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浙江自然(605080):浙江自然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浙江自然:浙江自然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夏永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秀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红云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的“(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0.86%,主要是受市场需求影响,及海外子公司产能未完全释放,处于生产爬坡阶段,前期费用相对较高,导致净利润下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0.15%,主要是受市场需求影响,及海外子公司产能未完全释放,处于生产爬坡阶段,前期费用相对较高,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0.96%,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入减少及大宗原材料低洼期储备增加。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0.89%,主要是受市场需求影响,及海外子公司产能未完全释放,处于生产爬坡阶段,前期费用相对较高,导致基本每股收益下降。 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0.89%,主要是受市场需求影响,及海外子公司产能未完全释放,处于生产爬坡阶段,前期费用相对较高,导致稀释每股收益下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0.17%,主要是受市场需求影响,及海外子公司产能未完全释放,处于生产爬坡阶段,前期费用相对较高,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下降。 2023年6月,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101,123,6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股份40,449,44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41,573,040股。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为户外运动产品行业。根据欧洲户外联合会(European Outdoor Group/EOG)所发布的报告,欧洲户外行业依旧维持着良好的增长,2022年,贸易状况涵盖的每个产品类别的批发总额为61亿欧元。2022年的数据同比增加11.5%。从数据来看,这些增长最为强劲的是鞋类和配饰;作为与充气垫配套的露营装备帐篷增长了5.26%,睡袋增长了6.38%。 而国内,放开后的2023年度上半年五一期间,火爆的“特种兵旅游”一定程度了体现了三不下,国内户外产品终端销售依然在增长。但是由于各品牌商现有库存量较大,上半年都在积极消化库存,新的采购端的数量暂时没有明显增长。 公司主要从事充气床垫、户外箱包、头枕坐垫等户外运动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掌握了TPU薄膜及面料复合技术、聚氨酯软泡发泡技术、高周波熔接技术、热压熔接技术等关键工艺和技术,并逐渐形成独特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公司坚持以“成为全球领先的户外运动用品供应商”为理念和目标,逐步成长为全球户外运动用品领域的重要参与者,产品以OEM、ODM、OEM/ODM相结合的方式销售至欧洲、北美洲、大洋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与全球知名公司迪卡侬、SEA TO SUMMIT、Kathmandu、INTERSPORT、REI、历德超市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优质的全球客户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户外充气床垫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逐步形成了以下几个核心竞争优势: 1)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公司掌握了 TPU 薄膜生产及面料复合技术、聚氨酯软泡发泡技术、高周波熔接技术、热压熔接技术等关键工艺和技术。公司生产流程保持从源头开始介入,从而实现从原材料到中间材料到制成品的全过程自控自制,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不仅具有成本的优势,更有质量、交期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提升了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议价能力。 2)研发优势:公司在上海厂区设有研发部门,利用上海的人才优势、信息优势、高校科研优势,收集国内外户外用品发展趋势信息,广泛获取原材料加工、自动化设备的最新技术,贯彻实施公司“研发一批,储备一批,应用一批”指导方针。报告期内,公司在基础材料、产品、自动化设备三个研发方向,以客户需求为目标,围绕TPU复合箱包面料、低密度高回弹海绵、充气水上用品、家用充气床垫自动化生产线等重点项目展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3)优质客户带来的发展优势: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同全球200多个品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覆盖专业户外运动品牌、大型商超等类型;产品涉及高、中、低各种档次。未来,公司将立足于户外运动用品领域,建立以TPU 复合面料、熔接加工技术为核心,依托优质客户,逐步向高级保温箱、水上用品、家用充气床垫等多品类进行开拓的发展规划。 4)质量及管理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行全面质量管理(TQM),坚持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提高产品合格率、客户满意度。生产管理上,公司继续以信息化建设为核心,以ERP信息系统的搭建与完善为契机,通过MES系统来实现订单作业流程、自动化生产系统的一体化,从而提高生产、交付效率。经营管理上,通过建立大宗原材料以及汇率的风险防范管理系统,确立风险中性原则,报告期内,有效避免了原材料上涨以及汇率剧烈波动对企业经营的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能源危机带来的通货紧缩的影响逐渐显示,2022年的欧洲户外行业销售收入有所增长,但销售数量的增长却很有限。国内在完全放开之后,民众对于外出旅行的热情大幅提高,短期内超过精致露营的增长速度;因为各品牌商处于去库存的阶段,终端销量的增长暂时没有同步体现在采购端。2023年上半年度,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全体员工秉承真诚、真知、真干、真爱的企业价值观,围绕公司经营目标,承担巨大压力下,拓展新品生产研发,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拓宽企业发展道路,持续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使消费者享受运动的健康和欢乐!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3,025.94万元,较2022半年度同比下降 16.60 %。实现归母净利润12,052.00万元,同比下降30.8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汇率变动较大,导致财务费用本期变动较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0.96%,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入减少及大宗原材料低洼期储备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为分配股利支出,去年是7月支付,不在比较期内。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04,060,731.6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9.81%。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惠州佳优塑胶制品有限公司60%股权;对子公司“香港瑞骋贸易有限公司”投资增加10,073,875.00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2)。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投资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报 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订立外汇远期结售汇合约1,640万美元,交割金额为1,260万美元。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远期结售汇合约1,390万美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宏观经济和市场需求变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充气床垫、户外箱包、头枕坐垫等户外运动用品,属于消费类产品,与社会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户外运动发展情况、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近年来受国内外户外运动市场整体发展形势良好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不断提升。但如果未来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情况波动较大,或国际贸易政策发生剧烈变动,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状况,则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迪卡侬、SEA TO SUMMIT、Kathmandu、INTERSPORT、REI、历德超市等均为户外用品行业知名企业。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受户外用品行业格局影响所致。尽管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形成了稳定、可持续的合作关系,被替换的风险较低,亦不存在依赖于某一大客户的情形,但如果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发生变化,或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如果人民币升值短期内可能给公司造成汇兑损失,并降低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如果人民币贬值将给公司带来汇兑收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增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国际经济形势、石油价格、供求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呈现一定幅度的波动。接到订单后,采购部门根据采购管理制度以及风险中性指导原则,确定各物料的采购周期和采购量。对于部分市场价格变动较大的原材料,公司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变动趋势、采购时机进行提前备货以稳定原材料采购价格。但如果原材料价格未来持续剧烈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总经理俞清尧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夏永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2023-025)。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权益; (2)、本公司/本人保证及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或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 的任何活动。 (3)、如拟出售本公司/本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它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公司/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 (4)、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向公司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 情,直至本公司/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 (5)、本公司/本人将不会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6)、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公司/本人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 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大自然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大自然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 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 采取的其他措施。 注2: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大自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 本公司/本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向本公司/本人 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大自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公司/本人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 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大自然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大自然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 其他措施。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 注3:(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需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 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在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 现金分红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前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 过5,000万元;或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发放股票股利。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 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 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 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注4:(1)、本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承诺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的情形,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 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进行; (4)、本公司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公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每年减持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6)、本公司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注5:(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承诺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的情形,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就任时的确定期限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离职,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4)、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 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进行; (5)、本人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公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每年减持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7)、本人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8)、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6:(1)本企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 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进行; (3)本企业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公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5)本企业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注7:(1)本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注8:(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承诺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的情形,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就任时的确定期限内,每年转让的 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离职,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4)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9:(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承诺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的情形,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就任时的确定期限内,每年转让的 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离职,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4)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10:(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及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就任时的确定期限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