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双鹭药业(002038):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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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0:46:0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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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双鹭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明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冀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冀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因素详见正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部分“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双鹭药业 | 指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乡白鹭 | 指 |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双鹭立生 | 指 | 北京双鹭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双鹭生物 | 指 | 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新乡双鹭 | 指 | 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三会” | 指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统称 | 国家药监局、NMPA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3年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CFDA”),
2018年,国务院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
“NMPA”),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 CDE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原料药 | 指 | 用于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是制剂中的有效成分,一般由化学合成、植物提
取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的用来作为药用的粉末、结晶、浸膏等,病人无法直接服
用原料药 | 制剂 | 指 | 为适应治疗或预防的需要,将原料药按照一定的剂型要求制成的、可以最终提供
给用药对象使用的药品 | 临床前研究 | 指 | 在实验室条件下,通过对化合物研究阶段获得的候选药物分别进行实验室研究和
活体动物研究,以观察化合物对目标疾病的生物活性,并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估的
研究活动。主要包括药效学研究、毒理学研究和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为申请
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
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
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
等的研究;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原材料的来源、质
量标准、保存条件、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 | 临床试验 | 指 | 在患者或健康志愿者体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揭示试验药物在人体内的安
全性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特征及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 I期临床 | 指 | 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目的是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
药代动力学特征,为后续 II期临床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受试者可以是健康
志愿者 | II期临床 | 指 | 初步评价试验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为 III期临床试验
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 01月 01日-2023年 06月 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双鹭药业 | 股票代码 | 002038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双鹭药业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ijing SL Pharmaceutical Co., 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 SL PHARM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徐明波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583,506,665.49 | 554,215,134.55 | 5.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317,164,126.27 | 165,327,395.95 | 91.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 194,176,556.41 | 141,441,380.82 | 37.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190,252,963.39 | 175,663,138.41 | 8.3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16 | 93.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16 | 93.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4% | 3.06% | 2.58%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6,086,827,335.16 | 5,875,839,869.74 | 3.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5,682,511,453.93 | 5,468,082,327.66 | 3.92%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10.9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 4,637,506.6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8,747,484.6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 111,307,961.1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97.9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703,641.3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7.62 | | 合计 | 122,987,569.8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专注于基因工程及相关药物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紧紧围绕疾病谱的变化布局研发、生产和服务领域。公司八大处生产基地主要包括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生化原料药(依诺肝素钠、三磷酸胞苷二钠、门冬酰胺酶)、治疗用生物125
制品(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2( Ala)、重组人白介素-2125
( Ala)注射液、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精神药品(扎来普隆胶囊)、医疗用毒性药品(注射用三氧化二砷);昌平生产基地主要包括片剂(含抗肿瘤药)、硬胶囊剂(含抗肿瘤药)、颗粒剂(抗肿瘤药)、软胶囊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鼻用制剂(鼻用喷雾剂)、丸剂(滴丸剂)、气雾剂(激素类)、生化原料药(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治疗用生物制品(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凝胶、注射用重组人新型复合α干扰素122 122
( Arg)、重组人新型复合α干扰素( Arg)注射液;大兴生产基地主要包括片剂(含抗肿瘤药)、硬胶囊剂(含抗肿瘤药)、颗粒剂、喷雾剂、口服液、治疗用生物制品(门冬胰岛素、门冬胰岛素注射液、门冬胰岛素 30注射液、门冬胰岛素 50注射液);河北省沧州生产基地为原料药。公司经营范围涉及肿瘤、心脑血管、内分泌、肝病、肾病和抗感染及创伤修复等领域。
2、主要产品及用途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获得伏格列波糖片、达格列净片、维格列汀片、注射用伏立康唑、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的药品注册证书,并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其他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
3、经营模式
公司是集药品研发、生产、经营服务于一体的医药生物技术企业,公司业务涵盖前端的原料、生物原液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到终端的产品经营环节。近年来公司通过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将业务范围扩展到工业大麻的种植、生产和综合开发利用,以及药品终端市场医院投资和医美市场。
公司能取得今天的经营成果主要得益对公司存量资产的不断增值和业务管理、经营能力的不断提升,也得益于公司围绕主业投入不断获得的完整的医药产业链带来的持续收益。
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公司仍将以药品研发与生产经营为主业,公司将加大创新药的开发和创新服务的比重。公司也将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继续筛选部分医药大健康领域的优质投资标的进行投资,确保企业在医药健康领域打造好一个完整的生态链,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力争主业发展稳健的同时拓展业务也能持续获得良好回报。
(1)研发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合作、上市持有人方式和项目投资相结合等模式,不断开拓创新研发模式和路径。截至目前,公司研发的产品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申报上市审评审批中;依诺肝素钠注射液、注射用生长抑素、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醋酸奥曲肽注射液、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等药品申报一致性评价并在 CDE审评中;瑞格非尼片、注射用培门冬酶、替米沙坦氨氯地平片、非布司他片、依帕司他片、依替巴肽注射液、注射用替莫唑胺、硝酸甘油喷雾剂、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等药品均申报上市处于审评审批阶段。
公司技术中心系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拥有以原核、酵母和哺乳动物细胞为宿主的基因工程药物上游技术模块、蛋白质规模化制备技术模抗体)、特色的专利药和特色生化药物。本年度公司继续引进新技术和技术骨干,充分利用国内外的优势研发资源,通过技术受让、合作研究以及股权投资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公司在肿瘤、代谢病、心脑血管、肝病等领域基因工程和生化药物的优势,逐步进入人类健康的重要新领域。
创新药研发具有难度大,风险高、投入大,历时长的特点,研发进程受政策变化影响大,部分产品公司采取“VIC模式”(VC(风险投资)+IP(知识产权)+ CRO(研发外包))相结合的新药研发模式。
(2)生产模式
公司所有获批产品均采取自主生产的方式,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和集中招标采购报量情况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以保证产品质量及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为目的,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组织生产,以市场和客户需求制订生产计划,结合各产品的生产能力情况,由生产部制定各车间的生产计划并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同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质量保证部对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公司依托药品生产系统领域齐全的优势,吸引了多家研发公司合作进行创新药工艺后期的开发,采用接受和委托 CMO的方式扩大生产经营服务规模。
(3)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的营销模式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方式,部分成熟地区建立自己的销售团队,部分地区采用经销模式,部分地区采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向所有销售区域提供专业化的学术推广服务,由公司市场和销售部门制订规划并实施。公司通过加强区域管理,外包服务,积极吸收有实力的经销商和营销骨干,调整营销策略,根据公司自身产品特点,在加强现有开发等级医院等终端体系的基础上,重点开发基层医疗机构,加强民营医院、专科医院的开发力度。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扩大市场占有率。
公司也将继续加快营销转型,持续扩大医院外市场,积极适应集采模式和医保支付模式变化下的营销转型,加大探索互联网及第三终端等新的药品营销模式的力度,关注大健康产业需求加大产品研发供应力度。
(4)采购模式
本公司由采购部统一负责对外采购工作,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况,制定原材料的采购计划,保证物料及时供应;采购部每月初提出原材料、包装物等采购价格清单,经采购负责人签字,财务部审核后,送总经理审批。其中,涉及到的大宗原材料的价格清单,送总经理审批。采购部根据历年业务往来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逐步形成合格产品和服务供应商名单。
4、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产品受经营环境及个别产品监控用药政策等因素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但公司产品品类较多,部分产品技术优势明显,随着重点监控用药等政策的消化,新品种不断上市及传统优势品种的挖潜,产品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目前公司处于上市审批、临床试验和临床前不同阶段的品种管线形成了良好的梯队,后续储备品种丰富,技术竞争壁垒高,业绩驱动力充足。随着公司生产设备的升级改造,大兴生物产业基地的进一步完善,一批重磅基因工程药物和特色新药将推向市场,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为后期产品市场的不断开拓奠定基础。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双鹭药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基因工程及特色药物的研发和生产经营,主要产品涉及肿瘤、心脑血管、抗感染免疫、代谢病、创伤修复、肝肾病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大改变,参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583,506,665.49 | 554,215,134.55 | 5.29% | | 营业成本 | 97,104,759.54 | 86,517,493.83 | 12.24% | | 销售费用 | 141,159,095.58 | 202,023,617.20 | -30.13% | 主要系改变药品营销模式、
集采等原因造成费用减少所
致 | 管理费用 | 58,273,820.02 | 47,601,114.90 | 22.42% | | 财务费用 | -8,395,527.30 | -10,934,023.49 | 23.22% | | 所得税费用 | 34,194,814.97 | 9,887,338.05 | 245.84% | 主要系当期利润及递延所得
税费用发生额增长所致 | 研发投入 | 182,935,836.65 | 139,633,242.21 | 31.01% | 主要系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
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90,252,963.39 | 175,663,138.41 | 8.3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49,011,190.98 | -60,171,979.83 | 18.5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02,735,000.00 | -102,735,000.00 | 0.0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38,508,650.07 | 12,776,927.22 | 201.39% | 主要系本期支付的与经营活
动相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583,506,665.49 | 100% | 554,215,134.55 | 100% | 5.29% | 分行业 | | | | | | 医药行业 | 577,310,746.24 | 98.94% | 548,433,592.47 | 98.96% | 5.27% | 分产品 | | | | | | 生物、生化药 | 211,800,381.11 | 36.30% | 253,675,658.65 | 45.77% | -16.51% | 化学药 | 360,809,066.18 | 61.83% | 279,436,736.59 | 50.42% | 29.12% | 其他 | 10,897,218.20 | 1.87% | 21,102,739.31 | 3.81% | -48.36% | 分地区 | | | | | | 东北 | 47,452,126.32 | 8.13% | 35,226,760.71 | 6.36% | 34.70% | 华北 | 83,599,366.89 | 14.33% | 103,217,029.71 | 18.62% | -19.01% | 华东 | 154,401,187.91 | 26.46% | 168,566,458.17 | 30.41% | -8.40% | 中南 | 184,133,649.33 | 31.56% | 157,998,796.31 | 28.51% | 16.54% | 西南 | 82,674,750.43 | 14.17% | 51,439,485.86 | 9.28% | 60.72% | 西北 | 30,366,671.30 | 5.20% | 35,949,574.15 | 6.49% | -15.53% | 总经销(不分区域,包含出口业务) | 878,913.31 | 0.15% | 1,817,029.64 | 0.33% | -51.63%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毛利率
比上年
同期增
减 | 分行业 | | | | | | | 医药行业 | 577,310,746.24 | 95,310,043.96 | 83.49% | 5.27% | 14.76% | -1.37% | 分产品 | | | | | | | 生物、生化药 | 211,800,381.11 | 41,214,219.23 | 80.54% | -16.51% | 19.82% | -5.90% | 化学药 | 360,809,066.18 | 53,318,067.90 | 85.22% | 29.12% | 56.55% | -2.59% | 其他 | 4,701,298.95 | 777,756.83 | 83.46% | -69.32% | -94.67% | 78.70% | 分地区 | | | | | | | 东北 | 47,452,126.32 | 7,816,711.93 | 83.53% | 34.70% | 62.10% | -2.78% | 华北 | 79,298,109.00 | 15,168,145.47 | 80.87% | -21.59% | -35.86% | 4.25% | 华东 | 154,401,187.91 | 24,204,729.97 | 84.32% | -8.40% | 9.51% | -2.57% | 中南 | 182,238,987.97 | 30,012,421.72 | 83.53% | 18.11% | 48.01% | -3.33% | 西南 | 82,674,750.43 | 12,825,487.04 | 84.49% | 60.72% | 90.15% | -2.40% | 西北 | 30,366,671.30 | 4,906,939.73 | 83.84% | -15.53% | 4.10% | -3.05% | 总经销(不分区域,
包含出口业务) | 878,913.31 | 375,608.10 | 57.26% | -51.63% | -49.09% | -2.1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704,901,879.94 | 11.58% | 595,037,834.97 | 10.13% | 1.45% | | 应收账款 | 198,763,001.10 | 3.27% | 252,569,923.49 | 4.30% | -1.03% | | 存货 | 159,878,991.55 | 2.63% | 136,817,985.18 | 2.33% | 0.30%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534,996.64 | 0.24% | 14,987,860.14 | 0.26% | -0.02% | | 长期股权投资 | 902,609,619.54 | 14.83% | 897,124,263.03 | 15.27% | -0.44% | | 固定资产 | 449,875,930.80 | 7.39% | 462,556,151.57 | 7.87% | -0.48% | | 在建工程 | 60,060,040.31 | 0.99% | 64,748,010.44 | 1.10% | -0.11% | | 合同负债 | 15,287,389.72 | 0.25% | 27,246,608.12 | 0.46% | -0.21%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本期
计提
的减
值 | 本期
购买
金额 | 本期
出售
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 | | | | | | 1.交易性金融资
产(不含衍生金
融资产) | 144,906,332.00 | -5,530,462.00 | | | | | | 139,375,870.00 | 5.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 | 542,930,721.44 | 113,642,826.36 | | | | | | 656,573,547.80 | 金融资产小计 | 687,837,053.44 | 108,112,364.36 | | | | | | 795,949,417.80 | 上述合计 | 687,837,053.44 | 108,112,364.36 | | | | | | 795,949,417.80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 | | |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司法冻结 135,956,895.39元。系公司与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卡文迪许”)存在未决仲裁,南京卡文迪许提出财产保全所致。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
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
简称 | 最初
投资
成本 | 会计
计量
模式 | 期初
账面
价值 |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损益 | 计入
权益
的累
计公
允价
值变
动 | 本期
购买
金额 | 本期
出售
金额 | 报告
期损
益 | 期末
账面
价值 | 会计
核算
科目 | 资金
来源 | 境内
外股
票 | 60019
6 | 复星
医药 | 36,00
8,160.
76 | 公允
价值
计量 | 44,90
6,332.
00 | -
5,530,
462.0
0 | 0.00 | 0.00 | 0.00 | 0.00 | 39,37
5,870.
00 | 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 自有
资金 | 合计 | 36,00
8,160.
76 | -- | 44,90
6,332.
00 | -
5,530,
462.0
0 | 0.00 | 0.00 | 0.00 | 0.00 | 39,37
5,870.
00 |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
告披露日期 | 2010年 04月 15日 | | | | | | |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大会
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0年 05月 13日 | | | | | | | | | | | | |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
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
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北京双鹭
立生医药
科技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大容量注射
剂、小容量注射
剂、冻干粉针
剂;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等。 | 56,000
,000 | 226,760,25
5.30 | 215,504,12
0.55 | 21,522,791.
20 | 5,286,033.3
4 | 4,463,059.2
5 | 北京双鹭
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
询。 | 80,000
,000 | 348,357,66
8.61 | 151,177,72
3.97 | 17,997,814.
56 | 24,845,235.
53 | 21,036,674.
68 | 新乡双鹭
药业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零售化学药制
剂、抗生素、生
化药品、中成
药。 | 90,000
,000 | 50,719,910.
23 | 45,460,711.
24 | 34,383,041.
62 | 4,155,162.1
0 | 4,155,162.1
0 | 辽宁迈迪
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体外临床免疫诊
断试剂、体外临
床化学诊断试
剂、核酸诊断试
剂、体外诊断试
剂相配套的检验
诊断仪器研究开
发、生产;基因
工程和生物治疗
技术、实验技术
服务的咨询服
务;基因技术服
务与技术咨询;
健康管理、健康
养生管理咨询 | 21,000
,000 | 31,255,383.
54 | 24,604,683.
29 | 4,696,991.1
9 | -
1,711,850.7
8 | -
1,711,850.7
8 | 北京欧宁
药店有限
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零售化学药制
剂、抗生素、生
化药品、中成
药。 | 500,00
0 | 567,532.21 | 565,463.04 | 186,962.28 | 33,733.25 | 32,047.46 | 海布生物
科技 (云
南)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植物种植及提取
加 工;种子繁
育;工业 大麻为
原料的产品检 验
服务;食品、饮
品、保健品、化
妆 品、药品销
售;天然 植物营
养素的研发及 提
取;生物科技产
品 研发、生产、
经营 等。 | 50,000
,000 | 65,707,010.
06 | 26,342,645.
09 | 2,893.80 | -
347,661.34 | -
347,961.8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参股公司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昊医药”)于 2023年 5月 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持股 7,913,036股,占星昊医药总股本的 6.4556%。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2023年国家与各省的分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仍继续推进,进入集采的范围逐步扩大,对公司而言仍然是机遇和挑战并存,药品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使部分产品盈利空间减少,但对部分技术壁垒较高、国内竞争不激烈的产品,可以采取以价格换市场,实现国产替代进口,从而迎来良好的市场机会。从国家2023第八批集采产品价格下降幅度看,仿制药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企业的盈利空间将会进一步被压缩。
总体而言,风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产品价格降低风险
集中招标采购的大力推进将使更多的品种进入集采目录,产品竞争激烈的品种将面临大幅降价风险,部分产品可能会进入微利时代,非竞争激烈品种也会随着集采的推进价格下降而致盈利空间减少,企业的盈利空间被压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市场份额较大的产品反而面临的风险更大,市场份额较小的企业可能会迎来一定的市场机会。
2、研发风险
公司在研品种特别是创新药研发进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有时受临床试验进度,政策法规变化和药品审评进度等影响。生物药存在研发周期长和投入较大的特点,因而存在较大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加强充分调研论证和提升项目管理效率的能力,从而降低研发风险。
3、管理风险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公司规模的扩张,企业管理者的管理理念也需跟上时代的发展,如果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不同步更新将影响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此公司将不断引进和培养各类管理人才,适人适岗并加强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内部的管理体系。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
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9.30% | 2023年 05月 25日 | 2023年 05月 26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cn)上的《北京双
鹭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2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2023-022)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朱学新 | 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 05月 25日 | 经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推荐,提名朱学新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监事。后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补选朱学新先生
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 张春雷 | 监事 | 离任 | 2023年 05月 25日 | 张春雷先生已达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
司监事。 | 李亚军 |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 解聘 | 2023年 04月 24日 | 李亚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
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冀莉 | 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2023年 04月 24日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聘任冀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79-199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河南省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间接排放标准 DB41/756-2012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新乡双鹭取得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乡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采用生物发酵、生化、中药提取和化学合同生
产原料药及制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备案批准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 2022年 6月 15日起至 2027年 6
月 14日止)。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
或子
公司
名称 | 主要污
染物及
特征污
染物的
种类 | 主要污
染物及
特征污
染物的
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
放
口
数
量 | 排放口分
布情况 | 排放浓度/
强度 | 执行的污
染物排放
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
总量 | 超
标
排
放
情
况 | 新乡
双鹭
药业
有限
公司 | 甲苯、
甲醇、
非甲烷
总烃、
氯化
氢、
氨、臭
气浓
度、硫
化氢 | 甲苯、
甲醇、
非甲烷
总烃、
氯化
氢、
氨、臭
气浓
度、硫
化氢 | 有组
织排
放 | 两
个 | 厂区内
DA001、
DA003 | 甲苯
40mg/m3、
氨 20mg/m3
非甲烷总烃
60mg/m3、
甲醇
20mg/m3、
氯化氢
30mg/m3、
硫化氢
5mg/m3、
臭气浓度
2000 | 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79-
1996《制
药工业大
气污染物
排放标
准》
GB37823-
2019《恶
臭污染物
排放标
准》
GB14554-
93 | 非甲烷总烃
0.003t/a | 非甲烷总烃
8.64t/a | 无 | 新乡
双鹭
药业
有限
公司 | 生化需
氧量、
氨氮、
总氮、
总磷 | 生化需
氧量、
氨氮、
总氮、
总磷 | 间接
排放 | 两
个 | 厂区内
DW001、
DW002 | COD120mg
/l、氨氮
25mg/l、总
磷 1mg/l、
总氮 35mg/l | 河南省化
学合成类
制药工业
水污染间
接排放标
准
DB41/756
-2012 | COD
0.013t/a、
氨氮
0.0017t/a、
总磷
0.00004t/a
、总氮
0.0027t/a | COD
1.8014t/a、
氨氮
0.0626t/a、
总磷
0.0125t/a、
总氮
0.1401t/a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新乡双鹭建设有较为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及废气处理设施和 VOCS在线监测系统,设备设施均能稳定运行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新乡双鹭按相关环保部门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编号:HJYA/SLYY2018-8,在经开区环保局已经备案 。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新乡市未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已经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新乡双鹭药业有
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已按照《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上报公开企业原材料、废气、废水、固废、生产设备与治
污设施运行等环境信息?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的企业理念,致力于“为人类制造质优价廉的医药产品,为股东创造不断增长的投资回报,为员工营造实现自我的工作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公司治理、诚信经营、安全生产、职工权益、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及社会公益等方面都做了积极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向因大病致贫致困家庭进行扶贫补助、向老年病医院捐助医疗设备,较好地履行了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 徐明波 | 确保公司独
立运作、避
免同业竞
争、减少关
联交易的承
诺 | 2011年 4月 28日,公司
股东徐明波先生,在披露
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作出了以下承诺:
(1)为确保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行人员、资产、财
务分开,机构、业务独
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
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第
一大股东徐明波先生于
2011年 5月 7日出具了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2)为避
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第
一大股东徐明波先生于
2011年 5月 7日出具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3)为确保关联
交易公平合理并尽量减少
关联交易,决不损害公司
利益。公司第一大股东徐
明波先生于 2011年 5月 7
日出具了《关于减少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 | 2011年 05
月 07日 | 徐明波先生为
本公司第一大
股东期间持续
有效。 | 截至目前,承
诺人遵守了上
述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法人股
东新乡
白鹭投
资集团
有限公
司和自
然人股
东徐明
波先生 | 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 |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
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
司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与徐明波先
生分别于 2003年 10月 21
日出具了不以任何方式参
与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之任何业务或活动的
承诺。 | 2003年 10
月 21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承
诺人遵守了上
述承诺。 |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 是 | | | | | |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 不适用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
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
展 | 诉讼(仲
裁)审理
结果及
影响 | 诉讼(仲
裁)判决
执行情
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2023)宁裁字第 999号,2022
年 8月 16日,南京卡文迪许生物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就“来那度胺及
胶囊项目”对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申请。公司认为根据合同约定未支
付款应按 70%比例支付,但因卡文
迪许存在违反合同独家转让约定,
违约与海南普利制药合作,构成合
同严重违约(详见(2020)苏 01
民初 739号判决书),故公司拒绝
支付该款项。 | 3,203.63 | 无法预计 | 尚未裁决 | 暂未形
成影响 | 未仲裁 | | | (2023)宁裁字第 998号,2022
年 8月 16日,南京卡文迪许生物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就“奥硝唑注射
液项目” 对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申请。公司认为根据《框架协议》
约定未支付款应按照协议约定 70%
支付,但卡文迪许存在违反合同约
定,涉嫌侵占奥硝唑注册批件、违
约使用奥硝唑研发成果和技术并与
第三人合作,构成对双鹭药业权益
的严重侵犯和合同违约,同时涉嫌
开发相同产品,与江苏吴中医药集
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共同申请左
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故公司拒绝
支付该款项。 | 11,575.49 | 无法预计 | 尚未裁决 | 暂未形
成影响 | 未仲裁 | | |
注:2020年 9月 19日披露了《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2022年 5月 27日南京仲裁委作出裁决[(2019)宁裁字第 44
号、(2019)宁裁字第 134号],2022年 6月 24日公司以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仲裁员预设立场故意采信有利于对方的
虚假证据作出裁定、且裁决内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理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撤销南京仲裁委作
出的(2019)宁裁字第 134号仲裁和(2019)宁裁字第 44号仲裁裁决,后南京中院经司法审查后驳回了公司申请。裁决
公司支付卡文迪许合同款及利息等共计 26,778,512元,驳回公司反仲裁申请。目前公司仍在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申诉。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
裁)审理
结果及
影响 | 诉讼(仲
裁)判决
执行情
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2022)苏 0102民初 14685号
(达方吡啶),2022年 10月 10
日,公司就涉案技术转让合同严重
违约向卡文迪许提起诉讼。 | 420 | 无法预计 | 一审判决驳
回,公司已
上诉 | 无法估
计 | - | | | (2022)苏 0102民初 14687号
(艾曲波帕),2022年 10月 10
日,公司就涉案技术转让合同严重
违约向卡文迪许提起诉讼。 | 420 | 无法预计 | 一审判决驳
回,公司已
上诉 | 无法估
计 | - | | | (2022)苏 0102民初 14688号
(普乐沙福),2022年 10月 10
日,公司就涉案技术转让合同严重
违约向卡文迪许公司提起诉讼。 | 420 | 无法预计 | 一审判决驳
回,公司已
上诉 | 无法估
计 | - | | |
注:2023年 3月 28日,公司就涉技术转让合同违约向卡文迪许提起诉讼(2023)苏 01民初 1282号,卡文迪许未依(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