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扬子新材(002652):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0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持续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1)积极督促股东胡卫林归还占用资金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胡卫林占款余额本息合计为 4,780.3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追缴占款举措如下: 2023年 3月,公司与胡卫林、汇丰圆、德峰国际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约定了剩余占用资金的具体还款计划及 还款来源:约定于 2023年 4月 25日前,以现金或债权抵偿等方式偿付 1,010万元;于 2023年 11月 6日前,偿付现金 2,000万元;于 2023年 12月 31日前,偿付剩余全部占款金额的本金和利息。公司分别于 2023年 3月 24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 4月 10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的议 案》,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胡卫林已根据上述债务清偿协议按期偿还 1,010万元。 (2)积极推进俄联合股权出售事项 2023年 1月 11日,公司通过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再次发布意向转让公告,拟转让持有的俄联合 51%股权,意向价格为人民币 1,010万元,公告时间为 2023年 1月 11日至 2023年 1月 17日,仍无潜在意向方与公司接洽。 控股股东方中民未来为了帮助与扶持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指定其全资子公司中民居家以 1,010万元受让公司持 有的俄联合 51%股权。同时中民居家承诺在股权交割完毕后,加快联系、督促、推动对俄联合的审计工作,审计师由公 司聘请,费用由公司承担。若审计发现 2022年俄联合 51%净资产超出 1,010万元人民币,超出部分归公司所有;若中民 居家与第三方达成关于俄联合 51%股权再转让协议,中民居家承诺将交易额高出 1,010万元部分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支付 给公司(与前款所述净资产超出部分返还义务不累加,以二者孰高者计算)。公司分别于 2023年 3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 3月 24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民居家签订俄联合 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公司已收到 1,010万元股权转让款。 2023年 8月 22日,中民居家与苏州京莫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莫绅”)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京莫绅通过向中民居家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民居家持有的俄联合 51%股权,交易价格为 7,29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公司已收到中民居家支付的超出股权转让款 1,010万元部分的股权转让预付款 4,69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 的《关于俄联合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3)。 2、终止与滨南股份股权合作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 2月 2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滨南股份股权转让事项的议案》,终止上述股权合作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滨南股 份原股东退还的股权转让款 4,420.41万元。 股权合作期间,公司曾为控股的滨南股份及其子公司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均履行了相关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上述担保事项,在原有李鹏(滨南股份实际控制人)和重庆进厚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提供反担保的基础上,2022年 12月又追加滨南股份为公司提供了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反担保措施。经公 司向李鹏及滨南股份了解,目前上述融资还款正常,公司将持续积极督促滨南股份原股东尽快替换或结清剩余融资担保。 2022年末公司为滨南股份的担保余额为 3,703.26 万元,经过和滨南股份的沟通和督促,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担 保余额下降为 945.12万元。 3、积极应对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诉讼及仲裁事项,维护公司利益。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进展如下: 2023年 2月 4日,公司收到马德明、马晨与公司合同纠纷事宜的裁决,裁定公司应向第一申请人马德明、 第二申请 人马晨归还股权转让意向金人民币 1,01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以人民币 1,010万元为基数,自 2022年 1月 1日起,按同 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对申请人其余仲裁请求不 予支持,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公告》(2023-02-0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公司已执行仲裁决定。 2023年 7月 29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对马德明诉公司返还业绩补偿款事宜裁定撤回诉讼,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2)。 4、持续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管控和审计监督职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内部 控制制度要求和公司业务流程特点,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有效地提升了风险防范能力和 控制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5、加强开展公司文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秉承“诚信、谦和、致恒、至善”的核心价值观,弘扬谦和、务实的工作作 风,不讲排场,精简高效;汇聚有共同价值理念的人共事,实现公司与个人的共同成长;强调团队的责任心和自驱力。 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激励考核机制,持续优化多层次培养体系,为公司长久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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