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阿尔特(300825):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补充后)
原标题:阿尔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补充后)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081 2023年 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宣奇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立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立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前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括自然人魏某于 2015年 7月曾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持有的阿尔特股票 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3%;自然人李某于 2016年 6月曾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持有的阿尔特股票 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16%。宣奇武先生已于 2021年 7月完成对前述 1,500,000 股股份的回购。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变动原因: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5,611.90万元,增加111.64%,主要系本期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2.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9,644.44万元,减少53.97%,主要系本期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4,084.61万元,增加21.78%,主要系本期收入较多,客户按正常账期尚未回款所致。 4.报告期末,存货较上年末增加7,005.92万元,增加23.05%,主要系公司本期在执行项目较多,导致项目成本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7,866.73万元,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6.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增加1,616.39万元,增加38.83%,主要系本期装修费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1,593.20万元,减少60.48%,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1,254.12万元,增加42.86%,主要系本期以票据与供应商结算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4,322.13万元,减少55.96%,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度计提的奖金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449.03万元,增加42.93%,主要系本期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11.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1,978.52万元,减少30.57%,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债券所致。 12.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1,844.54万元,减少88.15%,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以及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3.报告期末,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4,608.75万元,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二)主要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1.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568.39万元,增加38.16%,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量增加,项目验收增加所致。 2.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011.78万元,增加34.08%,主要系本期公司项目验收增加进而结转成本增加所致。 3.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54.72万元,增加56.45%,主要系本期公司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4.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三)主要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1.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848.84万元,增加2224.95%,主要系本期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2.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0,397.87万元,减少121.01%,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新股以及本期偿还债券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1、报告期内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重点推动在手项目按时交付并着力保障多个重大项目顺利签约,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60.65万元,同比增长38.16%;营业利润4265.93万元,同比增长98.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3.66万元,同比增长86.42%。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相关研发及核心零部件制造接连签订多个重大订单。新能源汽车相关研发方面,1月份与客户N签订了5.6亿元订单,3月中旬与标南宁产投汽车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南宁产投汽车”)签订了3.37亿元订单,3月末与某国际品牌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4.21亿元订单。核心零部件方面,2月份收到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通用五菱”)关于DHT变速箱总成的《定点函意向书》,预计将搭载多款车型;一季度公司还与德国大陆(Continental Automotive GmbH)就纯电动减速器订单达成样件定点,目前公司正在推进量产定点工作。另外,2020年12月份,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成为宝能汽车EDU+双电机控制器总成供应商,周期采购总量约20万-30万台,同时持续为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和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减速器进行稳定量产供货。 2、发展展望 当前,“碳中和”已成全球共识,新能源汽车推行能够有效优化全球能源结构,是推动“碳中和”的主旋律之一。《“十四五”规划纲要》将碳中和、碳达峰被提升到了新的高度。2021年作为我国“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新能源汽车产销有望实现新的突破。中汽协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35.2万辆和648.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1.7%和75.6%。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3.3万辆和51.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2倍和2.8倍。 面对不断增长的汽车市场机遇,公司将持续坚持独立第三方定位。根据政府政策指引、客户实质需求,综合把握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战略,继续推动创新研发,持续优化产业生态布局,不断强化整车研发行业领先地位,全面夯实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着力培育核心零部件制造业务。通过完善整车研发产业链布局、优化营业收入结构、着力核心技术攻关、吸纳优质人才加盟等举措稳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2月2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阿尔特新能源”)与宝能(西安)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汽车”)签署《新产品开发协议》,协议约定四川阿尔特新能源为宝能汽车EDU+双电机控制器总成的供应商,并授权四川阿尔特新能源进行量产所需的所有必要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正在有序推进该项目。 2、2021年01月0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公司与客户N签署了《DEVELOPMENT AGREEMENT》,合同总额为5.6亿元人民币,合同内容为公司为客户N提供新能源汽车整车开发,截至目前,公司正在为客户N进行相关项目的设计研发工作。 3、2021年2月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公司收到南宁产投汽车通知,确认公司为相关项目的中标单位,项目内容主要为公司将为招标方提供新能源汽车相关零部件设计、同步工程分析、零部件模具、夹具、检具的设计制作、组织供货、项目管理等工作。 2021年3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项目总金额为336,513,918.00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正在为南宁产投汽车进行相关项目的设计研发工作。 4、2021年2月2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定点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收到上汽通用五菱发出的《定点函意向书》,四川阿尔特新能源被上汽通用五菱选定为DHT变速箱总成的供应商。截至目前,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正在有序推进该项目。 5、2021年3月3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与某国际品牌汽车制造公司签署了《开发委托合同》,合同总额为42,115.30万元人民币,合同内容为该客户进行新车型开发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该项目。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 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公司前五大客户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前五大客户的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具有明确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分年度经营规划,并会根据市场和公司新发展阶段对经营策略进行必要调整。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创新研发、市场开拓、人才发展等计划的分阶段落实工作。各项业务稳步实施,多个研发项目顺利开展,市场开拓取得多个重大订单,人才配备合理充足。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技术泄密风险 技术资料是公司的核心机密。公司业务具有技术含量高、执行周期长,涉及人员多等特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果保密措施执行不力,公司的核心技术和技术资料存在泄密的风险。为防止技术泄密,公司与所有技术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且通过分块设计、内部隔离、网络系统和文件加密等手段防止内部泄密。公司内部分别设置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措施、文件资料保密措施、会议保密措施、涉密载体管理措施、试验车辆保密措施。对外的外事、接待、对外交流也具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在与客户及供应商签订业务合同时,约定了保密条款以及泄密、侵权责任的追究、补偿条款。以上措施有效的降低了核心技术和技术资料的泄密风险。公司成立以来,没有出现过重大的技术泄密事件。 2、政策变动风险 随着宏观经济与政策因素的变化,汽车行业会出现一定波动。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方向,会较大程度影响到汽车研发行业的发展。如果公司未能对政策变动作出合理预期并对经营进行相应调整,将会对公司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实时关注汽车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及国家政策导向,适时调更专业化的汽车整车研发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新冠病毒疫情风险 目前我国新冠疫情控制取得良好效果,但全球多个国家疫情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这也为全球经济及汽车产业链运行带来极大的不可预测性。如果疫情向不利的方向发展或者形成新的蔓延趋势,可能对公司项目承接及交付带来一定困难。2021年,公司将在总结2020年抗疫经验的基础上,持续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疫情因素可能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1)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87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 (4)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16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回复,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及《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5)根据深交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公司将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6)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确保公司本次发行顺利进行,公司对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等相关文件。 (7)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92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8)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2、关于中标项目及签订合同事宜 (1)公司2021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项目中标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公司中标南宁产投汽车的相关项目。 (2)2021年3月,公司与南宁产投汽车就上述中标项目签署了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3、与阿尔特企管的租赁事宜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5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控制的阿尔特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特企管”)签署《房屋租赁意向书》,租赁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土地上的楼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房屋租赁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与阿尔特企管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第一个租赁年度11号楼租金为人民币9,063,390.77元;由于第一个租赁年度其它楼宇交付时点尚不确定,实际应支付租金自甲方交付乙方且自免租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租金。第二个租赁年度租金共计人民币25,456,294.93元;以后每个租赁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自第八个租赁年度起的租金的基数不变,租金递增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 原合同签署时,由于第一个租赁年度2号楼、7号楼、8号楼交付时点尚未确定,约定实际应支付租金自甲方交付乙方且自免租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相关楼宇交付时间已确定后,2021年1月13日,公司与阿尔特企管就租赁事项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0月31日,2号楼、7号楼、8号楼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9,049,781.34元(已扣减3个月免租期)。自第二个租赁年度起,房屋租金及支付安排依据原合同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4、对柳州菱特增资事宜 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柳州菱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菱特”)相关发动机项目的资金需求,确保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以自有资金对其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拟持有柳州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柳州菱特完成本次减资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对其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600万元,公司将持有柳州菱特70.07%的股权,柳州菱特将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年1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变更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截至目前,柳州菱特已完成了减资、增资、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取得由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 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适用 √ 不适用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03月 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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