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亚太药业(002370):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20:47:13 中财网
原标题:亚太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亚太药业股票代码00237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徐炜朱凤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 36号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 36号 
电话0575-848101010575-8481010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221,137,723.58161,511,318.0936.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766,522.01-51,930,331.02138.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33,829,797.20-43,700,760.2222.59%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756,583.73-20,667,518.704.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101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101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35%-12.75%19.1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1,432,633,473.401,523,620,705.13-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20,987,422.39301,220,340.116.5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6,43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宁波富邦控 股集团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4.38%77,150,0000  
吕旭幸境内自然人3.74%20,097,0400  
上海汉贵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3.64%19,525,5660  
沈依伊境内自然人3.04%16,320,0360  
浙江亚太集 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2.35%12,600,0000冻结12,600,000
     质押12,600,000
周建新境内自然人0.61%3,265,6000  
金海波境内自然人0.53%2,852,1000  
陈桂兰境内自然人0.50%2,661,1000  
欧才先境内自然人0.39%2,068,8880  
钟婉珍境内自然人0.37%2,000,0000冻结2,000,000
     质押2,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宁波富邦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吕旭幸先生为 公司原董事,原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之女婿;沈依伊先生为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原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之女婿;钟婉珍为公司原董事,原实际控制人陈 尧根先生之配偶,除以上情况外,未知公司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 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元)利率
浙江亚太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亚药 转债1280622019年04月 02日2025年04月 02日96,189.24第一年 0.3%、 第二年 0.5%、 第三年 1.0%、 第四年 1.5%、 第五年 1.8%、 第六年 2.0%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77.59%80.23%
流动比率6.134.52
速动比率5.604.09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56-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382.98-4,370.08
利息保障倍数1.75-1.01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0.75-0.78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
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杭州中院已受理 3名原告(王闯、吴伟、朱国明)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案件,杭州中院受理的3个投资者诉讼案件已判决,其中朱国明案原告已撤诉,王闯案判决公司赔偿王闯损失1.23万元,
陈尧根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吴伟案判决公司赔偿吴伟损失 15.67万元,任军、陈尧根、上海新高峰对公司上述
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债务在 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不服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判决,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年 4月 3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浙民终 18 号),判决撤销浙江省杭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01民初2156号民事判决;驳回王闯的诉讼请求。

2023年4月11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浙民终 19 号),判决撤销浙江省杭
公司于2022年8月始至今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绍兴中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显示,绍兴中院已收到 240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材料,投资者均已撤诉
或终止诉前调解程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小明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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