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雪龙集团(603949):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20:11:45 中财网
原标题: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49 公司简称:雪龙集团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雪龙集团60394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竺菲菲虎星
电话0574-868052000574-86805200
办公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060,930,448.351,075,711,790.61-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982,865,912.301,006,913,197.06-2.3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90,937,187.04155,452,862.3022.83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35,112,419.5028,263,771.052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22,837,584.5518,465,296.0223.68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12,385,308.3961,528,091.50-79.87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3.492.74增加0.7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70.133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70.1330.77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35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 数量 
香港绿源控股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9.8341,848,1000 
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4.9131,471,4400 
贺财霖境内自然人13.1827,820,6600 
贺群艳境内自然人11.4524,170,0200 
贺频艳境内自然人11.4524,170,0200 
宁波联展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3.737,867,8600 
刘丽玲境内自然人0.561,181,1000 
黄春妹境内自然人0.491,023,9000 
陈若霜境内自然人0.37783,6000 
庄涵宁境内自然人0.3778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一、贺财霖与贺频艳、贺群艳、香港绿源、维尔赛 控股、联展投资存在关联关系:1、贺财霖与贺群艳、贺 频艳为父女关系,贺群艳、贺频艳为姐妹关系;2、贺财 霖、贺频艳、贺群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3.18%,贺频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为 11.45%,贺群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1.45%; 3、香港绿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9.83%,贺财霖持 有香港绿源 27.5%股份,贺频艳持有香港绿源 30%股份, 贺群艳持有香港绿源 30%股份;4、维尔赛控股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为 14.91%,贺财霖持有维尔赛控股 33.4%股份, 贺频艳持有维尔赛控股 33.3%股份,贺群艳持有维尔赛控 股 33.3%股份;5、联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73%, 为贺财霖及其亲属、公司高管、核心员工的持股平台, 其中贺财霖持有联展投资 28.24%股份,贺财霖弟弟贺根 林持有联展投资 20%股份,贺财霖的妻妹郑菊莲持有联 展投资 1.4%股份。 二、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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