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风光(688663):新风光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4日 20:42:03 中财网
原标题:新风光:新风光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63 公司简称:新风光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新风光688663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候磊孙鲁迁
电话0537-72885900537-7288529
办公地址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 段路北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 路中段路北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2,344,670,002.302,420,007,071.23-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1,174,288,580.001,144,601,304.082.5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639,817,460.75484,619,448.153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78,115,675.9256,070,629.7839.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72,843,297.6447,341,169.4153.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99,441,585.41-39,373,246.81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85.13增加1.4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40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60.404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4.574.37增加0.20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93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通 借出股份的 限售股份数 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 数量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 司国有法 人38.2553,529,60053,529,60053,529,6000
何洪臣境内自 然人5.057,065,066000
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国有法 人4.536,340,775000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2.53,501,961000
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 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2.23,085,573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其他1.522,123,525000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 司国有法 人1.251,749,500000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 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31,157,749000
程绪东境内自 然人0.71994,323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信澳匠心臻 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2868,796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不适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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