成了心血管病域的产品集群。 2023年1月和3月,国家药监局分别印发和颁布了《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药注册专门管理规定》,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已是国家产业规划发展趋势,中药新药研究一系列法律法规技术指导原则将指导中药研发,对我公司中药产业发展中申请改良型新药和经典名方指明了方向,助力我公司中药产业规划及转型。公司已建立中药技术研究平台,按照药品相关管理法规,对公司长期未生产的中药产品进行复产研究、其他中药品种的二次开发及新药(中药)研究。 (五)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西藏自治区第一家高新技术制药上市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长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医药企业;已建成三个符合GMP标准的生物制品、藏药制品和中药制品的药品生产基地、一个符合GAP标准的藏药材种植基地。公司产品涵盖生物制药、藏药、中药和化学药领域;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国家生物制品一类新药“新活素”,作为治疗急性心衰的基因工程药物,能快速改善心衰患者的心衰症状和体征,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并降低患者的心衰住院治疗费用和缩短住院时间,新活素系国内独家产品,填补了国内治疗急性心衰的基因工程药物的空白,同时,该药品技术指标国际领先,对公司在基因工程药物领域研发、生产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近年来,公司先后荣获“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生物医药最具成长上市公司”“中国中药工业百强企业TOP100”“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西藏自治区民营企业20强”“2022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4A评级”等多项荣誉。报告期内,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我公司授予“药品标准科研基地”。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产品优势 公司产品新活素是自主研发的国家生物制品一类新药,作为治疗急性心衰的基因工程药物,能快速改善心衰患者的心衰症状和体征,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并降低患者的心衰住院治疗费用和缩短住院时间。我公司生产的新活素系在国内独家生产,填补了国内治疗急性心衰的基因工程药物的空白,同时,该药品技术指标国际领先,对公司在基因工程药物领域研发、生产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该药品于2017年、2019年、2021年持续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后,近年来销量持续上升,具备明显竞争优势。 公司另外两个心血管领域的产品依姆多和诺迪康胶囊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其中诺迪康是以红景天为原料的国药准字号的双跨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诺迪康除了药用,同时也可以改善血液循环、提升血液的携氧能力和提高组织细胞利用氧的能力纠正缺氧,以保障服用者的身体健康。2021年在诺迪康胶囊的基础上,推出了诺迪康颗粒剂型,具有吸收强,生物利用度更高的优势。 随着人口结构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心血管疾病也在与日俱增。公司主要产品新活素、依姆多、诺迪康都是治疗心血管疾病的一线产品,针对患者的不同病程,形成了治疗心血管疾病的系列化产品线,大大增强了公司在心血管疾病治疗领域的产品竞争力。 此外,公司还拥有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十味蒂达胶囊、小儿双清颗粒等优秀中药品种,均属于2022版国家医保品种。 (二)制药工业体系优势 公司现有注射剂、胶囊剂、涂膜剂、颗粒剂、片剂等多条现代化生产线,均取得药品生产许可并通过了相应剂型/产品生产线GMP符合性检查,为公司销售增长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三)得天独厚的原生态藏药材资源优势 西藏高原独特的生态环境孕育了丰厚的野生药用资源,众多道地珍稀药材的生物活性优良品质成为相关药物和保健产品品牌优势中先决条件之一;西藏药业作为藏药产业的经济龙头,资源需求问题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与维护。同时,公司针对濒危藏药材红景天和一些高原特色藏中药材开展了人工种植技术研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积累技术和品种优势。 (四)营销优势 目前,公司自有营销体系已经遍布全国,为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提供有效支撑。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市场需求格局和竞争形势的新变化,公司始终秉承“科学成就健康,健康成就未来”的理念,坚持以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为指引,按计划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经营业绩持续向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023.70万元,同比增长35.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590.48万元,同比增长127.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072.92万元,同比增长112.66%。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新活素本期销量460.54万支,销售收入168,436.23万元,同比增长41.33%;依姆多本期销售收入6,000.90万元,同比下降36.31%;诺迪康本期销售收入4,417.28万元,同比增长122.04%;其余产品本期销售收入2,897.29万元,同比下降14.35%。 1、数智赋能公司精益化管理 公司以合规经营为前提,顶层设计为指导,持续推进精益化管理工作,公司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出发,通过数字化建设规划赋能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实现,将逐步提升研发、生产、营销、财务管理、人力、内部管理等模块的数字化能力,推动企业全面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数据分析体系和数据可视化落地应用,有效支撑管理层实现更科学、精准的经营决策。 2、持续推进依姆多相关资产转换和过户工作 2016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IMDUR?(依姆多)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本次收购是以现金方式向ASTRAZENECA AB(阿斯利康)购买其IMDUR?(依姆多)产品、品牌和相关资产,交易金额为1.9亿美元(存货另计),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方式支付以上款项。201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已实施完成。 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资产交接等相关工作,依姆多产品的销售收益自2016年5月起已归我公司所有,市场交接已完成。截至本报告日,依姆多本次资产交接共涉及93个商标,已完成过户的商标共90个;本次资产交接相关上市许可(MA)/药品批文转换涉及4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不需要进行MA转换的国家和地区5个),已完成MA转换工作的国家和地区共29个;依姆多生产转换共涉及4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不需要进行生产转换的国家5个),海外市场已有20个国家和地区获批,获批的国家和地区由我公司委托的海外生产商Lab. ALCALA FARMA, S.L供货,其余国家和地区正在办理中。中国市场已完成依姆多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现委托有资质的生产厂生产依姆多产品;公司正在推进新增原料药供应商和药品生产厂的相关工作。 3、多线并进,持续推进生产管理工作,多维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1)报告期内,组织生产系统重大固定资产(设备)招投标工作;积极开展战略、重要及大宗物料的市场价格跟踪、公招采购、安全储备、渠道拓展等工作,尽力消化成本上涨压力。 (2)公司规范开展药品全生命周期药物警戒活动,切实履行药品全生命周期主体责任、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主体责任。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已上市中药说明书安全信息项内容修订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公司中药品种说明书现状,制定了中药品种说明书安全性信息分步、分批修订策略,以促进临床更加安全合理用药。报告期内已提交3个品种说明书修订补充申请。 (3)新活素产能扩建情况:近年来,公司主要产品新活素销量持续保持增长,为了满足市场需求,202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启动了对新活素生产线的扩建工作。预计该扩建工程正式投产后,年产能将达到1500万支。目前,生产线主体建设及设备调试已完成,已进入验证和试生产阶段。 4、紧跟政策法规,科学规划产业发展,严防生产管理风险 2023年国家药监局发布了《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公司拥有中藏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药品标准是衡量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标尺,制定最严谨的药品标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是上市许可持有人全生命周期的主体责任。报告期内,公司推进小儿双清颗粒和十味蒂达胶囊标准提高研究,完成阶段性研究并已上报至药典委复核;完成依姆多中国市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诺迪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取得公司部分产品再注册批件;对公司持有长期未生产产品复方南板蓝根胶囊恢复生产并上市销售。 5、加强营销管理,核心产品持续放量 公司产品新活素、依姆多(中国市场)委托康哲药业下属公司推广。新活素于2017年、2019年、2021年持续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后,为更多病患提供了用药保障,销量持续保持快速增长;依姆多由于海外部分市场发货不均衡、部分市场出现竞品等因素,上半年销量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对其他产品的市场渠道、区域整合、客户管理等营销工作进行了持续强化夯实。 (1)依据年度规划、对各区域的终端开发进行数据化的跟进。报告期内通过对产品诺迪康胶囊、诺迪康颗粒、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进行营销调整,推动产品的良性增长。 (2)依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进行重新梳理,制定和完善市场KPI考核机制,从而推动公司整体营销管理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3)对现有品种对应销售终端及营销方式进行分类,2023年上半年依据各品种属性对电商营销做了初步调研,后期系统推动电商的营销。 6、持续推动红景天等其他藏中药材人工栽培研究 (1)红景天人工栽培研究项目:公司继续在高原药材种植基地开展红景天人工栽培研究。2023年上半年正在进行多个红景天资源的种植观察;并对红景天的水培技术进行研究。 (2)其他藏中药材人工栽培研究项目:公司持续在部分藏中药材品种上开展技术研究,并讨论引进新品种,基地2023年上半年已筛选出多个适栽品种并正在引进资源。 7、拓宽宣传渠道,助推品牌建设 (1)报告期内,根据市场现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公司产品诺迪康的宣传,提升公司及产品的影响力和覆盖率。诺迪康胶囊凭借出色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用户口碑,入选央视“CCTV健康国民药”,正式登陆中央电视台,在CCTV-1、CCTV-2、CCTV-4、CCTV-7、CCTV-13五大黄金频道持续展播,实现公司产品的高频次曝光。 (2)公司积极顺应时代对健康的需求,助力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全民大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赞助了“全国业余乒乓球锦标赛”及“2023环拉萨城自行车大赛”,通过赛道、赛场面板展示、直播屏幕公司短片展示公司产品/企业简介,公司产品/知名度/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得到宣传和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29.31万元,增长5.95%,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8,136.53万元,增长38.03%,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市场推广费相应增加。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32.22万元,下降7.41%,主要系子公司人员减少,薪酬相应减少影响所致。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076.76万元,下降274.42%,主要系本期美元存款利率上升,子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931.11万元,下降89.85%,主要系上年同期俄罗斯新冠疫苗项目开发支出转费用化金额5,402.33万元以及本期子公司研发费用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较上年同期增加6,966.42万元,增长14.66%,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销售回款增加影响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4,813.31万元,主要原因系a、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现金支出净额较上年增加31,718.28万元;b、本期支付的工程建设款及设备款较上年同期减少5,606.52万元。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331.54万元,主要原因系a、本期银行借款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746.41万元;b、本期分红款较上年同期增加9,814.87万元。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26,758.56万元,增长33.77%,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持有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较上年期末增加27,000.00万元影响所致。 (2)应收票据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30.66万元,增长111.92%,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收入增加,应收票据相应增加影响所致。 (3)应收账款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9,354.23万元,增长43.32%,主要原因系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增加影响所致。 (4)在建工程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6,320.91万元,增长41.15%,主要原因系将符合条件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即前期预付款项)转入在建工程影响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5,712.60万元,下降86.47%,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6)预收账款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20.21万元,增长536.49%,主要原因系本期预收房租款增加影响所致。 (7)合同负债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281.19万元,下降52.66%,主要原因系本期预收货款减少影响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1,729.04万元,下降48.47%,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上年年终奖金影响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6,921.26万元,增长43.05%,主要原因系本期产品销量增加,应付款项相应增加影响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40.56万元,下降40.57%,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房屋租赁减少,相应租金减少影响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40.19万元,下降59.95%,主要原因系本期合同负债减少导致形成的其他流动负债中合同负债价税分离的金额减少影响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2.25(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5.25%。 2016 年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 TopRidge Pharma Limited 以 1.9 亿美元收购 IMDUR(依姆多)产品、品牌在全球范围内(除美国外)的相关资产,由此形成境外资产。 上述境外资产中主要涉及货币资金和无形资产:货币资金总额 7.52 亿元系依姆多产品海外销售款,其中 7.36 亿元存放于中国境内银行离岸账户,其余货币资金存放于境外银行账户;无形资产3.75亿元系公司全资境外子公司购买的依姆多相关专利技术、商标等,权属清晰。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因折算汇率差异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金额为31,944.08元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六)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受国家环保政策、上游生产资料和《中国药典》标准提高尤其是植物类药材农残检测项目增加等影响,部分物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中成药产品面临极大的生产成本压力。 因国际形势、持续通货膨胀、采购周期延长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依姆多海外供应链面临较大成本上升风险。 2、研发:公司目前研究的藏药材品种多为高海拔植物,其生境特殊,整体要求较高,至今大多数品种未见人工栽培成药的报道,因此人工种植具有较大的难度和不确定性,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 3、本公司与金达隆联合投资银行不良债权类项目合同执行纠纷一案,共涉及本金6,368万元及相应收益款。因金达隆违约,公司已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批准了我公司对金达隆相应资产实施财产保全的申请,并于 2020年作出终审判决,要求金达隆方支付我公司相应投资款、保证金及相应的收益款、违约金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法院已受理我公司的执行申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951.10万元。本事项涉及款项收回的金额及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4、2016年,公司以1.9亿美元收购了依姆多相关资产,该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为20年。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资产账面价值5,193.02万美元。该产品生产销售涉及中国市场和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可能受到国家医药行业相关政策、全球医药销售环境、汇率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如果依姆多未能按照评估预计完成销售收入和净利润,该无形资产面临着减值的风险。 5、投资风险 (1)本公司通过投资阿迈特,取得其四个在研产品(支架定位系统、全降解冠脉药物洗脱支架系统、全降解外周血管药物洗脱支架系统、高压球囊扩张导管)上市后的销售权,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品种。目前,上述产品中高压球囊扩张导管、支架定位系统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其余两个产品还处于研发中,产品获批上市销售的时间不确定。同时产品销售会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运营管理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带来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医药审批政策和医药行业形势,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以期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2)2020年本公司与俄罗斯HV公司就Sputnik-V vaccine(新冠肺炎腺病毒疫苗)的技术转移及生产返销、区域开发和区域商业化事宜进行合作的事项,本公司通过分期支付相应合作对价,获得该疫苗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注册、开发、生产、进口或商业化产品及可能向指定区域出口等相关权益许可权,不成为实际意义的上市许可持有人。 本项目生产线建设、技术转移以及生产用材料已共计花费7.46亿元(含税),其中购买厂房1.66亿元,生产线建设4.04亿元,技术转移0.86亿元,生产用材料0.9亿元。 2022年以来,由于国际局势、全球新冠疫苗供应过剩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俄罗斯疫苗技术转移相关工作比预期滞后,且后续实现出口返销的不确定性加大,为了控制风险,已暂停本项目的推进,并对该项目相关长期资产、存货计提减值损失及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共计32,729.27万元。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寻求合作方,若该生产线不能得到有效利用,不排除未来存在继续减值的可能性。 (3)本公司持有斯微生物113,989股股份,上述股份按公允价值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斯微生物主要业务:从事生物科技、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药品的开发;化妆品、日用百货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斯微生物股份公允价值会受到其自身经营发展、国家相关政策、宏观经济形势等诸多因素影响,未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于2023年5月7日届满,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出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2023年4月1日、2023年5月9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全资子公司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属于《2023年成都市重点排污名录》中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1.1 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废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1.2 排放方式和排放标准:废水经过污水管网进入厂区污水站,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成都市第九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主要污染物氨氮限值10mg/L,总磷限值0.5mg/L,化学需氧量限值80mg/L;废气为厂区锅炉房废气,执行《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废气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限值30mg/m3,二氧化硫限值10mg/m3。 1.3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全厂设污水总排放口1 个,位于厂区北面厂界;1个废气排放口,位于厂区南面锅炉房楼顶。 1.4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17.39mg/ L,上半年排放总量0.134吨;氨氮排放浓度3.8mg/ L,上半年排放总量0.029吨;总磷排放浓度0.19mg/ L,上半年排放总量0.0014吨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6mg/m3,上半年排放总量0.0435吨。 1.5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12.8(t/a)、氨氮≤1.6(t/a)、总磷≤0.08(t/a)。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建于2002年,综合污水处理设计能力为240m3/d。 由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和沉淀池等组成,废水处理系统运行稳定。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版GMP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10月17日获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批复文号:川环审批[2014]557号。 (2)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版GMP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于2016年2月1日获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批准,批准文号:川环验【2016】009号。 (3)《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版GMP技改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于2019年9月29日由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锦环备(2019)2号。 (4)《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8月18日取得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成环审(评)[2022]58号。 (5)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日获得由成都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0104725372258G001V。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程序,程序包括所有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环保部门备案,备案编号:510104-2021-L-1。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水、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公司配有检测污水指标的仪器,定期对污水进行相关指标检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环保信息如下: (1)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路厂区已于2022年3月向拉萨市生态环境局申请报停,暂时不进行生产和排污;公司广州路厂区环保信息如下: 1)排污信息 ①主要污染物类别:废气、废水。 ②大气主要污染物种类:臭气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氨(氨气),硫化氢; 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pH值,色度,动植物油,总氰化物,悬浮物,总有机碳,五日生化需氧量,急性毒性。 ③排放方式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经开区污水管网,废气经除尘系统去除粉尘后进行排放。 ④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全厂设污水总排放口1 个,位于厂区东北方厂界。废气总排放口4个,排放口前端均安装脉冲除尘器。锅炉为电热锅炉,无废气排放。b ⑤超标排放情况:无。 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6-2008。 ⑦核定的排放总量:无。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3 公司广州路厂区废水处理工程建成于 2021年 12月,综合污水处理设计能力为 200m/d。该系统由高浓调节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1、水解酸化池2、A/O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清水池、加药装置等组成。废水处理系统于2023年5月投入试运行,未进行污水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藏药现代化综合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7年 9月获得西藏拉萨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拉环评审[2017]289号;2023年4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环评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委托第三方环保公司制定了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程序,程序将包括所有可能对环境有影响事故的应急预案。已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①排污口在线监测系统将对每次的污水排放进行在线监测; ②公司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对废水进行监测。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2)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环保信息如下: 1)排污信息 ①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等; 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②排放方式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锅炉废气经锅炉烟筒排出;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洗喷淋+生物滤池+15m高排气筒排出。 ③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全厂设污水总排放口1 个,位于厂东面厂界;废气有组织排放口2个。 ④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废水监测数据: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30mg/L,排放0.0858吨;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8.1mg/L,排放0.02317吨;氨氮排放浓度4.4mg/L,排放0.01258吨;悬浮物排放浓度44mg/L;总磷排放浓度0.19mg/L,排放0.00054吨;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0.37mg/L,排放0.00106吨; 3 3 锅炉废气数据: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9.9 mg/m ,排放0.0054吨;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3mg/m;3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81 mg/m,排放0.195吨;排放全部达标。 3 3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口检测数据:氨0.919 mg/m、硫化氢0.06mg/m、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无量纲)309;达标排放。 ⑤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5-200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废水排放极限标准:化学需氧量≤1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0mg/L、氨氮≤8mg/L、悬浮物≤50mg/L、总磷≤0.5mg/L、动植物油类≤5mg/L; 3 3 锅炉废气排放极限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0mg/m;氮氧化物排放3 浓度≤150mg/m。 3 3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极限标准: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无量纲)2000、氨4.9mg/m、硫化氢0.33mg/m。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于 2018年,改造后综合污水处理设计能力3 为60m/d。由格栅井、调节池、均水池、溶气气浮机、水解酸化池、中间池、ACS厌氧塔、一级氧化反应、缺氧池、二级氧化反应、絮泥池、集水池、清水池等组成,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稳定。 2022年8月完成污水处理站的臭气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并经监测达标排放;臭气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锅炉运行稳定正常。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2014年以后没有建设项目; 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于 2019年 3月 11日取得由广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的《四川省城市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广排字第2019-014号,有效期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于 2020年 8月 20日获得由德阳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0681620880360L001Q,有效期至2023年8月19日止。 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专家验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制定了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程序,包括所有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在德阳市广汉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日常运行由管理员监测污水的化学需氧量;另每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水、废气的相关指标进行一次检测。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公司建设了专门的环保设施用于污染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环保方面的保障。2023年上半年公司未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未发生环保事故,未受到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上半年,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完成废气设施的安装,投入使用后将大量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巩固扶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公司对口帮扶山南扎囊县吉汝乡若村、阿札乡江津村20户共75人;同时公司向西藏药学会、西藏那曲市色尼区色熊乡白让村、昌都市察雅县烟多镇拉叶村、日喀则市政协驻村点捐赠药品,用于改善驻村点医疗条件。上述帮扶、捐赠涉及物资、资金合计约120余万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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