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00130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83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徐岱群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月 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徐岱群女士计划自 2023年 7月 4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1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88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5%)。 公司 2023年 8月 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对股东徐岱群女士实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2023年 8月 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东徐岱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5%以下。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徐岱群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徐岱群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徐岱群女士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徐岱群女士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人民币65.00元/股至 71.13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股份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徐岱群女士的减持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徐岱群女士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详情可参考公司于 2023年 7月 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徐岱群女士的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徐岱群女士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徐岱群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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