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昊志机电(300503):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38:07 中财网
原标题:昊志机电:2023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3-080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汤秀清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3年 8月 23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3年 8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加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汤秀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明确审核意见。《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监事会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08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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