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际联合(605305):中际联合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6:54:18 中财网
原标题:中际联合:中际联合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05 公司简称:中际联合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际联合60530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亚锋齐亚娟
电话010-69598980010-69598980
办公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 11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 11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2,575,644,343.602,503,985,192.95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07,300,755.472,163,156,519.872.0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440,981,296.41361,157,996.462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64,087.2287,004,262.24-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712,579.0080,013,420.34-12.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535,471.7823,702,837.80-161.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04.16减少0.4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40.57-5.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40.57-5.26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19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刘志欣境内自然 人24.3136,897,41936,897,4190
世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5.698,642,5818,642,5810
中日节能环保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4.99997,589,90000
马东升境内自然 人2.764,191,75000
北京六合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外经贸发展引导 基金(有限合伙)国有法人2.193,331,32000
王喜军境外自然 人2.073,143,81300
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2.043,093,838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言投其他1.712,590,2600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692,57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高端制造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672,533,91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控股股东刘志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4.31% 的股份,通过世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公司5.69%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0.00%的 股份;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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