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维尔利(300190):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51:34 中财网
原标题:维尔利:2023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月 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023年 8月 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月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 4月,公司实施完成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乐制冷”)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申请人民币为 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现公司拟按 89.8279%的股权比例为其中的 898万元提供担保,其余金额由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能够为都乐制冷的经营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都乐制冷经营的持续稳定。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两年。现公司拟按照 89.8279%的股权比例为其中的 898.279万元提供担保,其余金额由另一股东张贵德先生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本次担保能够为都乐制冷的经营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都乐制冷经营的持续稳定。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利能源”)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敞口为 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能够为维尔利能源的经营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维尔利能源经营的持续稳定。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苏州)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的人民币为 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能够为维尔利能源的经营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维尔利能源经营的持续稳定。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42,300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42,3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申请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 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申请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 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票、国内证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申请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7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额度为76,000 万元的授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8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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