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莱茵体育(000558):2023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2:32:53 中财网 |
|
原标题:莱茵体育:2023年半年度报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覃聚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克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内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的有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
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集团、莱茵体育、上市公司 | 指 |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国资委 | 指 |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都文旅集团 | 指 |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体投集团 | 指 | 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莱茵达集团 | 指 | 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都莱茵达体育 | 指 | 原“莱茵国际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莱运
体育有限公司”,后又更名为“成都莱茵达体育有限公
司” | 闲林港 | 指 | 杭州莱茵达闲林港体育生活有限公司 | 丽水体育 | 指 | 丽水莱茵达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丽水场馆 | 指 | 丽水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 | 丽水星球公司 | 指 | 丽水市星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新能源集团 | 指 | 浙江莱茵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枫潭置业 | 指 | 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 | 西湖置业 | 指 | 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 | 枫郡置业 | 指 | 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 | 香港莱茵达 | 指 | 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 | 莱茵冠体 | 指 | 杭州莱茵冠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香港莱鸿 | 指 | 香港莱茵鸿翔体育投资有限公司 | 本报告 | 指 |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 1月 1日-2023年 6月 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莱茵体育 | 股票代码 | 000558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莱茵体育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Lander Sports Development Co., 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 LANDER SPORTS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覃聚微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邹玮 | 宋玲珑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号
中海国际中心 D座 1903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号
中海国际中心 D座 1903 | 电话 | 028-86026033 | 028-86026033 | 传真 | 028-86026033 | 028-86026033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
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05,503,643.95 | 41,571,749.53 | 153.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7,668,543.53 | -17,515,198.88 | 56.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 -7,077,512.69 | -21,508,456.33 | 67.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46,002,201.71 | 44,917,639.27 | 2.4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9 | -0.0136 | 56.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59 | -0.0136 | 56.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1% | -1.47% | 0.76%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774,332,964.93 | 1,833,150,001.76 | -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1,078,479,622.44 | 1,086,148,165.97 | -0.71%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40,178.0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25,881.9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304.4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75.4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89,252.88 | | 合计 | -591,030.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
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房地产销售及租赁业务、体育业务。公司延续 2021年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积极应
对和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持续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加大力度降本增效,坚持以“打造国内泛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的标杆企
业”为战略定位,并将通过内部优化、运营提升和外部资源获取的发展策略,拓宽完善主营业务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5,503,643.9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5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77,512.6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7.09%。
(一)公司房地产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为存量商铺、写字楼的销售及租赁,租售项目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上海等地。其
中,莱茵达大厦、矩阵国际、莱茵之星等物业均处于杭州、南京核心区域,销售及租赁具有相对优势;莱茵知己、莱茵旺
角、旺角大超以及南通、上海地区的零散商业物业,依托周边区域配套日益完善,租赁收益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丽水体育
馆生活馆项目位于丽水市体育中心,可售商铺已于 2022年 11月 9日取得售房许可。结合市场情况,公司持续优化存量商
业地产租赁业务,全力提升资产价值,同时,加强渠道推广,优化销售策略,有效推进房地产存量库存去化,加快资金回
笼。报告期内,丽水体育馆生活馆商铺已全部销售并交割。
(二)体育业务的开展情况
1、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与运营
近年来,在国家优惠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带动了各类康体运动业态和城市体育经济的升级发展,城市综合体所涵盖的
业态,已经从购物、餐饮、文化、休闲等一体化服务发展到包括足球、篮球、网球、健身、体育教育培训等各类体育项
目。公司结合建设健康中国大战略及各级政府体育事业、体育产业的发展要求,积极配合政府提升城市服务功能,通过购
地自建、PPP、委托运营等多种模式,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的综合体项目主要有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体育生活馆项目,闲林港体育生活馆项目和南京莱
茵之星综合体项目。其中,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体育生活馆项目通过与专业机构合作,提升项目运营和招商能力;闲
林港体育生活馆不断优化空间和运营内容,但受宏观经济影响,客户消费意愿减少,教培租赁有所下降;南京莱茵之星综
合体项目已整体租赁,并持续调整经营业态,加强运营水平。
2、体育赛事
公司致力于将赛事运营、体育营销、品牌传播整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立足“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模式,打
造优质丰富多元的赛事产品、提升赛事参与体验、放大赛事综合效应为核心目标,全力构建专业化的赛事运营体系,培育
高水平、国际化的赛事运营管理团队。报告期内,公司为成都大运会双流赛区提供赛事保障服务,积极筹备 2023首届
TOP show勇士挑战赛等赛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宗地或项
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土地规划
用途 | 土地面积
(㎡) | 计容建筑
面积
(㎡) | 土地取得
方式 | 权益比例 | 土地总价
款(万
元) | 权益对价
(万元) |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项目/区域名称 | 总占地面积(万㎡) | 总建筑面积(万㎡) | 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万
㎡) |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城市/
区域 | 项目
名称 | 所在
位置 | 项目
业态 | 权益
比例 | 开工
时间 | 开发
进度 | 完工
进度 | 土地
面积
(㎡
) | 规划
计容
建筑
面积
(㎡
) | 本期
竣工
面积
(㎡
) | 累计
竣工
面积
(㎡
) | 预计
总投
资金
额
(万
元) | 累计
投资
总金
额
(万
元) |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城市/
区域 |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项目
业态 | 权益比例 | 计容建
筑面积
(㎡) | 可售面
积
(㎡) | 累计预
售(销
售)面
积
(㎡) | 本期预
售(销
售)面
积
(㎡) | 本期
预售
(销
售)
金额
(万
元) | 累计结
算面积
(㎡) | 本期结
算面积
(㎡) | 本期结
算金额
(万
元) | 杭州 | 莱茵知己 | 杭州市余
杭区临平
街道顺达
路 | 商铺 | 100.00% | 9,189.16 | 9,189.16 | 3,265.9 | 518.65 | 921.9 | 3,265.9 | 518.65 | 921.9 | 丽水 | 丽水生活
馆 | 浙江丽水
市体育发
展服务中
心 | 商铺 | 100.00% | | 6,141.76 | 6,141.76 | 4,368.58 | 7,291.
37 | 6,141.7
6 | 4,368.5
8 | 7,291.3
7 |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可出租面积
(㎡) | 累计已出租面
积(㎡) | 平均出租率 | 莱茵之星 | 南京市江宁区
天元东路 228
号 | 商业 | 100.00% | 28,090.72 | 28,090.72 | 100.00% | 莱茵濠庭 | 江苏省南通市
崇州区青年中
路 | 商铺 | 100.00% | 1,559.47 | 1,559.47 | 100.00% | 东林坊 | 上海金山区朱 | 商铺 | 100.00% | 2,955.15 | 2,955.15 | 100.00% | | 泾镇人民路 58
号/16-18号 | | | | | | 莱茵体育生活馆 | 杭州市余杭区
五常街道良睦
路 889号 | 体育综合体 | 100.00% | 5,922.87 | 2,177.48 | 36.76% | 莱茵知己 | 杭州市余杭区
临平街道顺达
路 | 商铺 | 100.00% | 5,923.26 | 5,302.73 | 89.52% | 莱茵旺角 | 杭州市余杭区
东湖街道东湖
北路 | 商铺 | 100.00% | 22,857.17 | 3,696.32 | 16.17% | 矩阵国际 | 杭州市拱墅区
余杭塘路 523
号 | 商铺及写字楼 | 100.00% | 14,897.24 | 7,160.3 | 48.06% | 莱茵达大厦 | 杭州市西湖区
文三路 535号 | 写字楼 | 100.00% | 15,685.39 | 10,125.4 | 64.55% | 嘉禾北京城 | 浙江省嘉兴市
南湖区北京路 | 商铺 | 100.00% | 15,917.65 | 557.11 | 3.50% |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融资途径
融资途径 | 期末融资余额 | 融资成本区间/
平均融资成本 | 期限结构 | | | | | | | 1年之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银行贷款 | 496,180,000.00 | 4.95%-5.635% | 90,180,000.00 | 47,000,000.00 | 48,000,000.00 | 311,000,000.00 |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目前,公司房地产业务全部为存量商铺和写字楼的销售及租赁,无新增土地储备及新开工建设项目。公司将继续推进
房地产库存去化,回笼资金。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适用 ?不适用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适用 ?不适用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结合体育、旅游、文化产业出现的新趋势、新产品、新业态以及行业机遇,公司坚持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思路,继续
围绕体育、旅游、文化三大产业推进主营业务体系的完善,打造更贴近全民健身产业的体育空间和内容,结合体育赛事的
举办大力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把体育、文化、旅游等资源聚集起来,积极布局“产业头部资源”,不断增强品牌形象和行业
内的影响力。
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成都文旅集团是成都市政府唯一的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整合平台,公司作为成都文旅集团旗
下上市公司,将牢牢抓住发展机遇,借助成都文旅集团优质丰富的政府平台资源优势,在国资股东支持下加快完成重大资
产重组,促进多领域产业链的布局和发展,形成文旅体资源整合、产品研发、科技创新和运用、项目运营等核心能力,以
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105,503,643.95 | 41,571,749.53 | 153.79% | 主要系公司实现丽水
商铺销售所致。 | 营业成本 | 62,539,343.72 | 32,844,452.39 | 90.41% | 主要系销售商铺结转
成本所致。 | 销售费用 | 4,016,365.94 | 714,419.59 | 462.19% | 主要是公司销售收入
增加,销售佣金相应
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14,881,787.45 | 16,712,238.82 | -10.95% | 主要系本期费用控制
所致。 | 财务费用 | 4,972,901.71 | 7,587,751.65 | -34.46% | 主要系丽水 PPP项目
确认未确认融资收益
及本报告期贷款规模
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4,047,552.25 | 464,920.50 | 770.59% | 主要系丽水商铺销售
产生的所得税费用增
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46,002,201.71 | 44,917,639.27 | 2.4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4,993,308.63 | 22,948,768.07 | -78.24% | 主要系上期存在收到
香港莱茵达股权转让
款导致上期投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大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7,195,289.22 | -40,118,961.36 | 32.21% | 主要系存量贷款减少
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23,800,221.12 | 27,745,752.27 | -14.22% |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05,503,643.95 | 100% | 41,571,749.53 | 100% | 153.79% | 分行业 | | | | | | 体育运营 | 4,559,109.96 | 4.32% | 4,509,062.93 | 10.85% | 1.11% | 房地产销售 | 83,003,392.76 | 78.67% | 13,865,723.80 | 33.35% | 498.62% | 租赁收入 | 17,941,141.23 | 17.01% | 23,196,962.80 | 55.80% | -22.66% | 分产品 | | | | | | 体育运营 | 4,559,109.96 | 4.32% | 4,509,062.93 | 10.85% | 1.11% | 房地产销售 | 83,003,392.76 | 78.67% | 13,865,723.80 | 33.35% | 498.62% | 租赁收入 | 17,941,141.23 | 17.01% | 23,196,962.80 | 55.80% | -22.66% | 分地区 | | | | | | 浙江地区 | 104,412,565.70 | 98.97% | 39,522,610.93 | 95.07% | 164.18% | 其他地区 | 1,091,078.25 | 1.03% | 2,049,138.60 | 4.93% | -46.75%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 | | | | 房地产销售 | 83,003,392.76 | 41,376,094.94 | 50.15% | 498.62% | 280.47% | 28.58% | 租赁收入 | 17,941,141.23 | 18,701,052.10 | -4.24% | -22.66% | 9.03% | -30.30% | 分产品 | | | | | | | 房地产销售 | 83,003,392.76 | 41,376,094.94 | 50.15% | 498.62% | 280.47% | 28.58% | 租赁收入 | 17,941,141.23 | 18,701,052.10 | -4.24% | -22.66% | 9.03% | -30.30% | 分地区 | | | | | | | 浙江地区 | 104,412,565.70 | 59,198,688.55 | 43.30% | 164.18% | 100.77% | 17.9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131,838,370.66 | 7.43% | 108,038,149.54 | 5.89% | 1.54% | | 应收账款 | 5,108,713.40 | 0.29% | 32,855,048.07 | 1.79% | -1.50% | 主要系本期公
司收到 PPP项
目补贴款项所
致。 | 存货 | 34,557,027.57 | 1.95% | 72,347,651.76 | 3.95% | -2.00% | 主要系销售丽
水商铺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1,018,198,264.
45 | 57.38% | 1,037,189,431.
15 | 56.58% | 0.80% | 主要系折旧所
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20,725,304.71 | 1.17% | 25,338,391.69 | 1.38% | -0.21% | 主要系出售联
营企业外企莱
茵所致。 | 固定资产 | 241,784,301.72 | 13.63% | 246,982,018.03 | 13.47% | 0.16% | 主要系折旧所 | | | | | | | 致。 | 使用权资产 | 117,869.46 | 0.01% | 226,634.76 | 0.01% | 0.00% | 主要系折旧所
致。 | 短期借款 | 50,069,443.31 | 2.82% | 50,076,388.57 | 2.73% | 0.09% | | 合同负债 | 9,096,401.89 | 0.51% | 11,455,450.34 | 0.62% | -0.11% | | 长期借款 | 406,000,000.00 | 22.88% | 425,180,000.00 | 23.19% | -0.31%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837.25 | 注 1 | 应收票据 | | | 存货 | 3,855,479.81 | 注 3 | 固定资产 | 3,886,334.31 | 注 5 | 无形资产 | | | 应收账款 | 271,809.27 | 注 2 | 长期股权投资 | 93,936,346.71 | 注 4 | 投资性房地产 | 503,143,459.30 | 注 5 | 合计 | 605,124,266.65 | |
其他说明:
注 1:货币资金受限情况说明如下:
30,837.25元已注销子公司上海浙莱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转入余额已冻结。
注 2:应收账款受限情况说明如下:
本公司子公司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535号莱茵达大厦项目取得的全部运营收
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人民币 11,500.00万元借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注 3:存货受限情况如下:
抵押物名
称 | 期末账面余额
(元) | 借款人 | 贷款银行 | 抵押金额(万
元) | 期末贷款余额
(万元) | 抵押期限 | 矩阵国际
开发项目 | 3,855,479.81 | 杭州莱茵达枫潭
置业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分行 | 10,000.00 | 5,118.00 | 2016-5-19至
2028-5-15 | 合 计 | 3,855,479.81 | | | 10,000.00 | 5,118.00 | |
该笔借款 2023年 8月 15日归还,解除抵押事项办理中。
注 4:长期股权投资受限情况说明如下:
本公司以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出质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9,000.00万元借
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该担保范围借款余额为 11,500.00万元。该质押股权的账面价值为
93,936,346.71元。
注 5: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受限情况如下:
本公司子公司丽水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以位于丽水市宇雷路与城北路交叉口东南侧的莱茵体育生活馆项目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取得人民币 32,500.00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该担保范围借
款余额为 28,000.00万元。该抵押项目投资性房地产原值为 179,003,573.16元,累计摊销为 9,517,384.28元,账面价值为
169,486,188.88元。
本公司以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东湖北路 102号房地产(产权证号浙 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 0018424号)作为抵押,向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0.00万元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该担保范围借款
余额为 5,000.00万元,东湖北路 102号其中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 146,220,394.75元,累计折旧 20,562,243.00元,账面价值
125,658,151.75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4,522,280.25元,累计折旧 635,945.94元,账面价值 3,886,334.31元。
本公司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以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矩阵国际项目向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
币 10,000万元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该担保范围借款余额为 5,118.00万元。该抵押投资性房
地产账面原值为 199,111,418.29元,累计折旧为 32,601,508.20元,账面价值为 166,509,910.09元。该笔借款 2023年 8月 15
日归还,解除抵押事项办理中。
本公司子公司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持有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535号莱茵达大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9,000万元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该担保范围借款余额为 11,500.00万
元,该抵押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 78,109,586.14元,累计折旧为 36,620,377.56元,账面价值为 41,489,208.58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
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丽水莱茵达
体育场馆管
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体育场馆
管理、体
育用品销
售 | 165,000,000 | 512,751,949.94 | 171,858,244.80 | 71,818,245.0
9 | 23,381,365.26 | 20,114,041.13 | 杭州莱茵达
枫潭置业有
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
发 | 196,000,000 | 321,363,412.25 | 263,500,004.57 | 3,637,756.21 | -4,309,146.62 | -4,310,874.67 | 杭州莱骏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投资咨询
及管理、
物业租赁 | 30,000,000 | 179,306,109.42 | 160,913,644.06 | 5,824,490.07 | 1,808,930.14 | 1,356,697.60 | 南京莱茵达
体育发展有
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
发 | 50,000,000 | 125,172,968.64 | 66,466,779.63 | 780,067.89 | -2,697,976.57 | -2,697,976.57 | 杭州高胜置
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
发 | 1,000,000 | 47,583,753.38 | 18,456,034.74 | 3,318,095.25 | 1,852,970.42 | 1,389,717.28 | 杭州莱茵达
闲林港体育 | 子公司 | 服务:体
育场馆管 | 20,000,000 | 90,758,654.38 | 12,784,833.73 | 2,642,463.30 | -1,158,413.73 | -1,158,247.49 | 生活有限公
司 | | 理 | | | | | | | 丽水莱运体
育场馆管理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体育场地
设施经营 | 3,000,000 | 2,896,879.08 | -9,387,060.08 | 1,262,058.50 | -1,331,393.87 | -1,331,393.87 | 上海莱德置
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
发销售、
自有房屋
租赁 | 10,000,000 | 27,022,603.86 | 10,615,031.82 | 333,321.85 | -194,085.63 | -194,085.63 | 成都莱茵达
体育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投资管
理、项目
投资、资
产管理 | 100,000,000 | 15,639,990.41 | 15,637,504.05 | | 1,275,112.93 | 1,275,112.93 | 浙江莱茵达
体育赛事运
营管理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体育、文
化活动的
组织策划 | 20,000,000 | 58,408,112.51 | -6,266,991.24 | 409,990.18 | 399,554.34 | 399,554.34 | 丽水莱茵达
体育发展有
限公司 | 子公司 | 体育场馆
管理、体
育用品销
售、体育
运动培训 | 10,000,000 | 166,650,831.92 | -53,995,882.30 | | -5,925,052.65 | -5,925,052.6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 | 注销 | 减少亏损 | 莱茵达(澳门)文化体育赛事传播有
限公司 | 注销 |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风险。宏观经济环境以及产业政策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的景气程度、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
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对此,公司将紧跟行业政策导向,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大力拓展业务边
界,积极创新求变,聚焦技术变革推动产业升级,确保可持续健康发展。
2、业务整合与管理风险。公司将致力于通过内生性发展与外延式并购布局文旅体三大产业,存在业务快速发展与人力
资源匹配度、业务整合与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围绕所处行业的特点,立足于发展战略规划,做好前期尽调,把握行
业趋势变化,谨慎选择项目,同时,做好相应的人员储备,形成与之相匹配的知识和理念,不断对已有的经营制度、管理
模式和管理团队进行优化提升,确保公司的管理水平有效地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的协同发展。
3、举办体育赛事的风险。体育赛事的举办由于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在组织和筹办过程中会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因素
或事件,可能导致赛事不能顺利举办、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举办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等风险。公司首先是做好各项应急
预案及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管理和宣传,树立全员安全意识,其次是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包括现场管控、医疗救护、
紧急救援等,并确保相关保险完备,从而降低赛事风险。
4、不可预见的风险。由于体育、旅游、文化行业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容易受到政治、经济、军事、社会、自然灾害
等各种突然事件的影响而出现波动,并对企业的经营及其业绩产生影响。面对突发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公司将在政策允许
范围内,及时做好应对及防范措施,以尽可能的降低风险。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
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3.66% | 2023年 05月 19日 | 2023年 05月 20日 | 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无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1、股东权益保护
(1)稳步推进,持续完善,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广大股东的支持, 2023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并不断探索公司治理的新途径,将股东的利益放在公司治理的重
中之重,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各项权益,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
(2)持续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在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
求,切实持续自觉规范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义务,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等指
定媒体上,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重大信息,规范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有效落实信息披露的责任机制,确保广大投资
者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地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3)加强沟通,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化,积
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注重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稳定的沟通桥梁。报告期间,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通过互动
易平台回复投资者问题,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耐心解答投资者的问询,诚恳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司与投资者
关系的健康融洽发展。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尊重和维护员工的自身利益,重视员工的成长,积极为员工提供发展平台和环
境,定期组织培训,创造学习机会,树立良好和谐的企业文化,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1)健全用工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
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努力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定期开展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为员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2)完善薪酬福利体系,激励员工凝心聚力。公司持续优化和完善薪酬制度体系,建立了与员工能力和业绩水平相匹
配的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教育水平和工作经验确定基本收入标准,将员工收入与
贡献有效结合,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充分传达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理念,从而不断提高公司凝聚力、向心力,并通过
定期、不定期评估市场薪酬水平,确保公司薪酬水平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一直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
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合同履约良好,各方的权益都得到
了高度的重视和应有的保护。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坚决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提倡绿色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探索企业与环境
和谐共赢的发展模式。
5、安全生产
公司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抓好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及地方法
律法规的要求,在经营管理中明确责任、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全面做好公司资产运营、场馆运营、赛事组织四大板块的
安全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
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
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 成都体育
产业投资
集团有限
责任公
司;成都
文化旅游
发展集团
有限责任
公司 |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 (一)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若在中国境内外任何
地区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
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营)、投资与上市公司构成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企业,且上述业务或企业符合
以并购重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将尽快注入上市
公司以消除同业竞争;若上述业务或企业暂时不符合以
并购重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则先行托管给上市
公司以消除同业竞争。
2、在本公司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
间,本公司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
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如本公司(包括受本公司控制的子企业或其他关联
企业)将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产品或
服务有可能形成竞争,本公司同意上市公司有权优先收
购本公司与该等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产或本公司在子企
业中的全部股权。
4、如因本公司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上市
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的实际损失。
(二)关于减少及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
在关联交易。
2、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
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
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 | 2019年 03月 13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 | 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3、本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如
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
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 | | |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 成都体育
产业投资
集团有限
责任公
司;成都
文化旅游
发展集团
有限责任
公司 | 关于保证
上市公司
独立性的
承诺 |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 2019年 03月 13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 莱茵达控
股集团有
限公司 | 关于业绩
承诺及补
偿安排 | 在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
会对现有业务充分授权的前提下,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确保上市公司现有业务 2019年、2020年均不亏
损,若预计有亏损,莱茵达控股集团将亏损额补足给上
市公司。 | 2019年 03月 13
日 | 至承诺
履行完
毕之日
止 |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众
环审字(2021)2800002 号),公司 2020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2.00万元。在
协议双方成都体投集团和莱茵达集团无法就补偿
事宜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成都体投
集团依据协议的约定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贸仲”)提出仲裁申
请。2021年 9月,国际贸仲受理了该仲裁案件,
2022年 7月,国际贸仲开庭审理。2023年 4月,
国际贸仲已就该仲裁案件作出裁决。详见公司
2023年 4月 1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2023年 5
月 12日,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投集团函告公司,
莱茵达控股在裁决书规定时效内未履行支付义
务,成都体投集团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详见公司 2023年 5月 1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 | | | | | | | 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8)。截至目前,尚在执行过程中。 |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 莱茵达控
股集团有
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
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所对应的表
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非
经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同意,本公
司不恢复上述表决权的行使。莱茵达控股集团承诺最后
减持放弃表决权所对应的股份。且在减持股份导致所持
莱茵体育股份仅剩放弃表决权股份时,若采用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公司承诺确保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就上述放弃表决权
承诺的股份继续遵守原有的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
诺。非经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同
意,受让方不恢复上述表决权的行使。如未来上市公司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或本公
司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而增加股份的,本公司为巩固成
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权,将对上述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作出相应的
调整。 | 2019年 03月 13
日 | 至成都
体育产
业投资
集团有
限责任
公司出
具书面
同意之
日止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 否 | | | | | |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 承诺方莱茵达集团作出的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经国际贸仲裁决,应由莱茵达集团向公司支付 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截至目前,该案件尚在执行中。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