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青木股份(301110):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0:36:02 中财网
原标题:青木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青木股份股票代码30111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克亚邱正 
电话020-80929898020-80929898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 32号001单元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 32号001单元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454,732,888.95388,072,034.171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1,302,221.9232,198,492.6228.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35,435,362.3424,829,857.3442.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6,675,058.0367,289,739.36-15.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950.552012.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1950.552012.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1%3.53%-0.6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1,551,854,178.731,602,923,828.15-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07,069,843.971,405,406,767.660.1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11,12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总数(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吕斌境内自 然人21.26%14,175,00014,175,000  
卢彬境内自 然人14.85%9,900,0009,900,000  
孙建龙境内自 然人11.25%7,500,0007,500,000质押3,700,000
广州市 允能企 业管理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9.00%6,000,0006,000,000  
广州市 允嘉企 业管理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3.23%2,154,634654,822  
刘旭晖境内自 然人2.70%1,800,0001,800,000  
广州市 陌仟投 资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2.60%1,733,3341,500  
广州市 允杰投 资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2.12%1,416,3251,310,000  
东台雅 达企业 管理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2.01%1,338,900700,000  
东台宜 庄企业 管理合 伙企业 (有限境内非 国有法 人0.76%505,000449,178  
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吕斌和卢彬,吕斌和卢彬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孙建龙为公司持 股5%以上的大股东,刘旭晖为公司股东、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广州市允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吕斌。广州市陌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孙建龙。广州市允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平。除上述股 东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原计划购置场地作为“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场所,为不
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在实施初期公司先以现有租赁场地供项目实施之用,同步开展场地购置的物色与谈判工作。

2022年因宏观环境因素影响,人员出行受限,公司推行办公楼宇选址计划进度未达预期,并且 2022 年受宏观经济
下行、宏观环境因素变化对市场传导作用的滞后显现等因素影响,土地供给萎缩。以上原因共同作用,导致场地相关的
建设进度缓慢。截至目前相关场地谈判工作未能顺利完成。

另外,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也在根据目前的国内外环境,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布局,以及未
来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进行不断评估,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谨慎决策,合理使用募集资金。随着
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移动办公便利性的提高,购置办公楼对公司电子商务业务运营建设的优先性不如以往突出,如继续
按原计划实施募投项目购置办公场所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将增加募集资金风险,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符合
股东利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调整“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
及投资金额,由建设自有场地改为租赁场地实施,将结余的“场地费用”募集资金金额合计23,095.50万元人民币用于
建设新项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用。“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
心建设项目”及“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所需建设场地将通过现有租赁场所方式实现。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3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代理品牌推广
与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终止前述两个项目中“场地费用”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095.50万元和部分
超募资金17,863.17万元合计40,958.67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并于2023年3月7日在指定网站披
露《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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