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优选混合(LOF)C (018008): 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3年08月26日 02:05:30 中财网

原标题:大成优选混合(LOF)C : 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
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依据中国证监会 2012年 7月 11日证监许可〔2012〕919号文核准的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 2012年 7月 27日起,由《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市场风险、系统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增设 C类基金份额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年 7月 27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年 6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3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24
五、相关服务机构 ..........................................................................................................................26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52
七、基金的存续 ..............................................................................................................................52
八、业绩风险准备金 ......................................................................................................................53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55
十、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65
十一、基金的投资 ..........................................................................................................................67
十二、基金业绩 ..............................................................................................................................80
十三、基金的财产 ..........................................................................................................................83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 ......................................................................................................................84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89
十六、基金收益与分配 ..................................................................................................................93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5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96
十九、风险揭示 ............................................................................................................................102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107
二十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09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30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1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43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5
二十六、备查文件 ........................................................................................................................146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其他有关规定及《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销售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大成优选封闭: 指本基金的前身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 指《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书: 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其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 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 并经 2020年 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
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
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
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系统内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
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跨系统转托管: 指持有人将持有的 A类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
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
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转型: 指对包括大成优选封闭由封闭式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
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集中申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最长不超过 1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原《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
起失效;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请的开放日;
T+n日: 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n指自然数;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业务规则: 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开放式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
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深圳证券账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机构的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
方式;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
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上市交易: 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会员单位: 指经相关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交易所会员单位;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
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
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申购、赎回和上
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种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亦称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场外: 指销售机构不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
柜台或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申购和赎回等
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种方式办理的申购、赎回亦称场外申购、
场外赎回;
销售场所: 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销售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
购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
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
定、决议、通知等;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指经主管部门批准,运用在境外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者: 证券投资业务的相关主体;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A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
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5层、27-3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27层 设立日期:1999年 4月 12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50%)、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三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庆斌先生,董事长,清华大学法学及工学双学士。先后任职于西南证券飞虎网、北京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2012年 7月至今,任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 6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 11月 3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昌先生,副董事长,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1993年进入中国光大银行从事证券业务。

1996年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设立时,林昌先生随所在部门整体调入光大证券,先后担任光大证券南方总部研究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南方总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助理总裁等职务。2005年 3月至 2020年 11月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 12月至 2022年 8月,担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化改革高级顾问、资深董事总经理,2022年 8月至今担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资深董事总经理。2020年 12月 28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谭晓冈先生,董事、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在财政部、世界银行、全国社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 2月至 2019年 6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 7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 8月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 4月起兼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杨红女士,董事,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先后任职于北京总参工程兵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2021年 8月加入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22年 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宋立志先生,董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2001年至 2003年任职于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2006年至 2007年任北京区顺义人民法院法官,2007年至 2022年任职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业务经理、高级经理、部门总经理,2021年 9月至 2022年 7月兼任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2年 8月加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现任资深总监,负责合规、风控等工作。2022年 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胡维翊先生,独立董事,波士顿大学国际银行与金融法硕士。1991年 7月至 1994年 4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政治组主任科员;1994年 5月至 1998年 8月,任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年 2月至 2001年 4月任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 5月至今,历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9年 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晓帆先生,独立董事,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士。2006年至 2011年,任惠理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分析师兼投资组合经理;2012年至 2016年,任 FALCON EDGE CAPITAL LP 合伙人和大中华区负责人;2016年至今,任晨曦投资管理公司(ANATOLE INVESTMENT MANAGEMENT) 主要创始人。2019年 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锋先生,独立董事,英国 LEEDS大学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曾赴美国哈佛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英国发展研究院访问研究。英文杂志“China Economic Journal”创始主编。目前担任财政部顾问,曾担任人社部顾问和国际组织 AMRO咨询组专家成员。2022年 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涛女士,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1989年至 1992年任职于深圳赛格集团市场部、1992年至 1996年任深圳石化集团海外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6年至2002年任职于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任总经理助理;2002年至 2004年任职于招商证券北京代表处,任副主任;2004年至 2007年任职于中投证券董事会办公室,任副主任(主持工员。2017年起至今任职富安达基金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陈勇先生,监事会主席,黑龙江大学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学士。1992年 7月至 1993年 5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分行科技处技术员;1993年 5月至 1994年 10月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营业部电脑部助理工程师;1994年 10月至 1997年 6月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和平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1997年 6月至 1999年 1月任联合证券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1999年 1月至 2000年 6月任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业务经理;2000年 6月至 2000年 11月任职于中国银河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2000年 11月至 2004年 8月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秘书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2004年 8月至 2006年 12月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副主任;2007年 1月至 2007年 9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2007年 9月至 2010年 5月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2010年 5月至 2021年 8月 16日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 9月 3日任大成基金监事会主席。

邓金煌先生,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2001年 9月至 2003年 9月任职于株洲电力局;2003年 9月至 2006年 1月攻读硕士学位;2006年 4月至 2010年 5月任华为三康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2010年 5月至 2011年 9月任招商证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2011年 9月至 2016年 8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助理;2016年 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

陈焓女士,职工监事,吉林大学法学硕士。2005年 8月至 2008年 3月任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公司证券部律师;2008年 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律师、总监助理、副总监,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执行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吴庆斌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谭晓冈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4年 1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姚余栋先生,副总经理,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美国花旗银行伦敦分行。曾任世界银行咨询顾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资本市场部和非洲部经济学家,原黑龙江省招商局副局长,黑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副巡视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2016年 9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经济学家,2017年 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冰女士,副总经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供职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资格管理部、专业联络部、基金公司会员部,曾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分析师委员会委员、基金销售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参与基金业协会筹备组的筹备工作。曾先后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教与媒体公关部负责人、理财及服务机构部负责人。2017年 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 8月至 2022年 5月任公司督察长。2022年 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段皓静女士,督察长,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1996年加入深圳发展银行工作;2000年加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副处长、处长;2019年加入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2020年 7月加入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2022年 6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石国武先生,副总经理,北京大学工学硕士。曾就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系统分析员、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特定资产部投资经理。2012年 1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大类资产配置部总监、社保及养老投资管理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权益专户投资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23年 3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戴军:浙江大学金融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 12年。2011年 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研究部研究员、行业研究主管、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2015年 5月 21日起任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前为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8月 19日至 2018年 8月 17日任大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6月 2日至 2021年 3月 18日任大成一带一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8月 18日至 2021年 12月 29日任大成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0年 12月 23日起任大成优选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管理本基金时间
刘明2012年 7月 27日至 2014年 1月 29日
汤义峰2012年 11月 26日至 2015年 4月 17日
石国武2015年 4月 18日至 2016年 5月 25日
5、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9名成员组成,设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1名,其他委员8名,名单如下:
石国武,公司副总经理兼权益专户投资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FOF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徐彦,基金经理,董事总经理,首席权益投资官,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旭,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监、董事总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戴军,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李博,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韩创,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监、董事总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于雷,交易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魏庆国,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监助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齐炜中,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监助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对价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订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禁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1)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对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测量,并提出风险调整的建议;对投资业绩进行评价,包括整体表现分析、业绩构成分析以及业绩短期和长期持续性检验;对将要展开的新业务和创新性产品的投资做全面的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预警等工作。

(6)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具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8)建立严谨、有效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1)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各级人员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3)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书的授权内容和时效。

4)公司适当授权,建立授权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的反馈和评价,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订或取消授权。

(9)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财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进。

5、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

2)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3)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4)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5)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3)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2)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3)投资决策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策记录。

4)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5)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4)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

2)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4)公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

6)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7)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5)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6)公司在审慎经营和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力求金融创新。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周密考虑金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融新品种、新业务的法律风险和运行风险。

(7)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宣传、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8)制定详细的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登记过户电脑系统、数据定期核对、备份制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9)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0)公司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11)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1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14)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5)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17)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订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8)信息技术系统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0)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21)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计核算相互独立。

(22)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1)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2)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3)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23)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24)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25)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26)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27)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运作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28)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督察长应当经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认可后方可任职。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29)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0)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31)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32)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 10月 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年,现有员工 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1053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1002只,QDII基金 51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20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5层、27-3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27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教姣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27层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唐悦
电话:0755-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联系人:张建伟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客服电话:95588
联系人:洪渊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贺倩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长安兴融中心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嘉朔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朱瑛
客服热线:95528
电话:021-61616886
传真:021-63604199
网址:www.spdb.com.cn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 周黎
电话:010-66224815
传真:010-66226045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号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755-22197701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1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电话:0769-22865177
传真:0769-23156406
客服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1)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6号
法定代表人:林军
传真:023-63367205
客服电话:400-70-96901
网址:www.cqcbank.com
(12)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法人代表: 陆向阳
公告联系人:李仙
联系电话:0519-89995939
公告传真:0519-89995170
客服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钟伟镇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1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 95565
联系人:黄婵君
传真:0755-8294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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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663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部
网址:www.gf.com.cn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 7至 18层 101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2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0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95523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whysc.com
(2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9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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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电话:021-38784580-89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李欣
邮编:410004
客服电话:95351
(2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座 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E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联系人:丁思
联系电话:020-83988334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2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服电话:95376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传真:010-85127917
公司网址:www.mszq.com
(2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956066
网址:WWW.EWWW.COM.CN
(2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服电话: 95597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www.htsc.com.cn
(2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联系人:赵如意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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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95321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3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新源广场 2号楼 22-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www.dfzq.com.cn
(3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联系人:金夏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3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服电话: 95525
联系人:龚俊涛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3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3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客服电话:95386
联系人:石健
电话:025-83367888
传真:025-83364032
(3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久事商务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服电话: 4008918918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830
网址:www.962518.com
(3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热线:95511-8
联系人: 王阳
电话:021-38632136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37)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楼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客服电话:95328
联系人:陈士锐
电话:0769-22112151
传真:0769-22115712
网址:www.dgzq.com.cn
(38)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服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3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8
联系人:金达勇
电话:0755-83025723
传真:0755-83025991
网址:www.hx168.com.cn
(4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95523
(4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客服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zts.com.cn
(4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 25F
法人代表:刘学民
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楼 法人代表:王宜四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4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 6号 SK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s.co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陈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服电话:95323
(47)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客户电话:400 600 8008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48)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层、8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4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 21、22、2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ykzq.com
(5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法人代表: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26
客服热线:956007
联系人:周俊
网址:www.jhzq.com.cn
(5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52)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 5号楼 40层-43层
法人代表: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客服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5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球金融中心 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服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868117
(5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号 1幢 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客服电话:4001-962-502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网址:www.ajzq.com
(55)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2幢 1层 A2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人:张海文
客服电话:95390
官网地址:www.crsec.com.cn
(5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联系电话:(027)87618882/(028)86711410
传真:(027)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95391
网址:www.tfzq.com
(57)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号川信大厦 10楼
法人代表人:吴玉明
客服电话:4008366366
联系人:刘文涛
电话:02886199765
传真:02886199533
(58)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层 11-A,8-B4,9-B、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号皇冠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广学
联系人:刘芸
联系电话:023-86769637
传真:023-86769629
客服电话:4008877780
网址:www.cfc108.com
(5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6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传真:010-66045527
网址:www.txsec.com
(6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号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网址:www.xinlande.com.cn
客服电话:400-166-1188
(6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1-20835785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6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11层
法人代表:刘明军
公告联系人:谭广峰
公告电话:4000-890-555
公告传真:0755-86013399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64)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机构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人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https://www.duxiaomanfund.com/
(6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号北美广场 B座 12楼
联系人:徐诚
联系电话:021-38509639
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1-5399
(6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
客服电话:4006-788-887
(6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 张茹
联系电话: 021-58870011
传真: 021-68596916
网址: www.howbuy.com
(6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 www.fund123.cn
(7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法人代表:凌顺平
联系人:林海明
电话:0571-88911818-8580
传真:0571-88911818-8002
客服电话:952555
网站地址:www.5ifund.com
(7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幢 14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传真:021-50583633
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0325885
(7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 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85712195
联系人:李雯
联系人邮箱:[email protected]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73)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宸龙湖国际大厦 B座 12楼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隋亚方
电话:13910181936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7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https://www.snjijin.com/
(75)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 A座 28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丛瑞丰
客服邮箱:[email protected]
客服电话:400-8180-888
网址:http://www.zzfund.com
(7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728
网址:http://www.hcfunds.com
(7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联系人:穆飞虎
联系电话: 010-58982465
传真:010-62676582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7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网址: www.520fund.com.cn
(7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 900弄 15号 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8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安彬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8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643-3389
联系人:葛佳蕊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8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8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联系人:黄敏嫦
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84)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85)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95118 、400-098-8511(个人业务)、 400-088-8816(企业业务) 传真:010-8919566
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86)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李楠
联系人:袁永娇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8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2楼 2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8层
客服热线:400-817-5666
公司网址:www.amcfortune.com
(88)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联系电话:021-50701003
传真:021-50701053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89)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楼 7层 71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楼 7层 711
法定代表人:林柏均
联系人:胡明哲
联系电话:010-56203275
传真:010-68091380
客服电话:010-64068617
网址:www.jhjfund.com
(9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服电话:95519
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539
传真:010-66222276
网址:www.e-chinalife.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
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联系人:赵亦清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 A座 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 A座 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沈娜、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徐翘楚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徐翘楚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系依据《运作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而来。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成优选封闭”)转型而来。自 2012年 7月 11日大成优选股票型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正式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期,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七、基金的存续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是指大成优选封闭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总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之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总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申请,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

(二)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限
1、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3、存续期限:不定期限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或与其他基金合并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四)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A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代码:160916)类别为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代码:018008)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销售,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下同),A类基金份额可进行跨系统转登记;C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销售,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C 类基金份额不能进行跨系统转登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各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转换。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在不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八、业绩风险准备金
1、基金管理人设立专门的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在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超过 5%时弥补持有人损失。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持有人损失每年最多一次,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基金管理人每月从已提取的上一月基金管理费中计提 10%作为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专门的业绩风险准备金账户。
3、业绩风险准备金计算公式
V=E×10%
V为每月需提取的业绩风险准备金;
E为已提取的上一月基金管理费。
4、业绩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时,可不再提取。
5、若基金上一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超过 5%,基金管理人需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将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持有人损失。若业绩风险准备金超过持有人损失,则基金管理人应将与持有人损失相等数额的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其余资金仍作为业绩风险准备金存入专门账户;若业绩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持有人损失,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将全部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
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方法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第八条,具体如下:
基金净值增长率=(本期第一次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期初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本期第二次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本期第一次分红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本期最后一次分红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1
其中:
本期是指基金净值增长率计算期间;
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按除息日前一交易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分红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单位分红金额; 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依据惯例,采用复合指数算法计算,具体如下: 沪深 300指数第 t日收益率=第 t日沪深 300指数÷ 第 t-1日沪深 300指数-1;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第 t日收益率=第 t日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第 t-1日中证综合债券指数-1;
业绩比较基准第 t日收益率=80%×沪深 300指数第 t日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第 t日收益率;
n

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 (1+业绩比较基准第 t日收益率)-1,n为业绩比较基准t = 1
增长率计算期间交易日天数;
当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基金净值增长率>5%时,发生持有人损失=期末基金份额×(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基金净值增长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计算方法,或者业绩比较基准发生变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或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计算方法将相应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将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的至少 2个工作日前,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登载划入业绩风险准备金的有关公告,披露划入业绩风险准备金的具体时间、方式和数量等信息。
7、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报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揭示业绩风险准备金的结余、划转和使用情况。
8、在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下,业绩风险准备金余额应作为基金管理人资产处理。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投资人可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但仅可通过场外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场外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场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场内申购和赎回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

办理本基金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2年 9月 19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单个基金账户单笔场内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元,最高不超过 99,999,000元,投资者可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2) 申购费率
前端收费: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代码:160916),需交纳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份额代码:018008)。A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日常申购金额(M) 日常申购费率
M <50万元 1.50%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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