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太阳能(000591):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太阳能: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张会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宏浩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涉及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公司声明该等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及相关人员关注,并且理解根据市场发展和经济总体发展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计划、预测之间存在差异的可能性。 五、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经营风险,包括竞争风险、利率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详情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相关内容。 六、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目录 第一节 重 要 提 示 、 目 录 和 释 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 9 第四节 公 司 治 理 ............................................................................................................................................................................... 22 第五节 环 境 和 社 会 责 任 ............................................................................................................................................................................... 24 第六节 重 要 事 项 ............................................................................................................................................................................... 2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4 第八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 59 第九节 债 券 相 关 情 况 ............................................................................................................................................................................... 60 第十节 财 务 报 告 ............................................................................................................................................................................... 6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 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 11月 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 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 2023年 6月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 470吉瓦,同比增长 39.8%。2023年上半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 78.42吉瓦,同比增长 154%。光伏产品(硅片、电池片、组件)出口总额初步测算超290亿美元,同 比增长约 13%。 政策方面,报告期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就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等方面发布政策支持光伏行业发展。 2月 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75号。其中,明确指出:享受国家可再生能 源补贴的绿色电力,参与绿电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 家所有;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 3月 28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 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 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对于油田、气田以及难以复垦或修复的采煤沉陷区,推 进其中的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基地。 4月 1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就发展目标指出,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 1.6亿千瓦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5.3%;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 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 4月 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指出科学安排储能建设,按需建设储能。根据电力系统需求,统筹各类调节资源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各类型、 多元化储能科学配置,形成多时间尺度、多应用场景的电力调节能力,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灵活运行,改善新 能源出力特性和负荷特性,支撑高比例新能源外送。 5月 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许可登记,光伏发电项目以交流侧容量(逆变器的额定输出功率之和,单位 MW) 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分批投产的可以分批登记。 6月 2日,国家能源局在组织 11家研究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电力系统转型若干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并发布了《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全面阐述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理念、 内涵特征,制定“三步走”发展路径,并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蓝皮书》明确,新型电力 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其中安全高效是基本前提,清洁低碳是核心目标, 柔性灵活是重要支撑,智慧融合是基础保障,共同构建起新型电力系统的“四位一体”框架体系。 综上所述,国家部委从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等方面出台利好政策支持以光伏 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健康高质量发展。光伏行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对公司是较好发展机遇。 (二)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市场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没有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两大主营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生产,通过新技术、 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通过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提高太阳能产品产能提升业绩水平。发电方面,注重推动光伏电站新技术导入,降低度电成本,提高发电效率;产品制造方面,在优化调 整存量产能,实现技术改造升级的同时,研判技术路线,适时扩产,提升产品收益。 公司的主业光伏电站业务始终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在差异,太阳能组件产品达到市场主流水平。作为最早进入光伏电站领域的企业,公司在项目开发 团队、开发模式、项目类型、运维管理等方面具备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32亿元,同比增长 14.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9亿元,同比增长15.46%,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为451.84亿元。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22.58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56.00%,较去年同期增长1.15%;太阳能产品销售收入17.69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43.88%,较去年同期增长36.33%。 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高质量投资建设,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4.564吉瓦、在建电站约1.674吉瓦(其中已全容量并网、暂未转为固定资产的电站规模约 0.222吉瓦,已完成首次并网、暂未全容量并网的电站规模 约0.444吉瓦)、拟建设电站或正在进行收购的电站规模约2.866吉瓦,合计约9.104吉瓦。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年产能3.5吉瓦。 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 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辽宁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北京市、 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由 7个大区和 1个 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公司装机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为:西中区运营电站731.8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1,281.44兆瓦,在 建电站7.85兆瓦;华北区运营电站597.39兆瓦,在建电站302.3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889.4兆瓦,在建电站96.4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417.2兆瓦,在建电站298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480兆瓦,在建电站270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100兆瓦,在建电站700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66.428兆瓦。 公司 2023年上半年销售电量约 31.7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 1.42亿千瓦时,增幅约为4.68%。上半年售电含税均价为0.804元/千瓦时。上半年公司各大区及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华东区约7.55亿千瓦时,西中区约5.49 亿千瓦时,西北区约7.32亿千瓦时,华北区约4.21亿千瓦时,新疆区约3.65亿千瓦时,华中区约2.61亿千瓦时,华南区约 0.52亿千瓦时,镇江公司约 0.39亿千瓦时。公司将不断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强对光伏电站 技术改造,提高电站发电量。 报告期内,公司华北区、华中区、西北区、西中区、新疆区、镇江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3年上半年市场化交易总电量约11.4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0.33亿千瓦时,约占总销售电量的35.92%。 2023年上半年,公司共计收到电费补贴6.19亿元,其中国补3.33亿元。期末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102.76亿元,其中国补99.4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65亿元。 2023年上半年,公司制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不超过 63亿元(含),该方案于2023年7月13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公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6)),于 2023年7月 19日获得了中国节能批复(详见公司于 2023 年7月20日公告的《关于获得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批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52)),于2023年7月31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公告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54)),2023年8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受理该方案,目前正在审核过程中(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公告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8))。同时,公司于 2023年 5月成功发行绿色公 司债第二期10亿元(同时贴标碳中和及科技创新,为深交所首单符合《共同分类目录》认证的绿色公司债券),取得 高倍数认购及较好的发行价格,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2亿元,票面利率为 2.50%pa,品种二发行规模为 8亿元,票 面利率为 3.13%pa,充实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3年5月 22日所公告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未来公司将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扩大太阳能产品的产能,努力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巩固光伏发电行业地位,跻身主流电池制造商行列。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经营核心竞争力 1、具有中央企业优势,品牌知名度高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为主业的中央企业。目前业务分布在国内各省市及境外约 110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3+3+1”的产业格局(专注节能与清洁供能、生态环保、生命健康三 大主业,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绿色新材料、绿色工程服务三大业务,铸强战略支持能力),是我国节能环保领域规模 大、专业全、业务覆盖面广、综合实力强的旗舰企业。公司作为中国节能太阳能业务的唯一平台,积极承担国有企业 责任,利用在相关业务领域的专业经验和资源整合能力,结合控股股东产业集团的优势推进业务快速发展,为我国生 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进一步夯实企业品牌形象、提升经营业绩。 2、深耕光伏电站领域,市场开发有优势 作为最早进入光伏电站领域的企业,公司在项目开发团队、开发模式、项目类型上具备优势。项目开发团队分布在全国各个省级行政区,积极拓展市场,利用与地方政府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收 益率好的地区对优质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项目进行提前锁定,确保后续公司光伏电站规模保持稳定增长。 3、项目储备充足,增长潜力巨大 截至 2023年 6月底,公司光伏电站规模约 9.104吉瓦(包含运营、在建、拟建及正在收购的电站规模)。此外,公司根据光伏发电行业的政策、市场环境变化,梳理储备项目情况,对不符合公司需求的储备项目进行剔除,新纳入 符合公司需求的项目,截至目前,公司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政策条件好的地区已累计锁定了约 17吉瓦的优质 自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收购项目规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定期对治理合规情况、重大事项决策、规章制度建设、合同签署与执行、风险防控管理等进行检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加强风险防控。2022 年,国资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作为基层企业之一成功入选。公司 一直以来守法经营,注重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在产业市场和资本市场具有良好信誉。 5、电站运维经验丰富,人才队伍壮大 公司确立了公司本部、大区和项目公司的运维管理体系,通过规范各级权责形成了上下贯通的管理制度,建立了运维人员的培训体系和规范标准化,实现管理模式的可复制性,通过多平台、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运维人员培训及 工作经验的交流,充分发挥公司区域运维管理的优势,促进运维人员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同时结合公司区域制管理 模式,推进区域运维团队建设工作,通过集中区域将区域内优秀的电站运维人才集中配置实现专业人才资源共享,因 地制宜,不断总结优秀的运维方法和经验,发挥区域运维管理优势,持续推进公司运维工作标准化、专业化和职业化。 公司正开展光伏电站智能运维平台的部署工作,从而提升了公司电站管理和生产效率,同时,着力打造自有效能检测团队,从而实现电站运营状态的深度把控;持续吸收、引进、推广各项运维新技术,实现大规模光伏电站运维的 提质增效。 6、重视数字化建设,打造智慧型企业 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技术与企业管理运营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智能化的经营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企业运营管理效率,通过推进智慧管理、智能运维和智能制造 3个板块的数字化建设,加速建成管理高效、运营 稳健、风险严控、信息快速的智慧型企业。 7、筹融资能力强 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与各金融机构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信用状况良好,融资渠道和方式多样,资金成本较低,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二)科技核心竞争力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战略行动,在《2020-2025年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十四五科技创新子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度科技创新工作行动方案(2023版)》,明确科技创新目标、路径和保障措施。公司在 认真分析光伏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走势基础上,2023年已开展70余项科技创新项目,积极承担省部级科技项目, 获得多项专项奖励。通过不断地创新,围绕数字化信息化、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技术突破、效率提升、度电成本下 降等现实需求,积极开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智能运维设备、数字化信息化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 研究开发,探索 TOPCon电池及组件、HJT电池及组件先进技术,深化智能制造、智能运维、智能管理等数字化建设, 新一代轻柔组件“飞燕”和全黑组件“青天”,丰富公司品牌产品矩阵;此外,公司与多家业内知名厂商进行技术交 流,注重新技术新工艺引入,实现预镀锌铝镁支架、铝合金电缆多项目试点应用,有效降低建设成本,提升发电效率; 积极关注研究磷酸铁锂电池、钒液流电池、压缩空气等储能技术的先进性、安全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研判分析, 加快新型储能系统技术研究落地。 2、科技成果优势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有效专利授权 418项,其中有效发明 54项,实用新型 358项,外观 6项,共获得授权软件著作权 34项,共发表科技论文 67篇(SCI/EI共 29篇)。公司主持或参与编制或修订的国家标准共计18项,其中 已经印发8项;主持或参与行业标准编写14项,其中已经印发7项;主持或参与团体标准29项,其中已经印发11项; 目前正在参与编制、修订的地方标准 4项。 3、科技人才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技术研发团队、生产制造团队人员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多年的行业从业和管理经验,能够全面洞悉行业态势、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熟悉行业的生产模式和管理模式,汇聚了一批新能源专业科技人才和综合管 理人才。2023年上半年,公司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进站引进博士 2名。此外公司还拥有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等平台。公司拥有科技人员 495人,科技人才梯队和科研平台进一步完善,为今后人才队伍培养 4、科技平台优势 公司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不断适应新发展趋势,建立较为成熟的科技管理机制和研发平台体系,公司拥有国家级 CNAS 实验室、TUV 莱茵目击实验室资质、另拥有江苏省(中节能)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镇江市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技术研究院、镇江市企业技术中心、镇江 市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镇江市重点实验室、中节能宁夏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自治区光伏发电 (惠农区)技术创新中心资质等 15 个研发平台,镇江公司、中节能(乐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 技霍尔果斯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鄯善有限公司、阿克苏融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均在效期内;镇 江公司、中节能太阳能鄯善有限公司、阿克苏融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宁夏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 能科技哈密有限公司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中节能兴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中 节能(怀来)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中节能甘肃武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甘肃省科技创 新型企业均在效期内;中节能(新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中节能湖北太阳能科技 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首次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中节能(乐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认定市级创新型企业。 公司具有良好的科技研发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应收款项融资的其他变动金额为公司正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期初和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变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注释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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