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亚制程(002388):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32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根据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第16号解释”)文件,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第16号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第16号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 用第16号解释的单项交易,按照第16号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 第16号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 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保信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非公开发行” 的整体方案取得新亚制程控制权,“表决权放弃”后、“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 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任的9名董事中,7名董事系由保信央地提名、2名董事系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中,5名系 由保信央地提名、1名系由公司董事会提名。 截至2023年2月15日,保信央地已成为公司持有表决权比例第一大股东。公司其他持股5%及以上的股东珠海格金、湖南湘材、维也利战投均仅作为财务投资人,从未向公司提名董事,亦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且在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均对保信央地所提名董事投同意票,票数不低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同时,珠 海格金、湖南湘材、维也利战投均出具《关于不谋取新亚制程控制权的承诺函》。 根据实际情况,基于保信央地已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任选,能有效控制董事会多数席位,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之情形(三)的规定。因此,经审慎判断,公司认定保信央地对公司拥有控制权,即保信央 地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伟华女士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鉴于公司自筹划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的经营情况、股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控制权情 况发生变化,公司拟终止前次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23年2 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有关议案,保信央地拟通过一致行动人上海利挞科技有限公司及宁 波彪隋科技有限公司拟以 6.18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合计不超过 15,226.20万股股票(含15,226.20万股,最终认购数 量以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巩固公司控制权。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规则于 2023年2月17日起正式实施,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将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涉及的发行法规进行更新,将 涉及“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表述对应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将“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同意注册”相关表述修改为 “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其他事项及内容不作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收购新亚杉杉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6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及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简称“新亚杉杉”)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子公司上海新 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甬湶投资持有的新亚杉杉51%股权。 2023年 2月 17日,新亚杉杉完成了有关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新的《营业执照》。自 2023年2月18日起,新亚杉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增加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六氟磷酸 锂等化工新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主营业务,并能与原本电子胶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依靠新的主营业务进一步增 强盈利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4、关于收购新亚中宁少数股东权益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公司拟与上海睿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睿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 1元的价格收购上海睿擎持有的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 司49%股权。 2023年8月,公司与上海睿擎完成了上述股权交割及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2023-124)。 5、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的事项 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办理注册地址由珠海市迁至衢州市”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3年 4月 24日,公司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完成了迁址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6、有关获得政府奖励的事项 根据《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政发〔2021〕6号)、衢州市政府出台的《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实施企业上市“3030”行动的若干意见》、《衢州市招商引资若干政 策》(衢政办发〔2020〕7号)等有关上市企业异地迁入的相关政策,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2023年7月7日分别收到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奖励,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政府奖励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2023-119)。 7、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相关事项 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89号)、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 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徐琦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2022]19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2023年 5月 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3007号),经公司查询与了解,本次立案的原因系该《警示函》下有关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公司与原实际控制人徐琦女士及其关联方的非经 营性资金往来相关事项导致。 2023年 8月 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1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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