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炬网络(605398):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新炬网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398 公司简称:新炬网络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孙正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慧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3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3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追溯调整的原因说明:公司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确认的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同时,对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的相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作为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是一家以 IT数据中心运维产品及运维服务为主的多云全栈智能运维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公司业务聚焦的 IT运维管理涵盖 IT运维产品和 IT运维服务两个层面,是企业通过服务和产品的有机整合和动态协作,共同对其所拥有和管理的 IT软硬件资源及设施进行监测、维护和优化的过程。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快速创新和信创落地持续加快的背景下,企业数字基础设施架构日趋复杂、数字化和智能化需求不断增加,良好的 IT运维管理对于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和信创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了 2025年和 2035年两个中长期建设目标,明确在“2522”的整体框架下,夯实数字中国基础建设,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数字中国关键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在国家大力支持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传统实体行业对信息技术的投入将逐步增加,人工智能、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技术也将进一步运用到各行各业中。根据中国信通院于 2023年 4月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3年)》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 50.2万亿元(首次突破 50万亿元大关),同比名义增长 10.3%,已连续11年显著高于同期 GDP名义增速,数字经济占 GDP比重达到 41.5%,这一比重相当于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 在此背景下,企业数字基础设施、IT技术架构和系统软件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复杂程度日益攀升,核心 IT系统连续性、安全性和可用性保障压力持续提升。因此,IT运维管理的基础性地位持续凸显,重要性不断增加,IT运维需求亦不断增大。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多云全栈智能运维产品及服务提供商,秉承“做数字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的守护者”的使命,长期聚焦 IT数据中心运维产品及运维服务主业,凭借强大的技术团队和产品研发能力、丰富的行业客户服务经验以及大规模云原生场景产品化沉淀,持续为客户提供高质量运维产品及运维服务,助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地及稳定运行。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成就无边界智能运维”为愿景,持续优化自身产品及服务,紧跟行业和技术发展前沿方向,积极利用模型算法和知识图谱等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智能运维与数字员工业务场景,积极自研运维 AI大模型,全面提升运维全景可观察能力,持续迭代一站式整体智能运维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运维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 IT数据中心运维产品及运维服务为主的多云全栈智能运维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具备企业级云数据中心的全技术栈 IT综合运维服务能力。公司凭借“企业级产品+本地化服务”的双轮驱动模式和“HI+AI”人机协同的双向赋能路径,实现对客户核心 IT业务系统的整体运维、生产保障和业务连续性负责,保障客户核心 IT业务系统的有效稳定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为面向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 IT数据中心运维产品及运维服务。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四个大类:智慧运维产品及实施运营服务、传统第三方运维服务与工程、传统软件产品及开发、原厂软硬件及服务销售。 1、智慧运维产品及实施运营服务:包括智慧运维软件产品及开发和智慧运维软件第三方运营服务。 (1)智慧运维软件产品及开发:系根据客户需求,向客户提供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运维管理相关产品、数据资产管理相关产品、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相关产品、信创数据库云服务管理相关产品和相应的定制开发服务,包括软件产品和软件开发服务。 (2)智慧运维软件第三方运营服务:系针对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运维相关产品、数据资产管理相关产品、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相关产品、信创数据库云服务管理相关产品以及其他国产化软件提供运维或运营服务,包括年度运维服务和专项工程服务。 2、传统第三方运维服务与工程:包括年度运维服务和专项工程服务。 (1)年度运维服务:针对传统产品在客户合同服务期内完成约定服务范围的年度运维工作。 (2)专项工程服务:针对传统产品中客户某一专项问题提供服务的专项工程服务。 3、传统软件产品及开发:包括软件开发和软件产品,系根据客户需求,向客户提供公司传统产品和相应的定制开发服务。 4、原厂软硬件及服务销售:向客户的 IT数据中心等 IT基础设施提供国内外各厂商的软硬件及相关服务。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技术服务模式、产品销售模式和采购销售模式等三大类。 1、技术服务模式 (1)年度运维服务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基于 IT数据中心软硬件、大数据及开源软件技术领域的年度运维技术支持服务;(2)专项工程服务是针对 IT数据中心软硬件、大数据及开源软件、数据资产管理领域内专项问题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的专项工程服务;(3)软件开发服务是通过“产品+定制+服务”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运维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信创数据库云服务管理等相关产品的二次开发服务及定制开发服务。 2、产品销售模式 根据客户需求,向客户销售自主研发的智慧运维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信创数据库云服务管理等相关产品。 3、采购销售模式 采购销售模式包含软硬件和原厂服务销售两种类型:软硬件销售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客户指定的数据平台所涉及的软硬件产品;原厂服务销售主要是根据客户需求,向客户提供其数据平台所需的原厂软件升级许可服务和原厂硬件维保服务等服务产品,客户所购买的服务主要由原厂商负责实施。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专业能力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智能运维领域的产品和技术研发投入,始终密切跟踪行业和技术发展前沿方向,充分应用人工智能、模型算法、机器学习等新兴技术,从数据库、中间件、服务器和操作系统等多个层面适配客户已有的各类产品及系统。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团队不断进行技术研发及升级工作,再获“基于CMDB模型自动构建拓扑模型的方法”、“基于 Jenkins的 CICD流程的处理方法”和“基于多维度优先的网络拓扑自发现方法”三项发明专利,截至 2023年 6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拥有发明专利合计达 86项;新增“ZnAiops运维中台软件 V4.5”软件著作权一项,截至 2023年 6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达 146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由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技术活动单位”证书,入选由中国信通院和数据库应用创新实验室发布的《中国数据库产业图谱(2023)》,成为中国信通院 EDCC企业数字化发展共建共享平台低代码·无代码推进中心成员单位。 截至 2023年 6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证书;通过了 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5级评估;符合 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二级标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 ISO/IEC20000-1:2018等。 (二)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作为一家多云全栈智能运维产品及服务提供商,长期聚焦于 IT数据中心运维产品及运维服务主业,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级数字化运维能力建设经验,对于传统商用系统软件、开源软件、云计算软件、大数据软件等均有深入的了解及丰富的运维实践。公司以 ZnAiops全栈智能运维产品体系、ZnSQL数据库生态智能产品体系及 ZnDams数据智能产品体系为核心的自研产品矩阵均已具备快速接入与纳管能力且已实现产品能力的模块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企业级产品+本地化服务”的双轮驱动模式和“HI+AI”人机协同的双向赋能路径,运用公司自有的运维经验和自研智能运维产品进行服务响应、服务交付、专家支持和安全审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运维及业务连续性保障解决方案,有效地降低客户运维成本,提升运维效率,保障客户在数字化转型和信创推进过程中核心业务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的核心成员稳定、实践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全面、技能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专业人才队伍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始终注重专业团队打造和持续优化,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强技术人员储备,着力构建专业能力突出、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截至 2023年 6月末,公司各类 IT服务工程师和技术专家共计 1,253人,占在职员工总数的比例达 86.18%,其中:专业研发人员 522人,占在职员工总数的 35.90%;十年以上从业人员 463人,占在职员工总数的 31.84%。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员工提供具备竞争力的薪酬、多方位的专业培训及畅通的职业发展渠道,引进更多优秀人才,为公司现阶段业务开展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市场布局优势 基于丰富的客户服务经验、广泛的本地化交付网络布局、完善的智能运维产品体系以及大规模云原生场景产品化沉淀,公司已在电信、金融、交通运输、能源、先进制造、政府、高校等多个行业积累了优质客户。公司以上海总部和北京、广州、杭州三个区域运营中心及全国二十余个主要城市建立的分支机构或本地化技术团队构建起的营销服务网络,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有效进行业务拓展。公司“智能运维 FASTER方法论”的持续应用也使公司在人工智能、信创快速发展等行业背景下积累了一批标杆案例和良好的口碑,从而有力推动了公司在各行业的客户拓展工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此外,公司持续深度参与行业生态建设,与上下游厂商、高校等合作伙伴在标准制定、行业研究、兼容性认证等方面加强合作,协同赋能信创生态融合发展,共同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密切跟踪国家政策方向、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迭代路径,不断加强技术储配和研发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和提升运维服务和运维产品核心业务能力,积极进行客户拓展和维护工作,持续扩大行业生态圈。一方面,公司持续以“HI+AI”人机协同的双向赋能路径,不断推进“智慧运维FASTER方法论”的应用与落地,以期为客户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更为优质的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探索与研究行业内先进理念与技术,并与公司研发工作紧密衔接,通过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赋能运维与数字员工智能服务场景夯实技术优势,提升运维效率及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6,482,135.2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71%。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6,771,654.8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231,638.0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2.23%。 (二)报告期内具体经营情况 1、持续投入研发和体系建设,积极研究新技术和新场景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载体,持续投入研发和体系建设,共计投入研发费用4,270.6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为 14.40%。在研发体系建设方面,一方面公司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均于 2023年 6月末达到可使用状态,夯实了公司的研发体系框架,为公司研发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公司变更并新设“信创数据库云管平台项目”和“数字员工软件机器人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目标分别为企业信创数据库建设解决多种数据库、多云架构管理复杂问题从而实现跨数据库、跨云融合管理,以及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人机协同、机器替代,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时打通底层数据和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在智能运维产品研发过程中积极利用模型算法和知识图谱等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智能运维与数字员工业务场景,积极自研运维 AI大模型,打造以运维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为主导的运维 PaaS平台,依托平台、数据和算法提供面向整体 IT数据中心和混合云的全景可观察能力及一站式整体智能运维解决方案,以全面提升运维效率。 2、客户维护与信创标杆客户打造齐头并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 IT数据中心运维产品及运维服务主业,以丰富的企业级服务经验及完善的智能运维产品体系持续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整体解决方案,有效提升运维效率,切实持续加强客户粘性。同时,公司围绕战略部署着力打造信创标杆客户,以期做到标杆经验的可复制化,广泛推广运用于同类客户群体。2023年 1-6月,公司新增行业标杆客户包括黑龙江移动、达梦数据库、中信期货、华安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等。 报告期内,为积极顺应电信运营商云计算业务快速增长趋势,针对性加强业务拓展和服务支撑能力,公司新设立政企事业部,通过该部门的设立进一步强化和提升政企数字化服务能力,多维度助力电信运营商开展云计算业务,深化政企客户 IT应用上云及信创加速落地。 3、深度参与行业生态多元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积极参与行业生态建设、制定行业规范,不断与各类机构建立多维度、多样式的合作关系。2023年上半年,公司为协同推进更专业化、多元化的自主可控信创生态发展,加快推进并支撑国产数据库应用落地,分别与金纂信科、达梦数据库、GBASE南大通用、万里数据库等国产数据库厂商达成战略合作,致力于共同深化国产数据库产业布局,提升运营支撑保障体系,推动信创生态共建共赢。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由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技术活动单位”证书,入选由中国信通院和数据库应用创新实验室发布的《中国数据库产业图谱(2023)》,成为中国信通院 EDCC企业数字化发展共建共享平台低代码·无代码推进中心成员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炬技术 AIOPS智慧运维平台软件 V4.0与华为云 GaussDB、华为云公有云平台(鲲鹏)完成相互兼容性测试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283.75万元,主要系公司减少了理财产品的投入,银行日均存款金额相应提高,形成了利息收入同比增加;及本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同比下降形成的贷款利息支出同比减少。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 48.59%,主要系随着理财市场稳健产品收益率水平的降低,公司加强了理财产品投入的风险控制,同比降低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入额,对应的理财收益同比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 86.48%,主要系截止报告期末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的投入额及产品收益率水平较去年同期降低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 176.24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 0.84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使用权资产净损失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 14,792.52%,主要系本期对公益事业捐赠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54.40%,主要系本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0,922.02万元,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的净投入同比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发展风险 近年来,在生成式人工智能、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不断发展和投入应用的背景下,公司所处运维管理行业的技术门槛不断提高,产品和技术更新迭代的速度不断加快。如公司不能及时根据行业发展方向更新自身技术储备和研发产品,满足客户在数字化转型升级和信创产业快速发展趋势下的运维需求,则可能无法维持原有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优势。为此,公司将密切跟踪行业新政策及新技术,积极调研和了解客户需求变化,持续增强自身研发和产品创新能力,保持自身技术优势,避免可能出现的技术发展风险。 2、市场拓展风险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兴技术的不断涌现,市场对 IT运维管理行业的关注度持续提升,公司所在细分行业发展迅速,IT运维市场参与者较多,市场竞争格局存在不确定性。与此同时,信创政策的大力推进、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等也使得客户需求变化较大。公司面临市场拓展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为此,公司将对宏观政策、前沿技术、同业情况等保持密切关注,进一步挖掘并深刻理解客户需求,以更好保障客户核心 IT业务系统稳定运行,进而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3、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行业,如公司不能有效激励和积极引进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水平专业人才,则可能面临人才流失风险。为此,公司将积极构建务实高效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畅通员工职业成长路径,持续提升现有员工能力,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建立起一支核心人员稳定的多层次人才队伍,以保持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所得税优惠变化风险 公司于 2020年 11月 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1003166),有效期 3年,2022年度及 2023年上半年公司依据相关规定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新炬技术于 2022年 12月 14日重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1008532),有效期 3年,2022年度及 2023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税率计缴。 结合公司以及子公司新炬技术目前的经营和财务情况,预计公司和新炬技术在未来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存在障碍,但若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所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不能正常续期,可能导致公司的税收负担增加,会对公司净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与重点软件企业的最新政策,加大符合国家战略创新方向的软件产品的业务拓展,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申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5、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所在 IT运维管理行业特点以及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决定了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半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82.84%。若未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及具体业务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业绩波动风险。作为一家支撑保障客户核心 IT系统业务连续性的多云全栈智能运维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基于 IT运维行业的特点,公司主要客户出于日常生产经营安全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考虑,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对公司提供的运维产品及运维服务需求比较稳定。公司将在维护好现有客户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继续大力拓展新客户,持续提升客户多元化水平,以降低客户集中度。 (二)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于 2023年 5月 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 2023年 6月 21日召开的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孙星炎先生、孙正暘先生、李灏江先生、孙正晗女士、程永新先生和石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前述非独立董事与换届前的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保持一致。(2)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曹珍富先生、连晏杰先生和董雅姝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褚君浩先生、薛士勇先生和潘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6月 1日和 6月 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和《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报告期内,经公司于 2023年 6月 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选举孙正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2)选举李灏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3)聘任李灏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程永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石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杨俊雄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与换届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3、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1)经公司于 2023年 5月 3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3年 6月 21日召开的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陈莹女士和田晨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前述监事与换届前的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保持一致;(2)经公司于 2023年 5月 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酆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相同,前述职工代表监事与换届前的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保持一致;(3)经公司于 2023年 6月 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酆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相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6月 1日和 6月 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核查,公司不属于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于 2023年 3月 31日公布的《青浦区 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中公示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是一家以 IT数据中心运维产品及运维服务为主的多云全栈智能运维产品及服务提供商,不存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中规定应纳入水、大气、土壤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情况。公司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无环保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亦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星炎、孙正暘、孙正晗承诺 1、自新炬网络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在新炬网络本次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新炬网络回购这些股份。 2、本人持有的新炬网络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新炬网络上市交易后 6个月内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交易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新炬网络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若新炬网络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该项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任职变动、离职等原因而变更或终止。 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 5、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股东上海僧忠、上海朱栩、上海好炬及其合伙人承诺 发行人股东上海僧忠、上海朱栩、上海好炬承诺: 1、自新炬网络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新炬网络的股份,也不由新炬网络回购这些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股东上海僧忠、上海朱栩、上海好炬的合伙人承诺: 1、自新炬网络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海僧忠/上海朱栩/上海好炬份额及/或间接持有的新炬网络的股份。 2、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发行人股东上海森枭及其合伙人孙玲玲、孙蕙、孙方明、陈旭风、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翔/鲁西玲承诺 发行人股东上海森枭承诺: 1、自新炬网络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新炬网络的股份,也不由新炬网络回购这些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股东上海森枭的合伙人孙玲玲、孙蕙、孙方明、陈旭风承诺: 1、自新炬网络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海森枭份额及/或间接持有的新炬网络的股份。 2、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1 发行人股东上海森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翔/鲁西玲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职责,以确保孙星炎、孙正暘、孙玲玲、孙蕙、孙方明、陈旭风持有的上海森枭的出资份额自新炬网络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通过转让、减资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在上述期限内,无论上海森枭是否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持有的新炬网络的股份,本人/本企业保证该等减持股份的交易均不会使孙星炎、孙正暘、孙玲玲、孙蕙、孙方明、陈旭风在上海森枭层面获得任何收益,亦不会构成其可以通过该等交易从而变相减持新炬网络股份的情形。本人/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与股份减持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对新炬网络或其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有新的规定,则本人承诺在上海森枭减持新炬网络股份及上海森枭层面的出资额变动时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规则。 (4)发行人股东林小勇、宋辉承诺 1、自新炬网络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新炬网络的股份,也不由新炬网络回购这些股份。 2、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 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发行人股东琚泽忠承诺 1、自新炬网络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新炬网络的股份,也不由新炬网络回购这些股份。 2、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 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灏江、程永新、石慧承诺: 1、自新炬网络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这些股份。 2、本人持有的新炬网络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新炬网络上市交易后 6个月内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交易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新炬网络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若新炬网络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该项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任职变动、离职等原因而变更或终止。 1 注:公司于报告期内收到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森枭发来的《上海森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执行事务 合伙人的告知函》,上海森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刘翔先生变更为鲁西玲女士。本次上海森枭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后, 鲁西玲女士作为上海森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承接并继续履行刘翔先生作为上海森枭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期间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公告》 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 5、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附注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也不会: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产、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不向业务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