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自科技(688737):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中自科技: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737 公司简称:中自科技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 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陈启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文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代华荣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受商用车市场特别是重卡市场的复苏、乘用车大客户的批量供货、新排放法规(柴油非道路国四和轻型车国六 b)的实施和储能产品批量交付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属于“3新材料产业”之“3.2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之“3.2.7稀土新材料制造”之“3.2.7.3稀土催化材料制造”,该细分行业对应重点产品及服务包括“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品;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主要产品属于“3新材料产业”之“3.1新型功能材料产业”之“3.1.12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之“化工、医药及环保用催化剂”。 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中的“新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领域。 (二)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介绍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移动污染源(机动车、非道路机械、船舶等)尾气处理催化剂领域的少数主要国产厂商之一,同时,依托公司现有环保催化剂技术优势和成熟的科研成果转化体系优势积极向工业催化剂、氢能源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EMFC)电催化剂、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和储能与动力电池市场拓展。 公司通过逾 18年的长期研发,突破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的技术垄断,掌握了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技术、耐高温高比表面材料技术、贵金属高分散高稳定技术、先进涂覆技术等环保催化材料从配方到工艺的全套核心技术,是拥有国六汽车尾气处理催化剂技术和产品的少数国产厂商之一。 2、主要产品介绍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的分类情况如下: (1)机动车尾气处理催化剂产品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是应用于各类汽油车、柴油机、天然气车和摩托车尾气处理的催化剂,以催化单元的形式或将催化单元及其他器件封装于金属外壳中后以封装成品的形式进行产品销售。 1)汽油车尾气处理催化剂产品 公司汽油车尾气处理催化单元主要为三元催化剂(TWC)和催化型汽油颗粒捕集器(cGPF)。 在国五排放标准阶段,汽油车一般采用 TWC方案,在国六排放标准阶段,汽油车一般需要采用TWC或 TWC+cGPF组合方案。 2)柴油机尾气处理催化剂产品(含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处理催化剂) 公司柴油机尾气处理催化单元主要为柴油氧化型催化剂(DOC)、催化型柴油颗粒物捕集器(cDPF)、选择性催化还原催化剂(SCR)和氨逃逸催化剂(ASC)。在国五排放标准阶段,柴油车一般采用 SCR、DOC+SCR、DOC+cDPF方案,在国六排放标准阶段,柴油车一般需采用DOC+cDPF+SCR+ASC组合方案;对于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阶段,主流的后处理技术路线是DOC+DPF+SCR+尿素供给单元组合方案。 3)天然气车尾气处理催化剂产品 根据天然气发动机的燃烧方式,公司提供不同的尾气处理解决方案,能够进行多种催化单元的生产。对于稀薄燃烧的天然气车,尾气处理催化剂主要为天然气氧化型催化剂(GOC);对于当量比燃烧的天然气车,尾气处理催化剂主要为三元催化剂(TWC)和氨逃逸催化剂(ASC)。 在国五排放标准阶段,天然气车一般采用 GOC方案,在国六排放标准阶段,天然气车主要采用TWC或 TWC+ASC组合方案。 4)摩托车尾气处理催化剂产品 公司摩托车尾气处理催化剂产品系将催化剂涂层涂覆在金属载体上制成,金属催化单元无需封装加工,可直接以摩托车尾气催化转化器的形式进行销售配套。 (2)其他产品 公司产品还包括储能与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工业 VOCs净化催化剂和船舶尾气处理催化剂。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含贵金属、载体、稀土材料和其他化学原料、封装材料等,针对上述主要原材料,公司与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以确保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管理模式,根据销售订单与生产计划,结合安全库存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对于贵金属,公司通常与合格供应商签订长期采购框架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定价规则等合同基本条款,通过询价、比价进行采购,并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对于载体,公司根据各款产品对应的环保公告要求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管理模式。公司催化单元的生产,主要为对贵金属、稀土、氧化铝等原材料进行改性处理后,按照各产品配方,主要通过制浆系统将各种材料进行自动精准称量后予以充分混合制得催化剂浆料,之后定量涂覆在载体内壁;公司物料流转执行先进先出原则,按照工艺生产流程顺序流动,通过二维码追溯系统和 ERP系统对各工序物料流转进行管控。 3、销售模式 (1)新车/机配套 公司产品以对发动机厂、整车厂的配套销售为主,均为直销模式,直接向发动机厂、整车厂进行市场拓展。 公司通常与客户签订长期采购框架协议,原则上确定销售产品类型、结算方式、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条款。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公司根据客户日常的采购计划及实际订单进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完成生产后,公司根据客户要求运输至其仓库或其指定的封装厂、第三方物流仓库。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采用“入库结算”与“上线结算”两种模式,其中商用车客户以入库结算为主,乘用车客户以上线结算为主。 公司的销售定价采用行业通行的“组成价格”,贵金属、载体及涂层分别协商定价,组合产生最终成交价。 贵金属的具体定价方式包括“指定未来时点价”和“指定时段平均价”,经与客户协商,公司对国六天然气车采用“指定未来时点价”或“指定当月平均价”,可有效规避贵金属价格波动风险;汽油车(含摩托车)采用“指定(过去)时段平均价”,指定(过去)时段为上月;柴油机(除 SCR,其不含贵金属)产品采用“指定未来时点价”和“指定(过去)时段平均价”,指定(过去)时段为上月或上一季度。 载体是尾气处理催化剂的关键部件,纳入机动车型式检验公告,因此下游的发动机厂、整车厂通常指定载体供应商并参与定价谈判,催化剂厂商可在三方协商的价格基础上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涂层”是机动车型式检验公告中对催化剂生产企业核心工艺的通用简称,采用“成本加成”和“市场竞价”相结合的定价模式。 (2)储能与动力电池 公司储能与动力电池产品针对客户和目标市场的不同特点,分别采用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 (3)在用车改造 公司针对在用车改造市场销售渠道和客户类型的不同特点,分别采用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通过各地政府机构或企业集团的招投标程序后,直接服务于油田、机场、港口、物流公司、建筑公司等企业和自然人车主,公司针对不同车型订制开发尾气处理产品,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安装、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此外,公司还直接销售给汽车修理厂等终端消费场所。经销模式下,公司对经销商均为买断式销售,并由经销商负责售后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的在用车改造业务直销为主、经销为辅。 4、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用及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建立自主研发机构与共建研发机构相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公司以关键催化材料和催化剂技术开发作为企业的基础研发方向,结合环保催化剂行业技术和尾气排放法规的发展趋势制定公司技术创新战略,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发各系列催化剂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公司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主要分为平台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两个阶段。在平台技术研究阶段,公司通过对前沿技术和排放标准的前期规划研究,制定催化剂技术路线和核心产品方案;在产品开发阶段,公司在平台技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下游发动机厂、整车厂的需求进行适应性集成产品应用匹配开发,确保最终产品能够与下游客户产品进行良好配套,达到相关性能要求。 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技术研发优势,与相关合作研发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对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归属进行约定。 5、生产工艺与流程 1)催化材料生产工艺流程 催化材料生产主要包括以下流程:首先将各类原材料通过反应釜搅拌溶解,之后将溶解好的盐、碱溶液通过各自装置雾化后进行中和反应,通过反应釜升温使中和反应后的原料处于特定温度下,并控制反应时间以保证原料结晶成型。此后,通过压滤的方式将结晶后的原料以滤饼形式滤出且通入去离子水去除过量的氨,再通过球磨形式将其分散。经分散后的浆料继续通过雾化方式去除水分,材料初步成型为粉状,并通过干燥器去除粉料中剩余的水分。最终,粉料经特定温度、时间、通气量的焙烧过程后分解、定型为稳定的催化材料。 2)催化单元生产工艺流程 催化单元生产主要包括以下流程:将不同组分的材料及助剂等原材料将通过研磨装置进行混合、分散,并进行稳定反应,制备成浆料。上述浆料将通过涂覆装置定量、均匀地涂覆到蜂窝陶瓷载体孔道内壁。此后,经涂覆好的催化单元需进入连续干燥炉内,通过特定温度、时间长度的干燥过程去除催化剂涂层中多余的水分。最后将干燥完成的催化单元进行焙烧,通过高温分解掉盐溶液的结晶物,至此制造为稳定的催化单元。 3)封装成品生产工艺流程 催化剂封装成品的生产主要包括以下流程:首先按零件工艺图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激光切割与卷圆成形,经焊接、弯管、切管后成为筒体。此后,利用压装机将催化单元、衬垫等压装进上述筒体,通过焊接变位器或焊接机器人焊接后将上述部件组合并完成零部件安装,形成装配总成。 之后对上述装配总成进行气密性检测与符合性检测,通过检测的总成即进行产品标识并包装入库。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燃机排放后处理催化剂工作组(WG15)组长单位、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及其排放后处理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理事单位及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委会(CVEC)副主任委员单位、国际氢能委员会成员单位;承担尾气处理催化剂和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相关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科研项目共 12项,其中“十三五”和“十四五”各 3项;获得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5项;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相关行业标准 14项,公司是我国环保催化剂领域的领先企业。 截至 2023年 06月 30日,公司获取的天然气、柴油道路和柴油非道路国四机型公告和乘用车机型平台定点数量如下: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环保催化剂厂商对催化材料的研究深度以及对催化剂涂覆等主要生产工艺的掌握程度是其技术水平的直接体现,决定产品的性能和成本。公司的主要核心技术介绍如下: (1)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技术 稀土储氧材料具有储氧、释氧功能,起到平抑尾气的空燃比波动、实现多种污染物同时催化转化、提高转化效率的关键作用。在高温环境下,稀土储氧材料容易发生物相分离,导致其结构和织构性能下降,从而大幅影响催化剂的性能。因此,提高稀土储氧材料的热稳定性是环保催化剂的关键技术。 公司通过以不同纳米晶混合、表面活性物质造孔扩孔等为核心的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技术,实现了稀土储氧材料性能的显著提升。公司通过精细控制制备条件,制备出不同组成的纳米晶材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围绕稀土材料、贵金属材料等催化材料以及燃料电池、储能电池等方向,公司新申请国内外专利共 33项,其中,发明专利 14项、实用新型专利 25项;获得专利授权 36项,其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教育程度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与研发优势、产品组合优势及客户优势,具体如下: 1、技术优势 环保催化剂的技术壁垒极高,环保催化剂厂商需要掌握贵金属催化材料、稀土催化材料、氧化铝催化材料等多种催化材料技术和先进的催化剂涂覆技术,并且能够基于对底层催化材料的深度研究,持续进行技术、产品的升级研发以应对日益严苛的环保要求和下游发动机厂、整车厂的降本需求。 经过逾18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技术、耐高温高比表面材料技术、贵金属高分散高稳定技术和先进涂覆技术等诸多环保催化剂从配方到工艺的全套核心技术,突破外资催化剂巨头的技术垄断,开发出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的新一代尾气处理催化剂。 2、产品组合优势 公司基于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公司资金实力,在继续发挥重型商用车尾气处理催化剂行业技术优势的同时,依靠完全自主可控的汽车催化剂关键核心底层技术,公司产品已经向轻型商用车和乘用车市场进行延伸并取得重大突破,开始在机动车后处理领域逐步实现国产化替代。 基于在催化材料方面的长期技术积累和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布局的需要,公司先后布局了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和储能与动力电池的开发,其中,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并已实现公斤级批量生产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基于其底层核心技术的延伸与开发,全面布局各燃料类型下的国六标准催化剂并积极完善在新能源产业链的布局。随着各燃料车型国六排放标准的相继实施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公司产品组合优势将逐步显现。 3、客户优势 由于不同发动机排放的污染物具体组成成分各有不同,因此其尾气处理催化剂的具体配方亦有所不同,下游发动机厂的每一款产品均需要与催化剂厂商进行合作研发以确定最终的催化剂配方,并进行环保公开。因此,发动机厂更换催化剂供应商的风险和评估测试成本较高,其与尾气处理催化剂厂商的合作较为稳定,一般会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长期合作,且由于发动机厂需要不断降低其产品成本,因此往往会与选定的尾气处理催化剂厂商持续进行合作研发,公司下游客户具有较强的粘性,公司具有显著的客户优势。 4、科研成果转化的平台优势 公司围绕贵金属催化材料、稀土催化材料以及燃料电池、储能电池等方向进行持续研究,先后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多个国家和省部级技术创新平台。依托科研成果产业化平台的建设,公司具有显著的科研成果转化的平台优势。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在前期积压需求释放、政策性力量支撑和低基数效应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经济运行保持持续恢复态势。我国汽车市场在经历过一季度促销政策切换和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后,在中央和地方促消费政策、轻型车国六实施公告发布、多地汽车营销活动、企业新车型大量上市的共同拉动下,叠加车企半年度节点冲量和 4、5月同期基数相对偏低,市场需求逐步恢复,上半年累计实现较高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1-6月,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 1,324.8万辆和 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3%和 9.8%,其中,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约 196.70万辆和 197.1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6.90%和 15.80%;重卡累计销售 48.85万辆,同比大幅增长 29%,向好趋势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业务发展战略,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以市场需求作为发展导向,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作为工作基础,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拓展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在巩固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天然气、柴油、汽油)市场地位的同时,依托公司在环保催化剂的技术优势和科研成果转化的体系优势,积极推进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的示范应用和储能业务的批量供货,为公司环保催化剂主业助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85,031,003.54元,同比增长 251.68%;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606,455.72元,实现扭亏为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2,402,165,649.7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864,151,948.45元,同比分别增长 12.53%和-0.02%。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推动生产质量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生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质量、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保持了零死亡、零重伤、零污染等目标,为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36,870,972.59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38%。公司一直注重研发方面的投入,强化研发项目的立项与过程管控,保证公司在研发方面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知识产权共 39项,其中发明专利 14项,实用新型专利 25项;报告期内新获得专利授权共计 36项,其中发明专利 20项,实用新型专利 16项,报告期末累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105项和 46项,研发实力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把持续完善销售团队建设、提升市场开拓能力作为工作重点,深挖用户需求、痛点,充分理解客户需求,不断提升与客户的沟通效果,做好大客户、重点项目开发,扎实做好每一个战略客户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 19款天然气重卡国六机型公告;15款柴油道路国六机型公告、17款柴油非道路国四机型公告并逐步实现量产;汽油车在实现乘用车大客户突破后,随着已获取公告的批量交付正逐步成为公司业务新的增长极。报告期内,公司尾气处理催化剂各产品线均实现大幅增长,行业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新能源领域的业务布局。在储能源动力电池方面,公司已如期完成电芯中试线的建设,目前正按照产品开发计划进行开发验证和试生产;在氢能源业务方面, PEMFC方向,铂碳电催化剂配合客户完成上千小时的短堆验证,铂合金催化剂获得客户验的证认可;公司参与的“高性能/抗中毒车用燃料电池催化剂的合成技术与批量制备”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按计划将于四季度进行结题验收。SOFC方向,阳极支撑电池开发出可重复的批量制备工艺技术,开发出千瓦级的阳极支撑电堆的装堆技术并实现近百小时的短堆运行;金属支撑电池技术正在按计划开发中。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划全力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募投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正在进行试生产;公司募投项目“国六 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受“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延期影响实际进度将有所延迟;公司募投项目“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受前期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整体进度有所延后;“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进度整体符合预期,不存在无法按照计划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或研发失败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六 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和其他募投项目的后续进展,如确定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审议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和优化三会运作机制及科学的决策体系,也在内幕信息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执行和组织结构调整等方面持续优化,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同时,公司注重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培养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并通过各项职业培训提高现有员工业务素质和技能,优化人才结构与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了一支高质量人才队伍,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必要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和产品升级迭代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尾气排放标准升级迅速。柴油非道路国四标准和重型车国六 b排放标准分别于 2022年 12月 1日和 2023年 7月 1日全面实施。如果未来排放标准进一步升级,将对尾气处理催化剂的性能要求进一步提高,而在更高排放标准下,单车催化剂用量显著增加,尾气处理催化剂厂商需不断开发出更高性价比的产品以满足下游汽车制造业降低尾气处理催化剂成本的需求。因此,若公司未能研发出满足最新排放标准的技术和产品,或公司产品的性价比不具有竞争优势,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2.新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依托在环保催化剂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将科研成果转化的体系优势,除持续进行尾气处理催化剂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升级外,还在同步推进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工业 VOCs催化剂以及储能与动力电池等新产品的研发。若公司不能按计划完成新产品的开发,或开发出的新产品不具备竞争优势,公司可能面临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环保催化剂行业具有显著的技术密集型特征,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能否保持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将关系到公司技术创新的持续性,并将决定未来能否继续保持其技术领先性。若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和内部晋升制度不能落实或较同行业竞争对手丧失竞争优势,将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从而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二) 经营风险 1.部分车型/发动机型取得型式检验公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正参与多家整车厂/主机厂客户车/机型的配套开发。公司尚处于配套开发阶段的产品最终能否取得型式检验车型/机型公告存在不确定性,若未能取得相应公告,公司将无法对下游客户的相关机型进行配套销售。 2.贵金属占成本比例较高且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 铂、钯、铑等铂族贵金属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且随着排放法规升级背景下限制的污染物类别不断增加、排放限值不断降低,以及贵金属的用量逐步增加、采购价格逐步增长而持续提升,此外公司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亦需使用铂族贵金属。铂族金属在全球属于稀缺资源,而我国铂族贵金属资源匮乏且严重依赖进口,因此铂族贵金属价格高昂且其价格变化快、波动大。 若铂族贵金属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若铂族贵金属价格大幅下跌,公司贵金属相关存货则存在减值风险。 3.公司主要配套的商用车下游产销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公司基于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公司资金实力,重点布局商用车尾气处理催化剂,目前主要与重型天然气商用车配套。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0至 2023年 6月,我国商用车销量分别为 513.33万辆、479.3万辆、330.0万辆和 191.7万辆,公司下游商用车市场销量随行业周期波动较大。若公司产品配套的发动机型、机动车型生产销售情况出现波动或发生不利变化,下游客户将可能减少对公司催化剂产品的采购量,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优势显著带来的竞争风险 目前,全球以尾气处理为主要应用领域之一的环保催化剂被巴斯夫、庄信万丰、优美科等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占据大多数市场份额。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历史悠久,其品牌影响力高、业务规模大、技术实力强,而由于历史上我国的尾气排放标准落后于欧盟、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排放标准,使得外资巨头的技术和产品储备往往领先国内排放标准一代及以上,在我国历次排放标准升级时,外资巨头可依靠其已有的技术和产品迅速与下游客户配套以占领市场份额。尤其在合资品牌和自主品牌高端车型等机动车市场的开拓方面,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优势显著,目前预测外资催化剂厂商在中国的整体市场占有率在 71%以上。若未来环保催化剂市场参与者数量增加,或公司未来无法保持技术和产品的优势并缩小与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的差距,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部分募投项目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受公共卫生事件、极端天气和重污染天气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和“国六 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存在延期的风险,将对公司新建产能的如期释放和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募投项目建设的跟踪管理,提前做好各种预案,尽可能减少极端天气等对项目建设进度的影响;通过持续加强项目进度统筹,力争募投项目进度与规划建设进度一致;并在后续厂房主体结构建设完成后,提升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效率,力争募投项目尽快满足研发和生产所需的必要条件。 6.市场开拓及募投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是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分析、结合公司总体发展规划、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公司的技术、人力、管理、资金等因素综合做出的决定,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达到可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而增长。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证金13,357,460.00元,受限政府补助专项资金24,070,583.76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10 金融工具”。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于 2023年 3月 20日收到公司董事粟山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粟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战略投资委员会和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 2022年 12月 6日收到独立董事尧命发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尧命发先生因任青海民族大学副校长(挂职)职务,不再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12月 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公司于 2023 年 3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于 2023年 4月 7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王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孙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重新选举王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孙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董事会于 2023年 4月 7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胡淑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胡淑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86,034,976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515,201 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共计转增 34,207,91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0,242,886 股。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86,034,976 股变更为 120,242,886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6,034,976 元变更为 120,242,886 元。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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