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大有能源(60040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03 公司简称:大有能源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任春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洪涛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洪涛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和“五、其他披露事项(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从事原煤开采、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加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长焰煤、焦煤、贫煤、洗精煤、气煤。公司生产的长焰煤具有挥发分高、不粘结、化学活性高、燃烧性能好、易于转化等优点,主要用于化工、发电、工业锅炉;焦煤具有挥发分适中、粘结性强、发热量高等特点,一般作为电厂和工业锅炉的动力燃料、部分产品为冶炼精煤;贫煤灰分适中、低磷、中高热值,主要用途为动力用煤。公司煤炭产品主要销往河南、湖北、新疆、华东等多个省区。 (二)公司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下属煤矿生产所必须的原材料、设备和能源,由专门的物资采购中心统一采购,主要包括:支护用品、大型材料、设备、配件、专用工具、劳保用品、建工材料、电力等。 生产模式:公司采用流程式生产模式。采煤工作面各生产工序严格按照循环作业图表连续不间断地进行循环作业,其他辅助工序与之配合,矿井形成连续型生产。 销售模式:公司产品由煤炭销售中心统一销售,实行“统一签订供货合同、统一计划、统一定价、统一销售、统一结算”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公司积极实施大户营销战略,逐渐形成了以大户营销战略为核心,以优化市场战略、销售结构为重点的营销文化。 (三)行业情况说明 2023年上半年,我国原煤生产稳定增长,进口煤炭大幅增加,煤炭供给充足,煤炭需求不及预期。在供需持续宽松影响下,煤炭价格承压下行,行业效益整体下降。1-6 月,全国生产原煤23亿吨,同比增长4.4%;进口煤炭2.2亿吨,同比增长93%;全国规模以上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695.2亿元,同比下降12.6%,利润总额4127.6亿元,同比下降23.3%。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产品优势:公司所属矿区有长焰煤、焦煤、贫瘦煤、气煤等煤种,所产优质长焰煤、焦煤、贫煤、 洗精煤广泛应用于发电、煤化工、工业锅炉、炼焦、建材等行业。 区位优势:公司所在地义马市地处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具有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区位优势。 公司总部和主要生产矿区紧临连霍高速公路、陇海铁路、郑西高铁和 310 国道等交通大动脉。“北煤南运”大通道浩吉铁路途径三门峡市,该铁路是晋陕蒙产煤大省区煤炭输送华中 地区的重要通道。公司所处区域交通运输优势十分突出。 技术优势:公司把科学技术视为第一生产力,注重科技创新,拥有专业的的技术研发机构、 国内领先的机械化生产系统,防灭火技术、瓦斯综合治理技术和冲击地压综合防治技术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管理优势: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煤炭安全、高效开采的生产管理经验,同时也 培养了大量的管理人才,公司拥有成熟稳定的管理团队,具备较强的煤炭行业生产管理能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煤产量529.35万吨,同比减少63.02万吨,减幅10.64%;商品煤销量 503.33万吨,同比减少97.07 万吨,减幅 16.17%。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35.33 亿元,同比减少6.83 亿 元,减幅16.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亿元,同比减少6.02 亿元,减幅 73.18%。 上半年公司业绩同比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复杂地质条件影响,2023 年上半年公司部分矿井采掘接替紧张,加之耿村煤矿受火灾事故停产影响,公司商品煤产量同比下降,从而影响商品煤销量同比减少。二是2023年上半年国内煤炭供给稳步增长,煤炭需求不及预期,煤炭市场供需持续宽松,煤炭价格下行,公司商品煤销量和售价同比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3年5月9日,公司所属耿村煤矿13采区发生火灾事故,导致矿井停产至今。目前公司正在全力做好耿村煤矿12采区复工和13采区启封的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复工复产。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2022年1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阳光矿业90%股权和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子公司阳光矿业90%股权和相关债权。2022年,阳光矿业90%股权和相关债权先后四次在中原产权公开挂牌转让。 2022年9月1日,第四次公开挂牌期满,征集到一家受让方河南仁和锦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和锦宇”),10月1日,公司与受让方仁和锦宇签订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 90%股权及债权之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进展公告》(临 2022-057 号)。 2022年11月2日,公司收到中原产权转来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25,000 万元;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仁和锦宇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56,829 万元和债权转让价款5162.64 万元(中原产权代收)。目前,阳光矿业已完成上述交易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和债权转让的进展公告》(临2023-026号)。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豫能投资注册资本238,000.00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矿业投资、煤炭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642,145.12万元,净资产430,643.82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4,790.66万元,净利润50,766.06万元。 义络煤业注册资本8,000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矿山设备销售、原煤开采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102,503.09万元,净资产-11,134.18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139.97万元,净利润-3,769.38万元。 孟津煤矿注册资本88,320.00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矿山设备购销,原煤开采、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232,255.45万元,净资产-99,549.57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1,446.73万元,净利润4,600.13万元。 义安矿业注册资本33,259.85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0.5%,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矿山机械及配件购销,煤矿技术服务,煤矿设备安装及租赁。煤炭开采(仅限前置许可证件齐全的下属分公司经营)。普通货物运输(仅限具备条件的下属分公司经营)。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80,086.01万元,净资产-12,557.23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2,187.55万,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46.44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安全生产风险 煤炭开采业务受地质状况及其他自然条件影响,在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安 全隐患,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公司所属矿井自然灾害程度加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增强, 冲击地压显现剧烈,矿井防治水工作难度加大。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环保压力增大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力度逐渐加大,煤炭企业承担的政策性支出也在逐步上升。公司在煤炭开采和洗选过程中除了有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排放外,还导致部分土地沉陷和公用及民用设施破坏,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大节能减排资金的投入,及时更新改造节能减排工程设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力度,按政府要求建立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确保各项环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推进公司的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3、能源替代的风险 目前,中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仍是中国最大的能源来源,但在“双 碳”目标下,煤炭消费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将逐步下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对煤炭消 费将产生替代冲击。 4、市场波动的风险 煤炭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有很强的相关性,煤炭产品供需关系的小幅变动可能造成煤炭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从而较大幅度地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矿井均按照环保“三同时”及其批复内容和政府部门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完善,污染物处理效果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环保设施的运行率和完好率均达到100%。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矿井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完善。2023年新建新安煤矿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2023年4月取得《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新环告审【2023】009 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排污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杜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各排污单位均按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对主要污染物定期进行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义络煤业2023年4月18日因第三方运维管理不到位,造成排放的矿井水悬浮物超标,2023年6月15日被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分局罚款36.944万元。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单位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完善。各排污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杜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同时各排污单位均按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对主要污染物定期进行监测。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环保治理工作。无组织排放方面:投入47.5万对常村煤矿物料大棚安装喷干雾装置和矸石大棚喷雾系统更新,投入48万元对义安矿砂石料场道路及调直车间道路进行硬化。两水治理方面:投入223万元对石壕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矸石山治理方面:投入571万元对耿村煤矿矸石山进行综合治理,投入423万元对石壕煤矿矸石山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加大投入,提升装备水平,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新安煤矿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设计总装机容量为5.4MW,该机组于2023年3月27日成功点火试机,4月3日合闸发电,预计每年减排CO?等温室气体约9.8万吨。同时在全公司范围内积极开展“绿化矸石山、绿化矿区”环保专项行动,共绿化矸石山及矿区3.35万平方米,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与义煤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431,15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30,59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06号)。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公司收购豫能投资 100%股权,河南能源就豫能投资 2021-2023 年度业绩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豫能投资 2021-2023 年度所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30,835 万元。 2023年上半年,豫能投资实现营业收入94,790.66万元,净利润50,766.06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0,307.39 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承诺期间豫能投资已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148,525.04万元。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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