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西大门(605155):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西大门: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155 公司简称:西大门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 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二)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比增长了 33.50%,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 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遮阳行业,主要产品为功能性遮阳材料,属于功能性遮阳产品的主要主体材料之一。符合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全球建筑遮阳行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球环境污染和能源问题日益严重,大多数国家开始注重节能减排,并制定相关政策促进节能环保进一步发展,功能性遮阳产品因具有遮阳、节能、环保等特点而被广泛接受。功能性遮阳产品在海外一些发达国家已有较长发展历史,市场较为成熟,部分发达国家渗透率高达70%,并已进入家居超市成为快消品,更换周期为 3-5年甚至更短。 (1)全球竞争格局 从全球竞争格局看,建筑遮阳行业主要被国际厂商占据大量市场份额。其中,Hunter Douglas作为全球性建筑遮阳行业的代表性企业,其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澳大利亚、拉丁美洲以及亚洲等发达国家区域。对于经济不够发达的区域,低端遮阳产品仍占据主流,大部分市场份额由当地的众多中小企业瓜分。 (2)全球市场需求呈现显著的差异化特征 受气候环境以及消费习惯不同等因素影响,全球功能性遮阳产品呈现差异化的明显特征,需要多种功能性遮阳产品类型匹配不同需求。功能性遮阳材料相较于传统遮阳材料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产品稳定性要求较高,主要包括产品的平整度、色牢度、气温耐候性等,因环境的温度、湿度等变化,产品使用效果会产生较大差异。 另外,不同国家的建筑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均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追求高端品质,喜爱定制化服务;欧洲建筑结构标准化程度高,窗户尺寸较为固定,市场劳动力成本高,故一般是标准化定制后进入家居超市售卖,消费者普遍追求窗饰功能性,对审美等要求较低。总体来看,全球对于功能性遮阳产品的需求呈现较为显著的差异化特征。 3.国内建筑遮阳行业基本情况 (1)政策加持绿色节能趋势发展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消费者对遮阳产品的选择偏好将逐渐从注重装饰性的布艺窗帘转向注重功能性的遮阳产品,我国建筑节能产业规模快速扩大,行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我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事业取得重大进展,建筑节能标准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 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 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在加强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方面,要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力争到 2025年,全国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 1亿平方米。同时,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2.5亿平方米以上。并重点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品节能性能要求。 建筑遮阳行业需求与建筑节能产业发展息息相关。当绿色建材成为建筑行业的一种趋势,建筑节能概念的不断深入人心,以及消费市场的持续增长和升级,将带动建筑遮阳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据建筑遮阳行业协会的数据统计与预测,2021年国内功能性遮阳产品销售额为 216.3亿元,2025年预计可达到 500亿元。根据协会数据测算,2016-2021年年复合增速为 7.6%,2021-2025年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23.3%,高于先前水平,行业发展增速较快。 (2)国内竞争格局 根据建筑遮阳行业协会的统计,截至 2021年底,全国功能性建筑遮阳行业企业数量约三千余家,年销售额在三千万元以上的企业约 180家。小规模企业占比较高,从厂商角度看,第一梯队企业具备更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拥有较大的生产规模和较好的国内外口碑,盈利能力高。第二梯队技术水平较低、产品种类较少、生产规模中等,盈利能力一般;第三梯队为数量众多的作坊式企业,规模较小、质量较低,盈利能力较为低下。公司属于国内功能性遮阳行业第一梯队,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盈利水平较高。 (二)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长期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成为国内功能性遮阳材料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远销全球六大洲、70余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和可调光面料等,并已实现向功能性遮阳成品的顺利拓展。 功能性遮阳材料具有遮阳、节能、环保等特点,相比传统遮阳窗饰产品具有防霉、抑菌、阻燃、隔音、隔热等功能,更适合作为现代化装饰材料,主要应用于商务、行政办公大楼、展馆展厅、图书馆、体育馆、酒店、暖房、玻璃房、实验室、影院以及私人别墅豪宅的庭院、露台、阳光屋、居室的窗户或者商业步行街、咖啡吧、茶坊等公共场所。 基于自主的技术与独特的生产工艺,公司产品的功能性、环保性、创新性、精致度等多项优势广受下游客户认可;公司产品品类齐全、品种多样、品质优越、定制化能力出色、综合供应及服务能力强,获得全球众多客户的信赖。公司客户有综合采购的需求,即在同一家供应商处采购多种功能性遮阳材料,以降低谈判、运输及售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而公司所掌握的核心技术也有利于产品种类的横向延伸。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品牌优势 公司始终以成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功能性遮阳产品生产商为目标,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先进的生产工艺、卓越的产品品质和优质的一体化服务,在功能性遮阳材料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客户赞誉度,建立了较为突出的行业品牌优势。公司历年来不断挖掘全球各地不同层次客户的产品需求和使用习惯,深度调整与打磨自身工艺技术,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使产品的性能和效果均能满足客户的要求,保持了较高客户忠诚度与品牌认可度。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产品远销世界各地,与全球六大洲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型优质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核心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把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放在首位,公司的研发中心被评为“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作为行业内较早开始自主研发的功能性遮阳材料企业,公司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专业经验丰富的设计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具有多年的工艺开发研发经验、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前沿的设计敏锐性。公司拥有完善的自主研发体系,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公司注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积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在材料改良、性能改善、工艺优化、设备改进等多个方面拥有较强的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6项发明专利、32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21项外观设计专利。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动了公司的发展,提高了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此外,公司所使用的生产设备主要为国外进口的行业内领先的设备,包括德国进口的多尼尔剑杆织机和卡尔迈耶整经机、法国进口的史陶比尔提花龙头、韩国进口的美光涂层机等设备和生产线。除设备技术外,公司亦具备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包括阻燃抗菌改性粒子配方技术、高氧指数改性粒子配方技术、抗紫外线改性粒子配方技术、抗紫外线隔热涂层配方技术和阻燃环保涂层配方技术、镀铝技术和涂层厚度控制技术等。 3、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产品结构丰富、种类齐全,凭借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和工艺实现能力,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特点,开发出丰富的产品系列,先后研制推出四大类、百余种系列、千余种产品,是行业内产品品类、规格最为齐全的生产厂商之一。拥有丰富齐全的产品种类和出色的产品定制化能力,使得公司能够快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采购服务。 公司始终坚持特色化的产品路线和差异化竞争策略,通过研发并生产高性价比产品,并针对不同市场、不同客户定制配套的销售政策,使得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4、一体化生产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制造工艺产业链体系逐步趋于完善,整体制造工艺在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公司已形成集造粒、单丝包覆、织造、涂层、热处理、成品组装于一体的生产链,具有将初级原材料经多道工序一体化加工成各类遮阳材料及遮阳成品的能力。一体化生产通过将外部市场活动内部化,加强资源的统筹和协调,在有效降低人工成本和材料耗用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成品率,最大程度地实现成本优势、提高效益。 公司的一体化生产经过多年积累,各项工序经过长期调整与磨合,产品的性能和效果均能较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一体化生产的各环节实施全程的品质控制,保证产品达标且性能如一、品质如一;此外,产业链后端在对前端产品的进一步加工过程中能够快速、及时地验证、反馈,以提高前端工序质量。完整的一体化生产链搭配严格、长效的质量管理使公司产品长期保持稳定的高品质,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5、服务全球客户的经验与能力优势 公司销售区域广泛,积累了大量的全球客户资源,客户遍布全球六大洲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以亚洲、欧洲、美洲客户为主。分布广泛的销售区域有利于公司在与客户的合作中吸纳全球各地遮阳产品的特点和优势,捕捉全球各地遮阳产品的新趋势和创新点。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具有服务全球客户的经验和能力优势。 公司始终以追求高品质、创新性及定制化遮阳产品的优质客户为营销重点,经过多年发展,发掘并培育了全球稳定的客户资源。在此基础之上,公司凭借服务全球客户的经验和能力优势,进一步赢得了 Hunter Douglas、Vertilux等国际知名客户的认可,并与之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6、区域优势 公司所处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最大的化纤产业基地之一。产业集群效应不仅使公司拥有品类齐全、保障完善的供应与产业配套,并在市场信息、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区域优势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全球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国内经济发展也面临一些挑战,但公司所处的遮阳行业依托国内外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稳中向好发展,市场潜力巨大。公司围绕既定的战略发展规划,秉持“为人类健康做贡献”的宗旨,继续发扬创业创新精神,坚定战略信心,一方面在现有业务领域中加大国内及国际市场拓展力度,提升主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积极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品结构,优化产品质量,并进行新行业、新领域的业务拓展,为公司未来业绩长久的持续增长提供动力。 2023年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6亿元,同比增长 21.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48亿元,同比增长 18.54%。公司业绩增速较快,毛利率、净利率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持续向好,主要原因在于公司产品销售结构不断优化,阳光面料销售占比提升,同时遮光面料涂层工艺技术改善有效减少了生产步骤,大幅降低机器能耗、人工等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持续稳定增长,尤其是第二季度以来,订单量维持较好景气度。目前公司在手订单 2-3个月,基本满产满销,产能可根据订单情况动态调整,可有效满足订单要求。 未来,随着公司募投产能逐渐释放,将有效缩短订单周期,更快响应客户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几点工作: 1. 加强营销体系建设,提升公司品牌力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品牌营销体系建设,打造高效能品牌营销团队,建立完善营销网络,持续提升公司营销能力。 一方面,通过实地了解客户需求,切实解决客户难题,不断完善和丰富产品,通过数字化图册和传统样卡相结合的方式将产品更好的推介给国内外客户,增加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了解范围,同时也能更快速便捷的推广公司的新产品,增加客户对产品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扩大了遮阳成品部门的规划,采用线下线上、国内国外相区分的营销战略。 针对国外成品销售市场,公司试水海外电商业务,通过在亚马逊等海外线上平台建立销售渠道,持续拓展海外客户,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产品系列得到深度开发的同时,市场已实现多维度布局,目前受到海外消费者认可和好评,2023年上半年,亚马逊等海外线上平台销售收入同比增加240.85%,实现爆发式增长。针对国内成品销售市场,公司扩大了线下直营办事处的服务范围,有专业的销售团队和安装服务技术团队驻点。目前已在全国设立 33个办事处,负责遮阳成品销售及售后安装技术服务,覆盖 40余个城市。 2.加大研发力度,坚持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成了直链烷烃相变储能涂层面料”等 5个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项目,开始了“高强度户外电动防风卷帘”等 3个科研项目;取得 4项实用新型专项;“绍兴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浙江制造精品”申报通过,“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复审通过,《无卤阻燃列车遮阳材料的开发及应用》获“2023 年绍兴市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计划项目”立项。截止 2023年6月 30日,公司获得各项专项 59项,其中发明专利 6项,实用新型专利 32项。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与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动力,注重人才培养。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启用化学工艺、高分子材料、低碳涂层开发实验室和恒温恒温、纺织品测试、耐候性、阻燃性、有害物质、生物、遮阳装饰产品等检测中心,可实现遮阳系数、阻燃系数、遮光率、色牢度等 22个项目检测。 此外,2023年上半年,公司陆续参与“柔纱帘遮光率试验方法”企业标准更新、“软体家具 皮沙发”的企业标准制定,参与了建筑遮阳行业协会《建筑室内窗饰产品(软卷帘)设计与安装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 3.股权激励绑定核心人员,业绩指引彰显发展信心 2023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向 79名激励对象授予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251.50万股,授予价格为 6.70元/股,进一步绑定公司核心人员。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要求为:以公司 2022年收入/利润为基数,2023/2024/2025年收入目标值累计值分别不低于 6.05/14.20/24.91亿元。充分凸显了公司发展的十足信心。 4.产品质量不断提升,有力保障可持续发展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断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推进技术升级,促进工艺优化,持续提高产品质量,公司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品质全面升级工程完成,产品品质大幅度提升。 公司未来将继续增强核心技术优势,持续不断地提升产品质量。坚持以产品质量为核心,狠抓生产过程管理,完善了《产品质量责任制》,对质量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优化了质量检验规范、检验程序、质量检验标准和作业指导书等规章制度。公司还通过聘请专家授课、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员工进行产品质量教育。 同时,公司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优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结构和责任人,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责任书 100%签订,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切实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状态。消防工作方面,公司继续加强消防培训和教育工作,做到消防设备定时定点检查,与兰亭消防站联合组织消防演练,积极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接下来,公司将继续加强营销体系建设,拓展营销渠道,提升营销效率,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持续巩固市场领先地位。坚持产品创新和营销创新,加大新品开发,准确定位,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持续推动公司销售业绩的突破性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业绩有所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上涨,成本同比上涨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规模的扩大,运输费用及广告投入等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职工薪酬、消防环保投入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收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股东投入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子公司的构成 (1)基本情况
(1)明细情况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遮阳行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 号),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范围。 公司已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30621143010433H001W),有效期自 2020年 8月 2日至 2025年 8月 1日。公司将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环境污染事 故。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多年来认真推行、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自成立以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标准;公司根据功能性遮阳产品的生产特点,采取积极的环境保护措施,不断引进新的设备和技术、优化改进工艺设计、加强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目标,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公司经营管理中。 1.公司积极利用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投建总容量为 2.5776MWp的光伏发电系统。2023 年上半年,屋顶光伏电站发电约占全厂总用电量的 6.86%,减少了厂区二氧化碳排放 79.74万吨。 2.对生产中耗电较大的设备做好监控,安装空调节能器,减少用电量,优化能源使用,减少能耗; 3.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有效降低碳排放。同时对锅炉进行节能改造,将锅炉产生的热能和水资源回收再利用,提高了能源的使用效率; 4.淘汰高能耗的旧设备,并通过对现有的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降低生产能耗,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过程中次品、废品的产生。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 1:本人将努力保持公司股价的稳定,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情形时,本人将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启动股价稳定方案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注 2: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6.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7.本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注 3: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售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调整);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6.本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注 4: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注 5: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自上述 36个月限售届满之日起,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减持;3.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西大门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西大门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股票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 6:本人承诺未来不占用公司资金、资产,不滥用控制权、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不以公司资金、资产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投资的其他企业、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等成本费用和其他支出。2.不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金、资产直接或间接地供给本人及关联方使用:有偿或无偿的拆解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投资的其他企业、关联方使用;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投资的其他企业、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投资的其他企业、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投资的其他企业、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方式。3.本人以占用或者明显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追究本人责任。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该等人士控制或投资的企业也应遵守上述承诺,如因违反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 7:1.本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占用公司的资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公司认定是否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本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 8: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将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司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或拟定关于约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制度和规定。同时,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要求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后,若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或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定新的内部规定或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并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或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人所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注 9: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包括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或本人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下同)未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下同)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西大门目前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未拥有与西大门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亦未存在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在未来的业务中,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与西大门业务产生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西大门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本人及本人目前与未来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及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除西大门以外的他人从事与西大门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4.如西大门认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现有业务或未来产生的业务与西大门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在西大门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5.在西大门认定是否与本人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西大门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6.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不损害西大门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 10: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注 11: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证监会、上交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 年 7月 13日,公司完成了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25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 251.50万股。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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