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望时代(600052):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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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2:17:2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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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52 公司简称:东望时代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蒋旭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爱民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有涉及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等未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2
|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
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 |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
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上交所网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 本期、报告期 | 指 |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浙江
广厦、东望时代 | 指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广厦股份有限
公司 | | 母公司、控股股东、东科数字 | 指 | 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实际控制人、东阳国资办 | 指 | 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东阳畅文 | 指 | 东阳市畅文国有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 | 东阳金投 | 指 | 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东控聚文 | 指 | 东阳东控聚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新岭科技 | 指 | 东阳市新岭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厦控股 | 指 |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广厦建设 | 指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歌画文化、广厦传媒 | 指 | 浙江歌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广厦传媒有限公司、原
东阳福添影视有限公司 | | 正蓝节能 | 指 | 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汇贤优策 | 指 | 重庆汇贤优策科技有限公司,原重庆汇贤优策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 广厦大学 | 指 |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 | 双碳产业公司 | 指 | 浙江东望时代双碳产业研究有限公司 | | 东阳利维能 | 指 | 东阳利维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汉宁商业 | 指 | 杭州汉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雍竺实业 | 指 | 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 | | 浙商银行 | 指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东阳农商行 | 指 | 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杭州益荣 | 指 | 杭州益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寰宇能源 | 指 | 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建工集团 | 指 |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建工建材 | 指 | 杭州建工建材有限公司 | | 杭安公司 | 指 | 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 东阳进出口 | 指 | 东阳市广厦进出口有限公司 | | 陕西路桥 | 指 |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 东阳三建 | 指 |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晋商银行 | 指 |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厦门国际银行 | 指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工商银行 | 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绍兴银行 | 指 |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贵阳农商行 | 指 |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北银金租 | 指 |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南京银行 | 指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东望时代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Dongwang Times Technology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DWS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蒋旭峰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1号西侧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A座14楼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20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dwsd.cn/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A座14楼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东望时代 | 600052 | 浙江广厦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76,687,579.32 | 79,623,279.70 | 121.9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927,367.78 | -16,245,805.04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68,577,311.94 | 1,777,926.92 | 3,757.15 |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310,907.53 | 79,047,305.50 | 21.84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69,074,068.70 | 2,926,180,820.55 | 1.47 | | 总资产 | 3,493,726,361.06 | 3,537,775,487.29 | -1.2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2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2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08 | 0.002 | 3,90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6 | -0.49 | 增加2.25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2.33 | 0.05 | 增加2.2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8,852.9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06,917.6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014,274.72 | 主要系公司所持
有的浙商银行股
权公允价值变动
所致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8,532.7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962,318.19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05,651.52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0,877.07 | | | 合计 | -16,649,944.16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下属子公司正蓝节能及汇贤优策所在行业属于节能服务行业,细分领域属于提供高效节
能的园区热水供应服务。节能服务产业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资源环境约束问题逐渐突出,党中央做出了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公开披露数据显示,2022年节能服务行业总产值达到5,110亿
元。未来,在“双碳”战略的引领下,节能服务产业在“十四五”期间有望以年均 10%-15%的速
度实现稳步增长。到 2025年末,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预计达到 1万亿元。作为战略新兴产业之
一,在政策、资本等多方推动下,加强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已经成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
展方式的内在需求,是推动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社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数据来源: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当前,我国园区能源管理市场仍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园区能源管理需求方通常会寻求专业的能源管理服务提供商来帮助他们降低能源成本、提高能源效率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公司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优势、品牌信誉优势以及资本优势,通过整合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设备,能够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成为国内细分领域头部企业,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其中,以校园市场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2022年末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数为3,659.4万人,高校热水供应市场的市场规模超70亿,同时新增高校将为高校热水供应市场提供新的增量需求。目前,公司下属子公司正蓝节能及汇贤优策在高校热水服务行业内分别为华东区域、西南区域的龙头企业,累计已投资超过280个高校项目,服务学生超过200万人,是校园市场规模较大的热水供应系统运营管理服务商。
此外,公司下属子公司歌画文化所在行业属于影视行业,目前影视文化行业为公司发展的辅助行业。报告期内,影视行业的供需两端边际变好,影视制作复苏叠加线下消费复苏让影视行业迎来新生机。在各平台“降本增效”成效成果初显、影视行业扶植政策相继出炉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影视行业触底回暖。展望未来,随着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中国影视消费内需将不断增强,用户对高品质影视内容的刚性需求以及人工智能赋能影视行业等因素将支撑影视长期市场空间,为影视行业注入新鲜活力,影视投资与制作企业仍有较大的受益空间。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行业先发及规模优势
公司所处的校园热水服务行业是资源导向的行业,在目前国内高校学生热水市场总量基本确定的情况下,行业先发优势及规模优势尤其重要。正蓝节能及汇贤优策根植校园耕耘10余年,专注为高校提供智能化热水供应方案及节能技术解决方案,精准挖掘学生群体需求,持续改善学生的生活服务体验,当前,公司节能服务业务已涵盖全国22个省份,服务高校280多所,年累计受益学生超过200多万,是全国规模较大的校园空气能热水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
(二)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及品牌优势
公司现任经营层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对节能服务行业认知较为深刻,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人才储备,同时公司业务规模在同行中领先优势较为明显,尤其在华东与西南区域的高校市场已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三)售后服务优势
正蓝节能及汇贤优策所处行业的售后服务优势主要体现为针对学生热水项目的日常运行服务能力。目前公司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化驻校服务队伍和总部技术支持队伍,在人员调度和维修及时性方面有较大保证,能快速响应客户运维需求。此外,正蓝节能及汇贤优策建立了技术交流平台,为运行维护团队提供自我提升的学习条件。良好的售后服务质量有助于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保持竞争优势。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希望与挑战并存。2022年,公司完成了对高校热水节能服务行业龙头汇贤优策100%股权收购工作,报告期内正蓝节能剩余股权收购也在有序推进中。两家国内热水龙头企业的收购,为进一步整合公司产业资源,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2023年,公司立足高校节能服务,致力于校园“双碳”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报告期内,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双碳产业公司,全方位打造公司产业高端智库建设、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高校资源与公司深入合作,加速“双碳”人才培育,为公司践行国家“双碳”战略、拓展校园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保障。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与广厦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校企协同创新上求突破、在人才引育培养上下功夫、在推进绿色校园建设上齐探索,发挥各自的优势、互补双赢,实现深度产教融合,争取将广厦大学打造成“双碳”示范校园。
此外,公司积极拓宽影视产业,优化布局,重塑歌画文化。一方面,通过在行业内挖掘优质影视项目,积极与影视公司开展合作,投资出品剧集及电影项目;另一方面,通过聚焦于校园场景,继续探索IP相关的服务及周边衍生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歌画文化投资并储备多个影视项目,并持续论证IP资源整合赋能的可能性。
公司2023年上半年业绩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7,668.76万元,同比增长121.90%。目前公司已在全国280多所高校完成热水项目投资建设,覆盖国内22个省市,用户规模约200万,始终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态势。
面对目前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公司不仅齐练外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更注重勤修内功,练就过硬本领。在管理方面,紧盯年度任务目标,与各经营实体签署责任书,压实经营责任;深化合规体系建设,梳理规章制度,压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法律合规风险全过程管理,推动合规管理工作走深走实;强化履职能力提升,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培训,邀请外部赋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讲授课程,为员工拓展思维眼界,夯实理论基础,提升工作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176,687,579.32 | 79,623,279.70 | 121.90 | | 营业成本 | 121,752,407.72 | 50,115,886.13 | 142.94 | | 销售费用 | 3,569,104.56 | 3,879,656.16 | -8.00 | | 管理费用 | 23,882,699.26 | 30,474,381.66 | -21.63 | | 财务费用 | -8,145,304.29 | -12,731,344.73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1,686,087.64 | 2,640,200.86 | -36.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310,907.53 | 79,047,305.50 | 21.8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119,172.27 | -16,033,652.71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016,810.19 | 268,736,556.79 | -124.57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收购子公司,本期较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变动,园区生活服务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收购子公司,本期较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变动,园区生活服务业务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处置子公司,本期相应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收购涉及中介相关费用较多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收购子公司,本期较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变动,相应利息支出增加及本期银行存款减少,相应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直接投入研发费用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收购子公司,本期较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变动,园区生活服务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参股公司配股等出资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收回质押定期存单较多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浙商银行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因浙商银行股权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约为-1,395.10万元;因投资浙商银行股权获得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约为3,426.56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年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 73,674,522.94 | 2.11 | 113,848,226.20 | 3.22 | -35.29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理财赎回
所致。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年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应收票据 | 13,300,000.00 | 0.38 | 47,816,500.00 | 1.35 | -72.19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收到的商
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 | 应收账款 | 105,440,396.33 | 3.02 | 80,056,170.47 | 2.26 | 31.71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应收热水
运营服务款增加所致。 | | 预付款项 | 13,183,646.25 | 0.38 | 6,383,456.93 | 0.18 | 106.53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预付热水
供应系统工程款增加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129,496,879.49 | 3.71 | 94,980,378.20 | 2.68 | 36.34 | 主要系本期参股公司分红,
应收股利增加所致。 | |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 35,140,679.52 | 1.01 | 14,140,679.52 | 0.40 | 148.51 | 主要系本期继续对东阳利维
能公司进行投资,并将其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所致。 | | 在建工程 | 41,642,192.41 | 1.19 | 24,608,571.08 | 0.70 | 69.22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热水供应
系统工程增加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43,694,574.83 | 1.25 | 63,152,341.33 | 1.79 | -30.81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使用权资
产租赁到期转入固定资产所
致。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 | 0.03 | 6,750,000.00 | 0.19 | -85.19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 | 预收款项 | 169,296.01 | | 342,263.28 | 0.01 | -50.54 | 主要系本期预收租金结转所
致。 | | 合同负债 | 44,203,397.89 | 1.27 | 20,205,344.12 | 0.57 | 118.77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预收热水
运营服务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
酬 | 5,276,569.83 | 0.15 | 7,945,883.42 | 0.22 | -33.59 | 主要系本期支付员工年终奖
所致。 | | 应交税费 | 6,767,804.18 | 0.19 | 33,982,937.44 | 0.96 | -80.08 | 主要系本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缴纳上期计提企业所得税所
致。 | | 其他应付款 | 13,452,985.23 | 0.39 | 26,678,566.32 | 0.75 | -49.57 | 主要系本期支付股权转让款
所致。 | | 其他流动负
债 | 2,266,477.43 | 0.06 | 884,075.31 | 0.02 | 156.37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预收热水
运营服务款增加,待转销项
税额相应增加所致。 | | 长期借款 | 17,585,441.61 | 0.50 | 26,510,773.98 | 0.75 | -33.67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归还长期
借款所致。 | | 租赁负债 | 6,264,416.47 | 0.18 | 13,000,025.21 | 0.37 | -51.81 | 主要系本期支付租金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9,321,331.02 | 0.27 | 16,153,015.08 | 0.46 | -42.29 | 主要系本期支付租金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 4,970.00 | 0.00 | 不适用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79,718,747.48 | -18,601,338.94 | | | 98,880,803.86 | | | 559,998,212.40 | | 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 9,062,522.14 | -5,578,254.47 | | | | | | 3,484,267.67 | | 深圳前海盛世云金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 | 6,371,130.59 | | | | | 5,500,000.00 | | 871,130.59 | | 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20,367,160.00 | | | | | | | 20,367,160.00 | | 杭州指南针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 140,679.52 | | | | | | | 140,679.52 | | 东阳利维能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 | | 21,000,000.00 | | | 35,000,000.00 | | 理财产品投资 | 113,848,226.2 | -834,681.31 | | | 21,187,962.27 | 60,526,984.22 | | 73,674,522.94 | | 合计 | 643,508,465.93 | -25,014,274.72 | | | 141,068,766.13 | 66,026,984.22 | | 693,535,973.1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
品种 | 证券代
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
出售
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
目 | | 股票 | 601916 | 浙商银行 | 236,827,000.00 | 自有资金 | 479,718,747.48 | -18,601,338.94 | | 98,880,803.86 | | 34,265,624.82 | 559,998,212.40 | 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236,827,000.00 | / | 479,718,747.48 | -18,601,338.94 | | 98,880,803.86 | | 34,265,624.82 | 559,998,212.40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和2022年3月以自有资金出资7,000万元和500万元人民币认购艮岳瑞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于2022年8月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中信期货-粤湾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金份额。其中中信期货-粤湾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金份额已于2023年6月赎回。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正蓝节能 | 节能服务 | 3,100.00 | 21,142.89 | 13,489.53 | 6,094.41 | 1,256.42 | | 汇贤优策 | 节能服务 | 6,000.00 | 49,296.71 | 31,927.79 | 10,503.51 | 1,887.00 | | 歌画文化 | 影视文化 | 10,000.00 | 99,722.63 | 18,450.07 | 1,062.26 | 358.34 |
2、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3、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1)雍竺实业
公司对雍竺实业的持股比例为 49%,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2)浙商银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股权比例约为 0.77%,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浙商银行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园区热水供应系统运营管理服务,部分项目合同已经接近服务年限末期,如无法完成续约,存在公司的收入及盈利受到影响的风险。
2、收购整合风险
公司将从多种维度对正蓝节能及汇贤优策进行企业融合管理,由于地域、人员、业务结构等多种原因,存在无法达到预期协同、整合效应的风险。
3、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在以现金方式收购正蓝节能50.54%股权及汇贤优策100%股权时,共形成商誉24,522.53万元。若后续正蓝节能及汇贤优策业绩不及预期,收购所形成的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
4、或有负债风险
鉴于公司为广厦控股担保余额较高且部分担保出现逾期及涉诉等情况,若后续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广厦控股的经营情况、资产处置情况、相关权利义务履行情况不及预期,公司还将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存在对公司相关报告期利润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
定网站的查询
索引 | 决议刊登
的披露日
期 | 会议决议 | | 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3年 5
月19日 | 上交所网站,公
告编号:临
2023-028 | 2023年5月
20日 |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
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
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
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3-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
审批对外融资事项的议案》《关于续
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拟签订对外担
保协议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始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环境防治职责,切实关注社会生态文明,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优化能源结构,在日常运营中尽量使用可再生能源,主要开发热泵与太阳能最佳投入比例分析系统软件,更多结合现场条件,最大化利用清洁能源,太阳能光热产热,对现有的设备进行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而减少碳排放。
2、实施先进的节能技术,运用更高效的洗浴废水处理系统,利用污水废水余热设备的高能效比,降低产热能量损耗,同时利用废水中余热,减少产热电能消耗,有效降低碳排放。
3、降低设备功耗,采用后台管理系统软件平台以及多热源设备联动自动调节切换的控制系统,结合前期数据综合分析用户,利用热水淋浴末端压力自动检测装置与终端联动压力平衡系统,动态调节各个供热末端供水压力,自动调节设备运行情况,从而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
4、通过调节室内排气控风以及灯具等设施,结合室内环境条件,在非高峰或不必要运行的条件下,减少室内用电设备使用,有效减少室内用电设备碳排放。
5、通过税收等财政金融政策,加速了各项技术改造进程,优化了企业的资源配置,从而降低总体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
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收购
报告
书或
权益
变动
报告
书中
所作
承诺 | 其他 | 东阳
畅文 | 关于保障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一)保证人员独立
保证浙江广厦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
证浙江广厦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保证浙江广厦拥有完整、独
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保证浙江广厦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
地、厂房、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保证浙江广厦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浙江广厦的控制之下,并为浙江广厦独立拥
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浙江广厦的资金、资产;不以浙
江广厦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保证财务独立
保证浙江广厦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浙江广厦具有规范、独立的
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浙江广厦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
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保证浙江广厦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
预浙江广厦的资金使用调度,不干涉浙江广厦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机构独立 | 承诺时
间:
2021年
12月
承诺期
限:控
制上市
公司期
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
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 | | 保证浙江广厦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保证浙江广厦
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保证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浙
江广厦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业务独立
保证浙江广厦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浙江广厦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
东权利之外,不干涉浙江广厦的业务活动。 | | | | | |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东阳
畅文 |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并保证
将来也不会从事或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浙江广厦或其所控制的企业构
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
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
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经营运
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
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
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承诺时
间:
2021年
12月承
诺期
限:控
制上市
公司期
间 | 是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东阳
畅文 |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浙江广厦之间的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 承诺时
间:
2021年
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
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 | |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利用控制地位损害浙江广厦的
利益。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控制浙江广厦期间长期、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
浙江广厦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期
限:控
制上市
公司期
间 | | | | | | | 其他 | 东科
数字 | 关于保障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一)保证人员独立
保证浙江广厦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
证浙江广厦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保证浙江广厦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
及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保证浙江广厦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
地、厂房、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保证浙江广厦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浙江广厦的控制之下,并为浙江广厦独
立拥有和运营。
保证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浙江广厦的资金、资产;不以浙江广厦
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保证财务独立
保证浙江广厦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浙江广厦具有规范、独立的
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浙江广厦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
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 承诺时
间:
2021年
7月
承诺期
限:控
制上市
公司期
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
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 | | 保证浙江广厦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浙江广厦的资金使用调度,不干
涉浙江广厦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机构独立
保证浙江广厦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保证浙江广厦
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保证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浙江广厦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业务独立
保证浙江广厦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浙江广厦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浙江广厦的业务活动。 | | | | | |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东科
数字 | 为规范和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东科数字作出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浙江广厦之间的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利用控制地位损害浙江广厦的
利益。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控制浙江广厦期间长期、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
浙江广厦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
间:
2021年
7月
承诺期
限:控
制上市
公司期
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东科
数字 | 为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后,东科数字作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并保证
将来也不会从事或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浙江广厦或其所控制的企业构
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承诺时
间:
2021年
7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
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 | | 2、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
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
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经营运
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
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
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承诺期
限:控
制上市
公司期
间 | | | | | | | 其他 | 上市
公司 | 完成收购后,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本公司不会将其控制的私募基金及管理业务及其他具
有金融属性的资产置入挂牌公司,不会利用挂牌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私募基金及管理业务或其他
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从事的业务,不会利用挂牌公司为私募基金及管理业务或其他具有金融属性
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完成收购后,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本公司不会将其控制的房地
产开发业务置入挂牌公司,不会利用挂牌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会利用挂牌公
司为房地产开发业务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 | 承诺时
间:
2021年
7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上市
公司 | 收购人做出的关于《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承诺方将依法履行《收购报告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收购报告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承诺方将在正蓝节能的股东大会及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正蓝节能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因承诺方未履行《收购报告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正蓝节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承诺方将向正蓝节能或者其他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交易完成后,正蓝节能将变更
为东望时代控股子公司。东望时代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东望时代及其董事、监事及 | 承诺时
间:
2021年
7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
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 | |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东望时代数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收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不仅受承
诺本身的约束,亦受《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之约束。 | | | | | | | | 股份
限售 | 上市
公司 | 本公司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 12个月内,不会直接或间接对外转让本公司所持有正蓝节能
的股份。本公司在正蓝节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
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 | 承诺时
间:
2021年
7月
承诺期
限:收
购完成
后12个
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东科
数
字、
东阳
市国
资办 | 一、本次交易后,承诺方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持与上市公司
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
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
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二、本承诺函自承诺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不可撤销。承诺方保证切实履行本承诺,且上
市公司有权对本承诺函的履行进行监督;如承诺方未能切实履行本承诺函,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
成任何实际损失,承诺方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 承诺时
间:2022
年5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一、承诺方以及承诺方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如下情形:
(1)曾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2)最近36个月内曾因内幕交易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 |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
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 | | 二、若因承诺方违反以上任何事项,并导致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遭受损失,承诺方将对
此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
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 | | |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东科
数
字、
东阳
畅文 | 一、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并保
证将来也不会从事或促使承诺方所控制的企业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或其所控制的企业
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二、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
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三、如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经营运
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
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四、如违反以上承诺,承诺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
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五、本承诺函在承诺方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承诺时
间:2022
年5月
承诺期
限:承诺
方控制
上市公
司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东科
数
字、
东阳
畅文 |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方及承诺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及承诺方实际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利用控制地位损害上市公
司的利益。 | 承诺时
间:2022
年5月
承诺期
限:承诺
方控制
上市公
司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
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其他
承诺 | 其他 | 广厦
控股
及楼
忠福
先生 | 针对上市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关联方的担保,广厦控股和楼忠福先生承担不可撤销连带反担保
责任,后续凡涉及上市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关联方的担保诉讼,如各方无法达成妥善处理,由此产
生的损益由广厦控股及楼忠福先生本人承担。 | 公司为
广厦控
股及其
关联方
担保期
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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