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格力地产(600185):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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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25日 20:53:2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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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格力地产: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85 公司简称:格力地产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陈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锡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剑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外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格力地产 | 指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海投公司 | 指 | 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玖思投资 | 指 | 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 |
顺远投资 | 指 | 珠海顺远投资有限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 指 | 格力地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免税集团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 |
珠海市国资委 | 指 |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
免税集团 | 指 |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城建集团 | 指 | 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科华生物 | 指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半年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格力地产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REE REAL ESTATE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REE REAL ESTAT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辉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103办公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1年9月,公司注册地址由“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室-23182(集中办公区)”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9020 |
公司网址 | http://www.greedc.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格力地产 | 600185 | *ST海星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
营业收入 | 1,855,414,345.85 | 2,154,787,271.55 | -13.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1,921,146.07 | 95,908,156.75 | -320.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6,784,026.04 | 95,898,333.54 | -315.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1,136,635.63 | 345,049,877.99 | 1,129.14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130,227,665.76 | 6,335,202,307.14 | -3.24 |
总资产 | 29,860,045,946.98 | 30,258,727,936.11 | -1.3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5 | -32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5 | -32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11 | 0.05 | -32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0 | 1.07 | 减少4.47个百分
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3.32 | 1.07 | 减少4.39个百分
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628.8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 675,228.0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8,386,236.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 -278.63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 | |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 9,297,263.1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 -139,387.8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116,318.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后) | 485,018.85 | |
合计 | -5,137,120.03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行业情况说明:
房地产业方面,2023年上半年,在全球经济整体增长乏力,国内宏观环境复杂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仍面临较大的调整压力。报告期内,房地产政策整体上延续了去年底的宽松基调,中央多次会议继续强调“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等,各部委积极响应中央要求,加速落地相关举措,支持防范化解房企风险。同时,各地也积极通过公积金支持、购房补贴等政策手段助力市场需求释放。整体来看,上半年房地产政策环境处于宽松期,但房地产政策力度和节奏也在根据宏观基本面不断变化,同时需求不及预期、房企融资转型不易等难点仍存,在下半年政策加力预期增强的情况下,行业下行趋势有望稳步缓解。
大消费产业方面,2023年上半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国内消费恢复态势向好,消费场景拓展、促消费政策落地显效、居民消费稳步扩大。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恢复和扩大需求是当前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关键所在,要推动消费持续回升,发挥好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的引导作用,积极发挥政策合力恢复和扩大需求,为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注入更大动力。
随着相关举措加力提效,上半年消费潜力逐步释放,市场销售增长加快,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2.8万亿元,同比增长 8.2%,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7.2%,明显高于去年。下半年,国家进一步推出《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等系列支持和刺激消费的政策,我国有效需求将不断增加,消费市场预期良好,大消费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国“健康中国”战略全面推进,一系列扶持、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陆续出台显效。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把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2023年 5月,为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为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国家各项政策紧密出台,从国家层面助力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医药健康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空间。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重组优先、降本增效、加强内控、持续改革等经营主旨,在稳步推进房地产业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重组转型,整合优质产业,拓展转型发展空间。
房地产业务作为公司当前主要经营业绩来源,长期以自主开发销售的模式向市场推出精品住宅项目,在珠海、上海、重庆、三亚等地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2023上半年,公司房地产板块在始终秉持“精工细作”开发理念的基础上,以灵活的营销策略为抓手、以降本增效促回款为目标,创新变革营销模式,加快珠海、上海、重庆区域项目的销售去化,其中于 2月推出销售的上海锦云江悦项目(前滩地块)开盘迅速售罄;同时加快盘活商业板块,以公司旗下海控商业为运营平台,借力集团优势资源,高效推进珠海、重庆、三亚区域招商工作,积极化解行业下行带来的经营压力和风险。
在夯实主营产业发展基础的同时,公司充分布局海南三亚及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积极加快大消费产业、海洋经济产业、大健康产业等多元整合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紧抓重组改革的政策窗口和战略机遇,全力化解各项难点,加快推进与珠海免税集团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力争为公司大消费产业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免税业务,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稳步推进三亚合联中央商务区项目建设,力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工作,以打造三亚旅游消费新名片和滨海新地标为目标,把握公司建设和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战略,打造海南自贸港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融合的示范标杆;加速洪湾中心渔港粤港澳大湾区海产品交易中心和配套工程建设,将其作为公司大消费产业板块向跨境口岸电商、文旅消费等领域的有效延伸,并全力推进渔港全产业链开拓延伸,截至目前已成功搭建“线下实体交易+线上平台交易”模式渔港交易平台,实现智慧渔港新升级,为珠海现代化渔港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广泛的知名度
公司经过多年的坚持和努力,获得了来自国内外社会各界的认可,树立了高度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多次获得中国房地产企业品牌价值等奖项,格力广场项目获“詹天佑”大奖,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获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鲁班奖”。公司在海岛海港建设、沙滩修复、海域生态保护等多个层面提升城市发展,为珠海居民打造休闲、生态的居住环境,香炉湾沙滩荣获英国皇家风景园林学会“皇家西尔维娅·克罗夫人杰出国际贡献奖”。公司积极推动洪湾中心渔港高质量发展,切实抓好渔港运营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拓展渔港新功能、新产业,洪湾中心渔港获评“全国文明渔港”、“国家中心渔港”称号。
2、严谨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以“精工细作”为项目建设开发理念,以“见细入微,精益求精”的精神创建精品工程,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建立了极为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行业首创出诸多创新做法,形成了一套精细化、标准化、流程化的管理系统。并且,公司将“精工细作”理念延伸至其他产业板块,以过硬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获得消费者的认同和肯定。
3、丰富的管理经验
公司在二十多年的城市开发建设历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管理经验。在口岸经济产业、海洋经济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等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与港澳互通交流与合作、港湾治理、海洋生态保护、精品酒店管理、高端旅游服务等业务领域的宝贵经验。未来,还将通过与珠海免税集团的重组,引进优质稀缺的免税行业管理经验,为公司大消费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前瞻性布局和产业转型升级
公司于 2014年开始房地产业、口岸经济产业、海洋经济产业的集团化产业布局。在此基础上,2020年公司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以培育优势精品房地产产业、打造特色大消费产业为突破口,通过聚合房产优质品牌效应,联动海洋经济服务以及口岸经济业务,不断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与此同时,公司充分把握政策窗口期,积极推进与珠海免税集团的重组工作,高效融合免税资源,提高企业竞争力,向拥有以免税业务为主导的大消费产业、发展可期的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以及坚持精品化路线的房地产业的大型上市公司转型。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55亿元,同比下降 13.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亿元,同比下降 320.9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41亿元,同比增加1,129.14%。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总资产为 298.6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1.30亿元,剔除合同负债后的资产负债率为 74.66%,比上年末下降 2.9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855,414,345.85 | 2,154,787,271.55 | -13.89 |
营业成本 | 1,314,702,526.84 | 1,506,438,756.50 | -12.73 |
销售费用 | 69,096,937.81 | 68,868,686.27 | 0.33 |
管理费用 | 79,590,845.65 | 79,852,152.04 | -0.33 |
财务费用 | 232,880,290.74 | 203,733,502.76 | 14.31 |
资产减值损失 | 164,007,300.00 | 0.00 | 100.00 |
研发费用 | 1,745,857.50 | 2,003,061.28 | -12.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1,136,635.63 | 345,049,877.99 | 1,129.1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429,822.52 | 509,800,525.19 | -55.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72,727,955.14 | -728,812,628.90 | 445.1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房地产和渔获业务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房地产和渔获业务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资本化项目减少,费用化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计提科华生物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持有的科华生物股份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准备1.64亿元,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7.39%。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 | 220,714,555.97 | 0.74 | 336,836,642.84 | 1.11 | -34.47 | 主要系应收渔获
销售款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9,578,967.11 | 0.03 | 21,169,850.01 | 0.07 | -54.75 | 主要系预付工程
款结转所致 |
其他流动
资产 | 613,210,404.48 | 2.05 | 268,152,132.53 | 0.89 | 128.68 | 主要系待抵扣进
项税额及预缴税
费增加所致 |
债权投资 | 12,445,281.57 | 0.04 | 24,019,775.09 | 0.08 | -48.19 | 主要系贷款和垫
款减少所致 |
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 2,500,000.00 | 0.01 | 0.00 | - | 100.00 | 主要系股权投资
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68,415,029.07 | 0.23 | 20,888,077.07 | 0.07 | 227.53 | 主要系工程款增 |
| | | | | | 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2,447,184,698.60 | 8.20 | 1,458,822,321.00 | 4.82 | 67.75 | 主要系保证借款
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5,694,636,213.82 | 19.07 | 2,022,415,318.71 | 6.68 | 181.58 | 主要系销售回款
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
薪酬 | 9,470,593.31 | 0.03 | 34,245,897.81 | 0.11 | -72.35 | 主要系支付上年
计提的工资所致 |
应交税费 | 57,715,338.15 | 0.19 | 106,018,530.90 | 0.35 | -45.56 | 主要系本期支付
企业所得税所致 |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负债 | 4,954,360,235.33 | 16.59 | 9,201,462,267.26 | 30.41 | -46.16 | 主要系本期偿还
债务所致 |
其他流动
负债 | 695,900,652.64 | 2.33 | 112,541,778.60 | 0.37 | 518.35 | 主要系待转销项
税额增加所致 |
应付债券 | 1,405,475,522.92 | 4.71 | 398,220,273.98 | 1.32 | 252.94 | 主要系发行债券
所致 |
少数股东
权益 | -6,360,245.11 | -0.02 | -1,586,856.24 | -0.01 | 300.81 | 主要系转让子公
司所致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项目注释”之“ 8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1,932,598,788.35元,具体内容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项目注释”之“17、长期股权投资”。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提的减
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
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61,540,173.00 | -8,386,236.00 | | | | | | 53,153,937.00 |
其他 | | | | | 2,500,000.00 | | | 2,500,000.00 |
合计 | 61,540,173.00 | -8,386,236.00 | | | 2,500,000.00 | | | 55,653,937.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
种 | 证券代
码 | 证券简
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
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计入权
益的累
计公允
价值变
动 | 本期
购买
金额 | 本期出
售金额 | 本期投
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
值 | 会计核算
科目 |
股票 | 000955 | 欣龙控
股 | 117,086,473.00 | 自筹 | 61,540,173.00 | -8,386,236.00 | | | | | 53,153,937.00 | 交易性金
融资产 |
合计 | / | / | 117,086,473.00 | / | 61,540,173.00 | -8,386,236.00 | | | | | 53,153,937.00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持有的珠海海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海投公司,将公司持有的珠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股权、珠海海岸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珠海海岸无界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珠海粤雅传媒有限公司 60%股权转让给海投公司的下属公司顺远投资(详见公告:临 2023-040)。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
质 | 主要
产品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珠海格力
房产有限
公司 | 房地产
开发 | 住宅 | 12,688.20 | 100% | 2,962,109.67 | 311,488.26 | 1,748.48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
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政府通过行政、金融等多种方式对土地、信贷、税收等领域进行调控。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变化,积极分析应对,实现区域合理布局,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2、市场风险
长期来看,我国房地产市场城市发展分化将更加明显,一线城市及重点城市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在未来租售同权的新格局下,房地产环境将日益复杂和激烈。公司将继续秉承专筑之精神、专谨之态度、专业之品质,推动房地产业提量增效。同时,公司将借助大湾区、横琴深合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机遇,实现各产业相互联动,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3、财务风险
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相对较长,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加上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时期,充足的资金对公司各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重要的保障。公司一方面将加快项目开发进度,增加销售收入和回款速度;另一方面整合自身资源优势,优化项目投资结构,加强各项目的资金统筹规划,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
定网站的查询
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
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 2月 16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 2月 17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17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3-008) |
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 4月 7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 4月 8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3-028) |
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 | 2023年 5月 30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 5月 31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31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3-048)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 1月 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于 2022年 2月 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并于 2022年 3月 7日完成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事宜。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锁定期于 2023年 3月10日届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50%,共计 14,83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18,445,3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公司积极响应号召,在对广东茂名信宜市怀乡镇大榭村、大威村开展精准扶贫中,选派员工扎根贫困乡镇一线,通过落实党建扶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就业扶贫等有力措施,助力乡村脱贫,为乡村振兴夯实了基础。2023年 6月,公司再次选派员工奔赴对口阳江帮扶工作一线,扎实推进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
时间
及期
限 |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
争 | 海投公司 | 海投公司或海投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合资经营、或在另一公司或
企业拥有控股股份)参与任何与格力地产业务相同或者
类似的主营业务及其他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
动,以避免海投公司或海投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格力
地产构成同业竞争。 | 长期 | 否 | 是 | | |
| 解决关联交
易 | 海投公司 | 与格力地产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格力地产治理结构,
并保证本公司及其关联人员与格力地产在人员、财务、
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 长期 | 否 | 是 |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承诺 | 股份限售 | 珠海市国资
委 | 珠海市国资委在本次交易中以免税集团股权认购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将 | 自本
次发 | 是 | 是 | | |
| | | 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
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
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
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
完成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珠海市国资委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如本
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
珠海市国资委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交易完
成后,珠海市国资委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格力地产股份
因格力地产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
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珠海市国资委上述股份
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珠
海市国资委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
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上述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 行结
束之
日起
36个
月 | | | | |
| 股份限售 | 城建集团 | 城建集团在本次交易中以免税集团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将不以
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
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
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
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
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城建集团持有上市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如本次交易因
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
转让城建集团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交易完
成后,城建集团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格力地产股份因格 | 自本
次发
行结
束之
日起
36个
月 | 是 | 是 | | |
| | | 力地产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
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城建集团上述股份锁定期承
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城建集团将
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
锁定期届满后,上述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 | |
| 解决同业竞
争 | 珠海市国资
委 | 珠海市国资委将不会直接从事与格力地产主营业务相同
或类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如珠海市国资委违反上述承
诺给格力地产造成任何实际损失,珠海市国资委将赔偿
由此给格力地产造成的全部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 |
| 解决同业竞
争 | 海投公司 | 海投公司及海投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在实际经营中不存
在与格力地产构成同业竞争的主营业务。海投公司及海
投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单独经营、合资经营、或在另一公司或企业拥有控股股
份)参与任何与格力地产业务相同或者类似的主营业务
及其他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以避免海投公
司及海投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格力地产构成同业竞
争。如海投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格力地产造成任何实际
损失,海投公司将赔偿由此给格力地产造成的全部损
失。 | 长期 | 否 | 是 | | |
| 解决关联交
易 | 珠海市国资
委 | 本次交易完成后,珠海市国资委将尽可能避免并规范与
格力地产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
因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珠海市国资委承诺将在
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格力地产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如珠海市国资委违反上述承诺给格力地产造成任何实际
损失,珠海市国资委将赔偿由此给格力地产造成的全部
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 |
| 解决关联交
易 | 海投公司 | 海投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格力地产股东的义务,不利用
本公司所处的地位,就格力地产与海投公司或海投公司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控制的其他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
意促使格力地产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格力地产
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格力地产必须与海投
公司或海投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
海投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款
和交易条件是在公平合理且如同与独立第三者的正常商
业交易的基础上决定。如海投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格力
地产造成任何实际损失,海投公司将赔偿由此给格力地
产造成的全部损失。 | | |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资
委 | 珠海市国资委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保持与格力地产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
机构方面相互独立。如珠海市国资委违反上述承诺给格
力地产造成任何实际损失,珠海市国资委将赔偿由此给
格力地产造成的全部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海投公司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格力地产的
公司治理结构,并保证本公司及其关联人与格力地产在
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如海
投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格力地产造成任何实际损失,海
投公司将赔偿由此给格力地产造成的全部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 本公司已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
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
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
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
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
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
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根
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
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
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承诺如因提供的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已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
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
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
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
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
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
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
的事实一致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
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人承诺如
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格力地产拥有权
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
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格力地产董事会,由
格力地产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格力地
产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格力地产董事
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海投公司已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
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
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
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
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
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
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根
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海投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
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
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海投公
司将暂停转让海投公司在格力地产拥有权益的股份,并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格力地产董事会,由格力地产董事
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格力地产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海投公司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格力地产董事会未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海投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海投公司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资
委 | 珠海市国资委向格力地产已提供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
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
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
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
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
发生的事实一致;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珠海市国资委
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
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有效的要求;珠海市国资委承诺如因提供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格力
地产造成损失的,珠海市国资委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 | |
| 其他 | 城建集团 | 城建集团向格力地产已提供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在现
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
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
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
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
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
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
的事实一致;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城建集团将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
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的要求;城建集团承诺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格力地产造成损失
的,城建集团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免税集团 | 免税集团将及时向格力地产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格力地
产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
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
案侦查之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人员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依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
本次重组的情形;如果由于上述说明信息存在虚假陈
述,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愿意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 | |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
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
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
失信行为。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海投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除已公开披露情形外,海投公司及现任主要管理人
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亦不存在
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 | | | | |
| 其他 | 免税集团 | 免税集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免税集团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资
委 | 珠海市国资委拟通过本次交易注入格力地产的标的资产
为珠海市国资委所持免税集团的 77%股权;珠海市国资
委对标的资产的出资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
逃出资或者影响免税集团合法存续的情况;珠海市国资
委合法拥有上述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不存
在权属纠纷。珠海市国资委不存在通过信托或任何其他
方式代他人持有免税集团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其
他方代珠海市国资委持有免税集团股权的情形。标的资
产未设置任何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
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
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珠海市
国资委保证不就该等标的资产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限
制;珠海市国资委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
尚未了结或珠海市国资委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
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珠海市国资
委承担;珠海市国资委承诺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及时进行
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与格力地产共同妥善处理交易协
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履行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和交易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城建集团 | 城建集团拟通过本次交易注入格力地产的标的资产为城
建集团所持免税集团的 23%股权;城建集团对标的资产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的出资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
响免税集团合法存续的情况;城建集团合法拥有上述标
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城建
集团不存在通过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代他人持有免税集
团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方代城建集团持有免
税集团股权的情形。标的资产未设置任何质押、留置等
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
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
形。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城建集团保证不就该等标的资
产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限制;城建集团拟转让的上述标
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城建集团可预见的诉
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
责任由城建集团承担;城建集团承诺按照相关协议约定
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与格力地产共同妥善处
理交易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履行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和交易协议约定的其他义
务。 | | |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海投公司 | 2015年 6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承诺:
若格力地产存在《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售之专项自查
报告》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
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资
委 | 2015年 7月就公司非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承诺:若
格力地产存在《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5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售之专项自查报
告》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珠海市国资委将依法行使股东权
利,督促格力地产控股股东海投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 | |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2015年 7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承诺:
如格力地产及下属子公司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土
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海投公司 | 2015年 11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
诺:如因格力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
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海投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资
委 | 2015年 12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
诺:若格力地产存在《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
产业务开展情况的专项自查报告》中未披露的土地闲置
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珠
海市国资委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督促格力地产控股股
东海投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2015年 12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
诺:如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
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2017年 11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与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如因格力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
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房价违
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资
委 | 2017年 11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与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诺:若格力地产存在《自查报告》
中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房价违法
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珠海市国
资委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督促格力地产控股股东海投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2017年 11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与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如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未
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2020年 3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
诺:如因格力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
置、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房价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
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资
委 | 2020年 3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
诺:若格力地产存在《自查报告》中未披露的土地闲置
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珠
海市国资委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督促格力地产控股股
东海投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2020年 3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
诺:如因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房地产业务相关违法违规
行为,给公司及其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