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创业环保(600874):创业环保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创业环保:创业环保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74 公司简称:创业环保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汲广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艳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涛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无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在市场空间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3年5月印发了《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建设一批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国家骨干网建设加快推进,省市县水网有序实施。到2035年,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逐步建成,省市县水网基本完善。由于该规划涉及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并且也强调数字化与智慧化,因此伴随其逐步落地将为水务环保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增量市场空间。 在市场竞争方面,地方水务集团加速组建。自2020年起,地方水务行业集团化与规模化的趋势愈发明显,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意识到水务环保是优质资产,并以独资或控股形式组建本地化的大型国有水务集团。其业务通常涉及原水、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回收利用等多个领域,并且注重通过上下游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最大化地发挥本地水务环保企业各项业务的协同效应和综合优势。长期来看,上述趋势直接导致越来越多的地方水务环保集团进入市场,并加剧区域市场竞争,对现有水务市场化项目形成一定的挤出效应。 在商业模式方面,轻资产业务受到广泛关注。在行业整合的大背景下,水务环保资产的所有权与运营权可能分离,并且传统BOT模式也可转化分解为PC+O模式,类似的还包括EPC、FEPC+O等模式,这都为专业化的轻资产运营提供了发展空间,因此无论是立足于企业自身的存量项目,还是针对外部托管运营类业务的开发,加快轻资产业务发展都有利于通过增加收入或者挖掘利润缓解市场竞争的压力。 在新能源业务领域,光伏发电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023年上半年新增并网容量7,842.3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3,746.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4,096.3万千瓦;截至2023年6月底累计并网容量47,000.2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27,177.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9,822.8万千瓦。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的印发实施,将有力推动绿证核发、交易全覆盖,进一步为扩大绿电供给、促进绿电消费奠定基础;将有力提升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进一步增强绿电消费的公信力;将有效拓展绿证应用,扩展绿证消费需求,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对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有助于光伏发电产业提高边际收益。 此外,生态环境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编制形成《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基本管理要求,明确了各市场参与主体权利和责任,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序运行奠定制度基础。 在危废处理业务领域,生态环境部、发改委联合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为《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5年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 (二)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由基础业务及战略新业务构成。基础业务包括市政污水处理、供水、再生水等领域业务,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战略新业务主要包括以新能源供冷供热及光伏发电为主的双碳新能源业务及以污泥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危废业务为主的固废业务,此外还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轻资产等业务,战略新业务在盈利能力、经济附加值、投资回收期等方面,与基础业务形成互补,优化整体业务结构。 1、基础业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权益类污水、供水、再生水业务总规模约567.805万立方米/日,其中PPP模式下污水处理规模约494.305万立方米/日,供水业务规模31.5万立方米/日(包括自来水、工业供水),再生水规模42万立方米/日,上述项目分布在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委托运营模式下污水处理规模约31.76万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供水业务经营模式以BOT、TOT、PPP模式为主,再生水业务经营模式以生产销售再生水获得销售收入,及提供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服务获得收入为主,与期初相比均没有重大变化。 2、战略新业务情况 (1)双碳新能源业务方面,其中新能源供冷供热总服务面积341万平方米,以BOT模式为主,主要分布在天津;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规划年度发电量292.16万度,采用市场化定价模式,为污水厂提供供电服务,主要分布在天津、大连; (2)固废业务方面,其中危废业务包括处置能力共18.13万吨/年的4个项目,一座规模2万吨/年的收储、转运项目,废物综合利用规模7.3万吨/年,采用市场化定价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危废处置服务,主要分布在山东省、江苏省;污泥处置业务总规模2,810吨/日,主要分布在天津、甘肃、浙江,其中津南污泥处理厂经营模式为自主运营,甘肃酒泉项目经营模式为BOT,其余污泥处置项目为委托运营模式; (3)环保科技业务方面,目前以科技成果转化业务为主,具体为专利技术、咨询服务等市场化推广,上半年新增项目合同5个,合同金额747.43万元。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核心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安全、稳定、达标、高效的运营能力;(2)实用、领先、系统、持续的研发能力;(3)专业、尽责、合作、创新的员工团队;(4)诚信、担当、规范、稳健的企业信誉。上述四项核心竞争力相辅相成,企业诚信、员工用心,技术创新最终使客户放心,形成良好的创业环保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巩固自身优势,全面提升竞争能力。 在业务发展方面,在巩固提升水务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根据资源化与低碳化的方向积极布局新兴业务领域。 在科技研发方面,持续加大科技投入,重点构建数字化、智慧化、低碳化的运营体系。 在管控与团队建设方面,根据国家大区域大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战略,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区域经营管理能力与业务拓展能力。 在品牌建设方面,2005年以来已连续十八年荣获“中国水业十大影响力企业”,2018年以来连续五年荣获“中国环境企业50强”,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并且也在进一步推动企业文化专项建设。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策略,坚持改革引领、项目攻坚、数智赋能、科创转型,在深耕天津、服务京津冀的同时,加快全国重点区域的业务开拓,推动提升全国发展格局。面对经济下行传导的资金、经营等多方面压力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以稳步提高经济效益为工作中心,以巩固运营与建设实力为核心,以积极的市场拓展为重要抓手,以优化调整业务板块布局和组织架构为基础,以科技成果转化和数字化转型为助力,力争加快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 (1)充分发挥运营优势,保证各项目按照相应标准稳定达标运行,严格做好生产和建设安全,全面确保运营、建设项目安全;做好各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维护工作,确保项目实现预期收益水平;通过集中采购等方式,合理控制运营成本;在做好基础运营管理工作同时,继续搭建大运营管理体系,开展智慧水务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形成全业务生产成本定额,完善全业务运营标准。 (2)根据战略定位及布局,重新梳理市场拓展思路、重塑市场拓展业务体系,充分结合现有业务体量分布和未来整体业务规划,确立了具有导向性和明确目标性的开发计划,积极推动项目落地。上半年落地克拉玛依南郊、湖北恩施项目,新增投资14.2亿元,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立方米/日;成功中标“津南区再生水利用及河道水生态综合修复项目一标段供水保障项目”,日供水量约20万立方米,是公司在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一次积极尝试。 (3)基于战略管控的总体逻辑,做精本部,调整部门职能设置,提升本部部门专业管控能力及水平,下沉业务实施职能;切实强化区域公司经营职能及利润中心定位,做实经营单元;做简经营实体,优化项目质量,提高运营效率。以大流域大区域为原则进行布局,构建以五大区域公司为核心的区域布局;同时进行了业务布局的整合,以水处理和水资源利用为“一体”,以双碳与新能源及污泥处理与固废资源化为“两翼”,构建了“一体两翼”的业务架构。 (4)围绕“5+3+2”的战略布局,在优化五大区域、做实三家专业子公司基础上,重构科创体系,组建技术产品中心承担技术方案输出、技术工艺研发、产品化三大职能;注册成立天津天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打通集团在运营、建设、技术服务等方面内循环体系,补足产业链短板,形成轻资产运营专业平台。 (5)进一步推进数字化智慧化运营体系的构建,以技术产品中心为主体,聚焦减污降碳、节能减排、提质增效,着力推进科研项目实施推广,促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包和产品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及转化效率。报告期内组织申报天津市质量监督局质量攻关项目9项,获得市发改委低碳零碳应用场景案例等奖励3项,获得授权专利20项。 在上述策略的指引下,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运行平稳,实现营业收入210,89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95%,收入略有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处于建设过程中的PPP项目的工程量低于上年同期,因此建设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剔除建设收入影响,公司污水处理、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等收入高于上年同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3,78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7%。业绩贡献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再生水业务、自来水供水、新能源供冷供热等业务;其中污水处理业务实现收入157,35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4%;再生水业务实现收入19,7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4 %;自来水供水业务实现收入5,913.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25%;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实现收入7,4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59%,主要是建设收入低于上年同期。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处于建设过程中的PPP项目的工程量低于上年同期,本期公司确认的建造服务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公司危废业务销售费用同比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人员经费、董秘经费等小幅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债务性存量融资金额较上年增加,本期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公司研发投入加大,人员经费、技术开发费、材料费等支出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等经营性收款高于上年同期,运营成本支出低于上年同期。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购津南污泥厂、支付克拉玛依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价款、支付恩施大沙坝项目特许权首期转让款等,使得投资支出高于上年同期。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债务性融资净增加高于上年同期。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同期对进入破产程序的天津驱动传媒有限公司的应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无此类事项。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返还东郊迁建项目退还交易保证金,去年同期无此事项。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捐赠支出高于上年同期。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8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分布于水务、新能源供冷供热等业务领域,主要用于成立项目公司、向项目公司增资和收购资产等。 1、2022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2,091万元,用于实施临夏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二期扩建第二系列项目,增资完成后,临夏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500万元增加至6,591万元。报告期内,该增资已完成。 2、2022年9月30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佳源鑫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外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因山东电价政策调整,2023年7月10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该项目。报告期内,增资未完成,项目取消。 3、按照天津市国资委关于深化国企改革总体部署的具体要求,同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10月25日,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环境数据管理系统(香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环境数据已完成注销。 4、2022年12月21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增资天津佳源盛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实施天津市侯台风景区2#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调整后元以及股东增资解决。本公司拟向佳源兴创公司增资2,100万元用于增资佳源盛创公司。报告期内,该增资已完成。 5、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首批)获得了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资金4654万元,需以政府股权投资方式投入项目。2022年12月21日,公司董事会同意政府方以股权增资界首公司的方式使用该笔专项资金。依据评估结果,政府财政补助资金4654万元入股界首公司后,创业环保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的持股比例为87.001%:12.999%;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注资已完成。 6、2023年3月24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以实施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注册资本为11,387.32万元,由本公司100%出资。报告期内,该注资已完成。 7、2023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安阳创业城发水务有限公司,以实施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1,180万元,占股59.0%;安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现金出资800万元,占股 40.0%;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20万元,占股1%。报告期内,项目公司尚未设立,该注资未完成。 8、2023年5月23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以实施恩施市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注册资本为17,086.09万元,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16,231.7855万元,占股95%;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854.3045万元,占股5%。报告期内,该注资已完成。 9、2023年5月23日,公司董事会同意洪湖天创环保有限公司根据洪湖市政府及住建局的相关要求,对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实施范围及投资方案进行变更调整。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估算14,831.99万元。调整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调减至3,000万元。报告期内,项目投资方案调整事宜已完成向上级国资管理单位投资备案,减资尚未完成。 10、2023年6月14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天津天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开展轻资产业务。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首期注册资金投入700万元。报告期内,首期注资未完成。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21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受让城投集团所属的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本公司拟通过现金交易方式受让该资产,转让价款为47,182.59万 元。上述收购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已按《关于津南污泥处理厂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约定, 支付了受让该资产款项人民币42,464.331万元,还剩余人民币4,718.259万元未支付。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2日、2023年3月2日和 2023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受让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9)、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和《关于受让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公司 2023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025.87万元,营业利润 5,136.97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府信用的风险 由于污水处理项目准经营性特点,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通过自来水销售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专用账户,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予以补足。现行推广的PPP打包项目,多包含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社会资本的投资较大,投资收益依赖于政府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 因此,资金来源的唯一性,决定了政府信用的重要性与关键性。水务企业能否如期收回投资,取得预期收益,取决于政府财政收支情况与信用的高低。一旦出现政府信用风险,将导致项目公司现金流出现问题,有可能派生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等资金风险。 (2)政策变更的风险 当前,我国将长期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之中,未来一段时间内,经济、金融、物价、财税、政府职能等方面的政策会有改革性的变化。而物价、税收等政策的变化会直接影响水价的调整。并且,诸如危险废弃物处理等业务虽然以企业作为服务对象,但是其也可能受到区域性产业政策的冲击,即区域产业升级与跨区域产业转移可能导致该区域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数量发生变化。作为社会投资人,政策变更风险需重点关注。此外,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是否可以延续获得项目的经营权也将构成潜在风险。 (3)运营管理风险 伴随着国家环境治理要求持续升级,逐步催生污水处理厂为了适应新标准的升级改造需求。 在此背景下,一方面导致污水处理厂面临改造与运营的风险,另一方面企业也面临原特许经营协2. 风险管控措施 (1)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强化依法治企观念,充分利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呼吁特许经营与PPP项目中进一步明确合同主体平等关系,严格绩效考核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将政府履约付费义务和投资人取得合理收益权纳入法律保护,从而降低投资人的政府信用风险和财务风险。 (2)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确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目标,组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各类政策风险的研判与预警,对不同业务环节隐含的风险加以辨识、分析、评价和应对,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时效性,实现对风险的动态管理和有效管控,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并且,从战略面上看,推动企业的结构转型其实是降低经营风险的根本策略。 (3)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作为环保领域的上市公司,公司按照相关政策变化,通过标准化的管理,及时管控生产运营风险,具体风险管控措施包括着力人员培训,强化环保法制意识,提高技术管控水平;加强设施设备的维保,做好资产保值,实现稳定运行;完善质量监测,推动全过程控制,确保最终产品的达标排放;制定水环境救援预案,安全生产预案,力争实现不可抗力条件下,企业的谨慎运行和最佳的环保效能。并且,保持同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的顺畅联系以及强化沟通也非常重要。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总会计师景婉莹女士因工作调动于2023年3月1日辞去总会计师职务。为弥补景婉莹女士辞职所致的管理空缺,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聂艳红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2023年3月1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田亮先生因个人发展原因于2023年3月27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所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飞女士接替田亮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3年6月1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因工作调整,卢红妍女士自2023年4月25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工作过程是将收集的生活、市政污水进行生化处理,去除主要污染物,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然后经评审确定的排污口排放入地表排水河道,部分尾水进一步深度处理后进入再生水供水环节。按照上述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污水厂出水水质标准,污水厂出水均允许有一定类别、数量的污染物排放,污染物类别主要为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总氮、氨氮及总磷等等,鉴于大多污水处理项目设计能力均超过2万吨/日,属于当地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污水处理项目51个,每个污水处理项目有1或2个经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审查论证确定的出水排放口,按协议所约定,目前大部分污水厂执行的出水水质标准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其余部分污水厂执行地方标准或协议标准。常见的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总氮、氨氮及总磷等。主要执行的国标一级A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详见下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主要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排放浓度均不高于上述标准,报告期内累计排放化学需氧量(COD)约1.23万吨、总氮约6,044吨、氨氮约390吨、总磷约141吨;累计削减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约20.39万吨、总氮约2.70万吨、氨氮约2.57万吨、总磷约0.33万吨,为水体环境治理做出巨大贡献。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严格执行相应的排放标准,出水水质达标,同时臭气、噪音、固废指标,也达到相关标准,运行情况正常。正在建设过程中的污水处理设施,按照相关建设程序、质量标准,建设工作正常进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项目,均通过相应的环评审批,获得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以及竣工环保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单位,均参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编制了《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且通过属地环保局审核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单位,均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环境自行监测。每年年初,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写本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其中监测方案主要明确了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方式、监测频次及分析方法等,监测结果在属地环境信息监测平台进行公示,同时自行监测方案及调整变化情况,各单位也会及时向属地环保局备案。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含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于 2023年 6月29日受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2万元。该处罚未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累计削减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约20.39万吨、总氮约2.70万吨、氨氮约2.57万吨、总磷约0.33万吨,为水体环境治理做出巨大贡献。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于减少碳排放有一定的作用和贡献。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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