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丸美股份(603983):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9:08:01 中财网 |
|
原标题: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83 公司简称:丸美股份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孙怀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丹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
| 载有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的财务报表。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丸美股份、股份公司 | 指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博多 | 指 | 重庆博多物流有限公司 |
丸美科技 | 指 | 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丸美网络 | 指 | 广州丸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菲加 | 指 | 上海菲加实业有限公司 |
广州禾美 | 指 | 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 |
广州恋火 | 指 | 广州恋火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 1-6月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丸美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 dong Marubi Bio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arub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孙怀庆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伴河路92号2号楼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近三年未发生注册地址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000 |
公司网址 | www.marubi.cn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丸美股份 | 603983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59,406,128.00 | 817,175,491.41 | 29.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0,684,328.11 | 117,068,587.87 | 11.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118,627,794.04 | 100,847,144.07 | 17.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410,939.49 | 13,077,537.56 | 491.94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218,561,681.17 | 3,188,071,719.97 | 0.96 |
总资产 | 4,243,661,709.62 | 4,091,223,595.68 | 3.7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29 | 13.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29 | 13.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30 | 0.25 | 2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4 | 3.74 | 增加0.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3.67 | 3.22 | 增加0.4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营业收入变动主要系主品牌丸美线上抖音快手等直营渠道及公司第二品牌PL恋火营收较上年同期较好增长所致。
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43,700.5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25,055.0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903,056.99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 259,178.08 | |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 | -144,905.3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06,763.0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35,387.08 | |
合计 | 12,056,534.07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业(分类代码:C26)。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3 年 1-6 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2%,化妆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8.6%。
? 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以皮肤科学和生物科学研究为基础,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 服务,旗下主要品牌有“丸美”“春纪”“恋火”,以差异化的品牌定位,满足不同消费需求。
“丸美”,20 年护肤品牌,聚焦眼部,深耕抗衰,定位中高端,目前已成为国产中高端定位并具规模的头部品牌;
“恋火”,新锐彩妆品牌,擅长底妆,崇尚高质和极简;
“春纪”,以食萃科研,敏肌适用为理念,定位大众化功能性护肤。
? 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及包装材料采购,目前已建立了完整的供应链体系和相应制度, 对新原料引入、供应商遴选、招标流程等各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以保证材料质量和供应链运 转。
原材料主要通过国内的代理商向国际知名原料生产商采购进口原材料,所采购原料产品的生 厂商包括德国巴斯夫、法国 SEPPIC、韩国 BIOLAND和美国陶氏等。
包装材料基本通过国内供应商定制化采购。在生产阶段,公司坚持严格的审核体系,在供应 商小批量试制测试通过后再批量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依靠自有的 厂房、生产设备和技术工人自行组织生产,按照生产流程完成整个产品的制造和包装,经检验合 格后对外销售。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线下经销、线上直营为主的销售模式,建立了覆盖线下日化专营店、百货商场专柜、美容院,及线上货架电商(天猫、京东、唯品会等)、内容电商(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等多种渠道的销售网络。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拥有强劲的研发实力和研发系统;拥有差异化品牌资 产及眼部护理精准定位;拥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拥有多渠道协同发展和精细化 管理的销售体系。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9亿元,同比上升29.64%,主要是公司推进线上渠道转型获得阶段性成效,丸美品牌抖音快手同比高速增长129.51%,天猫旗舰店同比正增长28.33%,第二品牌PL恋火实现收入3.07亿,同比超速增长211.42%;公司整体毛利率70.12%,同比增长0.92个百分点,主要是本期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并保持成本管控;销售费用5.14亿元,同比增加42.5%,主要是公司处于线上转型成效固化关键期需要持续保持投入加之线上竞争激烈流量成本高涨所致;管理费用4,732.96万元,同比下降8.56%,主要是积极推进降本提效,在保持收入增长同时较好的控制了管理费用;研发费用2,899.7万,同比增加435.7万,研发作为公司发展的基石持续保持投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亿元,同比上升11.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9亿元,同比上升17.63%。
2023年上半年,公司坚持文化自信、保持战略定力,围绕“聚焦、协同、精营、热爱” 年度主题有序开展各项业务,加强对市场的分析和应对,稳固并强化线上渠道转型成效。公司以用户为中心,坚定推行大单品策略,夯实丸美眼部护理专家+抗衰老大师品牌心智,渗透PL恋火高质极简底妆心智,TOP3单品整体占比提升58.71%;公司以业务和结果为导向,推进研产销一体,变革组织优化结构,提高部门间的协同与配合,强化业务精细化管理与运营,提高效能;公司以胜利为信仰,抓执行抓转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推动了公司全面经营向好、健康增长。
一、科研为本
科研作为公司发展之基石战略,公司秉承绿色可持续研发,在持续推进研发全链路全域布局的同时,将友好环境作为重要考量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研发投入,聚焦美与健康,一方面深化公司在眼部护理与抗衰老核心研发领域渗透,另一方面扩大公司基础研究的应用范畴,持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转化,进一步增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继续强化绿色生物技术创新,开展绿色低碳原料收集与产品应用开发、推进绿色负碳技术的研究与转化;公司推进创新研发机制和模式的升级与优化,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完善研发团队的人才升级和梯队建设。
基础研究:完成自研原料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的规范管理流程的梳理和发布;启动5款自研新原料的备案工作;推进7款创新专利原料的研制工作并顺利进入产品的应用转化;推进酵母为底盘细胞的等活性蛋白的合成生物学研究和制备;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申报工作。
应用研究:公司梳理建立了近 200种具有完整功效原料报告的功效原料库,并推进绿色制造项目来源的聚谷氨酸、光甘草定、阿魏酸、无患子等原料转化应用于产品配方中;关注低碳原料的应用研究,搜集了 55份低碳原料并推进分析验证工作。
检测评价:优化人体功效测试体系流程,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过程管控,提升测试效率和质量,通过优化人体功效测试数据分析模板,有效提高分析效率,其中消费者使用测试数据处理效率提升20%,人体保湿功效测试数据处理效率提升25%;持续优化检测方法,拓展检测边界,提升检测能力,完成了20多项检测项目的方法验证或确认,在小金针、四抗霜的稳定性分析和测试中,利用多重光散射仪的测试结果,配方稳定性趋势不断向好;同时支持前端市场,协助完成美妆主播达人的人体功效测试体验,验证功效表现。
开放创新:公司践行研发双核驱动,自我研发同时,大力开放推进“联发”建设。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增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广州质检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广东省皮肤病医院、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等学研机构开展了17个产学研医检合作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合作高校院所33所,共建实验室、原料开发、战略合作、联培人才、政府项目联合申报等,致力于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知识产权:持续布局国际技术领域,加强公司的专利导航建设,上半年公司新增申请专利23项,其中发明专利19项;新增获得专利授权27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含国际专利3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各项专利457项,其中发明专利349项(含国际专利39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241项,其中发明专利161项(含国际专利31项)。上半年公司参与制/修订团体标准10项,其中主导制/修订1项团体标准《化妆品 抗羰基化活性评价 秀丽线虫法》,已发布2项团体标准《化妆品稳定性试验规范》《化妆品用静电纺纤维膜》。
二、品牌建设
产品策略:报告期内,公司坚定分渠分品,推行心智大单品策略,取得阶段性成效。具有眼霜及美容仪二合一的“黑眼圈神器”丸美小红笔眼霜,GMV销售额1.07亿,较去年同期增长超355%,其中在丸美天猫旗舰店实现GMV销售额4300万,占比40%,6.1期间获天猫榜单舒缓眼霜热销榜TOP1、好评榜TOP1,持续夯实丸美眼部护理专家心智;丸美双胶原小金针次抛精华实现GMV销售额901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5%,其中在抖快达播实现GMV销售额5704万,占比63%,销售同时种草,渗透丸美基于重组胶原蛋白技术的生物科技抗衰的品牌认知。
营销策略:公司根据重要营销节点有节奏推进各营销策略的执行与转化。38期间推出情感营销态度片“眼光高错了吗”,从“眼”出发,联合当红演员和态度达人共创共鸣话题,带动素人、消费者,抖音、微博、小红书等多平台滚动发声,同时传递公司高标准践行研发和高品质眼霜的品牌印象,3月丸美上登天猫内容舰长名单。5月丸美以“重组胶原蛋白”三螺旋结构入选巨量引擎(抖音)X 时尚芭莎之“了不起的中国成分3”, 丸美子话题曝光2亿多,曝光人群精准度较好提升。公司按既定营销节奏稳扎稳打,平台之间拉通支持,同频共振,有效提升优质人群的覆盖,积累品牌高价值人群资产。下半年公司将保持节奏,持续轮动,增加品牌厚度,助力业绩达成。
三、多渠道、多品牌
公司线上渠道实现营业收入8.45亿元,收入占比79.78%,同比增长58.97%,以抖音为主的线上直营同比增长119.53% ;公司线下渠道实现营业收入2.14亿元,同比下降24.62%,主要是美妆行业线下消费恢复不稳固,同时叠加线上影响,线下零售恢复不及预期。
线上:持续推进零售转型,根据平台属性和人群特性,发挥平台优势。天猫旗舰店作为货架电商核心,重点发力核心单品,优化运营策略,精营购物体验,深耕核心人群,强化复购,公司A3类人群资产渗透率持续提升;抖音作为兴趣电商加强内容种草和心智建设,多店并进一店一侧重;重视超头KOL,扩大中腰达人覆盖,通过达人溯源工厂和研发,加强达人对品牌的认知与信任,深度绑定心智达人,借力粉丝经济破圈。公司积极参与平台活动,3月丸美上登天猫内容舰长名单助力38销售,4月天猫小黑盒官宣王安宇发布线上双胶原眼霜,5月参与抖音开新日,618提前做好种草蓄势,通过精细化运营和有效协同,公司线上实现快速增长。
线下:坚定推行分渠分品,线下专品专供稳价格、全国云仓管理稳货盘,扎实推进渠道数字化升级与会员精细化运营。公司通过全国会、充电会、门店巡访等方式提振渠道信心,传导销售策略,推进渠道下沉,聚焦终端动销,抓体验抓执行,根植零售。
PL恋火品牌:稳步推进精品策略,用心经营每一个细节,渗透PL恋火高质极简底妆心智,PL看不见粉底液上市两年时间,GMV销量突破300万支。PL保持较好的运营节奏,通过蹭不掉和看不见两大底妆系列,覆盖粉底液、粉霜、气垫、粉饼等品类,满足干敏油皮不同底妆需求。618期间,线上销售同比增长327%,其中天猫增长超2倍,抖音、快手增长超4倍;获天猫粉底液类目TOP9、抖音618美妆/香水品类预售榜单TOP10、快手国货美妆GMV榜单TOP4。在线上高质量发展的同时,PL也在积极拓展线下渠道,已进驻调色师、KKV、屈臣氏、研丽等零售连锁渠道近2000家门店。
四、数字化建设
供应链端:公司持续推进供应链与数字化的融合,以精益管理思想为指导,稳步推进MES系统(制造执行系统)项目,将数字化与生产制造相融合,以数据驱动,协同生产,预计在下半年进入实施阶段,届时工厂生产精益管理能力将会有较大改进;同时推进SRM系统(供应链采购云平台)上线实施,加强供应商管理能力,提升采购与供应商的协同性,加强供应链的柔性和敏捷性,降本增效。
市场销售端:公司基于1.0的数字化基座,采用内部业务优化项目的方式,通过数字化数据分析团队和市场销售业务团队成立联合项目组,共同推进数字化在业务中的深度应用,同时将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纳入重要管理维度。
五、组织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组织调整和结构优化,加强扁平化管理和组织效能建设,以岗选人,业绩导向,内部赛马,优化人才梯队与厚度。搭建了技术与管理双通道职级体系,提升员工发展空间,完善员工晋升通道,助力员工职业规划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公司大家庭”和“部门小家庭”文化建设,强化品牌热爱。从员工季度例会、节假日暖心活动和福利、部门团建、员工风采展示、入职周年及生日会等活动渗透员工工作与生活,加强员工凝聚力,强化员工归属感。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59,406,128.00 | 817,175,491.41 | 29.64 |
营业成本 | 316,513,395.02 | 251,638,212.91 | 25.78 |
销售费用 | 513,594,578.46 | 360,414,246.22 | 42.50 |
管理费用 | 47,329,600.28 | 51,757,704.13 | -8.56 |
财务费用 | -7,528,921.45 | -5,692,659.40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8,997,386.00 | 24,642,664.41 | 17.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410,939.49 | 13,077,537.56 | 491.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465,246.23 | 178,262,539.78 | -168.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742,939.88 | -11,814,212.99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主品牌丸美线上抖音快手等直营渠道及公司第二品牌 PL恋火营收较上年同期较好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是公司处于线上转型成效固化关键期需要持续保持投入加之线上竞争激烈流量成本高涨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化。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化。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大额存单现金净额同比减少、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120,740,718.51 | 26.41 | 1,073,008,990.19 | 26.23 | 4.45 | 无重大变化 |
应收款项 | 61,662,241.80 | 1.45 | 69,803,083.90 | 1.71 | -11.66 | 无重大变化 |
存货 | 135,607,057.24 | 3.20 | 151,698,718.97 | 3.71 | -10.61 | 无重大变化 |
合同资产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68,325,083.92 | 1.61 | 73,873,334.09 | 1.81 | -7.51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242,654,697.44 | 5.72 | 248,639,132.00 | 6.08 | -2.41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333,574,314.67 | 7.86 | 253,238,737.30 | 6.19 | 31.72 | 主要系新工厂、
新办公大楼项
目建设投入增
加及土地使用
权摊销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5,278,442.21 | 0.36 | 18,714,602.39 | 0.46 | -18.36 | 无重大变化 |
短期借款 | 200,065,000.00 | 4.71 | 100,000,000.00 | 2.44 | 100.07 | 主要系本期增
加银行借款所
致 |
合同负债 | 122,533,663.01 | 2.89 | 94,533,916.57 | 2.31 | 29.62 | 主要系本期收
到经销商货款
以及计提返利
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0 | 0 | 148,000,000.00 | 3.62 | 不适用 | 主要系上期末 |
| | | | | | 余额重分类至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所
致 |
租赁负债 | 9,338,832.11 | 0.22 | 11,682,896.95 | 0.29 | -20.06 | 无重大变化 |
预付账款 | 79,911,597.51 | 1.88 | 18,674,175.60 | 0.46 | 327.93 | 主要系预付营
销推广费用增
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26,224.52 | 0.33 | 21,971,636.83 | 0.54 | -36.62 | 主要系上年期
末年终奖本期
支付所致 |
应交税费 | 38,600,219.34 | 0.91 | 61,399,768.08 | 1.50 | -37.13 | 主要系本期缴
纳上年四季度
企业所得税所
致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156,550,128.31 | 3.69 | 10,758,982.12 | 0.26 | 1,355.06 | 主要系一年内
到期长期借款
重分类到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8,227,567.44 | 0.19 | 4,540,951.79 | 0.11 | 81.19 | 主要系本期待
转销项税额增
加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050,263.9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和“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投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提的
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理财产品 | 135,301,225.46 | 259,178.08 | | | 40,000,000.00 | 130,301,225.46 | | 45,259,178.08 |
权益工具投资 | 302,475,006.00 | | | | 55,000,000.00 | 26,524,155.00 | | 330,950,851.00 |
合计 | 437,776,231.46 | 259,178.08 | | | 95,000,000.00 | 156,825,380.46 | | 376,210,029.0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人民币3,990万元(占比99.75%份额)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产业基金“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已完成基金备案
手续,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6日、2023年2月4日在上交所网站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关于公司参与的产业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年4月,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
扩募,公司认缴出资总额增至9,990万元(占比99.90%份额),详见公司2023年4月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增资
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产业基金新增投资了科技再生材料注射填充类美容公司“摩漾生物”和美容器械公司“美央”。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主要子公司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控 股
或参股 |
重庆博多 | 化妆品销售 | 1,000.00 | 87,601.44 | 53,437.45 | 1,305.13 | 控股 |
丸美科技 | 化妆品生产与销售 | 28,941.24 | 45,479.75 | 43,396.66 | 0.19 | 控股 |
丸美网络 | 化妆品销售 | 1,000.00 | 46,488.62 | 1,487.84 | -3,895.50 | 控股 |
上海菲加 | 批发业 | 110,500.00 | 116,220.24 | 116,219.89 | -0.32 | 控股 |
广州禾美 | 建筑装饰、装修和
其他建筑业 | 111,000.00 | 117,972.39 | 116,835.36 | 10.25 | 控股 |
广州恋火 | 化妆品销售 | 3,285.00 | 14,580.16 | - 8,045.11 | -2,635.62 | 控股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随着线上电商的快速发展、流量成本持续走高,国外品牌加码国内市场以及国内众多品牌企业实力的日益增强,化妆品品牌、产品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广泛而激烈。
2、公司战略执行不达预期
公司践行多品牌品类多渠道协同发展,以用户为核心推进精细运营,持续构建研发壁垒,强化产品创新、品牌建设、营销策略、渠道变革,坚持内外融合,深耕美与健康领域日趋功效化的消费趋势,但仍可能存在公司战略举措执行不达预期的风险。
3、人才流失
日化行业完全竞争,优秀的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才和核心营销人才是确保企业长期稳定不断发展的重要基石。公司努力采取有效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政策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但仍面临着优秀人才流失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 | 2023年5月23日 | 上交所网站 | 2023年5月24日 | 全部议案均获通 |
股东大会 | | www.sse.com.cn | | 过,决议合法有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秦昕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曹庸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秦昕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和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选举曹庸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于2023 年 7 月 3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建设‘清洁、高效、低碳、循环’绿色企业,实现企业持续绿色发展”的宗旨, 将节能降耗、绿色低碳作为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工作。公司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精益生产,积极开发与应用绿色技术,持续落实能源、自然资源及排放物管理,推动公司绿色发展。
公司始终遵循“四大基本原则”,以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助力生产与运营的节能 减排、降耗增效,制定《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助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截至报告期末,已通过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再认证,获评广州市 绿色工厂。公司持续检查监督环保管理,有效贯彻实施公司环境友好和节能减排的环保理念及举措。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创新助力节能减排、降耗增效。遵循四大基本原则:产品使用时能源消耗低、生产资源 需求低、原材料的毒性低、回收成本低。
公司不断探索生物多样性,为实现环境友好型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
在生产实践中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减少能源损耗,同时进行大量的技术探索, 归纳出以合成生物学、基因工程和生物发酵为主,配合绿色制造技术的技术路径。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光伏发电改造项目,有效减少电耗和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量;通过技术改造降耗提效, 例如部分需清洗及烘烤的玻璃瓶包材,优化为臭氧消毒,提效同时亦节水节电;公司亦推进绿色研发助力环境友好。报告期内,经公司测算,预计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159.59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股份
限售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孙怀庆、
王晓蒲 |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
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
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
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1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在符
合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本人做出的承
诺及其他对本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前提下,本人将根据需要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并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①减持前提: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②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③减持方式: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④减持数量:
在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的15%;在第1
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
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5%。⑤减 | 2019年7
月25日
起36个
月内,以
及锁定期
满后两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人拟继续减持
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4)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孙怀庆或王
晓蒲任一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孙怀庆与王晓蒲均在任期届满前
离职的,在孙怀庆或王晓蒲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后届满者为准)和该次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孙怀庆与
王晓蒲将继续执行前述承诺。孙怀庆或王晓蒲任一人实际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
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
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
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
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所得归公司
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
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 | |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董事、
高级管理
人员 |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上市条件
以及免除控股股东要约收购责任的前提下,按照先后顺序依次实施如下股价稳
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3)公司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4)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王晓蒲以外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5)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选用前述稳
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时应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
件,且不能致使增持主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1)实施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公
司在每个自然年度内首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将在3个
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制订并审议通过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
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
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公司实施完毕该方案。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该方案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
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最多实施1次该股价
稳定措施。(2)公司回购股票如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转增股本方案股价稳定措施后,再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的,公司董事
会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票的预案,回购预
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
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3个月内以不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次用于股份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
度累计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50%,结合本公司当时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在实
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本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本公司中止实
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再次满足启动条件,则本公司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
计划。(3)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实际控
制人增持: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
将无法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②公司实施完毕股票回购后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
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和王晓蒲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
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应于增持通知书送达公司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
不超过其自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其用以
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上市后其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满足启动条件,则实际控制
人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4)除孙怀庆、王晓蒲之外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前述三项措施实施完毕后,仍出现公司股票价格仍未满
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并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
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启动除孙怀庆、王晓蒲之外的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措施,具体措施如下: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三项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 | | | | | |
| | | 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买卖股票,则本人应在首次满足上述条件后的30+N个
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票。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披露其买入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股份的计划;
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单一
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
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
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满足启动条件,则应继续实施
上述股份增持计划。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
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2、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
措施1、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
担法律责任。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违
反上述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将采用以下措施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并实施完毕时为止:(1)冻结其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全部利润分配;
(2)冻结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领取的全部收入;(3)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
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
形除外。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义务,公司将冻结向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分红(包
括直接或间接持股所取得的红利),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时为
止。4、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
及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当针对同一对象存在多项同一种
类约束措施时,应当采用高值对其进行约束。5、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
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6、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变
更,则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要履行上述义务,且须在公司正式聘 | | | | | |
| | | 任之前签署与本议案相关的承诺函,否则不得聘任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若本
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2)若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
日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
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
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30日内,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
人孙怀庆、
王晓蒲 | 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日内依法购回
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
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购回实施
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及
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
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
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4)本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
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享有的利润分配及本人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作
为履约担保。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公司除实际控制人孙怀庆、王晓蒲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除实际控制人孙怀庆、王晓蒲之外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
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
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
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本人以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作为履约担保。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回报能力,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1、不无偿或以
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
约束并控制职务消费行为。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4、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涉及本人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公司未来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
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虽然
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
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
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
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
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
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
(4)公司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如因相
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
投资者的权益。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
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 | |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
人孙怀庆、
王晓蒲 | 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公司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中所载有关承诺内容系自愿作
出,且有能力履行该等承诺。如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
原因导致的除外),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
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
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4)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
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5)将应
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
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6)同意公司调减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并将此直
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
失。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
东、投资者的权益。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
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 其他 | 董事、监
事、高级管
理人员 | 本人作出的或公司公开披露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
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
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
承诺 | | | 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投资者道歉;(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5)本人同意公司调减
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
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的承诺未能履
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
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
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
的权益。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
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 | |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
人孙怀庆、
王晓蒲 | 若重庆博多被相关部门要求追缴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之前的相关税收优惠或被要求退还其在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之前已收到的财政补贴、返还税款等,其将无条
件向重庆博多进行补偿,以使重庆博多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如果公司及
(或)境内子公司被员工追偿,或者公司及(或)境内子公司被有权社会保险
主管部门及(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为员工补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前任何期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及(或)住房公积金,以及被要求支
付滞纳金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本人承诺将无条件全额补偿公司及(或)境内子
公司被责令/裁令/判令补缴或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滞纳金、罚
款、赔偿等,以确保公司及(或)境内子公司不致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解决
同业
竞争 | 实际控制
人孙怀庆、
王晓蒲 | (1)本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丸美股份实际控制人等其他关联方期间,
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
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丸美
股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丸美股
份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丸美股份产品的业务活动;(2)本人如从任何第
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丸美股份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
即通知丸美股份,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丸美股份;(3)本人承诺不利用任何方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丸美股份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4)如果本人违反
上述承诺,并造成丸美股份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无条件退出竞争并赔偿公司
相应损失;(5)本承诺函可被视为对丸美股份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不
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 | | | | |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解决
关联
交易 | 实际控制
人孙怀庆、
王晓蒲 | 1、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或)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或通过其他方式具有重大影响的除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
业(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包括日后形成的本人的关联方,以下
同)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如果将来公司及子公司不可
避免的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促使上述
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披露
程序。3、本人不利用对公司的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或)子公司或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完整、
准确披露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期间,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及
子公司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5、如因本人未遵
守本承诺而给公司及(或)子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或)
子公司或其他股东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