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炬网络(605398):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8:37:25 中财网
原标题:新炬网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98 公司简称:新炬网络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新炬网络60539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俊雄/
电话(021)529085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中期大厦3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1,198,611,328.021,234,730,687.411,233,664,152.86-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030,884,409.141,018,147,394.931,018,231,772.741.2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296,482,135.22283,138,348.26283,138,348.264.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5,231,638.0122,482,143.5722,531,352.2312.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20,279,070.6416,372,338.8416,421,547.5023.86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76,590,084.14-102,816,023.39-102,816,023.39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2.452.282.28增加0.1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220.190.1915.79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220.190.1915.79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83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孙正暘境内自然人18.5515,448,51015,448,5100
孙正晗境内自然人13.2911,073,86011,073,8600
李灏江境内自然人9.387,810,7027,810,7020
孙星炎境内自然人9.057,541,3797,541,3790
上海森枭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275,219,4981,539,6410
程永新境内自然人6.055,035,3355,035,3350
上海僧忠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303,578,6773,578,6770
上海朱栩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792,324,0002,324,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夏数字经 济龙头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851,538,8400未知0
上海好炬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341,116,8011,116,801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孙星炎与孙正暘、孙正晗分别系父子、 父女关系,李灏江系孙星炎之外甥。孙正暘分别担任上 海僧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朱栩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及上海好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公司不知晓其他股东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无。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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