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明牌珠宝(002574):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公司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在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区域内投资建设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计划建设 10GW产能的 TOPCon技术电池片,二期计划建设 6GW产能的 TOPCon技术电池片及 4GW产能的HJT技术电池片,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0亿元,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65亿元。2023年3月15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主体推进实施。2023年4月10日,日月光能以总价 3,798.75万元竞得柯桥马鞍 2023-03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2023年 4月下旬,日月光能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TOPCon整线设备合同。截至报告期末,日月光能在职管理设备技术工艺人员近百人;所有配套设施已全部完成定标及合同签订;项目能评已上报绍兴市发改委评审,环评网上公示,已报柯桥区行政审批;主电池车间地面浇筑和屋顶底瓦完成;动力站等辅房完成结顶;机电总包进场施工。 2、上海知鲸多作为公司2022年新设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拓宽业务范围,形成公司多元化的投资生态和业务生态,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目前知鲸多立足于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行业,以金融供应链角度切入,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以及通过物业抵押和资产担保等形式获取高安全性和较高利润率的投资活动。2023年上半年,知鲸多共创造营业收入5771.56万元,净利润212.81万元;下半年,将继续保持现有业务,优化资金配置,积极拓展新的一二线城市,进一步同国企、央企及优质私企房开商洽谈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类房地产经纪业务,力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为公司带来更高的投资回报。 3、公司于 2022 年 9月 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或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或日月集团及虞兔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拟总共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具体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和资本市场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截至2023年3月31日,日月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418,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累计增持金额为 3061.9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虞兔良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累计增持金额为500.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后,日月集团及虞兔良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179,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增持金额 3561.9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591,4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7%,与一致行动人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有限公司、虞兔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6,440,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5%。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公司与苏州好屋公司及其股东于2015年12月25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公司投入股权转让款4亿元和增资款3亿元入股苏州好屋公司,持股比例25%,公司入股后,苏州好屋公司仍经营不善、未达预期,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基于上述事实,2023年7月26日公司与苏州好屋公司股东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书》,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现金补偿+股权补偿”的方式弥补公司损失。其中汪妹玲、严伟虎支付给公司现金补偿款 1.5亿元,分五期履行完毕(2023年现金补偿共 7,000万元,2024年现金补偿共8,000万元),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合计39.3849%苏州好屋公司股权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变更至公司名下。上述股权完成转让后,公司将持有苏州好屋公司股权64.3849%,成为苏州好屋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已经收到严伟虎支付的第一期全部现金补偿款3,500万。 2023年8月1日,汪妹玲持有的16.8686%苏州好屋公司股权、严伟虎持有的16.2849%苏州好屋公司股权以及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4.9464%苏州好屋公司股权已完成股权出质登记办理。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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