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光大银行(6018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EVERBRIGHTBANKCOMPANYLIMITED 2023年半年度报告 (A股股票代码:601818) 2023年8月24日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和备查文件目录┈┈┈┈┈┈┈┈┈1 第二节 本行简介┈┈┈┈┈┈┈┈┈┈┈┈┈┈┈┈┈┈┈4 第三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65 第七节 普通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71 第八节 优先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76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79 第十节 公司治理┈┈┈┈┈┈┈┈┈┈┈┈┈┈┈┈┈┈83 第十一节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索引┈┈┈┈┈┈┈┈┈┈┈89 第十二节 书面确认意见┈┈┈┈┈┈┈┈┈┈┈┈┈┈┈91 第十三节 财务审阅报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93 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和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北京 召开,审议通过本行《2023年半年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本行7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三)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 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四)本行董事长王江、行长王志恒及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孙新红 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行长王志恒主管财会工作。 (五)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币种为人民币。 (六)本行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本报告中有关本行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 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八)本行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 对措施,详见“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九)本报告中“本行”“全行”“光大银行”均指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二、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原银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汇金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港交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 永: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本行《章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标准守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 交易的标准守则》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本行董事长、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财务会计部总经 理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阅报 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行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 稿。 (四)报告期内本行在港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布的H股中期报告 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上述备查文件原件均备置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节本行简介 一、本行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 行、光大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CHINAEVERBRIGHTBANK COMPANY LIMITED(缩写:CEBBANK) 二、相关人士 法定代表人:王江 董事会秘书:张旭阳 证券事务代表:曾闻学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86-10-63636363 传 真:86-10-6363671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投资者专线:86-10-63636388 客服及投诉电话:95595 四、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 心 注册地址及历史变更情况: 1992-1995年:北京市首都体育馆南路6号新世纪饭店写字楼16 层 1995-2012年: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2012年至今: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 大中心 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1743X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7H111000001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原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香港营业机构及地址 本行香港分行: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08号光大中心23楼 六、选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 登载A股半年度报告的网站: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本 行网站www.cebbank.com 登载A股半年度报告的报纸: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 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 www.zqrb.cn 登载 H股中期报告的网站:港交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上交所 七、证券上市交易所 A股:上交所 普通股简称:光大银行,代码:601818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1、光大优2、光大优3,代码:360013、 360022、360034(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光大转债,代码:113011(2023年3月 17日,光大转债在上交所摘牌) H股:香港联交所 股票简称:中国光大银行,代码:6818 八、报告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9层 签字会计师:许旭明、洪晓冬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签字会计师:吴志强 九、报告期聘请的董事会法律顾问 A股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H股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行 十、证券托管机构 A股普通股、优先股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H股股份登记及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 号铺 第三节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指标
本行于2023年上半年发放优先股股息25.70亿元(税前)。 2、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3、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部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4、仅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以年化形式列示。 6、拨备覆盖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7、贷款拨备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8、2021年9月本集团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本集团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的项目添加“重述后”注释。 上述1、2、3、5数据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计算。 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
四、资本构成及变化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2 年第1号)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3、本集团各级资本充足率均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 五、杠杆率 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 计量的杠杆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有关杠杆率的更多内容详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六、流动性覆盖率 按照《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 年第3号)计量的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按照《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银保监发 [2019]11号)计量的净稳定资金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八、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 本集团分别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2023 年1-6月净利润和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净资产无差异。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真抓实干、精准发力,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本行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靠前发力,增规模、优 结构,推动信贷稳增多增。截至报告期末,贷款总额3.74万亿元, 比上年末增长4.80%,制造业贷款比上年末增长13.90%,战略性新兴 产业贷款比上年末增长24.74%,科技型企业贷款比上年末增长 21.07%,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绿色贷款比上年末增长 31.04%,绿色信贷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比上年末增长13.58%,涉农贷款比上年末增长7.1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保持定力、稳中求进,推动财富管理银行建设 本行聚焦重点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提升价值 创造能力。公司综合融资规模(FPA)总量4.80万亿元,加快流量转 化、结构优化,并购融资、结构化融资流量规模增长较快;落地首笔华为OEM(原始设备制造商)合作项目,成功中标字节跳动战略合 作银行。零售资产管理规模(AUM)总量2.59万亿元,比上年末增 长6.97%;零售客户突破1.5亿户,财富及私行客户突破130万户。 同业金融交易额(GMV)总量2.38万亿元,同比增长42.85%,投产 上线“同业机构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同业生态圈,打造新的价值增长点;强化与光大集团企业协同,加强客户交叉导流,推动重点协同项目落地。 (三)夯实基础、赋能全局,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 本行积极推动以“业务转型驱动”为核心的数字化转型规划和以 “科技能力提升”为核心的科技战略规划落地实施,促进业技融合。 公司生态建设方面,积极融入产业数字化、数字政府建设,推进全流程线上化,升级企业手机银行,发布交易银行产品2.0;创新推出“专精特新企业贷”线上自动化产品;中标多地校外培训资金监管、养老预付费监管业务资格。零售生态建设方面,打造“财富+”开放平台 和一体化综合运营体系,手机银行、阳光惠生活、云缴费月活用户同比增长26.58%;推进“光速贷”业务风控营销一体化,提升自营网 贷经营能力。同业生态建设方面,聚焦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涵盖产品代销、撮合交易、科技输出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四)严守底线、强化管理,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本行资产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拨备覆盖率比上年末上升0.63个 百分点,风险抵御能力持续增强;建立风险隐患资产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开展房地产、融资平台、账销案存和信用卡“四大风险资产攻坚战”,加快化解存量风险,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坚持预警强制应对机制,强化对公授信退出客户管理,严格防范增量风险,落实监管新规,提升资产质量管控效能。 二、本行发展战略 (一)战略概述 1、战略愿景 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 2、战略内涵 本行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 行”为战略愿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托光大集团金融全牌照、产融合作、陆港两地优势,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需求变化,从经营自身资产负债表转向帮助客户改善财务报表,推动构建“一个客户、一个光大、一体化服务”综合金融生态,打造财富管理竞争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社会、股东、客户和员工创造更大价值。 (二)战略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战略愿景,以服 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推进数字化经营为发展主线,锚定AUM、 FPA和GMV三大北极星指标,拓展重点业务领域,推动高质量可持 续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光大力量”。 一是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把发展经济 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积极落实单列重点领域信贷计划、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强化平衡计分卡考核等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增强对制造业、绿色信贷、科技创新、民营企业、战略新兴产业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精准支持,全行人民币对公贷款比上年末增长9.16%,制造业贷款、战略新兴产业贷款比上年末分别增长 13.90%和24.74%,科技型企业贷款、绿色信贷比上年末分别增长 21.07%和31.04%。通过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植根实体经济,全行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实现净利润242.19亿元,同比增长3.30%。 二是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强化财富管理特色。公司金融业务以FPA 为转型引擎,推出全融资品种服务客户全生命周期产品工具箱,加快“商投私”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压舱石”作用,FPA总量4.80 万亿元。零售金融业务锚定AUM北极星指标,突出“财富管理”与 “金融科技”两大特色,聚焦“财富管理、零售存款、零售信贷、信用卡”四大核心业务,强化“客户经营、双曲线模式、场景赋能、科技赋能、多元协同”五项能力建设,构建涵盖“财富管理、资产管理、资产托管”为核心的大财富管理生态全链条,AUM总量2.59万亿元, 比上年末增长6.97%。金融市场业务以GMV北极星指标为导向,建 设完成“同业机构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为同业客户提供产品代销、撮合报价、科技输出和资讯信息四大服务领域,促进同业生态圈建设,GMV总量2.38万亿元,同比增长42.85%。 三是完善风险治理体系,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坚持稳健审慎的风 险管理策略,积极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增强各类风险应对能力。建立投向、行业、区域、产品、组合为一体的“1+4”信贷和投资政策体系,强化行业研究成果转化,优化资产结构。落实审批预审会商机制,加强客户集中度管理,做好大额授信客户穿透式风险监测与强制应对,强化风险成本考核。严格落实《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要求,制定风险分类新规过渡期实施方案,优化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积极拓展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加大不良资产处置清收力度,及时精准开展不良资产认责和违规问责。 四是持续推进科技赋能,加快数字化转型。积极促进业务与科技 深度融合,推进新一期科技战略规划落地实施,持续完善业务中台、数据中台和技术中台。全力推动交银“易”系列2.0产品发布,打造 全方位零售业务智能营销体系,拓展云缴费项目接入和平台服务输 出,加快物流、房屋交易、校外教培、灵活用工、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场景拓展。制定数字化转型规划,大力构建开放式数字化生态体系。 三、本行核心竞争力 一是拥有坚实的股东背景。光大集团是由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发起 设立的国有大型金融控股集团,2015-2022年连续八年蝉联世界500 强。拥有金融全牌照和环保、旅游、健康等特色实业,具有综合金融、产融合作、陆港两地特色优势,为本行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和产融协同提供坚实可靠的平台。 二是具有良好的创新基因。本行创立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快速 发展的时期,成长于金融创新迭出的时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国内商业银行中首家推出人民币理财产品,首家获得全面代理财政国库业务资格,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双项资格,打造出中国最大的开放式缴费平台“云缴费”,具有较强的创新驱动发展理念。 三是财富管理战略转型初见成效。本行准确把握发展机遇,在同 业中率先启动财富管理战略转型,市场份额不断扩大,财富管理能力受到好评,在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领域形成较强的市场优势。绿色中间业务发展迅速,中收占比持续提高,成为全行营收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 四是具有较为稳健的经营风格。本行始终坚持审慎的风险管理理 念、稳健的业务发展策略和依法合规的经营管理原则,全面风险管理策略和手段不断丰富,资产质量管控持续加强,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预见性不断提高,为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是具备较强的科技发展基础。本行持续推进业务与科技深度融 合,倾力打造具有光大特色的“科技引领、数据驱动”科技发展体系,加速赋能和推进全行数字化转型。以手机银行、云缴费双APP为核 心的“财富+”开放平台用户规模逐步扩大,流量规模、客户转化和 价值贡献持续提升。阳光普惠云、阳光融e链、光信通、物流通、光 速贷、安居通、灵工通等光大名品得到市场认可。随着科技投入不断加大,科技治理体系进一步优化,科技基础和赋能业务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四、本行整体经营情况 (一)规模实现较快增长,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 本集团多措并举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加大实体经济信贷投放 力度,促进贷款结构优化,普惠金融、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营企业、涉农、绿色等重点领域贷款均实现快速增长。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67,579.2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4,574.18亿元,增长7.26%;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37,437.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14.71亿元,增长4.80%;存款余额41,569.40亿元, 比上年末增加2,397.72亿元,增长6.12%。 (二)推进业务优化调整,盈利能力保持提升 本集团坚持“一流财富管理银行”高质量发展,加强资产负债结 构调整,提升贷款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源头性、低成本存款吸收力度,促进全行负债提质增效,有效缓解息差下行压力;锚定三大北极星指标,坚持轻型化转型发展,加强绿色中间业务发展,助力营收结构优化和盈利能力提升。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65.20亿元,同比下降2.47%。 其中,利息净收入547.33亿元,同比下降3.4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134.45亿元,同比下降9.37%;其他收入83.42亿元,同比增长 20.13%。实现净利润242.19亿元,同比增长3.30%,盈利能力保持提 升。 (三)风险抵御能力增强,资产质量总体可控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488.2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1.47 亿元;不良贷款率1.30%,比上年末上升0.05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 率1.86%,比上年末上升0.02个百分点;逾期贷款率1.93%,比上年 末下降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88.56%,比上年末上升0.63个 百分点。 (四)资本实力不断增强,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报告期内,本集团顺利完成169亿元可转债转股,发行150亿元 二级资本债券,资本得到补充。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净额6,422.6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90.48亿元;资本充足率13.51%,一级资本充 足率11.2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04%,均较上年末提升且符合监 管要求。 五、利润表主要项目 (一)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65.20亿元,同比减少19.34亿 元,下降2.47%。利息净收入占比71.53%,同比下降0.71个百分点;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17.57%,同比下降1.34个百分点。 单位:%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547.33亿元,同比减少19.42亿元, 下降3.43%。 本集团净利差1.75%,同比下降24BPs;净利息收益率1.82%,同 比下降24BPs,主要是受LPR下调及让利实体经济政策导向等因素影 响,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同比下降15BPs。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净利息收益率为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以年化形式列示。 下表列示本集团由于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导致利息收入与利息 支出的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1,250.16亿元,同比增加66.20 亿元,增长5.59%,主要是贷款和投资规模增长。 1、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882.11亿元,同比增 加32.25亿元,增长3.79%,主要是贷款规模增长。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利息收入277.27亿元,同比增加16.93亿 元,增长6.50%,主要是投资规模增长。 3、拆出、存放同业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拆出、存放同业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39.50亿元,同比增加18.62亿元,增长89.18%,主要是拆出、存放 同业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增加和收益率上升。 (五)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702.83亿元,同比增加85.62亿元,增 长13.87%,主要是客户存款利息支出增加。 1、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客户存款利息支出462.42亿元,同比增加50.70亿元, 增长12.31%,主要是客户存款规模增加和存款利率上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项利息支出 122.08亿元,同比增加33.19亿元,增长37.34%,主要是规模增加和 同业利率上升。 3、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行债券利息支出118.33亿元,同比增加1.73 亿元,增长1.48%,主要是发行债券规模增加。 (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34.45亿元,同比减少 13.90亿元,下降9.37%,主要是银行卡服务手续费收入同比减少4.68亿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收入83.42亿元,同比增加13.98亿元,增 长20.13%,主要是汇兑净收益增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190.94亿元,同比增加3.06亿元, 增长1.63%。成本收入比24.95%,同比上升1.00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客观审慎的拨备政策,持续夯实拨备基础, 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65.97亿元,同比减少24.28 亿元,下降8.37%。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51.94亿元,同比减少5.77亿元,下 降10.00%,主要是上半年免税收入同比增加及不可抵扣信贷资产损失下降。 六、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一)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67,579.2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574.18 亿元,增长7.26%,主要是贷款和垫款以及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增长。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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