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峰超纤(300180):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51:09 中财网
原标题:华峰超纤: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3-046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华峰超纤股票代码30018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褚玉玺符娟 
电话021-57243140021-57243140 
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2,098,353,565.062,183,776,328.71-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540,406.7117,773,100.38-17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59,240,917.96-7,218,732.75-720.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0,036,561.47-10,818,309.72-1,009.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1-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01-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6%0.35%-0.6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8,112,696,066.277,990,325,636.34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745,998,878.254,757,848,570.50-0.2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30,26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总数(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华峰集 团有限 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9.07%159,655,893.00   
尤金焕境内自 然人6.04%106,324,031.0079,228,125.00  
尤小华境内自 然人4.28%75,411,932.0056,193,750.00  
鲜丹境内自 然人3.30%58,172,955.0043,629,716.00  
中信证 券-中 国华融 资产管 理股份 有限公 司-中 信证券 -开元 单一资 产管理 计划其他3.25%57,306,590.00   
陈林真境内自 然人2.51%44,160,140.0032,906,250.00  
尤小玲境内自 然人2.24%39,404,433.0029,362,500.00  
尤小燕境内自 然人2.24%39,404,433.0029,362,500.00  
#上海伊 洛私募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君 行23号 伊洛私 募证券 投资基 金其他1.48%26,100,000.00   
尤小平境内自 然人1.28%22,500,07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2021年4月6日,公司一致行动人(尤小平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 林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7,205,3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58%)表决权委托给华峰集     

 团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受托公司一致行动人本次表决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 权股份486,860,9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65%)。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尤小平先生。尤金焕、尤 小平、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等5人系兄弟姐妹关系,陈林真和尤小玲系夫妻关系,参照相关 规范性文件关于“一致行动人”的定义,在签署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之后,尤小平及尤金 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6人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20年12月28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鲜丹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 (含本数)给私募基金产品——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该基金最终受益人为鲜丹先生及其家庭成员),同时鲜丹先生与该支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 行动人协议,鲜丹先生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构成 一致行动人关系。(详见《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 部转让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其余股东,公司无法确切得知其关联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第四大流通股股东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6,100,000股; 第六大流通股股东通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2,240,000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7月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02号)、《关于对程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沪证监决[2023]103号)、《关于对段伟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04号)、《关于对鲜丹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05号)。(详见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7)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下一步,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
确运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坚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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